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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代理協議書範文彙編7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3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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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那麼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代理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推薦】代理協議書範文彙編7篇

代理協議書 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貨物運輸代理有關事宜達成以一下協議。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爲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爲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爲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爲結算依據;

2.爲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爲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爲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

│甲方      │乙方     │鑑證機關:(蓋章)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鑑證時間:     │

│電話:     │電話:    │          │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  年 月 日   │

│帳號:     │帳號:    │          │

│地址:     │地址:    │鑑證員:(簽字蓋章)│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          │

└────────┴───────┴──────────┘

代理協議書 篇2

委託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總代理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1.1 委託方與總代理方(被委託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上,經充分協商,達成總代理協議,共同信守。

2.2 委託人指定的總代理人系獨家全權代表,委託人授權其代表可根據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與賣方洽談欲引進的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有關事項。

第二條 定義 本協議術語的意義如下:

2.1 “佣金”系按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委託人按照6.1條款支付給總代理人的佣金。

2.2 “許可證協議”,指委託人與賣方所簽訂的技術轉讓或許可證協議,包括與技術有關的於任何時候所作的補充、修改和增補的技術,由賣方出售、轉讓該技術並向委託方予以報價。

2.3 “價格”係指委託人爲引進該項技術而支付給賣方的款額。

第三條 總代理

3.1 委託人指定其總代理人,係爲獨家全權總代理,代表委託人與賣方洽談引進該項技術應付的價款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並代表委託人聯繫有關事項。總代理人願意接受此委託。

3.2 在協議有效期內,委託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爲其代理人洽談引進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或代表委託人聯繫有關任何事項。

3.3 根據協議,總代理人作爲委託的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託人洽談本許可證的協議爲引進該項目,爲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認並生效。委託人與賣方洽談該項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條款和條件,經談妥各方當事人正式簽署許可證協議及總代理取得佣金,其總代理終止。

3.4 本協議的委託人與總代理人不因委託代理成合股關係,亦不因此獲得本協議指定範圍外的代理權。

第四條 總代理人的職責

4.1 必須努力與賣方洽談,向賣方取得最好的價格及最優惠的條款和條件,便於委託人獲得該項技術的轉讓並儘速簽訂許可證協議。

4.2 在洽談轉讓及引進該項技術的過程中,總代理人與賣方洽談中若出現任何爭議、分歧或僵局,應立刻向委託人提供有關詳情,並就此事與委託人磋商。

4.3 應採取確實有效的辦法爲委託人取得該項技術並簽訂許可證協議。

4.4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

(1)除委託人指定的全權代理有關事項外,不得自命爲委託人代理任何事項;

(2)以委託人的名義允諾或解決事宜,以委託人的信用作擔保,代表委託人作出任何保證或陳述,或使委託人承擔任何責任或業務;

(3)與賣方議定轉讓或獲得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條款和條件;

(4)不論以任何方式從委託人處獲得的信息資料,皆屬祕密,僅能爲引進技術用,不得泄露。

第五條 委託人的職責

5.1 代理人當代表其委託人與賣方商定價格、條款和條件時,或將轉讓技術的價格條款和條件書就許可證協議時,或就有關問題提出要求時,委託人須立即向總代理人給予指示。

5.2 委託人應及時滿足代理人的要求,向總代理人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便於總代理人與賣方洽商轉讓和獲得該項技術。

第六條 佣金

6.1 委託人同意支付給總代理人價格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的佣金。佣金於許可證簽署之日以_________支付。屆時不得以任何藉口延遲,應即時支付。

第七條 終止協議

7.1 如遇有下列任何條件或情況時,委託人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總代理人:按協議規定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或義務時,或當收到委託人就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的通知後的30天內,仍置之不理,則立刻終止本協議對代理人的委託。

7.2 按照本協議規定期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託,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協議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7.3 當屆滿和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託時,按下述條款辦理:

(1)總代理人應立即將持有與委託人業務有關的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或其他文件交還給委託人。

(2)按照本協議規定,於終止對總代理人委託的5天內,委託人將佣金(按6.1條規定應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給代理人。

7.4 按本協議規定不論出於何處原因屆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託,本協議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條款,對各方均有約束力並付之實施。

