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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的名字可以改嗎

來源:時尚冬    閱讀: 6.57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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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的名字可以改嗎。寶寶的出生是每個夫妻最開心的事,小孩子出生後,是需要起名字,辦理出生證明的。給小孩子起名是很重要的一件事,關乎一生。下面看看出生的名字可以改嗎及相關資料。

出生的名字可以改嗎1

一、小孩出生證明名字可以改嗎

出生證明可以改名字的,可以自己用筆在出生證上手寫上去,當然最好叫醫院打印上。只要你計生方面沒違反政策。小孩父母雙方證件齊全,就可以了。別說你還未入戶,即使你入戶了但未滿16週歲的公民都可以更改名字的。需要村居委會證明,到派出所填寫《公民變更身份信息申請表》,帶上戶口簿、到派出所錄入變更信息再到縣公安局戶籍科審批,審批完畢後再到派出所打印上就可以了。

但是出生證明上的名字更改比較麻煩,因爲出生證明是醫院簽發,而在簽發前,已經告知,請將名字寫好,想好,而且也要在衛生部內部網備案的。所以你說你出生證明名字不想要了,要更改很麻煩,因爲就等於你前一張出生證明作廢,然後在補辦一張,需要找醫院,找出生醫院產科問下具體詳情。

如果你不想要名字,更改,很簡單,就是在用出生證明,辦理上戶後,然後在辦理名字變更這個時候,你不想要的名字,就會出現在戶口本,叫曾用名,而且這種方法最簡單,最快速,幾塊錢就可以解決了。

出生的名字可以改嗎

二、出生證明怎麼開

1、出生醫院:辦理孩子的出生證明必須到孩子出生的醫院進行辦理,並且辦理要及時,按照醫院規定的辦理時間進行辦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個月內進行辦理,有的可能時間長一點,但一定注意辦理的時間,不能太拖太懶,不然就耽誤事情了。

2、孩子姓名:給孩子辦理出生證明自然要帶着寶寶起好的名字,寶寶的名字一定要經過兩人的商量決定,出生證明一旦辦理髮放是無法更改的,會有不必要的麻煩,還有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糾紛矛盾。

3、父母雙方身份證:辦理的時候需要攜帶孩子父母的身份證,不需要帶戶口本,身份證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時輸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證必須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證。

4、結婚證:辦理孩子的出生證明必須攜帶結婚證,但是不需要同時帶兩個結婚證,只要一個就可以了,爸爸的,或者媽媽的。

5、辦理程序:在辦理孩子的出生證明之前,醫院一般都提前錄取了寶爸寶媽的身份信息,帶齊了證件去制定的地方科室按照辦理流程進行辦理就可以了,但是要注意錄取的信息和自己攜帶的證件信息名稱要符合。

出生的名字可以改嗎2

出生證明上的名字一般是無法更改的。

一是因爲出生證明是醫院簽發的,爲了嚴格管理,醫院簽發時也要在衛生部門的內部網站進行備案。

其二,由於辦理時不收費,國家爲了避免廢證浪費國家資源,所以不允許隨意更改。如果想要改名,建議可以先向出身醫院產科諮詢具體詳情,看能否更改出生證的姓名,如果不能變更姓名,建議在孩子落戶時到當地派出所申請更改,然後將出生證明上的名字作爲曾用名進行備註。

出生的名字可以改嗎 第2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爲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爲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爲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

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出生的名字可以改嗎3

嬰兒出生證上的名字一般不可以改,因爲出生證是唯一性編號,證明孩子出生信息,出生證明要提交衛生計生網站,醫院填寫完就會上網備案,並且標號唯一,出生證一旦打印簽發任何信息後就不能改。但之後身份證上的姓名是可以依法更改的。

出生證明怎麼開:

1、出生醫院:辦理孩子的出生證明必須到孩子出生的醫院進行辦理,並且辦理要及時,按照醫院規定的辦理時間進行辦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個月內進行辦理,有的可能時間長一點,但一定注意辦理的時間,不能太拖太懶,不然就耽誤事情了。

2、孩子姓名:給孩子辦理出生證明自然要帶着寶寶起好的名字,寶寶的名字一定要經過兩人的商量決定,出生證明一旦辦理髮放是無法更改的,會有不必要的麻煩,還有避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糾紛矛盾。

3、父母雙方身份證:辦理的時候需要攜帶孩子父母的身份證,不需要帶戶口本,身份證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時輸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證必須是有效二代身份證。

4、結婚證:辦理孩子的出生證明必攜帶結婚證,但是不需要同時帶兩個結婚證,只要一個就可以了,爸爸的,或者媽媽的。

5、辦理程序:在辦理孩子的出生證明之,醫院一般都提前錄取了寶爸寶媽的身份信息,帶齊了證件去制定的地方科室按照辦理流程進行辦理就可以了,但是要注意錄取的信息和自己攜帶的證件信息名稱要符合。

出生的名字可以改嗎 第3張

補辦流程及資料

正常醫院分娩的新生兒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程序和相關資料:

1、確定新生兒姓名(未取名字,不能辦理)。

2、提供以下材料:出生醫學記錄(接生醫院提供);出生證明申領表(醫院提供,家屬填寫);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複印件;生殖健康證(準生證);孕產婦保健冊(本院建卡)。

3、辦證時間:爲每週一、三、五(節假日除外)。

4、其他:出生醫學證明爲法律證件,一經辦理,新生兒姓名不得更改,並要求新生兒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親自辦理。

超過出生後三月及以上辦證的,還須提供父母雙方的戶籍證明或戶口簿。

家庭接生嬰兒出生證辦理規定:

1、對持有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接生員接生的新生兒,由該家庭接生員出具含有出生醫學證明相關內容的出生醫學記錄,到當地婦幼保健機構辦理簽發出生醫學證明。

2、對未經許可開展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和未取得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的人員接生的新生兒,到當地婦幼保健機構辦理簽發出生醫學證明。要求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出具以下旁證材料:

(一)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出具的“親子關係聲明”。

(二)該新生兒與其父母或監護人親子關係的旁證材料:指接生單位或個人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鄉政府或單位出具的證明,或親子鑑定證明書。

(2)補發辦法如下

(一)未報戶口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

(二)已辦理戶籍手續後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

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只適用於1996年1月1日(邊遠貧困地區自1996年3月1日)以後出生的嬰兒。

具體的補發程序由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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