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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税不交會怎麼辦

來源:時尚冬    閲讀: 1.9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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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税不交會怎麼辦,在我國很多人都是需要交所得税的,我們在平時工作過程中,公司給員工發放工資的時候,一般都是扣完税後的工資,那麼個人所得税不交會怎麼辦呢?

個人所得税不交會怎麼辦1

個人所得税沒有繳納税務局會如何處罰

個人所得税沒有繳納將會根據如下規定進行處罰:

《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 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條 欠繳税款的納税人因怠於行使到期債權,或者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而受讓人知道該情形

對國家税收造成損害的,税務機關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的規定行使代位權、撤銷權。 税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行使代位權、撤銷權的,不免除欠繳税款的納税人尚未履行的納税義務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個人所得税法》第十九條 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和税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個人所得税不交會怎麼辦

《個人所得税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税: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税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税;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税。納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税。

《個人所得税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税率(税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税率(税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税率,税率為百分之二十。

個人所得税不交會怎麼辦2

一、不繳納個税的後果有哪些

一般情況,個人所得税是單位統一繳納的,也就是單位統一從員工工資里扣除個人所得是,到税務部門統一繳納的。但有時候税務系統出問題亦或是單位財務出了差錯,個人所得税需要員工本人去繳納的情形。

如果個人不去繳納個人所得税,那麼,後果是比較不利的,因為税務系統會把你拉入黑名單的。被税務系統拉入黑名單,個人的徵信係數也受連帶影響,以後去銀行貸款,辦理跟信用有關的業務時處處受限。

無論出於什麼原因,繳納所得税,個人找税務機關,税務機關只認系統,會不講情面的拉入黑名單的。

所以,一定要維護自己的信用,未來信用指數會越來越值錢,沒有信用會寸步難行。

如果納税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即納税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辦理納税申報和報送納税資料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納税人不進行納税申報,因此造成不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這種處罰是行政處罰,違法程度沒有達到犯罪不需要移送司法機關由税務行政機關作出的處罰。

個人所得税不交會怎麼辦 第2張

二、不如實申報個人所得税的定罪量刑。

個人不如實申報,造成税款流失,構成犯罪的,需要移送司法機關被定罪量刑,也就是説,該納税人面臨牢獄之災。

根據我國《刑法》第201條的規定,納税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賃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

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10%以上不滿30%並且偷税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税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30%以上並且偷税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税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對於不依法繳納個税的人或逃避繳納個税的人,其會同時受到行政方面與刑事方面的處罰。所以,各位千萬不要心存僥倖,認為一兩次不交個税沒什麼大不了,一旦被查出來,那麼將會受到嚴厲的處罰。

個人所得税不交會怎麼辦3

不交個税有什麼影響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關於扣繳義務人法律責任的規定如下:

第六十一條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賬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記賬憑證及有關資料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二條納税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税申報和報送納税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税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個人所得税不交會怎麼辦 第3張

第六十三條納税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是偷税。

對納税人偷税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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