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協議的使用成爲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那麼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股份合作協議書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姓名,身份證號(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項目合夥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夥經營範圍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大寫元)。乙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大寫元)。雙方的出資應於年月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雙方方出資合計元(大寫元),爲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盈餘,乙方享有%盈餘。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債務,乙方承擔%債務。
六、入夥、退夥與出資轉讓
入夥: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退貨:不可在合夥不利時要求退夥;任一方若退夥,應在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七、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甲擁有權限:義務:乙擁有權限:義務: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爲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本着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甲方(控股股東姓名或名稱):
乙方(員工姓名):
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北京××有限責任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北京××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爲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原始股東,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爲人民幣元,甲方的出資額爲人民幣元,本合同簽訂時甲方佔公司註冊資本的%,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甲方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爲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權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的情況下,有權以優惠價格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
第二條股權認購預備期
乙方對甲方上述股權的認購預備期共爲年。乙方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係連續滿一年並且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考覈標準,即開始進入認購預備期。
第三條預備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
在股權預備期內,本合同所指的公司%股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進入股權預備期以後,讓渡部分股東分紅權給乙方。乙方獲得的分紅比例爲預備期滿第一年享有公司%股東分紅權,預備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權分紅權,具體分紅時間依照《北京××有限責任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執行。
第四條股權認購行權期
乙方持有的股權認購權,自年預備期滿後即進入行權期。行權期最長不得超過年。在行權期內乙方未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乙方仍然享有預備期的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超過本合同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預備期的分紅權待遇。
第五條乙方的行權選擇權
乙方所持有的股權認購權,在行權期間,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甲方不得干預。
第六條預備期及行權期的考覈標準
1、乙方被公司聘任爲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應當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狀況良好,每年年度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__%或者實現淨利潤不少於人民幣_____萬元或者_____;
2、乙方被公司聘任爲高級諮詢師的,應當保證完成當年的業務指標,業務指標爲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同時符合本條第1、2款所指人員的,應當同時滿足前述兩款規定的考覈標準;
4、甲方對乙方的考覈每年進行一次,乙方如在預備期和行權期內每年均符合考覈標準,即具備行權資格。具體考覈辦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權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執行。
第七條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合同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預備期及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爲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爲,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考覈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八條行權價格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認購價格爲甲方最初實際出資額的一半,即每%股權乙方須付甲方認購款人民幣元。乙方認購股權的最低比例爲%,最高比例爲%。
第九條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股權認購款後,乙方成爲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甲乙雙方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
