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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租賃協議書範文集合9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8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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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租賃協議書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租賃協議書範文集合9篇

租賃協議書 篇1

承租方(甲方)X

出租方(乙方)X

茲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車,爲明確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吊車類型及數量:X;施工地點:X;施工內容:X;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租賃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X;合同總價:X元整。

1.噸吊車工作臺班單價X元/臺班,閒置臺班單價X元/臺班;

2.每日以一個臺班起算;

3.每個臺班爲8小時,以駕駛員進出場時間爲準。超過部分租金=累計超過作業時間/8小時×臺班費。(以外出施工記錄表爲準)

4.吊車進場及退場經協商由按吊車的臺班×2=臺班支付費用。

5.對於價值超過X元設備的吊裝,吊車臺班單價X元。

付款方式:在合同簽訂後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車到現場時,預付人民幣X元,餘款在吊車退場前結清。

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房管部門調解或人民法院裁決。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出租人:承租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協議書 篇2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基本情況:(明確車輛名稱.型號.車牌號)

二、租賃期限和用途:

租賃期限:租期共,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用途:

三、車輛交付:

四、租金支付:

租金每車每天——元,每月爲元,共計元,從車輛交付之日起計算,租用期滿結算。

五、車輛的維修:

租賃期間,車輛由出租人負責維修,因維修車輛而影響承租人對車輛使用的,應減少相應的租金。車輛的維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時內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時安排維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車行維修,費用仍由出租人承擔。

六、車輛保險:

租賃期間,出租方負責辦理車輛保險,並將保險合同交付承租方作爲出險後的索賠依據,出租方辦理保險類種應至少包括:車身險.按最高額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如車輛出險,出租方應及時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索賠。

七、車輛的保管:

租賃期間,車輛由承租人負責保管,但維修期間除外,車輛停放於出租人處或出租人指定場所也除外。

八、租賃期間車輛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出租人轉讓出租車輛,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本合同對受讓方繼續有效。

2、租賃期間,承租人將出租車輛轉租,應取得出租方同意。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輛調回,否則將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額賠償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保險,因交通事故產生的損失均由出租人承擔,承租人不支付該期間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損失,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車輛自身原因造成車輛毀損,承租方不承擔責任,影響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減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車輛因被盜搶滅失,由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約定:

十三、合同附件:出租車輛的行駛證。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待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時間: 時間:

租賃協議書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爲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爲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合作的相關事宜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條例》、《旅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定之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租用乙方的車輛,必須提前向乙方提供用車計劃。

二、甲方用車必須通知乙方,乙方爲甲方提供工作對接人員分別是

機場接送用車: 手機號: 固定電話: 傳真: 散客團隊用車: 手機號: 固定電話: 傳真: 由乙方安排車輛和駕駛員接送機、接送站,若私下聯繫駕駛員用車接送機、接送站,所出現的任何責任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負責。

三、乙方爲甲方接送機、接送站的車輛必須車況良好,乾淨衛生。

四、乙方車輛必須按規定購買保險,否則發後安全事故後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必須遵守道路客運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並在車輛顯著位置明示道路旅遊客運專用標識,在車廂內顯著位置公示經營者和駕駛人信息、道路運輸管道管理機構監督電話等事項

六、乙方駕駛員在接送機、接送站過程中應做到安全行車、不酒後駕駛、不疲勞駕車、不分心駕車,確保遊客的安全。如違反安全駕車規定發生安全事故,一切後果及經濟損失由事故責任人承擔。

七、乙方只提供甲方所需的接送機、接送站服務(注:機場——酒店、酒店——機場、機場——景區、景區——機場、機場——陽朔、陽朔——機場)。

八、乙方駕駛員在接送機、接送站過程中必須做到車況潔淨、衣着整齊、舉止文明、講究職業道德、爲遊客提供最佳服務。如因乙方服務質量造成遊客投訴,甲方有權視厲果輕重扣減乙方的車費。

九、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的司乘人員要首先保證遊客的人生及財產安全,協助有關部門救助遊客及保護其財產。

十、甲方未經協商不得要求乙方(或司機)改變合同約定的車輛、用車時間、行車路線及提出違反有關規定的行車要求。

十一、司機必須提前半小時到達指定地點接機接站,送機送站時必須提前2小時到達約定地點接到遊客,並送至機場、車站。若因遲到延誤接送機,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車隊承擔。(如甲方或遊客沒有遵守約定時間,產生誤機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冬夏季,司機必須在客人上車前十分鐘打開空調,保持車內清潔衛生,若因空調、車況、司機態度、景點路線不熟等因素造成的投訴由司機利乙方車隊承擔。

