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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口和落户需要拿什麼材料

來源:時尚冬    閲讀: 8.42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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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口和落户需要拿什麼材料,都知道落户必須符合當地相關條件,在落户是也有很多的資料需要提前的準備,也為了能夠更快的辦理成功,以下落户口和落户需要拿什麼材料。

落户口和落户需要拿什麼材料1

一、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複印件

3、如果是工作遷移,需要新公司開具工作證明或者新的勞動合同;如果是結婚遷移,需要攜帶結婚證以及房產證(房產證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無效)

二、程序:

第一步,攜帶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一張準遷證(如果要求必須在當地有自己的住房,還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產證,父母兄弟的房產都不行)。

第二步,到你現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辦,出示準遷證,請他們幫你劃轉户口關係。

第三步,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確認户口轉移(最好在那裏拉一張新的户口本,因為户口轉移,舊的户口本作廢),當地派出所會給你開具一張遷入的户口變動聯繫單。

第四步,拿着遷入變動單到管轄該地的社區居委會去登記入冊,這是最後步驟,切記。(如果遷過去之後是集體户口,可能不需要這一步)

落户口和落户需要拿什麼材料

擴展資料: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户,計人為口。户口的載體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機關户政管理機構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

人類進入信息時代後,人們自由活動的範圍更加廣泛、相互交往更加頻繁,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為人們生產生活、社會服務管理、國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礎,户口管理也就成為近現代社會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統,其限制甚至鎮壓職能將完全褪去,而協調、服務職能不斷增強。

因此,户口管理在未來社會不僅不會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學地得到穩步強化,以便為公眾生活、羣體生產、社會服務、政府行政和國家其他行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務,發揮其應有的更廣泛、多樣、持續的巨大作用。

落户口和落户需要拿什麼材料2

落户口需要什麼手續

1、落户申請交入轉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開具接納證明;

2、等待轉入地户籍警察調查,符合轉入條件派出所開出接納證明;

3、將接納證明交給轉出派出所;轉出派出所開出準遷證明同時消户;

4、將準遷證明交給轉入派出所並辦相應手續(準備好相片);

5、落户口手續辦理完畢。

落户口需要什麼材料

一、市外遷入落户口材料

(1)入户申請書;

(2)申請人、被申請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書;

(4)申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

落户口和落户需要拿什麼材料 第2張

二、外省市遷入本市落户口材料

(1)遷入人的户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和居民身份證;

(2)市局、分(縣)局開具的入户證明;

(3)遷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週歲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

(5)畢業分配應持報到證和接收單位局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報户口證明和接收單位證明。

三、老人投靠子女落户口材料

(1)入户申請書;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證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5)其他相關證明。

四、市內遷入落户口材料

(1)遷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户口遷移證;

(2)遷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週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户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户口遷移手續。

落户口需要什麼條件

1、轉入地當地派出所開具接納證明;

2、申請人符合當地落户相關條件(比如積分、納税證明等);

3、遷入地有居住地點。

落户口和落户需要拿什麼材料3

新生兒落户政策有哪些?

新出生的嬰兒可在父親或母親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常住户口。

國家政策及落户手續

1、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2、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屬計劃外生育的,持嬰兒母親所在鎮或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3、嬰兒父或母的集體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關材料。

5、屬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應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報市局審批。

6、對出國人員(留學、經商、務工)在國外出生子女的落户問題,應本着簡化手續的原則,憑國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證明,父母及子女回國使用的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撫養人處落户。擬居住地的選擇按以下順序:

落户口和落户需要拿什麼材料 第3張

(1)其父親或母親在國內的,在父親或母親處,其父母都在國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撫養人處。

(2)沒有上一項條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處。

(3)沒有上項條件的,可在其他撫養人處。

申報出生入户登記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1、父母結婚證(需複印包括簽發機關蓋章頁、內容頁)

2、父母雙方身份證(需複印包括地址頁和內容頁,複印店老闆都懂)

3、父母雙方户口本(需複印,如果集體户口一定要拿出户主頁,如果户籍證明,則一定要註明不能拿到户口本的原因)

4、嬰兒《出生醫學證明》(需複印)

5、擬入户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要先到户口地居委會)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6、政策內生育一孩,母親户口在省內的,需提供母親的本省《計劃生育服務證》;母親户口在省外的,提供生育證,無生育證的提供母親户籍地村(居)委、鄉鎮(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

7、超過一個月申報,且嬰兒出生時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還在外地市的,需提供當地派出所出具(蓋户口專用章)的未隨父或母入户的證明(必須註明小孩名字、出生日期,其父母姓名等內容,該小孩未隨父親或母親在當地落户口)。

通過對本文的閲讀,對於國家在新生兒落户政策上的規定,應該有了比較深入的認識了。同時,本文提供的為新生兒落户所需要的證明材料,也會幫助父母更好的為小生命落户,使他們擁有一個合法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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