第十條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乙方受讓甲方股權成爲公司股東後,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乙方有權轉讓其股權,甲方具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擁有優先於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權利,每1%股權轉讓價格依公司上一個月財務報表中的每股淨資產狀況爲準。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前述價格購買,其他股東亦不願意購買的,乙方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轉讓價格由乙方與受讓人自行協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2、甲方及其他股東接到乙方的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關於聘用關係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係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十二條關於免責的聲明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合同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合同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併購、重組、改制、分立、合併、註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甲方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內容如與《北京××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發生衝突,以《北京××有限責任公司章程》內容爲準。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在投資人平等、自願、誠實、信任的基礎上,經投資人協商一致,現達成以下投資合作協議: 一、
訂立協議各方當事人: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二、 投資
1、 投資總額人民幣萬元(大寫2、 投資狀況:
(1)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2)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3)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4)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三、 採用共同協商的經營形式
股東分別負責不一樣的工作資料,共同負責公司的一切經營事物,並享用充分的知情權、監督權和檢查權。公司的盈虧共同按照比例分擔職責。真正做到相互監督,相互檢查,相互信任,透明辦事,共同把公司經營好,把公司業務做大、做強。
五、 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一) 權利
1、股東會出席權。股東會原則上是、、四人共同參加,如果其本人實在不能到會能夠書面委託他人蔘加,但會議決議務必經全體股東一致透過方可執行。
2、表決權。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
6、查閱權。爲確保公司的健康發展,實現共同的經營目標,股東爲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狀況下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7、紅利發取權。股東有權按出資比例分取經營所產生的紅利。
8、優先認繳出資權。公司新增資本或投資新項目,股東爲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狀況下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9、股東有臨時會議的提議召開權。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如有要求,能夠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10、股份轉讓權。股東之間能夠相互轉讓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東要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股份時,務必經得全體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一樣意其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股份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爲同意其轉讓。
11、股份的優先購買權。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份,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轉讓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
12、剩餘財產的分配請求權。公司清算完結後,公司財產在按照法定清償後,如有剩餘財產,股東有權按照其股份比例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13、其他權利。如公司章程賦予的權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規賦予股東的權利規定。
(二)義務
1、足額繳納出資的義務。成立後,發現作爲出資實物,其它產權功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所定價額的,應由該出資的股東交補其差額。
2、壹年內不得抽回出資的義務。股東在協議簽訂後,壹年內不得退股或轉讓股份,壹年期滿後,股東有意要退股或轉讓股份的須得到其他原始股東同意,但股東要向原始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務必經得全體原始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一樣意其轉讓的原始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出資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爲同意其轉讓。如轉讓或退股原始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 新投資人入股,經全體合夥人透過方可加入持股成爲股東。在入股的第一年內不得退股及轉讓;
3、遵守公司章程和義務。公司章程是由股東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組織和行爲的基本準則,也是股東行爲的準則,因此,公司章程對每個股東都具有約束力。
4、以其所交納的出資爲限承擔公司職責的義務。
5、對公司其他股東的誠信義務。
6、保守公司經營相關核心資料的義務。
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 股東會職責
公司的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最高權利機構,有權行使以下職權:
1、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政策和投資計劃。
2、 選舉和更換投資項目,職務任免、薪酬待遇等相關事項。
3、 審議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4、 修改公司的章程。
5、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八、 股東會的表決方式:
股東大會表決採用一人一票和多數透過相結合的協商表決方式,有效表決按優先順序依次爲:
在所佔股份等同的狀況下,以人數佔多的股東一方透過爲準。在對下列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時務必經全體股東一致透過才能構成決議:
1、改變公司的名稱和經營項目。
2、處分公司的不動產。
3、轉讓或處分公司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公司名義爲他人帶給擔保。
6、增加新股東。
九、 稅後利潤的分配
按照下列順序先後進行分配:
1、 按規定所交的滯納金和罰款。
2、 彌補上年的虧損。
3、 發放員工獎金後按個人投資股份比例進行分紅。
十、 退股要求
1、聲名退股。即自願退股,要求是投資人在入股一年後如出現退股事由,應當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東,在客觀上不會給公司經營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經得全體股東同意後能夠退股。
