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無證駕駛經常查嗎

無證駕駛經常查嗎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19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無證駕駛經常查嗎,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在駕駛機動車的時候一般都是需要有駕駛證的,沒有駕駛證就去駕駛汽車無疑是一種違法的行爲,下面爲大家分享無證駕駛經常查嗎。

無證駕駛經常查嗎1

交警對機動車無證駕駛的檢查會比較多。若被交警現場抓到無證駕駛的,就會被處罰,一般會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無證駕駛查的多嗎的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無證駕駛經常查嗎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行爲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無證駕駛經常查嗎2

無證駕駛 一般都是交警部門現場執法查處的,不是每輛車都會攔下來查,不容易 發現 , 但也不能有僥倖心理。因爲無證駕駛屬於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爲,不僅擾亂道路交通秩序,而且還威脅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一旦被查到,是會受到相應處罰的。

無證駕駛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明確規定:

對於未取得機動車 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200 元 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對於有駕駛證但未攜帶被查,會先扣車,之後如若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並且在駕駛時無任何違法行爲的,會給予警告或 20-200元的罰款;如若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但在駕駛時有違法行爲的,會根據其違法的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併予以處罰。

很多人以爲路上的電子攝像頭只能抓拍車輛違法行爲,卻不知道現在的電子警察連無證駕駛行爲也能被識別出來。而擁有“人臉識別”功能的電子眼可清晰抓拍到駕駛人面部,交警部門可以通過監控記錄分辨,在系統中對駕駛人的信息進行匹配,識別駕駛人是否持有有效駕駛證。雖然這種攝像頭還未普及,但也不能有僥倖心理,還是需要駕駛人持證上路,合法開車。

無證駕駛經常查嗎 第2張

無證駕駛容易被發現嗎

無證駕駛一般全是交管部門當場稽查依法查處的,並不是每輛都是會攔出來查,不易發覺,但也無法有僥倖心理。由於無證駕駛歸屬於比較嚴重的交通出行違法行爲,不但攪亂公路交通紀律,並且還危害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資金安全。因而,一旦被查出,是會得到對應懲罰的。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明文規定:

針對未獲得機動車輛駕駛證、機動車輛駕駛證被註銷或是機動車輛駕駛證被扣留期內駛車的,處200元之上2000元下列處罰,能夠處以15日下列拘押。

針對有駕駛證但未帶上被查,會先扣車,以後倘若給予的駕駛證真正、合理合法而且在安全駕駛時無一切違法行爲的,會予以警示或20-200元的處罰;倘若給予的駕駛證真正、合理合法但在安全駕駛時有違法行爲的,會依據其違反規定的情形和未隨身帶駕駛證一併給予懲罰。

很多人認爲道路上的電子器件監控攝像頭只有攝錄車子違法行爲,卻不清楚如今的電子眼抓拍連無證駕駛個人行爲也可以被分辨出去。

而有着“面部識別”作用的電子監控可清楚攝錄到駕駛人臉部,交管部門能夠根據監管紀錄辨別,在操作系統中對駕駛人的數據開展配對,鑑別駕駛人是不是擁有合理駕駛證。儘管這類監控攝像頭還未普及化,但也無法有僥倖心理,或是必須駕駛人持證上崗上道,合理合法駕車。

無證駕駛經常查嗎3

如果不是當場查證件的話,無證駕駛不會被查到。按照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覈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無證駕駛經常查嗎 第3張

無證駕駛的分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機動車駕駛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所以,未隨身攜帶駕駛證是一種違法行爲,應該承擔相應的處罰。

對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處理如下:無論駕駛人行駛中違法與否,均不允許駕駛人再駕駛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然後,根據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的情況分別進行處理:

(一)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無其他違法,給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及時退還機動車;

(二)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有違法,根據其違法的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併予以處罰,及時退還機動車;

(三)駕駛人未能提供駕駛證,按無證駕駛處罰。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