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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室管理制度

來源:時尚冬    閱讀: 3.0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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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監控室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監控室管理制度

監控室管理制度1

一、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運用,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統所採用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三、發生火災要儘快確認,及時、準確啓動有火消防設備,正確有效組織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並應直撥119向消防隊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後,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四、對消防監控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登記表。

五、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管理工作。

六、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監控室管理制度2

一、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監控各種設備的操作使用,做好設備運轉記錄;

二、值班人員在接到消防或監控的報警信號後,在排除誤報可能後,應立即做出反應,通知經警和電工現場察看。繼續密切關注現場情況並做出相應的反應;

三、對值班時間發生的異常悄況和設備故障情況,值班人員應認真如實的進行記錄,不得漏記或做虛假記錄;

四、認真履行每日的監控報警系統的設、撤防工作(晚上設防、早上撤防);

五、嚴禁在消防監控中心進行與工作無關的其他工作及活動;

六、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監控中心,嚴禁查閱彔彔像帶,如工作需要,須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並做好登記。值班人員不得私自將錄像帶供他人查閱;

七、消防監控設施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維護,發現故障要及時修復,無法當場修復的應及時通知設備安裝公司前束處理;

八、保護消防監控中心設備、環境的清潔衛生和合理的溫溼度。嚴禁用電話進行聊天和長時間通話,保證報警電話能及時正常接通,確保通道的安全暢通。

監控室管理制度3

第一條爲了加強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個體經營場所,是指個體工商戶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固定場所。

第三條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本行政區域消防工作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公安機關對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並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負責實施。

街道辦事處以及村(居)民委員會,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做好轄區內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個體經營者對其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負責,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公約,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接受消防監督檢查。

第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履行下列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一)指導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二)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三)其他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第八條公安派出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一)對本轄區個體經營場所進行消防監督抽查;

(二)對村(居)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檢查;

(三)指導消防安全重點場所進行火災預防和滅火演練;

(四)向個體經營者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五)其他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第九條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一)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二)開展消防安全巡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發現的火災隱患;

(三)指導個體經營場所開展消防安全區域聯防工作;

(四)配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抽查。

第十條個體經營者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依法配置符合標準的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保持完好有效;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三)遵守用電用氣用火用油安全規程;

(四)定期對本經營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接受消防安全培訓並對本場所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六)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撲救並疏散人員;

(七)配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撲救火災、調查火災原因。

鼓勵個體經營者制定符合經營實際需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一條縣(市、區)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將娛樂、餐飲、住宿等個體經營場所,以及個體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油氣的場所,確定爲消防安全重點場所,並以統一方式在個體經營場所明示。

前款規定場所的個體經營者除應當履行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消防安全義務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在經營場所明顯位置明示防火警示;

(二)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演練;

(三)與相鄰生產經營場所、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區域聯防。

第十二條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時,應當對個體經營者履行消防安全義務的情況進行檢查,責令其改正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行爲。

第十三條個體經營場所集中的建築物,產權單位或者受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築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等進行統一管理。

第十四條個體勞動者協會、行業協會、市場開辦者等組織,應當向個體經營者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鼓勵志願服務者向個體經營者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第十五條公安派出所應當制定本轄區年度個體經營場所消防監督抽查計劃並實施。

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抽查時,應當出示執法身份證件,並不得影響個體經營者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六條公安派出所對個體經營場所下列事項進行消防監督抽查:

(一)用電用氣用火用油是否規範;

(二)是否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室內消火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滅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四)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是否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場所內。

公安派出所發現個體經營場所存在消防安全違法行爲的,應當責令改正,並將抽查情況在抽查記錄中載明,自抽查結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抽查記錄錄入網上消防監督管理系統。

第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火災多發季節,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前或者期間組織監督抽查。

第十八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可以在一定範圍公開存在火災隱患的個體經營場所名單。

第十九條縣(市、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向社會公開消防安全服務事項,爲個體經營場所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第二十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建立個體經營登記信息共享機制。

第二十一條公民發現個體經營場所存在火災隱患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舉報;接到舉報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二十二條個體經營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個體經營者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並監督改正:

