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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的婚姻應爲孩子而湊合嗎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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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的婚姻應爲孩子而湊合嗎,婚姻的盡頭,有的人把它過成了一種形式,而有的人過得始終如初戀般美好,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不良的婚姻應爲孩子而湊合嗎?讓自己瞭解婚姻,瞭解自己。

不良的婚姻應爲孩子而湊合嗎1

應該說,兩個人從不相識到相知相愛,而後走入婚姻,有了愛的結晶,這份婚姻理應珍惜。而且每一對夫妻都有個相互磨合的過程,都需要寬容與理解。但如果經過理性思考後,覺得愛情已逝,兩個人再一起沒有幸福可言。那麼,我覺得,還是分開得好,即使已經有了孩子。

其一,湊合的婚姻最終傷害的不只是三個人。婚姻的實質是兩個人相愛,家庭的實質是親人們相親相愛,家庭是一個人奮鬥於世的最後一張底牌,是一個生活的最安全的避風港。

一個名存實亡、貌合神離的婚姻是不符合人性的,也是不道德的。我曾經在調研中,遇到過一個看似幸福實則不幸福家庭中成長的孩子。幸運的是,這個孩子獨立而明理。她說,他們常年冷戰,人前微笑,人後冷笑,他們的關係其實我都懂,就是不影響我學習,將就着。等我考上大學,他們不想離,我都得讓他們離了。這個孩子是幸運的,那麼,其它湊合婚姻下的孩子呢?

愛情是婚姻的基礎,在沒有愛的家庭裏成長起來的孩子怎麼會有幸福可言?在一個缺少歡樂和溫情的家庭裏,孩子又會養成什麼樣的健康性格和心態?何況,湊合的婚姻不僅傷害着夫妻雙方,還傷害着孩子,而且還可能把這種不幸殃及到雙方的父母和兄弟姐妹。

孩子不僅需要父母的愛,他也需要父母的互愛帶給他的幸福感。我們的父母與兄弟姐妹不僅希望看到你有一個完整的家,更希望看到你有一個幸福的婚姻,有一張快樂、平實、溫暖的笑容。

不良的婚姻應爲孩子而湊合嗎

其二,湊合的婚姻最終不會長久。現代人的思想觀念中,還是渴望一份美好的婚姻,人生苦短,生活與事業有着難以復加的壓力,如果沒有婚姻幸福的體驗和感受,勉爲其難的日復一日地背叛自己的心,誰都堅持不了長久。再者,湊合了事,實則就是在把矛盾積累並且疊加,這種心理負擔將會隨着生活的繼續而越發沉重,最終大家都要放下這個擔子。熟不知,這湊合的過程已經荒廢了多少寶貴的時光。

有一個阿姨爲了孩子曾湊合了很多年,她們在家裏形同陌路,沒有彼此的關心和體貼。數年下來,兒子大了,她也蒼老了許多,且一身疾病。而後才決然地走出破裂的婚姻,每日裏練劍、打拳,一天天地努力地修復着多病着身體。

其三,孩子幸福與否與父母婚姻沒有必然關係。現代的'教育要求父母和孩子一起成長,對於孩子而言,一種科學的教育遠比一個完整的家更重要。現在電視中播放的宋丹丹主演的《快樂家庭》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嗎?現實生活中那樣的例子也越來越多,很多人都在離婚後保持着朋友的關係,對孩子呵護有佳,共商教育之計。

不僅兩個人彼此都有了幸福的婚姻,孩子也又多了兩個繼父繼母的疼愛。即便沒有這麼完美的事情,很多人也都着重對待對孩子的教育,爲孩子創造良好的成長環境。我有一個女性好友,就是嫁了一個離了婚帶個孩子的男人,她與那個孩子相處得很好,那個孩子最終考入了大學後又去美國留學,那個孩子對他同父異的妹妹也特別的好。總之,孩子需要的是真實的感情而不是虛無的情感

不良的婚姻應爲孩子而湊合嗎 第2張

很多時候,成人總是自認爲自己痛苦一些,就是孩子的成長做犧牲,而爲了孩子的犧牲總會有回報的。其實錯了,這樣不僅是對自己的感情不負責任,對孩子的成長更是不負責任。若要爲孩子的幸福着想,首先,自已就得有幸福的心態。有句話說得好,予人一壺水,自己就得有一桶水。這句話對於父母和孩子而言,同樣如此。父母希望孩子堅強勇敢,自己首先就得堅定執着,父母希望孩子快樂上進,自己首先就得樂觀努力。

其實,在現代社會中,婚姻中出現各種各樣的狀況,實在是太正常了。當問題與矛盾來臨,要理性地去解決問題,去相互包容,婚姻不是一條平坦的大道。如果真的到無可挽回的地步,那麼,就離吧。

只是,當你離開原來的婚姻後,不要放棄對幸福的追求。即便你對婚姻失去了信心,也一定要相信,單親家庭中的孩子一樣會有幸福的人生!

