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的職責,監護人就是照顧那些未成年人以及無法照料自己有問題的老年人或者精神病疾病患者。只要做了該監護人,那麼就要承擔起相應的責任,那麼大家知道監護人的職責有哪些嗎?
監護人的職責1
監護人的職責包括哪些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監護人必須承擔以下職責:
1、供吃、穿、住、醫療等條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體的健康;
2、採取有效措施以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
3、對未成年人的思想、行爲進行正確的教育、引導和管理,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爲;
4、保證未成年人接受學校科學、文化等知識教育;
5、照顧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
7、代理未成年人進行與其智力不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8、代理未成年人進行訴訟;
9、保證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與監護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機關彙報和請求幫助;
13、代爲賠償;
14、監護人不得允許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監護人的職責2
監護人員的法定監護責任一般包含以下幾點:
1、要隨時照看好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注意生病及時就醫,發生困難及時幫助;
2、要安排好被監護人的生活起居,幫助和教會自行解決生活簡單技能;
3、幫助打理和監管被監護人的個人財產,保護人身財產安全;
4、如果說被監護人收到相關起訴文件的,如果說被監護人未成年要代理他進行相關案件解決流程;
5、要對被監護人的基礎知識培養和支持相關的教育,負責讓被監護人身心都健康成長;
6、如果說在被監護人的自身合法權益被侵犯或是和他人因爲某些事情產生爭吵時,除了代理他進行相關訴訟流程,按照法律規定,如果說是因爲監護人的自身不進行相關照看責任,導致被監護人的自身權益受到損傷,監護人也應該受到相關的懲罰;
7、如若被監護人的自身行爲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必須要進行合法賠償的,如果說被監護人未成年,監護人應該代爲承擔相關賠償,如果說被監護人有相關財產在監護人手裏保管的,先是用這部分財產支付,如果說還是不夠的,多出的部分監護人應該進行賠償。
監護人的'職責3
監護人的認定方式:
通常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是其親生父母、如若是已經成年的具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的,爲其法定配偶。如果說未成年人父母逝世的監護人:
第一級別:爺爺奶奶、姥姥姥爺;
第二級別:哥哥姐姐;
第三級別:一些關係很好的直系親屬;
第四級別:就是在以上人員都沒有辦法照看時,需要有一些專門的機構進行照看。
得精神方面疾病的人,並且沒有配偶的情況下的監護人:
第一級別:父母;
第二級別:成年的孩子;
第三級別:其他的具有有血緣關係親屬;
第四級別:就是在以上人員都沒有辦法照看時,需要有一些專門的機構進行照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