(一)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存在火災隱患的;

(二)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場所內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消防設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及其工作人員,對監督抽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或者違法行爲未依法責令個體經營者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監控室管理制度4

一、監控值班員必須服從保安部主管的領導,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堅守值班崗位,掌握各種監控信息,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及時上報,認真負責地完成好酒店賦予的安全監控任務。

二、監控值班實行24小時3崗制,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值班,不準脫崗,因故不能在當班時間值班的,事先須經保安部領導的同意後,並在有人代班時方可離開。

三、無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進入監控室,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和觀訪的,須經保安部領導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

四、酒店領導和客人有需要查看監控、或查詢情況時,值班人員應及時報告保安部領導,並積極配合做好接待查詢工作,做好查詢的記錄登記。

五、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六、不準在監控室內使用違章電器,不準抽菸、吃零食、聊天、玩耍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隨意擺弄機器設備或利用設備玩遊戲、上網。

七、監控值班員必須保守祕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監控錄像內的內容。

八、當監控發現到有可疑人員、車輛或事件時,應立即打電話將情況彙報給總值班室和保安部值班室,以便保安部和相關部門及時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九、監控值班員應時刻翻看監控錄像,發現有價值的資料,應及時存入U盤保留,並作好標記。

十、在酒店內的打架、鬥毆、盜竊、交通事故、火災以及領導要求保留的資料,應制作成光盤存檔長期保留,並做好標記。

十一、認真登記好每天值班的監控情況,並將值班登記本保留存檔。

十二、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要做好登記,並及時上報保衛處請專業維修部門及時維修。

十三、保持設備和監控室內的清潔衛生,堅持每月的系統的維護,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行。

監控室管理制度5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瞭解和掌握消防報警控制設備設施各項性能指標及操作方法,熟悉相關專業理論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持證上崗。

二、堅守崗位,時刻保持高度警惕。監視火災報警控制和監控設備設施,嚴格按程序操作,認真處理當班發生的事件,並如實記錄。

三、經常性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進行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維護等工作,確保消防設施運行狀況良好。

四、保持室內清潔衛生,設施設備無污漬、無塵土,室內物品擺放整齊、牆面、地面潔淨;

妥善保管和使用控制室內相關設備設施和各種公用物品,杜絕丟失和損壞,並做好領用借用登記。

五、當火警發生時,正確及時地操作使用消防報警控制設備設施,並按規定的報警程序及時的通知有關部門及負責人;火災確認後,按要求正確的啓動和關停有關消防設備設施,配合組織滅火工作。

六、發現設備設施故障時,及時通知值班領導和工程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和停用設備設施。主動配合相關人員進行設備設施檢修和維護並如實登記。

七、充分發揮監控系統優勢,密切關注酒店內各種情況,注意發現可疑人或可疑事。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值班領導,按照操作程序果斷採取應對措施,不得麻痹大意、延誤戰機。

八、做好消防監控室的保密工作。無關人員禁止進入監控室內,因工作需要進入監控室的,需經保安部領導同意後方可進入,當班人員應做好記錄。

九、認真填寫當值期間相關設備設施運行記錄,發生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當班未處理完畢的應交代接班人員繼續跟進,並做好物品交接工作,完成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監控室管理制度6

爲了加強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操作室的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作,充分發揮其作用,特制定本規則。

1.監控人員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2.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確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和觀訪者必須經庫領導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

3.不準在監控室聊天、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

4.必須保守祕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5.對監控到的盜竊作案嫌疑人,及時報警以便抓獲盜竊分子,確保監控區域的治安穩定。

7.監控人員每天對監控錄像進行翻看,發現有價值案件線索及時另存入U盤保留,並作好標記,爲公安部門破案提供有效線索。

9.監控人員對監控區域的打架、鬥毆及盜竊、交通事故、火災等錄像進行另存入U盤存檔保留,並做好標記。

12.保持攝像機的清潔,每1個月進行一次鏡頭清潔。

13.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做好登記,對一般的設備故障,能自己解決就自己解決,不能解決的報辦事處及時維修。