不良的婚姻應爲孩子而湊合嗎2

很多煩惱的求助者向諮詢師抱怨,婚姻已經沒有希望,但是卻說自己是爲了孩子而湊合着過日子,自己之所以忍受這些不幸,都是爲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如果通過自己的付出(比如忍受痛苦),真的可以換來孩子的幸福,我不得不爲這樣的父母豎起大拇指,讚揚他們無私的奉獻。

可是通過衆多的案例和分析之後,現實是非常冷酷的。爲了孩子而湊合着過,這個現象更多的是一種假象,背後隱藏着我們看不到的一些信息。

如果我們不知道別人的體會,那就不要去勸別人應該怎樣做。我相信每一個爲了孩子而湊合過的家庭,一定有自己(自認爲)無奈的理由,即使這個理由別人看來不那麼充分。而最終,造成的後果也會由自己來承擔。

我們現在的討論,不是說要指使別人“該”怎麼做,而是通過討論的內容,以供處於這種境況下的人蔘考。最終對個體的影響可能各有不同,但希望能起到讓人三思的作用。這個態度是我們討論的大前提。

不良的婚姻應爲孩子而湊合嗎 第3張

01不幸婚姻對孩子的影響

乾脆點,到底要不要“爲了孩子而湊合着過?”我個人的主張是,不應爲了孩子而湊合着過日子(怎麼辦後面會討論)。

我的理由是,爲了孩子湊合着過,依然在傷害孩子。而且這種負面的影響可能會影響孩子個人性格的發展以及婚姻觀的形成。

我們可以回想一下,湊合過是什麼狀態?媽媽會愁眉苦臉,難以露出幸福的笑容,父親會心煩暴躁,難以表現出體貼和關愛。在這樣的家庭中成長起來的孩子,最起碼是缺乏了愛的教育。

而這個結果不會在當時顯現,可能會在將來體現到他的待人接物以及婚姻當中去。

當孩子成年後,可能會出現三種傾向:

一、孩子無法像他人一樣表達親密的愛。父母恩愛的家庭,對孩子的積極影響是終身的,父母恩愛就是對孩子最好的愛的教育。孩子需要完整的家沒錯,但這個完整不僅是形式上的完整,更是以愛爲基礎的完整。

二、孩子對婚姻失去希望,認爲婚姻不能給人帶來幸福。因爲他從小看到他的爸爸和媽媽在婚姻裏就不是幸福的。他看到爸爸和媽媽都不開心,然而又無法改變,那這婚姻跟牢籠有什麼區別?不要說爲了“責任”不分開,這個所謂的“責任”有時候只是“愛無能”的遮羞布。

三、還可能把他父母之間的樣子當成自己當下婚姻正常的狀態。如果他在很小的時候,在心理上接受了父母的狀態,他或許認爲婚姻就是父母這樣的。那麼他在將來,在自己的婚姻中,難免就帶出父母婚姻狀況的影子。

無論是出現上面哪種傾向,這個孩子都顯然成了上一代人不幸婚姻的犧牲品。

02兩個需要思考的問題

我們所說的“爲了孩子湊合過”,有兩個問題需要我們思考。

第一個問題是,所謂的離婚對孩子的傷害,其實是成年人把自己的情感感受投射到孩子身上,他(她)把夫妻的分開導致彼此之間的失去,等同於孩子也失去了其中一方,這相當於把自己的苦難也強加在孩子身上。

我們難免聽到這樣的話,“我不能讓孩子沒有爸爸(媽媽)”,通過這句話,我們很能體會當事人的難處,尤其是在孩子很小的時候,例如在哺乳期。

而實際上孩子並沒有失去任何一方,他和雙親的關係是永遠存在的,只不過生活形式發生了改變,也就是說,一個家庭中父母的相處關係改變了,而雙方對孩子的關愛不應該改變。

所以我們就明白了,“不能讓孩子沒有爸爸(媽媽)”這樣的控訴,實際上是在表達,“我暫時還沒有能力一個人帶好孩子。”

