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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法律作文集合六篇

來源:時尚冬    閲讀: 1.9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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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許多人都有過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們把記憶中所存儲的有關知識、經驗和思想用書面形式表達出來的記敍方式。那麼一般作文是怎麼寫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律作文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法律作文集合六篇

法律作文 篇1

我是一名小學生,有着對未來無限的憧憬和幻想,和我同齡的小學生一樣,他們也希望自己擁有美好的未來。但在這個世界上,夢想的事不一定都能成為現實。由於人們不懂法,被社會上的邪惡勢力利用,使他們最終誤入歧途,當然,美好的未來也會隨之破碎。所以,我們從小就該知道一些法律知識,來保護自己,約束自己。

下面這件事是發生在我身邊的一件事,它使我頗有感觸。一天早上,我來到學校,親眼目睹了一件令人心驚的事。那是因為兩位同學之間有了點小摩擦,從而發生了口角,隨之又動起手來。倆人越打越激烈,本以為他們打打架就可以消氣的,可誰知另一名同學隨手拿起地上的凳子就往那名同學頭上砸,原本一聲“對不起”就可以解決的小問題,如今卻搞的那麼嚴重。不過,令人慶幸的事,那名被砸的同學沒出什麼大事,只是頭上鼓起了一個大包。

事後我想:如果那名同學真有什麼閃失的話,那可就不得了啦!肇事同學不僅要付一筆昂貴的醫療費,還要照顧那名同學一生。因為,頭可是人身體上最重要的也是最敏感的地方啦!肇事同學只因為一時衝動,而沒考慮到這點,如果他當時顧及到了這點,就不會有這類事發生了,所以説,懂得一些法律知識還是必要的。

當然,事情不單單發生在孩子身上,還發生在大人身上。有些壞人做了壞事就抱着僥倖的心理,認為法律會原諒他,但是,法律是公正無私的,它不會給任何人多一點的寬容,也不會給任何人少一點的安慰,法律依然回給予他相應的懲罰。

從上面的文字,我們不難看出,法律和我們的生活是密切相關的。法律是由國家制定,被社會認可的以約束我們的條例。它可以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讓我們不受傾犯。如果你受到了傾犯,就可以藉助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因為,這

世界不是十全十美的:比如,偽劣產品會傾犯你的消費者權益,敲詐勒索會傾犯你的人身安全等等等,此時,你不須膽怯,你可以大膽地拿起“法律”這個武器,它一定會給你公正的回答的。不要以為法律只在這些大事上有作用,在日常生活中也起着相對的作用,像不守交通規則等。 由此可以看出,法律不論在什麼方面都有作用,所以我們要遵守法律、提倡法律,用我們的雙手構築起一個沒有邪惡的温馨世界!大家一起行動吧!

同學們,讓我們認識法律,遵守法律,不讓邪惡在我們身上有機可趁。這樣,我們美好的未來就指日可待了!

法律作文 篇2

在電視上看到這樣一則報道:一位少年由於迷戀網絡遊戲,天天在家上網,把自己“關”在房間裏,不去學校,不學知識,不與外界交流,不和父母説話。父母想見他一面都很難,每天只有給他送飯和上廁所時,才能見到他。整整兩年時間,他都在電腦前泡着,變得面黃肌瘦。

在我的身邊,這樣的例子也曾有過。這些人迷戀網遊,沉醉於打打殺殺的虛幻之中,有的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斷送了自己美好的青春和前程……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全社會都要關心和愛護未成年人,遵守《未成年人保護法》,如果堅決不讓未成年人進網吧玩網絡遊戲,他們也不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就是因為一些黑心網吧,為了賺那幾個小錢而斷送了那些孩子的前程。

不光是未成年人進網吧玩遊戲犯法,生活中還有許多事情是違法的。闖紅綠燈、偷東西、打架鬥毆、損害他人利益和財產,12歲以下騎車上學……生活中處處有法律。要想真正做一個守法的公民,就必須要多學習法律知識,自覺依法辦事,不做違法的事情,用法律武裝自己的頭腦。

法律,讓我們共同來擁護你,遵守你,讓你伴我成長!

