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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後對方的子女和我的關係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5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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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子女關係。

婚後對方的子女和我的關係1

1、養子關係,雖然再婚子女跟再婚父母無血緣關係,但是,未成年的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將形成撫養教育關係,並且,法律賦予其與生父母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再婚後對方的子女和我的關係
  

2、法律主觀:再婚女方孩子繼承權嗎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再婚家庭來帶的孩子如果形成的是繼父母、繼子女關係的,並且形成扶養關係的,是具有繼承權的。

3、事實上,帶孩子再婚後,對方就自然而然地成為了孩子的繼父或繼母,而孩子則成為對方的繼子女,因而,對方自然需要共同撫養孩子。可見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關係與親生父母子女關係相同,繼父母對繼子女就有了撫養教育的義務。

4、再婚後對方的孩子只要跟當事人形成撫養關係的,那麼是有繼承權的;如果沒有撫養關係的情況下,對方的孩子也是有權利繼承屬於對方的個人財產,不過在立遺囑的情況下,會按照遺囑進行執行。

5、再婚子女跟再婚父母無血緣關係,但是,未成年的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將形成撫養教育關係,並且,法律賦予其與生父母同等的權利和義務。即在繼父或繼母與未成年繼子女撫養關係存續期間,繼父或繼母對繼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再婚後對方的子女和我的關係2

二婚怎樣和對方孩子相處

第一、離婚後應該積極尋求適合自己的另一半。因為,有了完整的感情生活,才能以健康的心態面對生活,面對孩子的教育。有些人離婚後為了孩子不願再婚,全身心地關注孩子,孩子感受到的並不是全部的愉悅的愛,而是壓抑的愛,沉重的愛,反而導致親子關係不好。

第二、再婚後不要“越權”管教孩子。要把對方的孩子當成朋友來相處,欣賞對方的孩子,而不是專看對方孩子身上的缺點。環境造就孩子,原先生活的環境,肯定會在孩子身上留下你不喜歡的一面。可你千萬別想徹底改變對方的孩子,而只能在日後長久的相處中影響他們。最好的辦法是請孩子的.親身父母來教育他們。

再婚後對方的子女和我的關係 第2張
  

第三、離異的父母千萬不要在孩子面前“討伐”對方的“過錯”,說對方的壞話。離婚是成年人之間的事,如果你把孩子的父親或母親說得一無是處,孩子會因此而內心充滿矛盾、憤怒,仇視親情。我們應讓孩子相信,天下所有的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幸福快樂成長的。我們應該引導孩子培養積極的生活態度,客觀地面對父母間的問題。

第四、離異家庭中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也要做到不在孩子面前指責孩子的父母。壞情緒是不能解決問題的,只會讓孩子們學會仇視和憤怒。給孩子一個和諧的家庭環境,這是對孩子最大的愛。

第五、孩子的父母應該引導孩子儘快地接納新的家庭成員。只有儘快地接納新的父親或母親,孩子才能更好地面對成長。

第六、原生家庭最好有個定期聚會的約定。這樣可以讓孩子更好地感受到自己親生父母的愛,也有利於瞭解教育孩子,培養孩子愛與被愛的能力。

二婚孩子問題怎麼處理

二婚夫妻若離婚,孩子是各自因一婚而誕生的,則在解除二婚婚姻關係中各自因一婚所生的孩子歸各自撫養;

若孩子屬於雙方二婚關係中誕生的孩子,在孩子撫養權上,一般協商一致處理,若協商不成,訴至法院處理的話,一般兩歲以下的孩子會判給女方;2歲至八歲的以最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處理;孩子八歲以上的會尊重孩子自身的想法。

二婚孩子之間相處不好怎麼辦

現在的孩子們普遍都比較早熟,大人們的一舉一動,都會讓他們受到傷害。千萬不要看著小孩子年齡小,就不懂事,容易糊弄。感情是需要培養的,尤其闖入他們世界的陌生人,只有你對他們好,他們才會回報你們一顆真誠的心。

無論是後媽還是後爸,對待另一半的孩子就要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不要有偏見,如果你愛對方,也要愛對方的孩子,不要因為跟你沒有血緣關係就隨便打發了之。孩子有孩子的天性,不要期待孩子們上來就會和你親密相處,先調整好自己的預期,就會降低再婚夫妻的焦慮和擔憂。