不良的婚姻應爲孩子而湊合嗎 第4張

這就引出我們要思考的第二個問題,所謂的爲了孩子湊合着過,實際上還是個人問題,也就是說他(她)自己本身無法面對離婚後的狀況。

他(她)篤定在婚後自己無法很好地養育孩子,或者是孩子在失去其中一方之後無法幸福的生活。這些都是自己單方面的預想,而未必是事實。

因爲即使分開後,雙方依然可以對孩子表達關愛和進行實際照顧(這個後面我們會詳細討論),除非你們形成嚴重敵對的狀態,互相仇視甚至“老死不相往來”。

而在孩子的角度,他們寧可看到父母雙方各自開心的生活,也不想讓他們痛苦地勉強在一起。我們認爲的孩子的感受很多是基於成年人自我感受的一種臆想。

所以,當我們面對這樣的問題時,就去解決實際問題就好了,例如如何更好、更具體地照顧好孩子,解決生活、教育等方面的具體問題(後面會討論如何解決),而不是採取將就、湊合的方式,使問題懸而不決。

03如何降低解決問題

那怎麼辦呢?怎麼解決呢?有兩個方向:

第一個方向:

就是試圖重新建立夫妻之間的良好感情,真誠地從內心去爲孩子建立一個和諧有愛的家庭。這是首先需要我們嘗試做的,因爲既是符合自己的婚姻利益,又是對孩子的負責。

朋友們應該注意到一點,我這裏用到的是“重新建立”而不是“修復”夫妻情感。婚姻關係這種形式可以修復,但情感是無法修復的,感覺和信任都不可能恢復到原來的狀況,“和好如初”只是一種美好的願望,它無法實現。

所以,我建議做到兩點:一是接受現狀,不糾結;二是放棄修復,重建連接。

接受所有已經發生的事情,接受彼此感情不和的現狀。然後,以此爲起點,一起往前看,重新建立良好的連接。放棄對過去的糾結,試圖去建立新的感情。

因爲你即使離婚後再婚,換一個人組成家庭,那個人也是有他的過去。與其這樣,不如就跟眼前這個人,重新相一次親,重新談一次戀愛。最大的好處就是,對方是孩子的爸爸(或媽媽)。

不良的婚姻應爲孩子而湊合嗎 第5張

第二個方向:

雖然有了第一個方向,去重新建立情感連接,以形成和諧有愛的家庭,然而總有事與願違的時候。一旦雙方通過努力依然無法和諧相處,那就只能走向另一面,情感破裂後的選擇,將就度日還是離婚。

如果選擇將就度日,根據我們前面的討論,要想真的爲了孩子好,除非你們能做到,在孩子面前表現得就像真的恩愛夫妻一樣,而且一直是這樣。我想這真的難以做到。

如果最終選擇離婚,那就致力於把離婚對孩子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我們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定要傳遞給孩子這樣的道理,“離婚只是爸爸和媽媽改變了相處方式”,就像你和另外的同學,即使不能做同桌了,還可以做朋友。要讓孩子明白,他並沒有失去其中的任何一方。不要在孩子面前表現出“敵對”的情緒。因爲一旦讓他覺得爸爸和媽媽是敵對的,是兩個“陣營”,他就會有一種不知道”要站哪邊“的一種割裂感,讓他覺得佔到一邊就是失去(或背叛)另一邊。

不要在孩子面前詆譭另一方。兩人的感情破裂,難免會有一些怨氣,於是爲了懲罰對方,就在孩子面前詆譭對方,目的是讓孩子不理對方。這其實是一種自私的做法。他不是一個好丈夫(妻子),但不一定不是一個好父親(母親)。你讓對方失去了孩子的同時,也讓孩子失去了爸爸(媽媽)。離婚後多與孩子溝通,不能因爲喪失撫養權而對孩子不管不顧,這時纔是體現責任的時候。

無論撫養權歸誰,父親和母親的責任都不能逃避。改變“離婚後就不再管孩子”的觀念,離婚不是一定要使孩子成爲“單親”,他完全可以一直擁有雙親。只要做到了這四點,不僅能夠把離婚對孩子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同時也讓雙方在離婚後的關係處理更加合理。

最後

我們說了這麼多,或許真的落到如此境況的夫妻身上,並非那麼容易做到,畢竟不是所有人都認可這些所謂的“道理”,而我們也有“站着說話不腰疼”的嫌疑。

但即使這樣,也希望處於此種境況下的人,能從我們討論的這些方面去思考,做出符合自己情況的最佳決定。

都說“離婚對不起的是孩子”,實際上,當感情破裂後,無法支撐和諧的婚姻關係時,所謂的“爲了孩子湊合過”,可能對不起的就不僅僅是孩子了,還有煎熬中的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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