2、當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資人因某種客觀狀況並非基於投資人自願而退夥。如投資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無民事潛力人;個人喪賠償潛力;被法院強制執行沒收在公司的全部個人財產份額。當然退股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是指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將某一投資人從公司當中除名,退回(或不退回)
其全部(或部分)股資,使其退夥的法律行爲。將投資人除名的事由爲: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執行公司經營事務時不正當行爲;以公司經營事務的便利謀取私利;其個人行爲給公司經營帶來很壞的聲譽影響;缺乏誠信並惡意詆譭和損害其他股東的正當利益。造成的損失由其全部負責賠償,並且視情節輕重經股東會討論,扣除其股資的50%(或全部股資)。
公司經股東大會討論決定除名的,務必以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書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還(或不退還)其股資後完成被除名人退夥形式。如被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可在接到除名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司法保護。 退股(退夥)的結果是退股人脫離由原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的一切權利義務關係,不再參與分紅經營事宜,其他股東應當與退股人進行退股結算,根據退股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退還其財產份額(能夠退還貨幣,也能夠退還實物),如退股人退股時,公司財產少於公司債務的,退股人應當按照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的比例分擔虧損部分。
十一、 其他
本協議書共 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備查外,各投資人自持一份,經全體投資人簽名(按手印)後生效,至公司破產、解散或個人退股後失效,其他未盡事宜經全體股東討論透過並簽字後生效。如有爭議,能夠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王 輝 身份證號:231124199002101034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開辦 **************公司、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方式:
公司註冊資金 ****萬元 甲方出資佔股65%;乙方出技術,佔股35%。
二.合作項目:
一種帶有透明液晶顯示裝置的汽車前風擋玻璃 專利證號:200920244194.4
三.合作時間
合作時間爲永久,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
四.合作分工:
1. 乙方負責該項目技術開發,生產培訓,生產監控,產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負責(包括設備投資,物料採購,產品銷售,產品配送,財務管理等)。
2. 各方保留每月審覈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覈對帳目。帳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帳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雙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員做帳。
五.技術,市場保密:
合作期內未經項目合作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技術及市場內容轉讓,不得與項目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爲他人人謀取利益,不得將技術泄密。違者項目合作方有權沒收責任方相關收益,並追究責任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六.收益分配:
1. 該項目所得利潤按合作方所佔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佔股權分成65%,乙方佔股權分成35%。在保證項目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一次(每年元月對上一年度紅利進行分成)。擴大業務運營如需要提留利潤時,必須經過雙方認可,該提留按雙
方所佔股權比例計爲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 考慮到乙方的個體情況,乙方有權預支薪酬,但該薪酬從乙方年終分紅中予以扣除。
七.合作保障措施
1. 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爲: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爲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責任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合同期的總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並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項目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市場內容。否則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 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項目技術所有人經雙方協商確定。
八.其他事項:
1:生產前期的及時開發及樣品製作由甲方出資,在做出合格的樣品時,甲方付乙方伍拾萬元生活補助。
2:在做出合格樣品後如甲方未履行承諾拒絕支付乙方伍拾萬元生活補助乙方有權終止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乙方: (簽字)
日期: 日期: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鑑於甲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技術,鑑於乙方對甲方__________技術的瞭解,願意實施甲方的技術及專有技術,並且具備實施這些技術的物質條件、法人資格和必要的資金,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着平等自願、互利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所提供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1、內容:
2、要求:
3、開發程度:
二、甲方所提供技術乙方可使用的範圍以及將來產品的銷售範圍
1、使用範圍:
2、銷售範圍:
三、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護期限
1、技術祕密:
2、保護期限:
四、技術指導
1、內容:
2、人員:技術指導的人員由甲方派出,差旅費、諮詢服務費有乙方承擔,具體費用標準,甲乙雙方另行訂立協議進一步明確。
五、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1、技術資料:
2、技術提交期限:
3、技術提交地點:
4、技術提交方式: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1、驗收標準:
2、驗收方法:
七、技術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1、按利潤分成,甲:_______,乙:_______的比例分。
2、銷售額提成__________%。
