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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權轉讓協議精選

來源:時尚冬    閱讀: 8.12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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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權轉讓協議精選, 大家在經營的時候如果不想繼續可以轉讓經營權,一般情況下都是會簽訂合同的,在寫的時候應該注意協議書的合法、合理性,畢竟協議很容易因爲不符合法律的要求而失效,一起看看經 營權轉讓協議精選.

經營權轉讓協議1

經營權轉讓協議精選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本租賃合同,約定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地點:

2、商鋪位置:

3、商鋪面積:

第二條、 商鋪經營權的內容

1、 甲方將特定商鋪經營權約定期限出讓給乙方,乙方在出讓期限內對該商鋪

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出讓期間產權仍然歸甲方所有。

2、 經營業態規劃:乙方經營範圍爲:,

乙方未經甲方統一,不得擅自改變經營範圍和業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出讓的鋪位,解除合同並追究經濟補償。

3、 乙方的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並按規定依法納稅和繳納工商、

衛生防疫等管理費用。

第三條、 出讓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 出讓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於年月日前,將合同約定商鋪交付給乙方。

2、出讓價款:該商鋪四十年經營權出讓單價爲(RMB)元/㎡(使用面積),出讓

總價款爲(RMB)萬元整。

3、 乙方按照方式付款,乙方於年月日支付。

第四條、 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除去出讓金外的,乙方因經營須繳納的經營保證金,商鋪運營正常發生的物業管理費、鋪內裝飾照明和其他用電、自來水以及鋪內滅火器購置維修等費用。

1、經營保證金:元/鋪,乙方於交房前一次性繳給甲方。

2、物業管理費:

①第一年物業費用暫定爲元/㎡,物業費主要包括:公共衛生費、保安管理費、基本照明費、公共使用的水電費等。

②物業費收取方式:第一年物業費,乙方入駐經營前一次性交清。以後每年年度的物業費於當年月日前一次性交清。

③因國家政策性價格調整,以上項目的費用標準發生變動時,甲方可根據費用變化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因市場管理需要須增加物業項目時,甲方應對新增項目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

4、乙方使用商鋪從事商業活動前,應在工商、稅務、衛生等部門辦理合法的註冊登記手續,所有稅、費由乙方獨立承擔,並依國家規定按期繳納。

第五條、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的義務

1、甲方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和市場商鋪管理規範,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有監督、管理的權利。

2、 甲方有權對市場進行整體管理,並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甲方要保障市場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維護公共秩序和商場安全防範,創造良好的環境。乙方不按時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時,甲方有權收取滯納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將該商鋪無條件收回另行處置。

3、甲方依據商場管理制度和規定,對乙方違章經營有處罰的權利。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責任事故時,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將該商鋪無條件收回另行處置。

4、甲方可根據市場發展對商場經營業態進行規劃、調整,乙方必須接受統一規劃,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乙方商鋪。

5、 甲方有權參照國家法定節假日之規定或根據本地區商業經營特點制定和調整市場的營業時間。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交清合同約定的價款後,即獲得合同約定期限的商鋪經營權,享有該商鋪的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2、乙方在經營期間要遵守商場有關管理規定和規章制度,並自己負責本商鋪的財產安全。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所組織的統一活動。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照商場規定及時交納、物業管理、自用水電及合同約定的費用,依法積極交納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動用乙方保證金支付,並收取每天的滯納金。

4、乙方在甲方允許情況下可轉讓商鋪經營權,甲方應做變更登記並收取相應的過戶手續費用,新的受讓人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新的受讓人只享有剩餘年限的經營權,同時本合同甲方與乙方的一切關係將自動解除。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整體管理需要,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日期進場經營,如不能按規定日期和要求進場經營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其所出讓的、鋪位,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經營項目經營,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經營範圍、不得擅自提前退租、不得無故歇業、不得轉租、合租或用商鋪做抵押,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繳納的.出讓金不予退還。

3、甲方與乙方簽訂合同並且乙方已按照合同履行所有條款後,甲方未按期向乙方移交所出讓商鋪時,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租金,或將延誤期順延。

4、在合同期內,甲方如無故單方面宣佈終止合同屬甲方違約,甲方應將所收的出讓總款按照剩餘出讓期限分攤的部分款項退給乙方。

第七條、免責條款

1、本合同履約期間如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均無權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2、如遇到國家和政府整體性改造和商場重大改擴建須拆除該商鋪時,本合同可以隨即終止,甲方應將未履約完的剩餘出讓金(不計利息)退還乙方,並按照市場折舊酌情補償乙方的鋪位裝修成本。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對合同約定期限的商鋪經營權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再負責調換和退款。

2、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計四頁,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合同生效。

甲方:乙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 話: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經營權轉讓協議2

經營權轉讓協議精選 第2張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加盟的武漢吾飲良品有限公司的店鋪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甲方將位於 的加盟分店轉讓給乙方繼續使用,加盟分號爲: ;並且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加盟合同中所享受的權利,在甲方加盟期滿後,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與**********有限公司續簽加盟合同,如因甲方原因續簽失敗從而導致乙方利益受損,乙方所造成的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甲方已與*******有限公司簽訂了加盟合同,加盟期到 年 月 日止,**********有限公司不得在與甲方簽訂的原加盟合同之外以任何理由作出增加乙方義務和費用並限定乙方權利的行爲和決定,若因此產生的分歧及糾紛費用由甲方與**********商議解決,同時乙方也應當同意並履行甲方與**********總公司所簽訂的加盟合同中的相關義務。

第三條 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

第四條 乙方接手前即本合同簽訂之日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爲及其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甲方轉讓的店面包括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和等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的驗收依據)。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店面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七條 乙方更改甲方和**********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上的被特許人名稱,甲方必須負責辦理,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轉讓金支付方式

1、該店轉讓金爲 元(大寫 )

2、轉讓金支付方式:自本合同生效當日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用總額的 ,乙方在一個月內學會奶茶店所有產品的調配方法並能獨立運營後支付餘下的尾款。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第十條 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逾期轉讓或轉讓中止,逾期 15 日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 元作爲違約金。如果由於乙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乙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甲方支付 元作爲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店面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當地的人民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兩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經營權轉讓協議3

經營權轉讓協議精選 第3張

第一條 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層/廳) ▁▁▁▁▁▁▁▁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爲▁▁▁▁▁▁、

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 ▁▁▁▁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 保證金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

第十條 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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