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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協議書範文彙總十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9.8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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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雙方協議書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雙方協議書範文彙總十篇

雙方協議書 篇1

甲方:

地址:

授權代表:

乙方:

地址:

授權代表:

鑑於:甲乙雙方正在就【 填寫項目名稱 】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爲此,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信息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信息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下稱保密信息),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一)已經或將公佈於衆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爲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信息,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信息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爲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爲保密信息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股東、董事)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信息。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信息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信息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信息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信息複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並應促使其代表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信息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爲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複製件一份。

(六)甲乙雙方將以並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信息的照料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第三條 知識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信息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 保密信息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信息,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信息。

(二)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信息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覆。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取得對方同意並將披露的複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政府機關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披露保密信息。

第五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進行仲裁。仲裁使用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語言爲中文,仲裁地點爲深圳。

第六條 協議生效及有效期

(一)本協議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雙方協議書 篇2

協 議 書

甲方:涇縣昌橋鄉中心衛生院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爲了使患者能夠得到完整的醫療護理服務,確保醫療安全,經雙方協調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執業範圍內進行醫學診查,疾病調查、醫學處置,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文件,選擇合理的醫療護理方案。

2、在執業活動中,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3、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技術操作規範及遵守職業道德,履行職責,盡職盡責爲患者服務。

4、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

5、宣傳衛生保健知識,對患者進行健康教育。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要求醫護人員對其隱私保密的權利。

2、有獲得有關本人疾病信息的權利。

3、有對本人進行治療時知情同意的權利。

4、有遵守院規,不得隨意外出,服從醫囑與醫務人員全面合作的義務。

5、有遵從醫囑及時出院,並保護自己,按時複診,減少復發的義務。

三、特別強調事項

1、綜上所述的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應共同遵守。

2、乙方住院期間宜安心治療,不得任意離院外出。乙方已被告知其本人病情以及外出對本人健康甚至生命的危險,並明白外出的危險包括上述醫療風險及其他不可預知的風險,本人自願承擔外出的一切風險和後果。如外出期間發生不良後果本人免除所有醫務人員和醫療機構的一切責任。

3、乙方已被告知,外出期間發生意外時,應立即與住院所在科室聯繫,以便可以當即採取各項緊急措施。

4、住院病人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丟失自負。

5、住院病人需陪護一人,陪護離院時必須得到病人及院方同意。 本協議雙方簽字後存入病歷中保存。

甲方(蓋章):乙方或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月 日

代理人與患者關係: 聯繫電話:

雙方協議書 篇3

爲正確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一、買賣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第一條 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一方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票等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其他相關證據,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

對賬確認函、債權確認書等函件、憑證沒有記載債權人名稱,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以此證明存在買賣合同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條當事人簽訂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買賣合同,一方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的義務,對方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預約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爲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條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認定電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時,還應當適用電子簽名法的相關規定。

二、標的物交付和所有權轉移

第五條 標的物爲無需以有形載體交付的電子信息產品,當事人對交付方式約定不明確,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收到約定的電子信息產品或者權利憑證即爲交付。【最高法買賣雙方合同司法解釋】最高法買賣雙方合同司法解釋。

第六條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買受人拒絕接收多交部分標的物的,可以代爲保管多交部分標的物。買受人主張出賣人負擔代爲保管期間的合理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買受人主張出賣人承擔代爲保管期間非因買受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七條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的“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主要應當包括保險單、保修單、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產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質量鑑定書、品質檢驗證書、產品進出口檢疫書、原產地證明書、使用說明書、裝箱單等。

第八條 出賣人僅以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款抵扣資料證明其已履行交付標的物義務,買受人不認可的,出賣人應當提供其他證據證明交付標的物的事實。

合同約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習慣以普通發票作爲付款憑證,買受人以普通發票證明已經履行付款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條 出賣人就同一普通動產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請求確認所有權已經轉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均未受領交付,先行支付價款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三)均未受領交付,也未支付價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條 出賣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機動車等特殊動產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均未受領交付,先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 出賣人根據合同約定將標的物運送至買受人指定地點並交付給承運人後,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負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在合同成立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標的物已經毀損、滅失卻未告知買受人,買受人主張出賣人負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當事人對風險負擔沒有約定,標的物爲種類物,出賣人未以裝運單據、加蓋標記、通知買受人等可識別的方式清楚地將標的物特定於買賣合同,買受人主張不負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四、標的物檢驗

第十五條 當事人對標的物的檢驗期間未作約定,買受人簽收的送貨單、確認單等載明標的物數量、型號、規格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的規定,認定買受人已對數量和外觀瑕疵進行了檢驗,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賣人依照買受人的指示向第三人交付標的物,出賣人和買受人之間約定的檢驗標準與買受人和第三人之間約定的檢驗標準不一致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以出賣人和買受人之間約定的檢驗標準爲標的物的檢驗標準。