八、合作方式
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術以及相關的技術諮詢服務,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的技術所生產的產品的成本、銷售、利潤設立單獨的賬目,由雙方派人共同監管。在條件成熟時,由乙方或甲、乙雙方設立該技術生產項目的項目公司。
九、合作期限
本協議的合作期限從雙方簽字蓋章時起算,止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十、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甲、乙方商定在生產過程中對現有技術的改良或革新以及由此技術而得到的其他技術,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但雙方在合作期限內有權免費繼續使用。
十一、其他約定
甲方在與乙方就該技術進行合作時,並不限制甲方和其他有條件實施該技術的企業或個人進行合作。
十二、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都應該賠償。
十三、爭議的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都應該進行友好協商,協商解決不成的一致同意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十四、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進一步協商後訂立補充協議或變更本協議內容,補充協議或變更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章:
合同履行地:
簽約日期: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章:
合同履行地:
簽約日期: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爲: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特色酒吧,範圍包括菸酒銷售、中西式簡餐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公司法》等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決定合股投資經營x網絡有限公司。特訂立本協議,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合股投資經營公司名稱爲:“x網絡有限公司”,性質爲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住所地在x。
二、經營範圍爲x等。根據公司的實際經營能力,可逐步拓展經營範圍。
三、公司的投資方式爲:甲方以現金出資,佔現金出資總額的70%,摺合公司股份爲63%;乙方以現金出資,佔現金出資總額的30%,摺合公司股份爲27%;丙方以技術出資,摺合股份爲10%,負責處理所有技術問題。
四、各方出資方式,甲方與乙方在第一期共投資200萬,到使用完200萬後再共追加投資100萬,待追加的100萬使用完後再另追加投資100萬,如此類推,直到損益平衡後不再追加投資。
五、甲方或乙方在任一期投資中,如一方不按比例追加投資,而由另一方單獨投資或多出資,則另一方按現金投資比率計算多出的投資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並按1%的月息計息。如此類推,直至損益平衡不再追加投資時,另一方有權選擇:(1)雙方再按實際投資數(包括利息在內)重新計算各自投資額和應占的股份;(2)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股份比率計算各方應出資額,另一方有權就多出的投資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並按1%的月息計息,向一方追討。
六、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執行董事由甲方擔任,兼任總經理,並設置相應的組織機構。各機構的負責人由三方協商出任。公司會計由方委派擔任,出納由方委派擔任。
七、公司的重大事項經股東會決議,需由全體股東一致通過,一般事務由總經理全權處理。其他機構各司其職,做到勤勉盡責。
八、利潤分配:甲、乙、丙三方根據《公司章程》和股東會議決定按照股份比例在每個會計年度後一個月內分取紅利。
九、甲、乙任何一方中途撤出資金,需提前一個月提出並需得到對方及丙方同意。否則視爲違約。
十、股份轉讓:甲、乙任何一方轉讓股份,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且另一方股東有優先購買權。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抽逃股金。丙方如需轉讓股份,必須經得甲乙雙方同意。
十一、經營期限:甲、乙、丙三方合股投資經營的期限爲x年。以《公司章程》確定的起止時間爲準。到期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清算,如繼續合股經營,續訂協議確定。
十二、違約責任:甲、乙、丙三方應當嚴格遵守該協議。如果甲方違約,應按照乙方的出資額賠償乙方損失,並按照公司註冊資本的10%賠償丙方損失;如果乙違約,應按照甲方的出資額賠償甲方損失,並按照公司註冊資本的10%賠償丙方損失。若丙方未得到甲方和乙方雙方的同意而擅自退出,或者不提供技術支持,則視爲違約,需向甲方和乙方各支付違約金叄拾萬元並負責賠償甲乙的損失。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項,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也可經各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報有關部門一份備查。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二零xx年xx月xx日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 ,身份證號: ,籍貫
乙: ,身份證號: ,籍貫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項目,總投資爲20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5萬元, 乙方以人民幣出資5萬元及技術和客戶資源。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
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
第五條 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爲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 __年__月__ 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
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爲了鼓勵和引導公司員工的積極性,保護其合漢權益,加強規範化管理,進一步拓展公司業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公司的入股投資經營問題,達成如下協議,望各位股東遵照執行。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股份合作書是指,由公司員工按照協議以資金、技術、勞力等作爲股份,自願組織起來從事互聯網經營活動,實行民主管理,以按勞分配爲主,又有一定比例的股金分紅,有公共積累而達成的共同合作意向。
第三條、公司的主要任務是:發展公司經濟,增加公司員工和公司財政收入,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滿足公司員工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第四條、公司在國家法律允許範圍內,從事電子互聯網行業項目的市場運作。
第五條、公司股份資產屬舉辦該企業的全體成員集體所有,公司在稅後利潤中,必須提取一部分作爲不可分割的公共積累。
第六條、公司實行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依法享有自行確定企業的組織管理機構、經營方式、市場運作、資金使用、計酬形式、收益分配、職工招聘或辭退等權利。