第八條 分代理或轉讓

8.1 非經委託人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將協議之任何義務或責任轉讓給非經委託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論經委託人如何同意的由總代理人委託的分代理,根據協議的規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

8.2 非經總代理人書面授權,委託人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予以轉讓或轉移給他人。

8.3 本協議對委託人、總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繼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並確保實施。

第九條 修改

委託人與總代理人簽訂的引進技術協議書,包括整個協議書和備忘錄,立即取代委託人與總代理人對該項技術以往的全部協議和安排,後者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即告終止。除非經本協議當事人簽署的書面通知,否則本協議不得作任何修改和變更。

第十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根據簽字時_________國現行的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制訂。然而,在協議生效後,由於_________國頒佈了新的法律、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條例進行了修改,致使委託人和總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經濟利益發生重大的變化,應及時協商,並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調整,以維護委託人和總代理人在協議中的正常的經濟權益。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 在執行本協議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委託人和總代理人友好協商解決。

11.2 若協商不能解決,在_________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仲裁程序仲裁。

11.3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委託人和總代理人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二條 語言

本協議以英文和中文書寫,兩種文字均爲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通知

凡有關本協議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須以文字爲準,可採用書信、電傳、電報方式按對方地址寄發對方。

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署。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總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理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1.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電腦顯示器配件(詳見對外合同_________,總值美元計_________)。

2.乙方承擔進口商品所需所有貨款並委託甲方代付。

3.甲方負責簽訂進口合同,以遠期90天方式對外開證付款,外客戶由乙方聯繫確定,進口合同須經乙方認可。如發生品質、數量、交貨期等糾紛,由甲方代理乙方對外交涉,費用由乙方負責索賠後甲方收後轉歸乙方。乙方同時保證外商裝貨時無夾帶與合同不符的物品,如有夾帶,乙方應負法律及經濟責任。

4.乙方按進口CIF總值的2%,根據付匯當日人民幣對外匯匯率折計人民幣付給甲方作爲進口純代理費(銀行費用由甲方負責)。

5.甲方對外開證前兩個工作日,乙方應將百分之十的開證保證金匯入甲方開證行賬戶,並保證在甲方對外付款日前四個工作日將所需貨款、代理費等付清全款。

6.貨物到岸後,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貨物放行手續,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提供符合外合同單價、金額的有效報關單給甲方,以便辦理付匯覈銷。

7.貨物放行後,存放於_________倉庫、貨權歸甲方。乙方付完全款後再辦理貨權轉移手續,但在甲方對外付款日前四個工作日必須付完全款。

8.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協議書 篇4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編 號:

乙 方:(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級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爲促進甲乙雙方的商務合作,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生產的“瑪尼蘇”牌普洱茶系列產品爲區域總代理商事宜,現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義務、區域和代理期限、權限:

1)、代理區域:甲方授權乙方爲: 北京市地區 區域代理商,負責甲方的“瑪尼蘇”品牌普洱茶系列產品銷售以及在該區域的所有業務。在乙方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並完成相應銷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該區域設立同類或類似的代理商,甲方已設立的經銷商移交乙方統一管理。

2)、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甲方的產品:雲南“瑪尼蘇”普洱茶有限公司的“瑪尼蘇”品牌普洱茶系列產品。代理費(品牌保證金)爲:人民幣 0 萬元。

3)、乙方代理銷售的時效期限:從合同簽定之日內 月內,即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

4)、乙方總代理銷售的區域爲:北京市地區 。

A、在該區域內發展分銷商或服務商,或自行建立銷售網絡;

B、銷售甲方規定的普洱茶系列產品。

5)、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工作(銷售、市場、廣告、服務、質量等)作出評價和投訴。

6)、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乙方銷售區域內的終端意向客戶的詢價等重要信息。

7)、甲方嚴格控制跨區域竄貨,維護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乙方須積極開拓甲方產品在當地的市場,並逐步提高甲方產品在該地區的市場佔有率。

