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流轉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油茶產業、增加農民收入、促進當地經濟發展,經雙方平等協商,特訂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將坐落在________荒山共________畝,流轉租賃給甲方進行農業綜合開發,種植油茶並經營。其地塊東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附小班位置圖)
二、山地流轉年限為30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滿後歸乙方所有。
三、山地面積的確認以XX縣林業局技術人員測定的數據為準,雙方不得有異議。
四、山地流轉費用以租金的形式計算,雙方協商同意前五年(即簽訂之日至五年內)免收租金,第六年開始每畝每年以100元計價,共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五、乙方應徵求村民意見,處理好鄰里山界、村與村、户與户之間關係,併為山地流轉辦理林權證提供所有相關材料,且無條件協助辦理林權證相關手續。
六、甲方在山地流轉租賃期間,因植樹造林需要架設的管道、溉、道路以及管理房等基礎設施,乙方應無條件支持,不得干涉或另收取任何費用,若有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七、甲方取得山地承包流轉經營權後,只能用於農業綜合開發或種植油茶。但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甲方擁有使用權和經營權(包括林權證),乙方不得干涉。
八、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前提下,允許甲方自主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抵押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經營權流轉所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單方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內,不因下列情形而改變。
1、甲乙雙方負責人、經辦人變動;
2、甲乙雙方名稱變更;
3、甲乙雙方體制變化。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補充,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簡稱乙方):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轉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轉包給乙方的地塊位於永登縣中堡鎮邢家灣村河灘地,面 積 畝。
第三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 元, 承包金每年共計為 元。承包金每年一付。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 年,承包期滿後乙方應將承包土地恢復原狀歸還甲方。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改變土地使用方式的權利。
第六條 乙方必須按期如數繳納承包金。
第七條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村委及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委及村民的過錯給乙方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九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二條 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如繼續承包乙方需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告知甲方。
第十三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及合同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鎮 村 乙方: 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合同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簽訂本合同
一、土地承包流轉方式和用途:
甲方採取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用於建造中藥材種植示範園。
二、土地出租的種類、位臵及面積:
三、土地租賃期限、支付辦法及時間: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土地租金以現金每年支付一次,每年租金為 元。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將土地出租給乙方後,由甲方負責劃清地畔,若有權屬等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得在被出租地塊內種植農作物以及進行相關的生產活動和工程建設,並自行清除附着物。 3、甲方將土地出租給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項優惠政策;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間其用電、取水、排水等,享受當地村民同等待遇。
五、違約責任:
1、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3、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所在地鎮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丙方:
年 月 日
甲方(出讓方): 鄉(鎮) 村 組,農户姓名
身份證號:
住 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規章的有關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流轉承包土地的種類、位置、四至、面積、質量、等級
甲方將承包的土地(以下簡稱承包地) 畝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承包地座落於(承包地屬性、質量等見附件)。
二、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方式(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及其他)將其承包地流轉給乙方生產經營。
四、流轉承包地用途
流轉承包地只能用作農業用途,具體用途為 。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承包地流轉費用現金(實物)支付。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元(或實物 公斤)。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
2、流轉土地所享受國家惠農資金和其它補貼均由 方享受。
六、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承包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承包地。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如果乙方在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乙方將甲方以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土地實行再流轉,應當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當事人不願意協商或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經管站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名:
乙方(蓋章)簽名:
鑑證單位(蓋章) 鑑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受讓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10年,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___畝流轉給乙方。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支付。乙方每年2月15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__元/畝,合計_______元。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批准或備案意見(蓋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
雙方同意對甲方享有承包經營權、使用權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內進行流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正、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縣(市)____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___村 ________________組____________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從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流轉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採用以下第轉包、出租的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過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面積、等級、位置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______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
五、流轉價款、補償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畝或實物________公斤/畝,合計________元流轉價款支付給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時間與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為_____________。並由雙方指定的第三人 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監證。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協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 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邊界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履約期間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三)未經甲方同意或終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轉。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交付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轉土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二)甲方違約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應支付乙方賠償金
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交回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轉土地,應向甲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四)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向甲方償付賠償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一、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如遇國家徵用或農業基礎設施使用該土地時,雙方應無條件服從,並約定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獲取國家徵用土地補償費和地上種苗、構築物補償費。
1. 甲方收取;
2. 乙方收取;
3. 雙方各自收取________﹪;
4. 甲方收取土地補償費, 乙方收取地上種苗、構築物補償費。
(二)本合同履約期間,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合併,負責人變更,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終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構築物,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 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2. 歸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補償乙方________元;
3. 由乙方按時拆除,恢復原貌, 甲方不作補償。
(四)國家徵用土地、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終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給甲方或新承包經營人使用後,乙方應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原發包人) 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轉讓土地合同,應以原發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流出方):趙梅青
乙方(流入方):白榮華
雙方同意對甲方享有承包經營權、使用權的土地流轉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正、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新平縣漠沙鎮峨德村委會他達莫小組50畝山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二、流轉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採用轉包的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山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山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30年,從20____年5月1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
四、甲方將承包的山地50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 。
五、流轉價款、支付方式及時間
(一)乙方同意以(玖萬元)流轉價款支付給甲方;支付方式:本合同簽定之日支付給甲方流轉價款(叁萬元);合同期滿的第二年支付壹萬元,合同期滿的第三年支付壹萬元;合同期滿的第四年支付壹萬元;合同期滿的第五年支付壹萬元;合同期滿的第六年支付壹萬元;合同期滿的第七年支付壹萬元。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時間
甲方應於20____年5月1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乙方應於20xx年5月1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協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合理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邊界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履約期間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交付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轉土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
(二)甲方違約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應支付乙方賠償金壹萬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交回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轉土地,應向甲支付違約金壹萬元。
(四)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向甲方償付賠償金壹萬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一、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如遇國家徵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使用該土地時,雙方應無條件服從,並按甲方30%、乙方70%分配國家徵用土地、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獲得的補償費。地方附着物補償費由乙方收取。
(二)本合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如遇涉及該山地在內的大規模土地流轉獲得的流轉費按甲方30%、乙方70%比列分配。地方附着物補償費由乙方收取。
(三)本合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乙方要流轉土地於他人時,如當時流轉費高過或等於300元每畝時,按甲方30%、乙方70%比列分配。
(二)本合同履約期間,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合併,負責人變更,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終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構築物,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四)國家徵用土地、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終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給甲方或新承包經營人使用後,乙方應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新平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原發包人) 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轉讓土地合同,應以原發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土讓字第 號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地塊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總價格為人民幣 元。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 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支付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實物名稱為 ,數量 公斤,時間為 年 月 日。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約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具體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税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 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簽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轉讓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鑑證單位一份、土地所有權單位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 址: 住 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