第七條、公司和員工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雙方簽訂書面的勞務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期限、報酬和勞保福利待遇等。條件成熟應逐步建立職工退休勞動保險制度。嚴禁企業招用童工。
第八條、企業實行按勞分配和按股分紅相結合以按勞分配爲主的分配方式。
經營者的報酬可以從優,個人收入超過國家規定徵稅標準的,應依法交納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九條、企業應注重自身積累。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可以擴股或增股,也可以向銀行(信用社)申請貸款。
第十條、公司稅後利潤分配,應有相應比例用於擴大市場運作(其中30__%作爲集體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等),其餘70__%用於股金分紅,具體比例是……
第十一條、公司實行經理負責制,接受股東監督,所有的股東,必須以公司的利益爲主,不等侵犯公司-
的利益,不得從事與本公司經驗項目相競爭的行業,對於侵犯公司利益嚴重的,經代表公司三分之二利益的股東同意,可以停止其職務,甚至除名。公司的經營業績,公司的負責人必須每兩個月公佈一次。
第十二條、公司經理由徐景峯擔任,對全體公司員工負責,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每三個月,開一次股東會議,就公司的經營事情進行協商,會議有公司的經理負責發起。
第十三條、股份是投資入股者在企業財產中所佔的份額。
爲保證公司穩定發展,公司必須加強股份管理。入股者一般不得退股。個別因特殊情況要求退股的,在離開公司前提下,經公司全體股東2/3同意可以退股。
對於公司的中、大的經營項目以及投資等,必須經公司三分之二的股東同意。
股權可依法繼承、轉讓、饋贈,但須向公司股東大會(股東代表大會)申報,並辦理有關手續,本公司的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十四條、公司分立、合併或終止時,必須保護股東財產,依法清理債權債務。公共積累或其剩餘部分的處理,可以用於發展新企業,可以作爲股份對外入股,可以用於建立職工保險,福利基金等,但不得分給職工個人。具體由股東大會決定。
公司破產,應組建清產組織、依法進行清算,以企業財產承擔有限責任。
第十五條、公司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藉口,平調、侵佔和無償使用企業的資金、設備、產品和勞力。企業按縣以上人民政府的明文規定交納費用後,有權抵制和拒付其他各種攤派。
第十六條、公司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消費者的利益,開展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違者,由有關行政主管機關責令改正。
第十七條、本協議自全體股東簽字之日起施行,本協議公司執一份,各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作爲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以該股權作爲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
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以下投資人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入股出資 註冊投資公司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投資人基本情況
二、公司的名稱: 。經營場所位於
三、經營範圍: 。
四、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出資方式及數額:以上投資人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公司經營期間雙方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要求分割或抽逃。
六、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公司一般在 一個年度 進行財務結算,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或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並按比例分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未經協商同意單方面造成損失由個人按實際損失承擔)。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七、退 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入股人可以退股:
1、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
2、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3、經營期限屆滿經共同投資人一致同意可以退股;
4、共同投資人發生難於再繼續股份經營時可以退股。
5、退股人退股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合股人並經合股人協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經合股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其他合股人造成的損失,由退股人承擔。
八、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 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代表股東行使公司經營管理事務及日常行政人事、財務管理事務;
(4) 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 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 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 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 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 轉讓共同投資於公司的股份;
(2) 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 更換事務執行人。
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十、股東權利和義務
1、依公司章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 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3、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4、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5、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6、對成爲公司股東之前的公司經營利潤不享有任何權益、對營業損失及債務亦不承擔任何責任;任何一方成爲公司股東之前的債務負有清償的義務,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清償自己的債務,其他股東亦無義務清償債務。
十一、違約責任
共同投資的任何一方若遲延支付款項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的,應按承諾的投資比例給予相應的賠償;若 方因重大過錯,致使公司遭受資金損失的,應當向其他共同投資方承擔相應比例的賠償責任。
十二、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共同投資人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 份,自 方簽字後生效,每人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