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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粵明告董潔經紀人誹謗 要求十五天公開道歉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7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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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認爲妻子董潔經紀人任佳鶯在網上發聲明捏造自己“嗜賭”、“欠債”,著名演員潘粵明將任佳鶯及上海申江服務導報社訴至朝陽法院,要求兩被告停止侵權,在網絡和報紙等媒體上賠禮道歉。今天上午,朝陽法院通報,已...

潘粵明告董潔經紀人誹謗 要求十五天公開道歉

認爲妻子董潔經紀人任佳鶯在網上發聲明捏造自己“嗜賭”、“欠債”,著名演員潘粵明將任佳鶯及上海申江服務導報社訴至朝陽法院,要求兩被告停止侵權,在網絡和報紙等媒體上賠禮道歉。今天上午,朝陽法院通報,已正式受理此案。

潘粵明告董潔經紀人誹謗 要求十五天公開道歉 第2張

潘粵明起訴稱,任佳鶯於2012年10月20日通過微博,以“董潔工作室團隊”的名義發“聲明”,稱他故意散佈關於董潔的傳聞並指責其“嗜賭”、“欠債”等,使用謾罵性、侮辱性言語,如“讓更多不相干的人,成爲你謀取私利的陪綁”等不實說法,被衆多知名網站紛紛轉載、評論。此後,衆多報紙報道,給他造成了惡劣影響。

潘粵明告董潔經紀人誹謗 要求十五天公開道歉 第3張

潘粵明表示,“聲明”次日,他即委託律師公開澄清,但上海申江服務導報社有限公司在其出版的《申江服務導報》上仍對任佳鶯進行採訪,並以“董潔指責潘粵明嗜賭、搶房、抹黑老婆……”及新添“霸佔豪宅,不讓兒子進門”等誹謗內容,又引起媒體第二輪大範圍轉載、評論。

潘粵明認爲,他作爲著名影視明星,保持良好聲譽對他的生活及事業發展至關重要,兩被告捏造和傳播的內容,導致他的公衆形象及社會評價大大降低,並給他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及心理創傷。

潘粵明告董潔經紀人誹謗 要求十五天公開道歉 第4張

潘粵明起訴請求法院判令任佳鶯停止侵害行爲、刪除在微博及相關網站上的侵權內容;判令上海申江服務導報社停止侵害、在《申江服務導報》上澄清事實;判令兩被告網絡媒體和《新京報》《新民晚報》等報紙上連續15天賠禮道歉。

記者上午致電潘粵明的代理律師,對方稱“未得到潘粵明授權不接受採訪”。

隨後,記者致電董潔經紀人未果。

潘粵明告董潔經紀人誹謗 要求十五天公開道歉 第5張

 案件回放

2012年10月19日,有網友微博爆料,稱演員董潔、潘粵明已“離婚”,並稱董潔另有新歡。次日,董潔方面發聲明,稱所謂“新歡”、“外遇”並不屬實,兩人分手原因是潘粵明“嗜賭成性,粗暴無理”。

10月21日,潘粵明發律師函,稱董潔經紀公司“聲明”說法不實,並將訴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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