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個人協議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 姓 名,身份證號
乙方: 姓 名,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惠州市**包裝材料有限公司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保護膜,包裝材料,勞保,文具,拋光材料,電鍍材料及配件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20xx年12月3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10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50000.00元,大寫五萬元整,佔總投資額的50%;乙方出資人民幣50000.00元,大寫五萬元整,佔總投資額的50%;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於20xx年10月31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100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 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 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 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陳思超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
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陳思超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3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惠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倆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廣東省內使用每月1000.00元(消磨費),燃油按實際用量報銷,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受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權情況: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有甲方在 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 %的股權,對應出資額為人民幣 萬元。
2、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代持股權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 ,故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
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之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權為限,根據 公司章程規定行使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利潤、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如 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4、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代持股權期間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以下股東權利時,必須要嚴格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違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股東權利:
(1)公司股東會召集、出席、表決權
(2)股東會提案權
(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提名權
(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項表決權
(5)公司其他股東轉讓股權時的優先購買權
2、在代持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須無條件配合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3、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4、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權所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 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如逾期未轉交,則乙方需按逾期未轉交金額的百分之 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6、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7、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權的費用
1、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權的`代理費用。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税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權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代持股權的轉讓
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權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2、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 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如逾期未轉交,則乙方需按逾期未轉交金額的百分之 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保密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並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3、如乙方不適當履行受託行為,甲方有權利隨時終止本協議,解除乙方代持股權利。
九、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受託行為,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
年 月 日
受託方(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市縣小區號樓單元室的房屋單間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合租),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計_______個月。
二、單間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按_______(月/季度/年)結算。每_______(月/季度/年)初3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_______(月/季度/年)租金_______元。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額負擔,按時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等各種由租房者使用帶來的消費。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並通知甲方。如果沒有交清各種費用,包括房租費、水電費等,擅自離開,甲方有權向有關主管部門報案、起訴。租賃結束時,乙方要通知甲方,甲乙雙方需當面檢查房主提供的物品和房屋破損情況,如有損壞,需按相關標準賠償。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單間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一個月的違約金。
六、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在租房期間,發生液化氣爆炸、漏氣,插座、拖地線漏電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並提供相應的必備簡單生活設備,在房租費按時交納的前提下,由甲方交納物業費。
八、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 年 月 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甲方收到房屋款後應該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據憑證。
2、在履行租賃合同過程中,非乙方原因,房屋或其附屬設備設施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甲方收到乙方關於維修通知3日內仍不履維修義務的,乙方可自行維修,因此產生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租賃期內,甲方出售租賃房屋的,應該提前__個月告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該租賃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協議。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該的賠償責任:
1) 甲方對所出租房屋不具備完全處分權或者出租的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的;
2) 甲方未盡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影響房屋居住情形的。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車輛品牌 車牌號 車輛類型 車身顏色 車輛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用為 元/月,合同簽訂後 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1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願將自有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權證號: )售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價款乙方分二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第二期,在房屋產權、土地權過户後付清,付人民幣_________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四、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水、電、暖、燃氣、物業等費用結清,然後過户給乙方。
五、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户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户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捐税、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户登記費、契税、估價費、印花税由乙方負擔;由二套房引起的費用由甲方負責。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七、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_________‰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八、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__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時,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九、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交屋時,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設備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鑑定屬實,甲方應於3日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自行修理,費用將由甲方負責。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後,並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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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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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