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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全協議書模板集錦七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3.0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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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安全協議書模板集錦七篇

安全協議書 篇1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身體受到傷害,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3、符合下列條件學校不承擔責任: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犯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7、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8、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溝、渠、鐵路等危險地區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嚴禁學生上學和離校途中乘坐農用三輪車、無牌無照、非載客車輛和報廢車輛等。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0教職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職工負責。

11、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未告訴學校,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在學校活動中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2、屬於學校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含學生到校、離校來回途中、週六週日、節假日)學生自行活動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有效期爲一年,學生家長保存一份,另一份學生及家長簽字後交學校保存。

學生家長簽字(蓋章):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陽店鎮XX小學

XXXX年X月XX

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xx第一中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家長(以下簡稱乙方)

學生(以下簡稱乙方)

一年一度的音美專業培訓即將開始。爲了確保學生能安心學習,不斷加強專業水平,爲高考打下良好的基礎,加強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針對當前學習中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在外出學習前,對乙方進行交通安全、飲食安全、自我保護意識等教育。

2、甲方要在學生學習期間根據當地培訓班老師需要選派本校專業老師進行全程管理,並和培訓點老師進行協調溝通,同時進一步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

3、學生在培訓班學習期間,對於培訓班的學習、生活等方面有意見可與學校取得聯繫,由學校出面與當地培訓班負責協商解決。

4、從學生安全考慮,甲方不提倡學生到學校聯繫以外的培訓點進行學習。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積極接受學校的安全教育,在學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和培訓點的各種規章制度規程,不盲目擅動,不得違規,確保安全。

2、乙方不得在學習的時間內外出遊玩,要嚴格遵守紀律,確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發生;嚴禁一切危險、違法活動;嚴禁進網吧、歌廳等具有安全隱患的場所;嚴禁與陌生人交往,嚴禁在學習期間進行早戀和其他有背學生守則的行爲發生;嚴禁爲貪圖便宜跟流竄商販做生意,以防上當受騙。

3、學生不得以任何名義參加各類遊行、集會等活動。

4、學生最好不要選擇學校聯繫以外的其他培訓點學習。

5、目前學校已指定的各培訓班,同時也是經過家長和學生自願選擇報名的,學校與培訓班對專業考試結果不作任何承諾。

三、違約責任

1、學生在學習期間,由於客觀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學校將協助學生共同向有關方面追究責任,但學校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學生如果一定要個人自主選擇培訓點的,如出現安全問題以及其他人爲造成的原因,由學生自己負責處理。

2、如果乙方因違反本協議以及學校、培訓點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條例、操作規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到達培訓點後,確需中途離開或另有事宜,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徵得學校同意批准,並跟培訓點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離開。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4、因個別學生違紀違規、學習鬆懈、表現惡劣,被當地培訓班開除的.,與本校無關。

四、其它約定

以上未盡事宜,視情雙方協商處理。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和學生各留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xx縣第一中學(蓋章)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20xx年9月8日

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爲促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甲乙雙方簽訂安全作業環境條件協議如下:

1、甲方應確保各項手續齊全,施工現場應達到“三通一平”,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

2、甲方應確保施工所需水、電、道路等提供到施工現場,以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甲方應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現場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4、甲方應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5、甲方應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古木的保護工作,承擔發生的有關費用。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辦公、生活、臨設的場地,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7、乙方應按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交通、施工噪音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8、乙方有義務保護好古樹古木,文物及保護建築物、構築物。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應保證施工現場衛生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如達不到規定要求,所發生的費用及罰款由乙方自負。

10、乙方應確保施工場地內道路暢通、場地硬化,保證生活區與施工區隔離措施。費用含在總承包款內

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鹽城市華鑫高空建修防腐有限公司

爲了搞好酒股份有限公司60米煙囪維修美化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乙方進入作業現場前,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告知乙方人員安全方面的獎懲制度。

2、甲方在乙方進行施工時,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於檢查當中發現的問題,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的獎懲制度進行處罰、情況嚴重,責令停工整頓。

3、作業過程中出現人員傷害情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擴大化,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取證工作,但事故發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職責

1、乙方負責人是本次工程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並應制定該項目工程施工安全方案(操作程序),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告知,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2、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於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若對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禁止酗酒,疲勞作業,違規作業,甲方將不定時進行抽查,在抽查過程中若發現違規行爲,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5、根據“一崗雙責”的規定:乙方的項目負責人,也是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並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6、在作業開始前,乙方項目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措施教育,並有文字存根以備檢查,不得安排未經教育的員工進入現常

7、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啓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應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並承擔安全責任。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啓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三、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職責,搞好文明作業。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甲方: 乙方:鹽城市華鑫高空建修防腐有限公司

責任人: 責任人:

電 話: 電 話:

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爲適應行包運輸管理新體制、新模式的需要,進一步強化行包運輸安全和裝卸管理工作,有效約束雙方行爲,及時解決結合部存在的問題,保證行包運輸安全穩定和裝卸作業質量的提高,依據《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和鐵道部有關規章制度,經雙方協商,達成本協議。

第二章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安全生產及路風管理的責任主體,對管轄範圍內的行車、勞動、設備、消防安全和路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認真執行國家、鐵道部、公司安全生產及路風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和落實安全和路風管理制度,強化管理責任。

3.認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堅持抓小防大,做好安全分析和預測工作。

4.遇有列車晚點、停靠站臺臨時變化等非正常情況時,甲乙雙方指派專人進行有關事宜的聯繫,互相提供便利,保證乙方正常裝卸工作。

5.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及路風工作情況進行監督,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對設施設備情況提出整改建議。

第二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站內作業的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凡損壞甲方和站場設備的一律照價賠償。

