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東莞工傷康復申請程序怎麼走嗎?工傷痊癒後,就可以申請工傷康復了,此後就能重新回到工作崗位上。小編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東莞工傷康復申請程序怎麼走相關的知識和信息,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東莞工傷康復申請程序怎麼走1申請程序
一、您本人、單位或者您的直系親屬,向您單位所在地的鎮街社保部門提出工傷康復書面申請。
提出工傷康復申請時,需帶齊以下材料:
1、《東莞市工傷康復申請表》;
2、工傷認定書複印件;
3、身份證複印件;
4、其他申請人證明材料複印件及相關委託證明材料;
5、發生工傷後住院病歷或出院小結複印件;
6、有效的醫療機構疾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覆印件;
7、相關檢查結果複印件;
8、其它相關材料。
二、社保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如果材料齊正,就提交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確認;如果材料不齊正,就要求申請人在15日內補正全部材料。
具體資料審核過程如下:業務經辦人員對申請人遞交《東莞市工傷康復申請表》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資格審查通過且申請材料齊正的',打印《工傷康復申請簽收單》給申請人簽收。
若資格審查不能通過或申請材料不齊正的,簽發《工傷康復申請回復》交予申請人。
三、康復對象確認:
在收齊申請材料後15日內,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您的傷病、情材料,依據《廣東省工傷康復介入標準》進行康復對象確認,並將確認結論書面告知申請人。
如果符合康復條件,您將會收到東莞市康復中心發出的《工傷康復通知書》。收到通知書後,您可憑此通知書到指定的康復機構進行康復治療。
東莞工傷康復申請程序怎麼走2辦理時限
經審核資料齊備的,自受理之日起15個天內辦結。
温馨提示
1、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或單位欠繳工傷保險費的康復對象發生符合社保報銷的康復費用,均由用人單位支付;
2、與原工傷發生時所在單位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工傷職工,不再進行康復對象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