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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訴欠錢不還的人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4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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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訴欠錢不還的人?衆所周知,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現實中總是有一些人,遇到點事就跟親戚朋友借錢,到還錢的時候一直拖欠不還錢,那麼如何起訴欠錢不還的人呢?

如何起訴欠錢不還的人1

一、怎麼起訴別人欠錢不還

起訴大概的程序如下: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如何起訴欠錢不還的人

二、債務糾紛可能扣押財產的情形

一般情況下,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爲。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下列兩種情況下是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的:

(一)按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

(二)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物爲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並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先實現自己的債權。

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還,債權人便可以扣押該耕牛以敦促甲還債,也可以依法變賣該牛使自己的權利實現,也可使耕牛折扣歸己,餘款可退還。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權。

如何起訴欠錢不還的人2

一、具體如何起訴別人欠錢不還

1、要起訴別人欠錢不還的,當事人可以準備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當事人還需要注意起訴的法定條件爲,原告要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要有明確的被告等。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如何起訴欠錢不還的人 第2張

二、欠錢不還起訴時需要哪些證據

1、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爲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係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2、證明貸款關係存在的證據

借條或借款合同、往來郵件、手機短信、錄音、匯款紀錄、還款承諾書等。

訴訟可以說是處理債務糾紛比較好的一種方式,但此時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話,則需要注意訴訟時效與證據。

欠錢不還的,可以和債務人協商處理,要求其儘快還款;也可以起訴,但同時要蒐集好證據,比如借條、郵件、手機短信、錄音、匯款紀錄等。

如何起訴欠錢不還的人3

一、如何起訴欠錢不還的人?

對方欠錢不還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首先應當寫好起訴書,如果書寫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然後應當攜帶好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經過法院審查後,法院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依法受理的就會開庭審理。最後法院會依照具體情況依法判決。如果人民法院判決後,對方仍然不還款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如何起訴欠錢不還的人 第3張

二、欠錢不還如何取證

1、錄音。可以搞點小計謀,比如身上帶上錄音機,然後把對話錄下來,做爲呈堂證供。

2、證人。用於證明交易習慣中兩個合夥人之間的約定是貨款由誰保管的問題。但是要記住不能是自己的親戚朋友佐證或者是和有利害關係的人佐證,因爲對方可以申請這些人迴避。

3、帳本。買賣入帳這是很正常的,有帳本可以證明收益的情況,是分錢的基礎。

4、合夥協議。證明兩個人是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5、票據。買賣中結帳的支票。誰收的就很清楚了。除非對方能提出相反的證據證明不是他收的。

6、可以先申請訴前財產保存,封掉對方的帳戶,防止對方轉移資產。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

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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