2.乙方作業人員應認真執行列隊接車制度,服從車站行車組織,聽到開車鈴響應立即停止裝卸作業,嚴禁搶裝搶卸,嚴禁列車起動後扒車、跳車以及做有影響正常運輸秩序的事情。

3.乙方在站臺停放機動車、拖車時,應按指定位置、順站臺方向停放,嚴禁侵入站臺安全限界。碼放行包不超高、超寬,繩索、網繩捆牢,不致甩落。

4.建立工作定期協調製度,協調解決雙方安全生產及服務質量中存在的問題,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月度安全產例會和服務質量例會。

5.認真執行甲方安全、路風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的安全及路風工作監督,及時向甲方反饋在安全及路風工作監督檢查提出有關問題的處理情況。

6.乙方對甲方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安全、路風整改通知書和考覈通知負有落實考覈責任,並認真按甲方的有關規定進行考覈。

7.按甲方需求配備崗位作業人員,確保行包運輸工作的正常開展。

8.嚴禁挪用甲方車輛,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使用機動車(非機動車)用於甲方正常作業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三章 安全責任界定

第三條 對由乙方責任範圍內所引發的行車、設備、火災、爆炸、人身傷害等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對由於甲方運輸指揮組織不當,造成的行車、人身、設備等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 對因乙方作業造成的旅客傷害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按鐵道部《鐵路旅客人身傷害及自帶行李損失事故處理辦法》(鐵運[1995]52號)規定負責處理。

第四章 路風問題責任界定

第六條 由乙方負責的行包裝卸、搬運、而引發的收高價、收款短票等路風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

條七條 因乙方工作人員勒卡旅客財物、打人等而引發的路風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承擔。

第八條 在行包裝卸、搬運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物品損壞等引發的路風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五章 協議期限及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九條 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字和蓋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

第十一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協議內容,如遇相關政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協議內容。

第十二條 本協議到期終止。一方或者雙方在協議期滿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本協議期限自行順延一年;以此類推,一方或者雙方在本協議期滿前三十天內不

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延長本協議的,本協議到期即行終止。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雙方應自覺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七章 爭議的處理

第十四條 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對某些條款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第八章 補充條款或特殊約定條款

如有要求,另行補充。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 四 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委託方(蓋章): 受委託方(蓋章):

營業部經理: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承包單位):

甲方將本工程項目發(分)包給乙方施工,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治安等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治安穩定,雙方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與工程承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一、工程項目:

K75+034箱涵工程

二、協議日期: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承攬合同履行完畢終止。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環境保護法》、《治安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

2、乙方應建設和健全安全、治安管理制度並配有分配有分管領導及專職或兼職人員。

3、進作業場所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治安保衛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和治安情況要求。乙方應認真組織本單位職工進行有關制度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法制觀念和自我保護能力。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安全防火和治安管理及設計工藝有關的各項規定。

5、甲方在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乙方人員違章作業、違紀行爲有權對承包隊進行處罰,乙方應加強對施工場所的日常安全檢查,及時制止和處理各類違章違紀行爲,對查到的隱患應及時組織整改,涉及到甲方的問題應書面告知甲方整改,在未整改前不得進行相關作業。

6、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應督促現場施工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7、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

8、乙方對施工現場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防護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

9、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考覈,持證上崗。持有外省市操作證的人員,還必須經當地安全技術部門進行審證教育。

10、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對所施工場所的安全生產、治安工作負全責。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在從事本職工作中發生工傷等事故,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統計上報及事故善後處理。甲方予以積極配合。

11、本協議以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作爲承發包合同書正本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2、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項目負責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安全負責人簽字: 安全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7

XX單位,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電力法規的規定,爲了更好的保證可靠的供電和電網的安全,協議如下:

一、供用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供用電雙方按產權分界點各自負責設備的維護管理。

2、當遇到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設備損壞,或違約用電、竊電、欠費時;供電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更動或操作用電方的供電設備。

3、在用電方受電裝置內安裝的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用電方負責保護並監視其正常運行;如有異常,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

二、 安全運行管理責任

1、供電方應當按照雙方《供用電合同》的約定,持續地向用電方提供合格的電源。

2、用電方電氣值班人員,必須熟悉安全用電技術操作規程、用電制度、設備調度權限的劃分、運行方式的有關規定,必須制定並嚴格執行現場倒閘操作規程。用電方指派的專職電工的行爲代表乙方行爲,電氣專職人員必須持高壓入網證上崗, 嚴禁無證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3、用電方必須向供電方的用電檢查部門報送變(配)電值班人員名單;如值班人員有變動時,必須書面通知供電方的調度部門和用電檢查部門。

4、未經供電方用電檢查人員同意,用電方不得改變自備發電機與供電系統的一、二次接線,不得向其他用戶供電。

5、用電方必須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6、用電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三、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供電方對用電方安全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用電方整改後,應及時進行驗收。供電方不承擔因用電方電氣設備不合格引起的任何責任。

2、用電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自備電源設備(含保護設施)帶病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供電方有權對用電方直接停止供電。

4、用電方誤操作或其設備缺陷,導致電網不安全運行的一切後果全部由用電方承擔。

5、用電方未執行本協議或有關規定、管理不到位,給供電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設備損害,用電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6、用戶產權的線路發生任何事故,供電局不承擔責任。

7、供電方應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費。用電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期限交付電費。對逾期不交者,按規定加收遲納金,並可停止供電。

四、本協議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應按相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協議有效期自 20xx年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1 月1 日止。協議到期後,如供用電雙方均未提出變更、解除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

3、本協議自供電方、用電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4、本協議正本一式 兩 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 一 份。

供電方:(簽章) 用電方:(簽章)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時間: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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