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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法官不愿意恢复执行

来源:时尚冬    阅读: 2.1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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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法官不愿意恢复执行,在打官司的时候最后会有一方收到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是指在执行过程中通知有关单位或者公民完成人民法院指定的协助事项的一类法律文书的总称,那么为什么法官不愿意恢复执行呢?

为什么法官不愿意恢复执行1

【法律分析】

法官坚持不给恢复,可以到该院的执行局局长说明。还是没解决,可以去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监督。怎样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需要写一份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恢复执行,是指符合法定条件而中止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或达成和解协议等的执行案件,因中止情形消除、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或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等而由法院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继续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

为什么法官不愿意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为什么法官不愿意恢复执行2

1、良好的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建议好好跟法官谈。

2、如果法官坚持不给恢复,你可以到该院的执行局局长说明。

3、还是没解决,你可以去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监督。

怎样申请恢复强制执行:需要写一份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

一、向业务综合组提交申请,申请恢复执行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

1、申请人及被执行人的实际居住(或工作)地址和联系方式。

2、被执行人可供执行或便于执行的新的财产线索。

(二)生效法律文书。

(三)中止执行裁定书或执行和解协议。

(四)当事人身份证明。

(五)原执行通知复印件。

(六)中止执行和执行和解未履行完毕的均应提交已实际执行到位或协议履行情况等证据材料;

(七)恢复执行案件审查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为什么法官不愿意恢复执行 第2张

二、(二)、(三)、(五)、(六)项材料遗失的到档案室申请查阅、复印。

(一)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档案查阅申请书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申请书请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事由、所查档案名称。

(二)持以上手续到档案室查阅。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为什么法官不愿意恢复执行3

一、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怎么办?

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如实申报财产,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如果拒不执行的,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执行。

以下情形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为什么法官不愿意恢复执行 第3张

二、法院如何强制执行存款?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

综上所述,法院受理执行申请材料,批准后会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告知其义务,如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拒绝配合,或者恶意转移财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对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构成拒执罪。这样被执行人被起诉后面临判刑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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