監控室管理制度7

一、 工作期間,應着裝規範整潔,佩戴上崗證,車場監控室管理制度。

二、 工作期間,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嚴禁會私客、辦私事、嬉笑打鬧、吸菸、吃零食、看閒雜書籍;除應急情況以外,嚴禁使用外線電話,嚴禁長時間佔用內線電話。

三、 工作期間,保持良好的辦公環境衛生,地面無果皮紙屑,辦公設施擺放到位,消防和監控設備保持乾淨,無塵土。

四、 嚴格遵守單位和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個人請假要書面寫明請假事由,經領導批准後才能休假。工作期間,應堅守崗位,嚴禁串崗、空崗、外出要向領導請假,未經領導的批准,不得私自離崗。

五、 工作期間,嚴禁讓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監控室。如有特殊情況,需經領導批准。

六、 工作期間,提高警惕,時刻注意檢查、觀測設備的運轉情況,發現設備故障及時彙報領導。愛護設備,按程序操作,嚴禁違章和野蠻的操作。

七、 工作期間,嚴密監視設備運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報警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作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管理制度《車場監控室管理制度》。

八、 工作期間,認真、如實的填寫各種紀錄,記錄應書寫規範,不漏項、漏登。要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並按要求填寫好值班日記,交接班時,須將當班情況和未盡事項交代給下一班;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員,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崗時不能下班。

九、 工作期間,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向設備管理專業人員或保衛科領導報告;不得擅自改變視頻系統設備,設施的位置和用途;不得刪改、破壞視頻資料原始數據記錄;不得擅自複製、提供、傳播視頻信息。嚴禁擅自開發、修改、升級、刪除、安裝影響監控系統正常運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軟件。

十、 工作期間,熟練掌握各種情況的處置方案,在監控中發現情況,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並報告保衛科領導;不得無故中斷監控;監控錄製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十一、按時交接班,不遲到早退。交接班過程中當班組長要將值班情況詳細交接給接班組長並在工作紀錄上簽字,待人員到齊,交接工作無問題後方可下班。

十二、值班期間應精神飽滿,時刻提高警惕,嚴禁睡覺、喝酒、打撲克f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工作中發現隱患應及時彙報帶班領導。

十三、按時參加監控例會,認真貫徹執行會議精神,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認真學習消防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十四、積極努力的完成領導佈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工作認真負責,不出差錯。

監控室管理制度8

爲加強監控室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安全、規範、高效運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履行職責,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

發現事故、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巡邏崗或離事故區域最近的安管員趕往現場,並即時通知上級領導。

二、愛護和管理好各項設備,早班接班後半小時內負責對設備進行清潔擦拭,

監控室內的所有設備設施非專業人員嚴禁動用;嚴格按規定操作步驟進行操作,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不得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維修,或通知相應的責任單位人員進行維修並向領導報告。

三、接值班電話時必須規範用語、語言清楚、態度和藹可親;

接到職責外的報警求助,不允許簡單拒絕,應立即通知上級領導,儘量提供幫助。

四、不得擅自脫崗,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代班、調班;按規定時間交接班,

交接班時,須將當班情況和未盡事項向接崗同志交代清楚;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員,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崗時不能下班。

五、嚴禁在監控室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看書、看報、打私人電話、玩遊戲、聽音樂等;

不得在監控室內會客或進行娛樂活動;按照相關規定詳細、規範地做好值班記錄,不得在值班記錄本上亂寫亂畫。

六、非監控室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

觀訪者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看資料和情況必須填寫《監控查看審批表》,必須經安管部領導簽字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查看。

七、保持監控室乾淨整潔,禁止帶零食進入室內,監控室內不準吸菸,亂丟紙宵雜物以及大聲喧譁,水杯應放置在遠離電器設備的地方;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控室;嚴禁使用有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使用電爐、電飯堡等電器。

八、務必保障通信聯絡暢通,不得用值班電話接、打私人電話;

對講機應時時保持電量充足與信號暢通。

九、不得無故中斷監控;

監控錄製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十、必須保守祕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監控室管理制度9

