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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聲音節目名停用 燦星與唐德Talpa版權糾紛原因內幕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4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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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今日,風靡大陸的真人秀選拔比賽好聲音節目名停用,引發熱議。唐德與燦星關於《好聲音》版權糾紛就一直沒停過,下面就帶大家來梳理一下,唐德與燦星已經大戰幾回合啦!

好聲音節目名停用 燦星與唐德Talpa版權糾紛原因內幕

2016中國好聲音發佈會導師

6月21日上午,北京法院官方微博公佈了《好聲音》版權之爭的最新進展。北京知產法院根據唐德公司申請,作出保全裁定,責令上海燦星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選秀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製作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目名稱及相關注冊商標。對此,《2016中國好聲音》宣傳總監陸偉表示:“我們會向法院提出行政複議,並等待複議的最終結果。”

是的,正如大家所看到的,唐德與燦星又較上勁兒了。而自2016年開年以來,唐德與燦星關於《中國好聲音》的版權糾紛就一直沒停過,下面就讓小浪帶大家來梳理一下,唐德與燦星已經大戰幾回合啦?

  第一回合:Talpa與燦星談崩 模式高價賣給唐德

衆所周知,燦星製作的《中國好聲音》是從荷蘭Talpa公司買來的,雙方一直合作完成了一到四季。而就在2016年開年之際,Talpa公司就在香港提出訴訟,禁止被告燦星製作及播放《中國好聲音》第五季節目。隨後,唐德影視發出公告,稱公司與Talpa簽署了合作意向書,稱Talpa將授予唐德《The Voice of …》節目的開發、發行、營銷等獨家權利和許可,並向其提供創作和製作支持服務。

在好聲音第五季籌備之際發生這種情況,燦星迴應稱是Talpa公司違背國際慣例、挑動價格大戰,繼而單方面撕毀合同,在雙方合同有效期內將《The Voice Of…》的節目模式轉授給唐德影視,並且還向唐德發出了律師函。

於是,唐德與燦星關於好聲音版權糾紛之戰就此拉開序幕。

好聲音節目名停用 燦星與唐德Talpa版權糾紛原因內幕 第2張

  第二回合:燦星提前公佈導師陣容 唐德同天與Talpa召開發佈會

好聲音導師陣容一向都是要等到節目快要開播時纔會公佈,但此次在版權之爭的壓力下,燦星率先公開了那英、汪峯、庾澄慶和周杰倫的導師陣容。

而就在同天下午,唐德與Talpa一起召開了發佈會,正式簽署合作協議,稱獨家買下《The Voice of…》節目模式5年4季的應用權。而Talpa的負責人表示,燦星雖然擁有前幾季的所有權,但他們並沒有續約,現在已經正式把版權賣給了唐德,燦星所指控的一切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國好聲音新LOGO

  第三回合 唐德散佈導師陣容謠言 燦星微博直面控訴

就在唐德與燦星同一天對抗後沒多久,燦星更是在微博上點名唐德批其散佈謠言。原來是燦星接到多家媒體的詢問,稱唐德造謠導師陣容不屬實。對此燦星不僅在微博上po出聊天截圖,還點名唐德稱其造謠,並且闢謠說導師陣容無變動。

與此同時,一直與燦星合作的浙江衛視也首次發聲,稱Talpa曾多次想繞過燦星與浙江衛視直接合作,但都被拒絕,因爲浙江衛視與燦星是堅固的合作伙伴。

  第四回合:燦星被告商標侵權 Talpa要求索賠300萬

同年3月,Talpa狀告燦星商標侵權,其與《The voice of。。。》的註冊商標圖案及文字很相似,要求停止侵權,消除影響,並且索賠300萬。

當時,《中國好聲音》最新一季已更名爲《中國好聲音2016》,標誌改爲一個大寫的V字,對此宣傳總監陸偉表示沒有侵權:“我方沒有侵權,目前海選的V字標誌並不是下一季節目的LOGO。包括英文名、模式、標誌、舞美等元素,還都在開會討論中。”並且夢響強音文化傳播(上海)有限公司提出管轄異議,申請移送上海徐匯法院審理。但北京朝陽法院就管轄異議進行審理,並當庭裁定一審駁回了該管轄異議。

好聲音節目名停用 燦星與唐德Talpa版權糾紛原因內幕 第3張

  第五回合:Talpa訪問控訴星空傳媒 燦星稱對方“一女三嫁”

同年四月,Talpa的首席執行官Pim Schmitz在京接受媒體訪問,再控星空傳媒《中國好聲音5》侵權一事。在訪問上他說了以下幾個重點:

1.是星空一直想壓低價格;2.商標註冊是侵權的;3.就算節目形式內容有改動,但還是翻版,也屬於違法,會一直訴訟;4.和唐德的合作處於準備階段,會呈現國際化特色。5.此前的抄襲報道純粹是一個笑話,報道中提到的愛爾蘭人RoyBarry聲稱《美國好聲音》是他開發出來的,但他從未製作過任何電視節目。

燦星對此也不甘示弱,稱獲得新的證據證明,荷蘭Talpa公司與星空傳媒的模式授權尚在續約談判之時,就先後與國內兩家制作公司啓動了《The Voice Of…》模式的版權談判,這不僅單方面違背了與星空傳媒在模式合同中關於“獨家續約權”的約定,事實上還將《The Voice Of…》模式“一女三嫁”,只是爲了挑動國內製作機構“內鬥”,從而選擇出價最高的一方,並喊話:“節目還沒播,憑什麼認定是翻版?!”

  第六回合:唐德向法院提出上訴 燦星被停用“好聲音”商標

近日,唐德提起訴訟,要求燦星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製作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目名稱和相關注冊商標。

今日北京知產法院判決表明燦星需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名稱,對此,燦星表示會提出行政複議。

從今年開年,燦星與唐德Talpa的紛爭就沒有停過,我們也有理由相信,雙方的戰火還會一直持續下去。而縱觀現在的當紅綜藝,幾乎都從國外引進,並且多多少少也經歷過版權糾紛。而要從根源上解決此事,就需要雙方建立一個良好的合作機制,合作是建立在雙方互信的基礎上的,合約也帶有一定的約束作用,不要因爲利益就把這一切變成一紙空談。觀衆真正想要的從來都是好的節目,與其花大量時間在控訴對撕上,不如沉下心來好好研究怎麼把這檔節目做好,好的口碑和認可纔是制勝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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