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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晗被臺灣列爲管制對象 恐5年內不得入境

來源:時尚冬    閱讀: 5.0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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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近日,鹿晗赴臺灣拍攝綜藝節目《我去上學啦》,卻被爆出持自由行觀光簽註,涉嫌違法打工。臺灣“移民署”將他列管,5年內恐不得入境臺灣。

鹿晗被臺灣列爲管制對象 恐5年內不得入境

韓國偶像團體EXO前中國大陸成員鹿晗赴臺灣拍攝綜藝節目《我去上學啦》,卻被爆出持自由行觀光簽註,涉嫌違法打工。3日,臺灣“移民署”召開記者會稱,《我去上學啦》劇組只有鹿晗持自由行入臺證,未來會將他列管,5年內恐不得入境臺灣。

據臺灣聯合新聞網報道,“移民署”在3日的記者會上稱,鹿晗此次來臺是持自由行觀光簽註,結果被檢舉在臺拍攝節目,因爲尚無法確定鹿晗是否領有臺灣相關公司的薪水,所以只能認定他“來臺從事的活動,與申請許可目的不符”。當天下午,“移民署”又稱,調查後確定鹿晗是申請觀光簽註赴臺,他將被列爲管制對象,未來5年都不能再來臺灣,但兩年後可申請來臺工作。據劇組人員轉述,鹿晗簽註是透過大陸旅行社辦理,但旅行社弄錯來臺事由,應該申請“專業短期簽註”。鹿晗本人也覺得很無辜。

鹿晗被臺灣列爲管制對象 恐5年內不得入境 第2張

自由電子報稱,此次鹿晗團隊來臺,共有8名藝人與十多名大陸籍、臺灣籍工作人員,只有鹿晗一人持觀光簽註來臺。“移民署”官員稱,想不通鹿晗的經紀公司怎麼會出這種差錯,“整團都沒事,只有鹿晗違規”。

據瞭解,鹿晗此次到臺灣,是前往華岡藝校拍攝由北京某視頻網站以及浙江衛視共同製作的節目《我去上學啦》,重溫校園生活。“星光雲”報道稱,節目組3日早上臨時停止拍攝,鹿晗也將提前離臺。該節目組入住的飯店工作人員透露,節目組已辦理退房,著名包車追星的小黃司機也在其粉絲專頁透露節目組3日下午走,鹿晗則是4日離開臺灣,讓原本預定6天5夜的臺灣行被迫中斷。另據“中央社”報道,華岡藝術學校教務主任3日表示,接到節目組通知,當天的拍攝行程取消。報道稱,《我去上學啦》節目組原定3日繼續在華岡藝校拍攝,早7時校外開始聚集粉絲及媒體,但直到9時仍未見節目組及藝人。

鹿晗被臺灣列爲管制對象 恐5年內不得入境 第3張

《我去上學啦》節目組先是3日凌晨發表致歉聲明,表示因經驗不足,未能辦妥相關手續;緊接着下午又發聲明稱,臺灣“移民署”已明確表示“非法打工說”不成立,鬧出此次風波是因爲所有藝人的證件都由節目組統一負責辦理,藝人僅配合提供相關數據,因此是節目組的作業失誤令藝人受到牽連,特地再度道歉,“關於藝人皆有合理的安排,外界無需擔心”。聲明還說,爲了保護藝人、安全錄制,拍攝工作已經暫停,節目組會盡力和各方溝通擔當責任。

《自由時報》3日稱,26歲的鹿晗並非首次來臺,去年年底他曾爲了宣傳電影來臺,當時是以“專業人士”方式提出申請。按照正常程序,應該是鹿晗所屬經紀公司向“移民署”提出申請,“移民署”將其申請資料交“文化部”審查,審查通過後,“移民署”才發給他入臺許可證。據臺灣“移民署”統計,這類非臺灣籍藝人來臺簽證或簽註與實際行爲不符的案例過去也有。兩年前,被稱爲“香港性感女神”的模特林嘉莉,以觀光簽註來臺卻接下棚拍活動,最後遭遣返香港。馬來西亞籍藝人巫啓賢20年前、港星李心潔17年前,都曾因類似狀況遭強制出境,並限制來臺。

鹿晗被臺灣列爲管制對象 恐5年內不得入境 第4張

鹿晗粉絲紛紛表示傷心。《自由時報》稱,花美男的外形讓鹿晗擁有大批粉絲,他也是真人秀節目《奔跑吧兄弟》及《我去上學啦》的固定班底。《中國時報》3日稱,鹿晗在和楊冪搭檔演出的《我是證人》中首演男一號,他更加入張藝謀《長城》劇組,星路順遂。報道說,不少臺灣學生此前都在爲能和鹿晗等明星一起上課而興奮不已。

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政治研究所所長張文生3日對《環球時報》說,從目前信息看,鹿晗的入臺證件申請類型應該不是故意出錯,有可能是疏忽,也有可能是不瞭解臺灣的相關規定,還有可能是申請工作簽註時間來不及,就採取了變通手法。他認爲,對兩岸交流,臺灣當局更應該從情理法三者結合的角度來處理;簽註事件明顯是關於個人的,按規定處理就可以了,沒必要鬧得很大,將其高度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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