一、工作期間,應着裝規範整潔,佩戴上崗證,穿工作鞋;不允許戴戒指、項鍊等首飾,不允許留鬍鬚,留長髮、染髮。

二、工作期間,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嚴禁會私客、辦私事、嬉笑打鬧、吸菸、吃零食、看閒雜書籍;除應急情況以外,嚴禁使用外線電話,嚴禁長時間佔用內線電話。

三、工作期間,保持良好的辦公環境衛生,地面無果皮紙屑,辦公設施擺放到位,消防和監控設備保持乾淨,無塵土。

四、嚴格遵守單位和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個人請假要書面寫明請假事由,經領導批准後才能休假。工作期間,應堅守崗位,嚴禁串崗、空崗、外出要向領導請假,未經領導的批准,不得私自離崗。

五、工作期間,嚴禁讓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監控室。如有特殊情況,需經領導批准。

六、工作期間,提高警惕,時刻注意檢查、觀測設備的運轉情況,發現設備故障及時彙報領導。愛護設備,按程序操作,嚴禁違章和野蠻的操作。

七、工作期間,嚴密監視設備運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報警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作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工作期間,認真、如實的填寫各種紀錄,記錄應書寫規範,不漏項、漏登。

八、按時交接班,不遲到早退。交接班過程中當班組長要將值班情況詳細交接給接班組長並在工作紀錄上簽字,待人員到齊,交接工作無問題後方可下班。

九、值班期間應精神飽滿,時刻提高警惕,嚴禁睡覺、喝酒、打撲克f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工作中發現隱患應及時彙報帶班領導。

十、工作期間,保持作風嚴謹,做到文明禮貌,尊重領導,團結同志,互助互敬。

十一、按時參加監控例會,認真貫徹執行會議精神,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認真學習消防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十二、積極努力的完成領導伽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工作認真負責,不出差錯。

十三、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

監控室管理制度10

監控(消控)室管理制度爲加強監控室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安全、規範、高效運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履行職責,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

發現事故、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巡邏崗或離事故區域最近的安管員趕往現場,並即時通知上級領導。

二、愛護和管理好各項設備,早班接班後半小時內負責對設備進行清潔擦拭,監控室內的所有設備設施非專業人員嚴禁動用;

嚴格按規定操作步驟進行操作,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不得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維修,或通知相應的責任單位人員進行維修並向領導報告。

三、接值班電話時必須規範用語、語言清楚、態度和藹可親;

接到職責外的報警求助,不允許簡單拒絕,應立即通知上級領導,儘量提供幫助。

四、不得擅自脫崗,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代班、調班;

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交接班時,須將當班情況和未盡事項向接崗同志交代清楚;

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員,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崗時不能下班。

五、嚴禁在監控室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看書、看報、打私人電話、玩遊戲、聽音樂等;

不得在監控室內會客或進行娛樂活動;

按照相關規定詳細、規範地做好值班記錄,不得在值班記錄本上亂寫亂畫。

六、非監控室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

觀訪者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看資料和情況必須填寫《監控查看審批表》,必須經安管部領導簽字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查看。

七、保持監控室乾淨整潔,禁止帶零食進入室內,監控室內不準吸菸,亂丟紙宵雜物以及大聲喧譁,水杯應放置在遠離電器設備的地方;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控室;

嚴禁使用有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使用電爐、電飯堡等電器。

八、務必保障通信聯絡暢通,不得用值班電話接、打私人電話;

對講機應時時保持電量充足與信號暢通。

九、不得無故中斷監控;

監控錄製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十、必須保守祕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長房時代廣場安管部20xx-08-13

監控室管理制度11

財務科管理制度

爲加強公司財務管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財會人員應嚴格遵守財經紀律,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壯大公司經濟實力爲宗旨,制止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積累,把財務工作做好。

第二條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責,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公司各項經濟活動。

第三條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第四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公司財務制度的款項,應拒絕支付、並及時上報分管領導、總經理。

第五條建立穩定的財會人員隊伍。財會人員調動或因故辭職,應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未辦完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第六條一切現金往來,須憑據收付。

