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撫養權變更容易嗎,如今離婚已經成爲了社會上的非常普遍的社會現象,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和財產分割等等方面都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那麼起訴撫養權變更容易嗎?
起訴撫養權變更容易嗎1
一、變更撫養權難度大嗎
變更小孩撫養權有沒有難度應當分情況討論。
(一)夫妻在離婚後,一方或雙方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
(二)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
(三)如協議不成,可通過打官司訴訟的方式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孩子撫養權。
二、患有抑鬱症能爭取撫養權嗎
《民法典》中有規定,夫妻雙方在離婚後,誰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主要看哪方的條件更適合撫養孩子,法院會對雙方的經濟收入和身體狀況等多方面進行調查,如果一方是患有疾病的,是不利於撫養孩子的,這時通常會判給另一方撫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一般兩週歲以下的小孩都會判給母方撫養,但如果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是可以判給父方撫養的:
(一)母方的身體狀況不是很好,患有難以治癒的疾病或者身體不靈活有殘疾的,這種環境是不利於小孩的成長的,可以判給父方;
(二)母方在撫養期間,對小孩有暴力行爲或者沒有儘自己義務去撫養孩子的,父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取得撫養權;
如果小孩達到兩週歲以上,母方和父方都是有權力爭取撫養權的,但哪些情況下會更有撫養的優勢
1、自己患有不能繼續生育的疾病或者已經做了絕育的手術;
2、自己跟子女已經生活了很久的,突然更換環境會讓子女的生活不習慣,更不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
3、看誰的條件更適合撫養子女,尤其是經濟能力好的、身體比較健康的;
4、自己沒有任何的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只要有上面情形之一的,就可以優先獲得子女的撫養權,但不敢保證一定可以拿到子女的撫養權。
根據上面的介紹得知,想要獲得子女的撫養權,還看根據雙方的條件來決定,一般都是會選擇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一方。同時也看得出,我們國家的法律是站在子女的角度來執行。
三、離婚女方怎樣可以獲得孩子撫養權
女方想要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可以參照在離婚當時是否符合以下的情況之一。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二)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隨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較大: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母方照顧外孫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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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撫養權難不難
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撫養權變更之訴的,難易程度需視情況而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規定:
15、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7、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18、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根據規定對於子女撫養權的變更,雙方協商不成的,起訴處理。
起訴變更孩子撫養權要具備的條件如下:
1、原撫養人沒明撫養能力。
2、原撫養人有家庭暴力傾向或其它不良品質,對孩子教育不利。
3、原撫養人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4、原撫養人再婚而不和子女一起居住交由別人撫養的。
5、原撫養人有其它違法行爲而侵犯子女權利的。如不讓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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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變更撫養權當事人應提交哪些材料
1、證明身份關係的證據,如身份證、戶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緣關係的證據,如戶口本,派出所證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養關係的證據,如收養、送養協議、收養公證、收養登記等;
4、自己生活狀況的證據;
5、被告收入的證據,如工資證明、收入證明等;
6、父母是否已經死亡或父母是否無力撫養的證據,如死亡證明、殘疾證明及收入證明等;
7、收入是否顯著減少及是否影響正常生活的證據,如工資證明、收入證明及現在生活狀況的證明等。
若是想要採取向法院起訴的方式,來解決撫養權的變更類型的民事糾紛,那麼首先欲起訴的一方需要收集證明滿足變更條件的證明,然後可以將這些佐證性的材料,與民事訴狀一起,提交給當地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