9)、乙方應及時同甲方結清貨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時供貨給乙方,並保質保量。

10)、乙方不得跨區竄貨,甲方會及時通告乙方區域範圍的代理商情況,避免竄貨。否則甲方有權中止代理合同,並取消乙方區域代理權。

11)在開展業務過程中,乙方應忠實於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保證各種宣傳準確無誤,不得任意誇大和捏造,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場形象,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二、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企業以及產品的各種證書,例如:營業執照、國、地稅務登記證書(副本)、QS認證、以及其他認證證書複印件等作爲備份文件,並對以上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確保爲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

2)、在代理區域內,則甲方不再在該區域設立第二家代理商,只幫助乙方在當地設立次級分銷渠道。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3)、在給代理商供貨當中保證其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4)、根據自身產品成本及市場情況及時提高產品質量及性價比,向乙方提供優質經濟的產品。

5)、保證向乙方免費提供技術支持,協助乙方拓展市場,根據當地市場情況提供必要的宣傳支持。

6)、負責協調地區各代理商之間的關係,做好市場維護工作,及時處理代理商的投訴;

7)、甲方產品的制定價格發佈權在甲方,甲、乙雙方有責任對價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導銷售價格制定本地區的批發和零售價格。

四、關於《區域代理商授權書》

1)、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向乙方開具有效的《區域總代理商授權書》,該授權書向客戶宣示乙方區域代理資格權限,以便乙方開展工作。

2)、乙方出現違法經營或嚴重違約行爲,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代理商資格。

3)、區域代理授權書是本協議附件之一,是本協議的必要生效條件。

五、產品價格、結算及交貨:

1)、甲方和乙方的結算以區域代理價格爲依據。

2)、詳附區域代理商價格體系一份。

3)、本合同發生的支付均通過銀行帳號進行。

4)、貨款由乙方直接匯到甲方指定賬戶,不得將現金或無公司名稱的支票交給甲方業務人員,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發貨。同時,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常備貨,進貨應提前 3 天儘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準備。

6)、乙方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下達進貨計劃,應寫明產品型號、數量加蓋公章和訂貨人簽名後傳真給甲方,甲方收到後予以回覆確認,按約定將貨物發往乙方指定地點。

7)、貨物運輸本着快捷、節儉、保險的原則,乙方委託甲方初選、實際考查,最後確定承運商。產品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8)、產品在運輸途中出現損壞,由乙方負責向承運方索賠,甲方應積極協助處理。

六、市場支持及獎勵:

1)、乙方在__ 北京市 _區域內開設的所有直營及加盟專賣店的宣傳噴繪、門頭燈箱噴

繪等宣傳品,根據店面大小及專營程度由甲方部分提供。除此之外,甲方應負責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傳單頁、按實際布點數量提供海報、宣傳冊,宣傳光盤母盤。

2)、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團或者團體數量較大的定單時,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和終端客戶要求重新設計個性化軟件、外型等。額外費用超過該筆定單成交貨款的10%(即10%以內全部由甲方承擔)時,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80%,甲方承擔20%。

3)、乙方在北京專門設立瑪尼蘇品牌展示中心,用於瑪尼蘇品牌的展示推廣,茶葉的儲藏安放,並定期舉辦品牌推廣活動,作爲對乙方的支持,甲方向乙方提供每月 1500元 的推廣費,爲期12個月,按季度支付。其它有關市場支持及獎勵的政策將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4)、雙方約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 區域代理商:

A、乙方可以在該區域內,目前甲方尚未設定區域代理的任何城市設立和發展銷售網點,此類網點一律從乙方提貨。

B、乙方在該區域內任何城市設立區域代理商,需向甲方一次性訂購人民幣 萬元的首批貨物,而且在甲方備案。

七、保密條款:

1)、本協議所涉及的各種文件,協議本身、技術資料、價格、圖表等影響到雙方利 益,技術、商業祕密,雙方均應嚴格保密,未經雙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2)、乙方在業務活動中,牽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樣有保密的義務.