第七條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報銷,必須用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辦人簽名,經分管領導、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後方能報銷付款。

第八條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辦公室管理制度

辦公室是公司對外聯絡的中心樞紐,是展現公司形象的一個重要窗口,全體員工均須遵守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按時上下班,上班期間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條辦公室內須保持肅靜,辦公時要端正坐姿,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在樓梯處停留會話,辦公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三條嚴禁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牌、下棋、賭博,未經他人允許,不準隨意翻閱他人辦公資料,更換臺、凳、電話等,違者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第四條文明接聽電話,不得借辦公電話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做好電話記錄,及時做好請示彙報,如私自打國內國際長途或用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信息臺等,一經查實,個人除需承擔相關電話費用外,並加罰20元/次;

第五條嚴禁串崗或羣聚聊天,影響他人工作;

第六條注意保持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保持辦公室牆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辦公用品、文件資料、器具等須擺放整齊,衣物、箱架、雨衣(傘)、頭盔等私人物品必須放到更衣室,下班後應整理好桌面物品,嚴禁亂擺亂放;

第七條辦公室內嚴禁吸菸,嚴禁將菸頭扔進紙簍,違者罰款10元/次;

第八條辦公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空調、排氣扇、水龍頭、燈管、電話、電腦等)未經同意不準隨意拆裝,如出現故障須及時通知維修人員維修,凡擅自拆裝或者人爲損壞的,須照價賠償;

第九條熱情接待來訪客戶等外來人員,言行大方,注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十條下班後要關好門窗,關閉空調、燈管、電腦等電源,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要檢查電源關閉情況等;

第十一條嚴格按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調換,應提前一天向分管副總、總經理申請,同意後,方可調換,不得無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出入口收費亭管理制度

爲加強對公司出入口收費管理,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收費人員必須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學習相關業務知識,遵紀守法,樹立園區良好形象,愛崗敬業,完成好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

第二條尊重領導,服從分配,着裝整潔,禮貌待人,敢於同不良現象做鬥爭,維護園區工作秩序,爲經營業主做好服務工作;

第三天收費員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不準私收錢及私放車輛,不準徇私舞弊,如發現或被檢舉,經查屬實者,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條收費人員要認真交接班,有事請假,不準遲到、早退、串崗,酗酒滋事,打架鬥毆,發現一次罰款50元,二次100元,三次開除;

第五條上班期間,不準打盹、睡覺,不準玩遊戲、聊天,不準空崗,空崗不得超過10分鐘(空崗期間必須有保安人員代崗),發現一次罰款50元,二次100元,三次開除;

第六條收費時,現金與通行卡一致,現金合理存放,交接前做好清帳準備並記錄;

第七條崗亭內時刻保持衛生清潔,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各類物品擺放整齊,交接前,須打掃好衛生;

第八條收費人員須愛護公物,如人爲損壞電腦設

備等辦公物品,經查屬實由當班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監控室管理制度

爲了加強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操作室的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作,充分發揮其作用,保障園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電視監控室必須晝夜24小時由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二條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負責安全監控任務,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和上報。

第三條監控人員每天對監控錄像進行查看,發現有異常現象或員工亂收費現象,及時保存錄像片段,並作好標記,以備查用。

第四條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應徵得保衛科長的同意並在有人頂崗時方可離開。

第五條監控人員須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操作流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第六條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和及觀訪者參觀,必須經保衛科長上報分管副總,同意後方可進入監控室。

第七條不準在監控室聊天、會友、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嚴禁在監控值班期間打盹睡覺,一經發現,按公司規章制度嚴厲處分。

第八條公司領導定期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值班人員應及時彙報監控情況。

第九條保持監控室設備的清潔衛生,堅持每月進行系統維護,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作。

第十條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聯繫維修人員進行維修,並做好登記。

第十一條監控人員必須保守公司監控祕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監控錄像的內容。

第十二條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不得擅自關閉電視監控系統、停止系統運行。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信息管理中心制度