學會有效的交流和溝通,把他們當成小大人一樣的和他們討論家裡的大小事,要讓他們覺得自己沒有被家庭拋棄,自己不是多餘的。有些人,覺得孩子不是自己的,說話聊天都比較拘謹,看上去就是外人的感覺,孩子們怎麼會把自己當成親人呢?還有些人只知道命令孩子去幹些事情,這其實容易讓孩子們對自己產生抵抗心理,並不會起到促進關係的作用。

再婚重組的家庭,最大的問題就是相互之間有隔閡,不僅是大人之間的隔閡,孩子和孩子之間也有。血緣這種東西,其他的感情基本上是無法替代的,不是親生的兄弟姐妹很難能做到像親生的兄弟姐妹關係一樣親,所以在這方面家長也不要過於要求。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後媽或後爸永遠不要嘗試取代親父母,因為在孩子們的心裡永遠都會給親父母一個不可撼動的位置和空間,這一點是後媽後爸永遠都比不上的。但如果你對他們好,那麼孩子們也同時可以給予你們愛,這是不矛盾的。所以我們對待他們要真誠相待,這樣孩子也會放下“苛求”、放下“敵視”,給予彼此一個真正建立關係的機會。

再婚後對方的子女和我的關係3

再婚家庭該如何與對方孩子相處

1、降低期望。

在孩子的眼中,繼父母是闖入他們家庭奪了他們愛的“敵人”。繼子女總是把優點集中於親生父母,把缺點統統加給繼父母。這個時間一定要提前有心理裝備。孩子有孩子的天性,不要期待孩子們上來就會和你親密相處,先調整好自己的預期,就會降低再婚夫妻的焦慮和擔憂。

2、愛屋及烏。

你真心愛對方,就會發自內心愛對方小孩。當女兒摟著媽媽的脖子,眼淚汪汪地懇求著:“媽媽,我不要後爸爸,我以後聽你的話,伺候你。”天下哪個女人能承受自家孩子的眼淚?

這時男方要以孩子大朋友的身份出現,與孩子一起講故事,做功課,玩遊戲,日久天長,才有可能得到了孩子的認可。男方願意嗎?這是個大問題。因此再婚家庭要想和對方孩子相處愉快,必須夫妻兩人是真心相愛。

3、真誠對待。

不要以為對方是繼子女,就不敢表達真我,不敢引發衝突,忍氣吞聲換不來順暢的人際關係。好的人際關係是建立在雙方“真我暴露”基礎上的,說真心話是最有力量同時“低傷害的”。

不要以為,自己只要做得比親生父母好,才能建立好的繼子女關係,這種隱藏在言行之下的比較,往往更容易傷害繼子女的心。反而不如直面問題,坦率承認自己永遠無法和親父母相比,但會盡力提供自己作為繼父母能夠做到的。這樣孩子也會放下“苛求”、放下“敵視”,給予彼此一個真正建立關係的.機會。

再婚後對方的子女和我的關係 第3張
  

4、定位準確。

繼父母不要嘗試取代親父母,在孩子的心理永遠給親父母一個不可撼動的位置和空間,孩子可以給予親父母來自親子的愛,也同時可以給予繼父母來自繼子的愛,這是不矛盾的。

因為從心理學的角度,是沒有人能夠“背叛”父母的,這種愛上繼父母、切斷與親父母關係,或避而不談親父母關係的做法,會讓孩子陷入強烈的心理衝突中。只有繼父母充分尊重前任,允許孩子與親生父母保持親密和穩固的聯絡,孩子才願意與繼父母建立新的家庭關係

再婚應該達到二個目的:

1、能使孩子重新獲得父母的愛

2、能使父母重新獲得失去的愛情

想達到這二個目的,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努力,如果各有小算盤,做什麼都沒用!再婚雙方都很敏感,不要指望對方對待你的孩子跟對待他自己的孩子一樣,這本身就是不可能的,但一定要求自己對待對方的孩子和自己孩子一樣,這樣家才會形成一個良性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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