十三、如遇爆胎、車輛故障等不能正常運行,乙方車隊必須及時換車,否則引起的後果由車隊負責。

十四、確認後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形式甩客,拒絕遊客上車,不得刁難、干擾導遊的正常工作,否則將承擔因此產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

十五、乙方司機開車時嚴禁打電話(特珠情況需打電話必須配耳機、同時需要做到長話短說,時間不得超過2分鐘,聲音不可過大)。

十六、乙方司機對客人合理要求應儘量滿足,對客人要熱情,當客人上車時應和導遊一樣站在車門口,微笑迎客。

十七、乙方司機任何埋怨團隊客人的話不能在車上講或在客人面前講.應避開客人私講。如果司機遲到,包括套車遲到,需親自向全體客人表達歉意,以示禮貌。

十八、甲乙雙方商定車費結算時間爲次月 25 日前結清,例如1月的車費需在2月25日前結清。(如甲方沒有遵守結賬日期乙方可取消對甲方的任何優惠政策。)

其他約定:

十九、雙方在接行中如發生爭議及未盡事宜,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有關法律部門處理。

二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爲20xx年11月 日至20xx年11月 日。合同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可以書面協議確定延長執行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名): 經辦人(簽名):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協議書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甲方現將位 房及現有現狀的配套設施租賃給乙方用作職工集體宿舍,雙方就租賃期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具體時間以雙方房屋交接單爲準。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二、房屋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及物業管理費每月每間 元,房間 間,合計月租金 元。 付款方式:乙方收到甲方提供正式的稅務發票於半月內轉賬給甲方,由乙方承擔稅費,房租半年一付。

三、水電費用結算

水電費按計量合格的水電錶計費。水電費用均由甲方統一代收,乙方應敦促本單位住宿職工每月底結清費用需乙方確認由乙方收集後到甲方財務總部交款。

四、甲乙雙方權責:

1、甲方對所出租房的合法性負責。房屋及設施配置標準按甲方現有現狀,以雙方現場交接簽字爲準。

2、承租期內,乙方對室內設施及資產等負有愛護、保養責任:對乙方人爲原因造成損壞或遺失,乙方承擔維修及賠償的責任。

3、租賃期內,乙方對安排在本公寓入住的本單位職工,負有員工關係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責任,對本單位職工在公寓發生的突發事件,負有及時派專人處理的責任。乙方職工在公寓產生的一切後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應配合託管的物業單位做好本單位職工的管理和服務,乙方與物業單位的權利和義務須在簽訂的物業託管合同中明確。雙方產生的一切糾紛與甲方無關。

五、因不可抗力如遇地震、洪水、雷電、颱風等自然災害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合同解除的條件

1、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剩餘房租不退:

(1)乙方在租賃期間不按期交納租金及水電費,甲方將有權終止合同,並停水停電,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的,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3)乙方在承租期間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4)乙方在承租期間對經甲乙雙方確認是由乙方引發的且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乙方不予整改的。

2、一方在合同期內提出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方對已交納的剩餘月份房租退還。

3、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遇政府部門規劃或甲方房屋出售、轉讓等原因需終止協議的,甲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對已交的剩餘月份房租退還。

七、 其他事宜

1、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更改約定用途,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協議到期前若雙方未能達成續簽,乙方應在協議終止之日搬出公寓。

3、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三日內辦理房屋及設施的承租交接手續。合同終止辦理退租交接手續時,應對甲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及設施負有完好責任,若有缺損須負賠償和維修責任(乙方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出現非人員原因的損壞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合同經辦人:

合同審覈人:

日期:

租賃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原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依( )_________號仲裁書,已成爲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屋的業主,並有意自用該處,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與原房主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承租上述房產的租房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前終止,甲方於當日退出承租房產。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來一直未能與其聯繫上,故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的房租甲方已至_________公證處。

3.上述房租依乙方與原房主的轉讓協議,應全部或部分歸乙方享有,但至今該房租仍在原房主________________處,且_________尚有_________________元押金未轉交給乙方或歸還甲方,鑑於上述情況,甲方承諾協助乙方取得其應得的房租,乙方承諾儘快歸還甲方_________元押金。

4.雙方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進行手續,完成交接手續後在本協議上籤章。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租賃協議書 篇6

承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發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爲響應國家農村土地流轉的號召,開發利用田地,發展農村經濟。經甲乙雙方協定,乙方同意將上江村明天衝組 地段農田荒地計面積 畝,租賃給甲方開發經營。爲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協議如下:

一、甲方以租賃的方式承包乙方的農田荒地,自主進行規劃、經營,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進行干涉、干預,否則乙方應承擔甲方在承包期內的全部損失。

二、甲方租賃乙方農田荒地期限爲二十年(從20xx年11月至20xx年11月止),自簽訂協議之日起,甲方按組上原有造冊面積第一個五年每畝每年付給乙方租金100元;第二個五年每畝每年付給乙方租金120元

最後10年每畝每年付給乙方租金150元,租金按每年支付。租賃期滿,雙方視情況再議,如不續租,甲方必須爲乙方恢復原狀。(不包括甲方徵用田地)

三、甲方需要在乙方的田地上建房,按糧田每畝12000元、荒地每畝5000元、山林每畝3000元的價格計算。

四、甲方在開發田地之前必須無償爲乙方修通草坪水泥路至明天衝的泥沙公路(修路佔地乙方無償提供)。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監證三方各持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監證方簽字:

20xx年 月日

租賃協議書 篇7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爲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爲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爲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協議書 篇8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責任及權利,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 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升降機進出場道路的清理、地基的夯實,並按升降機基礎圖的要求,做到基礎下的土質緊固,其承載能力不小於 20 噸/㎡,做好 (螺栓由乙方提供、安裝,甲方負責配 合) ,保證排水暢通。接通電源(二級保護)到升降機底座前。基礎費用及升降機用電均由甲方承擔。

2、甲方負責升降機現場保衛工作,防止升降機零部件被盜或人爲 損壞而影響施工,由此引起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甲方施工現場負責人員要嚴格遵守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不得 違章指揮,嚴禁指派非本升降機操作人員操作本機,發現一次罰款 元,造成後果由甲方負責。

4、甲方不得將升降機轉租、抵押、質押給第三者,只限在本工地 租賃使用。

5、甲方對妨礙升降機的設施進行防護。如因防護不當而發生事故, 由甲方負責。

6、甲方每月應保證乙方有 48 小時時間對升降機進行檢修維護,具 體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協商安排。

7、甲方不提供乙方操作人員的食宿。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升降機的場外運輸,現場安裝,保證升降機及時、順 利投入使用。

2、乙方保證 名升降機操作人員在甲方施工現場工作。

3、乙方保證 24 小時操作人員不離施工現場,做到隨叫隨到。

4、乙方操作人員要做到對升降機勤保養、勤檢修,使機械保持良 好的運行狀態,確保機械完好率達到 95%以上。每月因機械故障、維修不及時而妨礙甲方正常使用,累計超過 48 小時,罰款 元/日。

5、乙方操作人員應保證持證上崗,安全操作,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和相應法規,向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6、由於乙方操作人員違章操作及升降機機械故障而造成的一切後 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租賃計費及結算:

1、升降機安裝調試完畢,自甲方通知正式啓用之日開始計費,春 節放假及其他國家強制性假期停工,由甲方出具書面報停通知,期間不 計租費。

2、升降機進出場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租賃費每臺 元/月。升節或降節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租費按月結算,到期付當月 80%.剩餘 租費於工程竣工日內結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逾期 10 日以上乙方有權停機待款,停機期間照常收取租賃費。

3、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十日內按正常費用計算,超過十日的應 書面通知乙方,按待機費(正常費用的 60%)計算。

四、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 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雙方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 可向管轄地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賃期滿、賬款結清自 動失效。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協議書 篇9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產權人。爲維護雙方權益,經協商特訂協議如下,雙方遵守執行。

一、 房屋租賃期限爲_______,自 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止,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處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要求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或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二、 月租金爲大(大寫)____元/月,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費用由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押金:人民幣_____元整,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可抵扣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

三、 乙方在使用期間,應保護不得損壞房屋主體結構,不得損壞房屋已有的裝修和原有設施,如有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乙方應保證不得在所租房屋內從事非法活動,甲方應保證在房屋租賃期間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起居生活及正當活動。

四、 乙方應按協議規定的付款方式按期交付房屋租金,逾期一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拒絕繼續租賃。逾期十天,甲方有權將房屋內物件進行處理,乙方所留物品視爲乙方遺棄。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下一輪房租,所付押金不退。

五、 任何一方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終止租賃協議,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乙方提前終止租賃,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一個月的房租作爲違約金。租賃期滿如未續簽合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轉租他人;如乙方欲繼續租賃,必需續簽租賃合同。

六、 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否則由當事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七、 室內物品清單及表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共同簽字後生效執行。

九、 以上協議內容如有不足,經雙方協商同意補充。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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