法律作文 篇3

昨天早晨8點多;張女士剛起牀,就聽見我們院裏一片嘈雜:原來是他們院子一個老爺子由於年歲已高,反應稍慢,騎自行車壓了別人的一條小狗,牽狗人不依不饒;非得逼老爺子賠償。其實也沒有大問題,就是稍稍碰了那條畜生一下!張女士看到這種情況就穿衣下了樓,問清了壓狗的時間後;對那人説:“第一;我們需要你出示合法的養犬證、第二;您遛狗的時間不對,遼寧省有關法律規定是晚7點以後至第二天早7點之前!第三;您應該慶幸的是您的狗沒有把老爺子晃摔了,否則後果您自己合計吧!”聽了張女士的話,牽狗人也自覺理虧,搭訕了幾句就走了!

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點兒法律常識;確實可以達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法律作文 篇4

有人打擊犯罪,可是也有人犯罪,他們殺過人,偷過東西,搶過錢……警察叔叔一定會把他們抓起來的。

人們規定不可以殺人,是因為誰也沒有資格剝奪別人的生命。不可以偷東西,是因為偷東西就相當於偷走了別人的勞動成果。要記住,千萬別做壞人,要做好人。

聽外公説在他年輕的時候,有一天晚上他正在睡覺,聽到外面的門響了,他悄悄爬起來去看,看到一個小偷溜進他的家裏正在翻東西,外公輕輕的拿起旁邊的椅子,小偷聽見了聲音也看見了他,然後我外公拿椅子扔過去,打了起來,小偷拿刀子劃了我外公一刀,逃跑的時候小偷還是被抓住了。現在我外公肚子上還有一條傷疤。我對他們的行為匪夷所思,為什麼他們要違法做一個壞人?我在想,小偷是什麼樣子的,會不會有朋友,長這麼大一直都在偷東西嗎?用的東西也都是偷的嗎?還是小孩也是這樣的嗎?

小時候,媽媽就我背三字經:人之初,性本善!現在我才知道是什麼意思。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人小的時候是好人,長大就變壞了,我感到很不理解。但是我相信這個世界還是好人多,我也相信法律就在我身邊。

法律作文 篇5

今天,我無意間看到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便把它拿出來讀。讀着讀着,我便聯想到了真實的事。

就好像我前幾天看到了一個新聞,一個小女孩,被她的父親硬拉去巡遊表演站在菜刀上耍雜。那個時候她才和我們相差兩三歲,卻被她父親拉去表演雜技,不讓她學習,把她當作賺錢的工具。這讓我十分氣憤,一個家長竟然會為了賺錢而放棄自己女兒的大好前途。我就想起了“未成年人應該有學習的權利”。有了這條法律,就可以吿那個小女孩的父親。

哦,還有以前,我媽媽習慣要看我的作文本,要知道我寫的是什麼?什麼時候寫的?不然誓不罷休!就算我把作文本藏起來,我媽媽就算是翻箱倒櫃,也非要找到我的作文本看完之後再睡覺。我實在不給?哼哼!我媽媽會讓我喝“美味”的小棍湯,再讓我把作文本上交。但是,從我看完這本書時,我就理直氣壯地對我媽説:“媽媽,您不能再翻我作文本了,不然就叫‘侵犯個人隱私’了,您要是打我,這就叫‘家庭暴力’!”我媽被我的話給驚呆了。從那以後,我媽媽就沒翻過我的作文本了,我別提有多高興了!

還有一個,是老師告訴我們的`。一個男孩,上高中還是初中的?不記得了,他原來成績很好,排前幾十名!但是後來成績卻下降了,降到幾百多名!一次開家長會,才知道那個男孩是玩得成績下降了,老師叫家長不給他玩,家長就訴苦:“如果不給他玩,他就衣服,只穿一個三角褲頭,站在外面威脅我説:‘要是不給我玩,我就一直站在外面,凍死拉倒!’我就只好給他玩了。”老師也沒辦法了。認為這是叛逆,為了玩不擇手段,我也對他無語了。