第一條信息員應按照要求和規定採集、輸入、輸出信息,採集、輸入信息以及時、準確、全面爲原則。

第二條信息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禁止非微機室人員進入微機室。輸入電腦的信息屬公司機密,未經批准不準向任何人提供、泄露,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第三條信息員工資按任務完成情況核發,信息員須完成當天的信息發佈數量任務,完不成當天任務的,扣發半天工資。

第四條信息載體必須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丟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將信息載體帶出微機室。

第五條信息員應愛護各種設備,降低消耗及各種費用。應按規範要求操作、保養各種設備。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第六條禁止私自拆卸或搬動電腦設備,如發生人爲損壞,須按原價賠償。

第七條信息員應本着爲公司創造最大效益的原則進行各類信息採集、發佈、管理。

第八條信息員上班期間需保持安靜,不準在上班期間大聲喧譁、聚衆聊天、嬉笑打鬧。

第九條嚴禁用電腦玩遊戲或聊天,上班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或行政處分。

第十條信息員應保持好辦公室的衛生,禁止亂扔垃圾,每天都要打掃辦公室衛生、擦拭機器,保持清潔。

第十一條信息平臺的軟件、硬件要不斷更新、維護,信息員要在工作過程中,不斷提升自身操作技能和水平,不斷進行技術創新。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條會議室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公司會議室包括大會議室、小會議室。

第二條各部門根據工作的需要確定相應的會議,提前一天到辦公室申請使用會議室,並登記。

第三條會議室內的設備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如麥克風、音響、空調等,辦公室負責設備調試。

第四條會議期間損壞設備,須由相關部門或當事人按原價賠償;

第五條會議必須要有紀錄,重要會議必須會籤確認。

第六條做好會議的貫徹執行工作,做到有佈置、有落實、有檢查。

第七條公司重要會議、年度總結大會等,不得無故缺席、遲到,不能到會者,需提前向分管副總、總經理請假。

第八條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應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九條開會人員應注意保持會議室衛生清潔,會後打掃衛生,關好門窗、空調,整理好會場後,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保衛科管理制度

保衛科在分管副總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維護公司及園區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運行。爲加強園區保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加強對保安和門衛工作的領導,維護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條保衛科負責公司及園區“三防”、保衛、監控、園區車輛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嚴格落實公司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園區的正常運營,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分管副總請示,彙報。

第四條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災害的“四防”教育,定期進行演習,落實整改措施;

第五條積極做好園區的安全防範工作,重大節日進行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條加強園區內車輛管理及調度工作,非停車地點嚴禁停車;

第七條做好接待保衛工作,確保外賓和首長、領導的安全;

第八條全面負責公司值夜班以及監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條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安全保衛制度

第一條保衛科要定期到各業戶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特殊物品要妥善放置,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二條財務部門現金要按規定及時存入銀行,現金存放不得超過規定數額。現金、有價票證一

律放入保險櫃。第六條財務人員去銀行送款,必須由專職保衛人員負責護送。

第三條公司員工自行車、電動車、轎車要按指定地點存放。

第四條夜間巡邏人員不得睡覺,對重點隱患地方要經常巡視。發現可疑人員,要盤問檢查,對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機關。

第五條門衛要做好值班,發現可疑問題,要及時通知保衛人員協同處理。

安全防火制度

第一條保衛科負責對公司和園區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訓練,開展經常性防火宣傳;

第二條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保衛科統一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第三條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如損壞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條公司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及滅火器的定期檢查,由保衛科負責統一安排,各科室給予密切配合;

第五條由專職保安負責日常安全防火檢查,如發現隱患要及時向保衛科長彙報,採取相應措施妥善處理;

第六條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業戶,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規定;

園區內部治安管理規定

第一條嚴禁打架鬥毆和辱罵他人,違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條凡酗酒鬧事、影響正常工作者,由保衛科採取強制措施,保障安全。對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當事人承擔,並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第三條嚴禁利用娛樂活動及其它手段進行聚衆賭博、播放淫穢錄像、傳抄黃色刊物,一經發現,即嚴加查處,對當事人給予治安罰款。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四條園區內禁止玩火、破壞公物,不聽勸阻者,按有關規定處罰(未成年子女由家長承擔);