八、法律效力:

1)、甲乙雙方若發現對方的行爲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商業道德和法律規範或損害對方利益時,可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的效力;

2)、甲方對乙方的代理授權期滿後,本協議自行終止,但是乙方有優先續簽權;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申訴方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訴;

4)、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有效)。到期終止後,如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可以續簽。

5)、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雙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責。但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0天內,向對方說明理由並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6)、協議生效:

A、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貨款,甲方開具區域代理商授權書及相關文件之日起生效。

B、本協議的所有附件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7)、其它約定事項:

A、未經雙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將自己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第三方。

B、雙方相互之間做出的任何承諾,均應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方爲有效。

簽約地點: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 章: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日 期:

公 章: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日 期:

代理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甲方指定的合法代理人)

協議條款如下:

1.甲方(簡稱公司)授予乙方(簡稱代理人)在_________國_________經銷_________的獨家代理權,自本協議簽字日起_________年爲期。

2.代理人保證竭力履行其向公司之訂貨,非經公司同意,代理人不得違背公司關於裝運訂貨的任何指令。

3.本協議履行期間,代理人將收取佣金:

訂單額少於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傭;

訂單額超過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傭。

4.代理人提供的發票金額,包括佣金和除郵寄、小額雜費以外的開支,公司將開具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予以支付。

5.任何一方提前_________個月用_________書面通知對方或任一方在任何時候違背本協議任何一款,無須通知,本協議即告終止。

協議雙方於上述時間簽字蓋章爲證。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代理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產品——“梵達”品牌傢俱及移門系列委託乙方在指定區域內批發銷售事宜進行磋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定義:

1、 產品:本協議中所稱的“產品”是指甲方製造並以其商標銷售的“梵達”品牌傢俱移門用品和隨時經雙方以書面同意的其它商品。

2、 地區:本協議所稱“地區”,是指 江蘇 省連雲港市。

二、銷售地區:

1、 甲方授權江蘇省 連雲港 市代理銷售“梵達”品牌系列產品,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本地區以外任何單位、個人銷售產品,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追究乙方因此行爲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 甲方授權銷售區域爲 連雲港市區及周邊區縣。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需在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的60天內將代理的甲方產品在授權銷售區域內確保產品上架銷售。

3、 與甲方簽約的全國連鎖性經銷商在合同區域內的零售點,不受本合同制約。

4、 乙方負責授權經銷範圍內的網點建設、產品銷售及推廣,包括網點選址、形象專櫃製作等。乙方對梵達傢俱實業有限公司的產品應儘量以統一風格的專櫃形式陳列和推廣。品牌專櫃形象由甲方設計或乙方設計好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執行。

5、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的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經銷授權書”。

三、合同保證金及期限:首次簽訂合同時乙方須交納合同保證金15萬元整,合同期限自20xx年 2月 1 日 至20xx年 2 月 1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續約,乙方需提前壹個月辦理手續,另行簽訂一份有效協議。否則本合同自動終止,同時乙方必須在合同終止後七個工作日內結清所欠貨款,如有違反乙方須支付每日千分之一的滯納金。

四、價格: 甲方供貨給乙方,按甲方統一代理價格標準提供(以甲方提供的價目表爲準),具體見每次發貨的實發清單,價格如有變動,甲方將提前3天書面通知乙方。

五、法律關係及指示

1、 本協議給予乙方的'權利和權力只限於給予一般代理的權利和權力,本協議不產生其它任何關係,或給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他任何協議約束的任何權利,特別是,本協議並不構成或委派乙方爲甲方的代表、僱員或合夥人。雙方明確和理解並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不論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擔責任。

2、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隨時發來的指示。由於乙方超過或違背甲方指示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向乙方提供進入市場的有關手續文件,及時提供新產品的上市所需資料、樣品、樣品價目表及廣告合法用的小冊子,保護乙方在本地區或市場內的代理權。

2、 甲方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優先優惠供應。

3、 甲方對乙方不能按合同及時清算貨款時有終止供貨權。

4、 甲方應盡力支持乙方開展“產品”的推銷;甲方不能向乙方代理“地區”的其他客戶發貨。

5、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如“地區”其他客戶直接向甲方詢價或訂購,甲方應將客戶轉交乙方聯繫。