第十七條 人民法院具體認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合理期間”時,應當綜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性質、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標的物的種類、數量、性質、安裝和使用情況、瑕疵的性質、買受人應盡的合理注意義務、檢驗方法和難易程度、買受人或者檢驗人所處的具體環境、自身技能以及其他合理因素,依據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判斷。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兩年”是最長的合理期間。該期間爲不變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最高法買賣雙方合同司法解釋】合同範本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提出異議,出賣人以買受人已經支付價款、確認欠款數額、使用標的物等爲由,主張買受人放棄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條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的檢驗期間、合理期間、兩年期間經過後,買受人主張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賣人自願承擔違約責任後,又以上述期間經過爲由翻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雙方協議書 篇4

醫患雙方不收和不送“紅包”協議書提要:我們也鄭重承諾:一、積極配合診療活動,如實提供病史等信息,尊重科學,對疾病診斷治療中客觀存在的危險作出慎重理智的決定

醫患雙方不收和不送“紅包”協議書

患者姓名住院號

尊敬的患者及家屬:衷心感謝你們的信任,選擇到 XX縣人民醫院就醫,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裏,我們將共同面對疾病的挑戰。在此,我們鄭重承諾:

一、秉持平等、仁愛、誠信的職業精神,以患者爲中心,盡心盡責爲患者治療疾病。

二、充分履行告知義務,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隱私權等各項權利。

三、廉潔行醫,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屬的“紅包”、貴重禮品。衷心祝您早日康復!

法人代表簽章:

經 治 醫 師:

年 月 日

XX縣人民醫院:我們收到了貴單位的承諾書,認真閱讀並理解了相關內容。在此,我們也鄭重承諾:

一、積極配合診療活動,如實提供病史等信息,尊重科學,對疾病診斷治療中客觀存在的危險作出慎重理智的決定。

二、尊重醫務人員,愛護公共設施,服從管理和安排,患者本人或患方代表要有效溝通協調好本方人員,共同履行好本承諾書。

三、不向醫務人員送“紅包”、貴重禮品,共創廉潔和諧醫療環境。

  患者或患方代表:

  年 月 日

雙方協議書 篇5

合作協議書:

合夥投資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合夥投資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的原則,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投資宗旨:利用雙方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及銷售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管理及銷售,使雙方 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投資經營項目和範圍:成套焊接與切割機械設備及輔助機具和配件。

第三條、合夥投資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及方式:

1、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 合夥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 本合夥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5. 資金增減由決定,並報請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6. 財產爲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投資債務先由合夥投資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並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投資債務;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投資重大事項。

2.經營管理:

由出資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____擔任,副經理____人,由____擔任,任期__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擔任。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監督檢查。

第八條、禁止行爲及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夥投資。

4.禁止合夥投資人與本合夥投資簽訂合同。

5.如合夥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爲: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投資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③合夥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夥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雙方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簽訂專賣店費用返還協議,規定內容如下: 乙方經營專賣店滿兩年,甲方返還乙方以下費用:

1、 乙方在經營前所購買冷藏櫃的費用,金額 元/臺。

2、乙方裝修專賣店的門頭和背景牆的費用 元/店。爲了統一形象,裝修由甲方指定裝修公司裝修。

3、上述費用由經銷商全額支付,共計 元,自合同簽訂日起,甲方按照兩年時間每月分解返還:當月完成指標量(以實際發貨爲準),則次月返還 元等價貨

4、乙方僅能從甲方指定處獲得產品供應,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允許經營甲方競 爭對手的任何產品。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果出現一次串貨現象,甲方將不再返還任何費用。

5、乙方一期投放冰櫃 臺,共計 元(大寫 ),乙方當月完成指標量(以實際發貨爲準),甲方則次月返還 元等價貨物,返還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本協議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8、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籤 署 日 期: 年 月 日 籤 署 日 期: 年 月 日

雙方協議書 篇7

醫療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患疾病,在乙方處診治。但甲方要求在家輸液治療,可是治療的安全問題不能保障,在家裏輸液,缺乏搶救設施,一旦出現藥物反應和個體差異照成的反應,就有很大風險。有很多的搶救和治療機會都會喪失,在很大程度上會給病人帶來身體上的痛苦或者生命危險。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患有__________,自願回家輸液治療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a.甲方必須如實反映病情症狀、家族史、過敏史,以及提供原治療醫院的病歷及檢驗數據,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b.甲方需嚴格按乙方的處方用藥和接受乙方的指導方法正確用藥,並隨時(第一時間)向乙方反饋 治療效果和體質反應。