第五條嚴禁在園區內任何場所大聲喧譁、起鬨、擾亂公共秩序;

保衛值班巡邏制度

第一條保衛人員值班巡邏,必須按規定着裝並佩帶各種警用器械。

第二條值班人員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園區治安保衛工作、安全防火工作,及時處理各類治安事故和治安案件,不能處理的及時向領導彙報。

第三條加強夜間巡邏,確保園區內部各項安全,嚴防治安事故發生。

第四條提高警惕,明確任務,善於發現可疑跡象和隱患並及時處置。

第五條嚴格執行園區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崗位,認真負責,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交接班工作,並填好值班巡邏記錄。

請假制度

第一條員工請假必須提前1天向分管領導申請,由部門主管審批,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給假。

第二條員工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領導請假。

第三條員工請假應說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項,同時出示相關證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條提前結束假期回公司須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需要延長假期的須出示延期證明,再次審覈、批准。

第五條請假或延長假期未經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三天以上曠工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七條請假期間,扣除請假期間的工資。

第八條假期規定:事假每月不得5天以上,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病假2天以上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本人婚嫁給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給予2天;產假(女)90日;流產假(女)7天;喪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死亡,給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死亡,給假3天;

第十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服務大廳管理規章制度

爲了保障服務大廳的正常工作秩序,完善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展現我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更好地服務客戶,特制定服務大廳管理制度。

第一條工作人員必須統一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證,舉止文明,熱情大方,禮貌待人,耐心爲客戶服務;

第二條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按時上下班,不能有脫崗現象發生,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第三條工作人員應熱心解答客戶難題,不得敷衍客戶,更不得耍脾氣;

第四條工作人員應維持服務大廳良好的工作秩序,遇到重大事件無法控制時,要及時上報分管領導,並妥善處理;

第五條上班期間需保持服務大廳安靜,不得嬉笑、大聲喧譁、打鬧、聚衆聊天,不得隨意變換崗位,充分展現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

第六條不得利用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上網聊天、玩遊戲等。

第七條各員工要做好服務大廳安全保衛工作,防止發生失盜、滋事、失火等現象。

第八條制定工作人員衛生值班表,保持辦公環境整潔衛生;

第九條值夜班人員,未經他人許可,不得擅自使用他人電腦,或翻閱他人重要工作資料,不得利用電腦玩遊戲、瀏覽不健康網站,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第十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監控室管理制度12

管理制度

中心控制室(或消防中心)是設備運行、監控的心臟,直接關係到大廈(小區)的各項安全。爲保障業主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中控室(消防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須持證上崗。

2、各種相關制度、規程、流程、應急電話等須上牆懸掛或張貼。

3、值班人員必須熟悉相關工作流程、規定,值班時不得擅離崗位。認真注視顯示器、儀表、信號燈等,認真作好各項記錄,交接班時須對設備運行狀態進行檢查。

4、火災報警控制、聯動系統的終端設備(如水泵控制櫃、風機控制櫃等),須將主令開關置於自動檔位,中控室(消防中心)聯動櫃可置於手動檔。當值班人員發現報警信號後,須立刻覈實信號的真僞,信號爲真時,將其置於自動,並按相關程序對設備進行操作;信號爲誤報時,及時將設備復位。

5、中控室(消防中心)設備應由有資質的人員進行維修保養,對計真機軟件進行備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復軟件。設備密碼須報物業部備案。作用者應在使用界面內進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統程序、密碼等。設備供貨商(保修單位技術人員)對系統進行調試、維修、系統升級時必須徵得管理處同意、登記,且管理技術人員在場情況下方可進行,無關人員不得操作中控室(消防中心)設備。

6、辦理業主裝修申請時,管理處須對擬裝修部分的火災報警裝置、噴淋裝置、弱電裝置狀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須由業主簽字確認,裝修造成的系統故障或損壞,須由業主支付系統維修恢復費用。

7、保持中控室(消防中心)清潔、乾淨和堆放雜物。

8、禁止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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