6、 甲方提供乙方的“產品”價格資料,應儘可能保持穩定,如有變動應及時通告乙方,以利推銷。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在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提出下月銷售計劃及訂貨數量,以便甲方按計劃生產。甲方在無特殊情況下,在收到訂單的7 個工作日內發貨,如有其它原因未發貨應提前告知乙方,並做相應的補救措施,已減少雙方的損失。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賣場缺貨斷貨所產生的賣場罰款及其他費用均需甲方承擔,乙方保留追究甲方因缺貨造成的損失。

2、甲方必須保證所銷售的商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如果消費者在購買及使用甲方產品時發生的因質量問題發生的各種投訴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予以協助處理。

3、 乙方有責任將本地區的產品銷售情況及市場信息及時反饋給甲方。

4、 乙方不得經營、僞冒、影射“梵達”品牌的產品,不得用其他廠商的產品換上甲方商標或包裝進行銷售。

5、 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協助他人和甲方競爭,應按雙方協商的市場指導價進行銷售,不得低於甲方提貨價傾銷,確保甲方產品價格穩定,保持良好的市場環境。

6、 合同期滿,如需續簽合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7、 乙方有責任及時按合同清算貨款。

8、 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或產品滯銷問題(滯銷產品需不影響甲方第二次銷售的情況下),經雙方達成共識,負責退換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八、商標 甲方目前擁有和使用的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均屬甲方產權,未經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註冊。即使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按某種方式使用,但本協議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立即停止並取消。

九、貨款結算

1、甲乙雙方的結算方式爲款到發貨。若經長期合作後,要改變結算方式的,乙方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待甲方對乙方進行考查認可後,可按新的結算方式辦理。

2、貨款要匯入甲方提供的指定公司賬戶(賬戶另附)。

3、乙方在當月內的匯款,甲方須在當月開出發票。

4、如果乙方連續 3個月沒有訂貨,或乙方延遲付款日90天仍未付款,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必須在合同終止後十日內結清所欠甲方的貨款,如有違反乙方須支付每日千分之一的滯納金。

十、貨物運輸及驗收

1、 甲方負責把貨物送到乙方指定物流點,從甲方物流點到乙方的運輸費用則由乙方承擔。每次發貨後次7日甲方將託運單和實際發貨清單傳真至乙方,更換物流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2、 乙方應於貨物到站兩日內及時領取貨物,如有因延遲領貨,所發生的意外事件概由乙方負責,若貨物有缺失,乙方必須出具運輸單位證明。

3、 應及時對貨物進行驗收,若發現貨物數量不符或質量不合格,應在貨到 7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否則以甲方送貨單或實發清單爲準。

4、 乙方在收到貨物後應在送貨單或在(電腦打印的)實發清單上簽字及蓋章確認,並傳真給甲方,否則甲方在收到送貨單或在(電腦打印的)實發清單的傳真件之前有權拒發乙方下一次的訂貨。

十一、違約

1、 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爲造成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承擔法律責任。

2、 因不可抗力因素違約(如地震、戰爭等),可免除違約責任。

十二、轉讓 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 其它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加補充或修改時,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後方能生效。 凡有關本協議或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訴至本協議簽訂地的法院解決,其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年 月 日

代理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茲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記賬,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業務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即日起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是: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財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費。

甲方的義務是:

(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填制或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配備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並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額相覈對;

(3)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負責向乙方提供原始憑證授權簽字人名單;

(5)及時向乙方提供會計覈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經手人及授權簽字人籤批的原始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並對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6)對於甲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統一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7)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8)爲乙方提供記賬、理賬所需要了解的生產、經營等管理資料。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乙方的責任是:按照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其他會計法規要求爲甲方代理記賬,保證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義務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指導甲方設計相應的會計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照有關規定審覈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辦理甲方各項納稅事宜;

(6)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7)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8)爲甲方提供加強經濟覈算,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的建議;

四、收費標準 經協商,乙方代理記賬收費標準爲人民幣每月 元。甲方在合同生效後每月在收到會計報表時,支付當期的費用。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履行其責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導致稅收方面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覈算或會計覈算失誤,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4.關於會計賬務出現的問題,辦理交接手續以前的由甲方負責,辦理交接手續以後的由乙方負責。

六、爭論解決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爭論,雙方應通過平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決。

七、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未盡事宜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並簽署書面文件確定。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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