C因路途耽擱(不可抗拒力)而造成的搶救不及時後果甲方自負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a.乙方有權詳細瞭解甲方的病情的起因,症狀及原治療醫院的病歷以檢驗數據,但有義務替甲方保密。

b.乙方保證盡最大可能爲甲方提供及時的醫療服務。

C 甲方患有嚴重疾病,超出乙方的診療水平,乙方建議甲方轉上級醫院治療但甲方拒絕轉診或者延誤轉診治療時間而出現的不良後果責任由甲方自負。

4、本協議經甲乙方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雙方協議書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擬錄用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甲方上級有關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就甲方同意接收乙方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乙雙方保證在招聘、應聘時向對方提供的信息真實可靠,入一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或者故意隱瞞重大問題,另一方可隨時單方解除本協議,不承擔違約責任,後果由非真實信息提供方活隱瞞信息方負責。

二. 本協議簽署時,一方應已取得國家外語四級證書(或按710分計算,取得良好成績),現學位攻讀期間,學習成績優良,無補考或重修課目。

三. 乙方在簽署本協議至到甲方報道期間不得參與上一級學位報名或考試,否則按乙方違約處理。

四. 乙方報到時應持有學位證、畢業證和外語四級或六級證書(或成績單),否則協議自動解除,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 自本協議簽署至乙方報道期間,如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公安機關處罰,則本協議自動解除,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 本協議簽署後,如乙方因個人原因無法按甲方通知時間按期報到,則本協議自動解除,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 在滿足二、三、四條的前提下,甲方承諾爲乙方解決甲方所在地落戶指標。

八. 乙方從簽署本協議到甲方報到正式工作期間,必須參加甲方統一組織的到指定醫院的體檢,體檢如出現下列疾病,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將乙方退回原學校或乙方戶口所在地,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腎病(包括腎衰竭、腎積水、腎炎等)、肝病(乙肝病毒攜帶者除外)、傳染性肺並心臟並精神並白血病或者其他影響正常工作的慢性疾病或者傳染玻。

九. 乙方到甲方報到後,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上崗協議書》和《保密責任書》,在甲方指定崗位上崗工作,薪酬福利與待遇按甲方的規定執行。有甲方按照規定同意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實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首次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爲叄年(研究生合同期限爲五年)。

十. 乙方報到時,應攜帶本協議、報到證(派遣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卡)、應屆畢業生進京審批迴執、畢業證、學位證、四級證或六級證(或成績單),真實到甲方辦理報到手續,春、夏季應屆生的體檢時間分別爲每年3月和8月,具體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十一. 本協議簽署後,加以任何一方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違約賠償乙方3000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一個月內違約,賠償甲方3000元,超過一個月後違約,賠償甲方4000元

十二.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另附條款,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方可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雙方協議書 篇9

甲方:,政府認可的合法手續,資信完備,實屬既有社會效益,又有經濟效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取得了一致意見,特簽定本協議. 乙1 一、甲方人員工作.對此,乙方表示完全認同,無任何異議。

二、乙方自願參與甲方雜誌社招幕人員工作、經營並作爲甲方下屬的分支機構,甲方對此表示同意。三、甲乙雙方議定,由甲方提供必要的蓋章.文件.雜誌.證件和信件協助完成。

四、甲乙雙方議定,甲方

五、詳見附件

六、雙方議定合作經營期內,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合作期限二年。

七、乙方的獎勵提成1、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成交,按總價10%(稅前)提成。2、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上浮部分成交,上浮部分歸乙方所有。

八、。合作經營期滿,如雙方均表示願意繼續合作,本合同可再延續二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雙方合同終止,終止後,雙方應按規定進行財務結算。

九、、雙方在合作經營合同期間,如遇未盡事宜,經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可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分歧,雙方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訂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雙方協議書 篇10

甲方: 醫院:

乙方(或患方直系親屬):

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性別: 年齡: 住址: 住院號:

患者於年 月 日在甲方住院,診斷爲:

住院 天,後造成糾紛。

經過協商,雙方就該爭議自願達成如下賠償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放棄上訴、申訴、起訴、醫療事故鑑定等權利,同意不通過鑑定明確爭議的原因和責任的情況下,自行協商或調解解決。

二、由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

1.醫療費: 元

2.誤工費: 元

3.護理費: 元

4.營養費: 元

5.住院伙食補助: 元

6.精神損害撫慰金: 元

共計人民幣:元。

三、補償款給付時間:

乙方或直系親屬憑身份證(複印件)、戶口本打領條領取補助款。

四、違約責任:本協議一次性處理終結,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後,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則需向對方支付補償金額五倍違約金,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爲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協議文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公證一份,報衛生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或直系親屬):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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