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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怎麼買對女性有利

來源:時尚冬    閲讀: 5.52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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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怎麼買對女性有利,結婚的時候肯定是需要買房子的,這也是為了兩個人將來打算的,雖然兩個人結婚生活在一起,但是像房子這樣的財產還是分清楚。下面看看婚房怎麼買對女性有利及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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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前有一定積蓄、財產,而另一方少的情況下,雙方父母沒有資助,一女方不願意婚前財產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1、房本上寫夫妻兩個人的名字,房產按份共有,而不是共同共有,這樣出資多的人可以多佔份額。

2、房本上寫女方一個人的名字,然後寫一個書面出資協議,説明出資比例的分配。

男方父母主要出資

1、在男方父母出大頭,女方父母出小頭的情況下,如果女方想共同共有,一定要寫兩個人的名字。

2、男方父母出的大頭,房本上寫女方一個人的名字,女方父母就不要出錢,這樣才可以做到共同同有。劃重點,根據婚姻司法解釋,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婚房怎麼買對女性有利

女方父母主要出資

1、婚後女方父母全款給女方買了一套房子,只寫了女方一個人的名字,這個房子就屬於女方個人財產(當然這個也使用於男方父母)。

2、女方父母出首付,夫妻兩個人還貸,這時房本上只寫女方的名字,未必就是女方佔便宜。最為妥當的辦法女方和男方簽訂財產協議,約定出資份額,如果這個協議無法簽訂,女方可以讓父母寫一個借條,約定不高於24%的年利息,父母轉賬時備註轉賬用於,這樣就轉化為共同債務。

3、女方出大部分錢全款買房,最好也在房本上約定份額,約定不成,一定要寫女方一個人的名字,男方父母要出錢,還要把出資款轉到女方賬户,這樣才能確保按出資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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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買的房子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夫妻婚姻期間購買的房子,如果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面如果只有一個人的名字,是被認為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雙方的父母出錢購買的不動產,房屋產權如果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話,該不動產被認為是夫妻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同享有的,當然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哪些屬於個人財產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那也就是説,可以讓父母出資買房,且由他們明確表示該房屋只贈個人一方,最好採用公證的方式明確贈與。

婚後買房有哪些注意事項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買房過程比較複雜,涉及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户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户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辦理過户手續時,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婚房怎麼買對女性有利 第2張

2、準備好證件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建議大家提前準備好。

3、主貸、次貸有講究

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4、所佔份額合理分配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房怎麼買對女性有利3

結婚後買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存在兩種情況,屬於共同財產的: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後買房還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父母給子女買的房子,另一種是夫妻一方或雙方出資買房。我們來據他看看這兩種情況下不同的判定方法。

1、婚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買房給子女的處理辦法。參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房怎麼買對女性有利 第3張

2、婚後夫妻一方或雙方出資買房,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這種情況下該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以平分為原則。

登記於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該房屋屬於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離婚時另一方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婚後所買的任何不動產和其他東西,都是屬於婚後共同財產。除非是婚後,父母贈與的房產,並且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那麼該房產是不參與婚後分割的,屬於個人所有。個人認為結婚之前有必要公證一下婚前財產的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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