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一人還貸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一人還貸

來源:時尚冬    閱讀: 9.48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一人還貸,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男方一人還貸,離婚房產如何分配,新婚夫妻越來越多,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法律知識,用真實發生的相關案例告訴你答案。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一人還貸1

一方婚前買房,婚後單獨還貸,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對於房產增值部分的補償,可以根據房屋購置資金的來源及其在全部房價款中所佔的比例來考量其分割原則。

1、一方婚前購房時交納的首付款以及其個人償還的貸款部分,該部分系不動產的自然增值,並非投資收益,不應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雙方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其對應的房產增值也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屋所有權人不僅應當補償另一方夫妻共同還貸部分的一半,還應該補償共同還貸部分對應的房產增值。

尚未償還的貸款部分,未歸還的貸款是房屋所有權人的個人債權,其對應的房產增值也應當屬於房屋所有權人所有,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其對應的增值部分。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一人還貸

相關案例

林先生2002年購買了一套房屋,總房款爲18萬元,其中林先生支付首付款8萬元,其餘辦理了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林先生一人名下,每月用公積金償還貸款。2003年林先生與楊小姐結婚,婚後林先生仍然用自己的公積金償還貸款。2012年因感情不和林先生起訴要求離婚。楊小姐提出要求分割房產。在訴訟過程中,雙方一致認可結婚時該房價值30萬元,婚前林先生償還貸款24000元,婚姻期間償還貸款48000元,尚未歸還貸款28000元,該房現在價值140萬。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爲產權登記一方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本案中,如果林先生與楊小姐不能對房屋的權屬問題達成協議,法院應當判決房產歸林先生所有。對於還貸部分如何處理?應當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考慮:

對於貸款本金部分,只要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償還的貸款部分,就應當認定爲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的還貸,不需要考慮還貸資金來源於哪一方的收入。如果夫妻雙方對於還貸問題沒有特別約定,一般情況下,可以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則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一人還貸2

根據本條的規定,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具有以下特徵: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爲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爲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爲個人特有財 產的和夫妻約定爲個人財產的除外。這裏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佔有,如果一方在婚前獲得某項財產如稿費,但並未實際取 得,而是在婚後出版社才支付稿費,此時這筆稿費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同理,如果在婚後出版社答應支付一筆稿費,但直到婚姻關係終止前也沒有得到這筆稿費, 那麼這筆稿費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爲夫妻共同財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 下簡稱《意見》)中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 財產處理。”此規定即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凡無證據證明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爲夫妻共 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爲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一人還貸 第2張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償還貸款,都視爲用的共同財產償還貸款,另一方可以要求房屋所有權人提供補償,增值部分應該進行補償。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小編建議大家登錄律圖平臺諮詢專業律師,爲您家庭和諧提供有效建議。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爲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

該情形下的房屋爲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

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爲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一人還貸3

婚後一人還貸屬於共同財產嗎

根據《民法典》婚後一方還貸的相關規定,不管婚前還是婚後買房和還房貸,在婚後都應該用夫妻共同財產來還貸,並且在婚後買房以及購房所獲得的增值效益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由於某種原因僅由一方支付房貸,如果要進行財產分割可以請律師協助夫妻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婚起訴期間也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因此夫妻離婚起訴期間掙的財產如果沒有其他約定算夫妻共同財產。

一般是不算的,但是有兩種情況。第一:一方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那麼婚前支付的部分屬於個人財產,但是婚後還貸以及增值部分輸入夫妻共同財產。第二:一方用自己的財產婚後還貸,那麼財產任然屬於個人財產。第一種情況就屬於特殊的方面,不屬於意義上的一方還貸。值得一說的是,我國法律一般都是根據誰出資來判定房屋所有權,如

果男女雙方都出錢了,則是通過男女出錢比例來分配房產。夫妻雙方另有額外約定除外。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一人還貸 第3張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款,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爲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此時,對於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時房屋歸屬於購買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補償。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