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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與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嗎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7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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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與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嗎?並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美好的,有時候也充滿着謊言和背叛,在法律上,重婚罪有着一定的判別標準。爲大家分享結婚後與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嗎。

結婚後與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嗎1

與他人同居不構成重婚罪,與他人同居和重婚罪是兩個概念。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爲。構成要件上需要有與他人登記結婚的行爲。即使不構成重婚罪,但是屬於有過錯的一方。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

結婚後與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嗎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結婚後與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嗎2

結婚不久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是否構成重婚罪

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爲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結婚後與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嗎 第2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結婚後與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嗎3

告丈夫重婚罪需要哪些證據

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僞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於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怎麼告丈夫重婚

在發現丈夫重婚時,妻子可以向法院起訴他涉嫌重婚罪,但是勝訴是需要充足的證據的,那麼妻子在起訴丈夫重婚時應該證明他有重婚的行爲。符合重婚罪的條件是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或者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首先就是要證明丈夫與其他人有以夫妻的名義生活,比如丈夫與另一人互稱“老公”、“老婆”,有共同生育的子女,丈夫居住地周圍的鄰居都有理由認爲他們是夫妻,並不知道丈夫在法律上的妻子另有其人,這種情況就需要收集證人證言來證明丈夫有重婚罪的行爲。或者是丈夫沒有與妻子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就與其他人辦理了結婚登記,這種情況比較容易拿到證據,在民政局一查就可以知道。其次,同居時間的長短也可以作爲證據。

結婚後與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嗎 第3張

丈夫與另一人以夫妻名義同居應以持續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段爲必要,如果他們只是短期的以夫妻名義同居,二人並沒有打算長期維持這種婚姻關係,比如說二人只在一起連續生活了短短的幾個月,或者是斷斷續續地在一起生活了不足一年的時間,則不宜認定丈夫有重婚的行爲,否則有定罪擴大化的嫌疑。一般應以持續一年以上作爲認定的標準爲宜。

最後,可以收集一些其他的證據,比如丈夫與另一人在購房、租房、安裝電話、網絡等事項時所填寫的一些表格中記載的二人之間的關係,他們如果有生育的話,嬰兒出生時的手術通知書上的簽名,嬰兒出生證上的父母欄的記載等等諸如此類的證據,都可以也應該成爲重要的證據。

重婚罪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爲。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爲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5條規定,對重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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