這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不僅讓我懂得了更多的法律,還讓我知道如何運用它們。原來,法律一直在我身邊。

法律作文 篇6

法律與道德,是一對相輔相成的概念,法律與道德法律與道德。法律承擔着維護社會善良風俗的責任,為道德提供堅實的後盾。而道德往往是一部分法律的直接淵源,在一定程度上,對法律起約束作用。但是,並不表示道德就高於法律,在同一問題上,道德和法律有着不同見解的時候,總是以法律規定為準。所謂“情、理、法”三者,以法為先。法律是調整社會關係的最為優先的原則,只有在法律無法調整的領域,才考慮以社會善良風俗為原則。

既然,法律與道德有如此密切的關係,我們下面以法律的角度來分析一下比較常見的道德概念——“見義勇為”和“拾金不昧”。

首先,討論一下“見義勇為”。所謂“見義勇為”一般是指當他人或國家、集體、社會的權益受到損失和侵害的時候,不顧個人利益,維護非己權益的行為。它有一個最基本的前提,就是所侵害的權益是非己權益,即不是個人自身的權益。從廣義上看,這種行為包括很多方面,被侵害的權益可以是人身權,財產權等等法律上所有的權利。“見義勇為”者所採取的方法也可以是多種多樣的,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力的,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間接的。“見義勇為”是屬於社會善良風俗的範疇,應該受到法律的支持。到目前為止,它還未上升為法律概念,但它通常牽扯到兩個法律概念。一個是正當防衞的問題。這是“見義勇為”者採取直接的暴力的方式時,常遇到的問題。正當防衞是指自身和他人的人身權益受到直接侵犯時,採取一定的防衞措施,從而造成侵害方的人身損失,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法學論文《法律與道德法律與道德》。這裏就存在着一個度的問題。即,在怎樣的程度上才能算是正當防衞呢?首先,必須是自身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受到直接的侵害,如果不採取防衞的措施就會造成重大的損失。這是防衞的必要性。其次,根據侵害的程度,來決定防禦的程度,這是防衞的度的問題。正當防衞一般採取最小有效原則,即再保證所採取的防衞措施有效的前提下,儘量減少侵害方的損失。所以,正當防衞遵循兩個原則,防衞必要原則和最小有效原則。只有遵循這兩個原則才算是正當防衞的行為。

另一個常見問題是緊急避險。所謂緊急避險是指在保護自身和他人的權益的情況下,採取了一定的避險措施,造成了第三人的利益損失,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這個問題上又存在着兩個要素。第一,是否存在避險的必要。即必要性原則。第二,無選擇或不可預見原則,即造成第三人的損失有兩個條件或兩種情況,一是走投無路,別無選擇的情況下,為了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如國家、集體、社會的利益,犧牲第三人的個人利益。二是在避險過程中,無法預見的,意外的侵犯了其他人的損失。第一種情況是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第二種情況包括了保護自身利益。只有符合必要性原則和無選擇或不可預見原則,才屬於緊急避險的範疇。

正當防衞和緊急避險主要應用在刑法方面,它們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見義勇為”者的權益,對推動社會善良風俗起了重要的作用。這正體現了法律對社會善良風俗和道德的支持。

我們再來討論一下“拾金不昧”的問題。所謂“拾金不昧”一般是指拾得他人財物主動交公或主動交還失主的行為。這個問題往往是作為道德問題來討論的,是作為一個人是否具有良好品德的標準。但,它也是一個法律問題。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對於拾得之物,拾得者有歸還失主或交公處理的義務。此項義務是一種作為義務,即義務承擔者必須做出指定的行為,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拾金不昧”不再作為良好道德的標準,而成為法律義務每個拾得者必須遵守,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拾得者不交還失主或交公處理,而由自己佔有,即構成不當得利。金額較大的,要承擔刑事責任。新聞報道的某女拾獲手機SIM卡,自己使用而被拘留,就是很好的明證。“拾金不昧”的問題就反映出,社會良俗是法律的重要淵源。

生活中常見的兩個道德問題,深刻的反映出法律與道德的相輔相成的關係,道德是法律的重要淵源,法律為道德提供堅實的後盾和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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