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社團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一、總則
第一條爲進一步加強學生社團規範化管理,增加學生社團財務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養學生科學理財意識,保護學生權益,使社團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社團經費爲社團會員集體財產,社團一切正常收入均納入社團經費,並在本條例的規定範圍內運行;社團會費全部用於社團活動,而非社聯或個人;
第三條校級社團經費由大學生社聯收取,院級社團經費由各學院社聯收取;院級社聯與社團的經費管理制度請參照本經費管理條例;
二、經費來源
第四條社團經費以自籌爲主,並可接受有關單位或個人的贊助,同時團委通過立項支持部分活動經費。即其來源主要爲:
1、會費(包括普通會費和特殊會費)
2、社團贊助
3、學校撥款;
第五條各社團會費收取實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時由社聯財務部組織統一收取,整合統計後交由經費管理機構託管。會費收取金額由各社團負責人視本社團活動情況向社聯申報。各社團有關會費收取事宜,具體規定如下:
(1)會費收取後不再歸還。除收取會費外,原則上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2)會費原則上不能超過20元/年,如確實有需要,須向校團委提交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收取。
第六條各社團在收取會費時,應對每筆會費的收繳記錄記清楚,包括交納的人數、金額、時間等。所有會員均應登記在冊,並將會費總額連同收繳記錄先在社聯備案,再由社聯上交經費管理機構,並給各個社團建立單獨賬戶;
第七條鼓勵各學生社團通過向社會請求贊助等方式獲取經費,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園內以營利爲目的的純粹的商業銷售行爲;各社團所獲商家贊助之經費,必須先在社聯財務部登記備案,再將贊助款交至社聯財務部,社聯財務部統一上交經費管理機構統一管理,並累加入相關社團經費;
第八條社團承擔的大型活動(時間較長、所花費成本較高、影響較大),經社聯研究決定並報團委討論審批,可酌情給予一定的撥款資助;
第九條學生社團負責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團名義進行營利性活動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團經費、活動經費;
三、經費管理
第十條各學生社團至少設立財務專管人員(非社團負責人)一名,進行社團財務活動以及賬務登記,以便明確各項資金去向。所有財務都應賬錢分開,收支兩條線。每月至少向社聯彙報一次,並隨時接受大學生社聯的檢查。所有學生社團經費統一管理。採用預先申請借款使用、經審批同意後,事後憑票衝賬的方法使用經費。各社團指派一名社團幹部負責社團賬目的記錄,社聯財務部記錄好各社團財務賬目,以定期向社團和社聯對賬。各社團要形成以社團負責人爲中心的財務小組,開支合理透明節儉、票據真實有效、相互監督。
第十一條活動經費審批,按月或按活動項目,在社團提交活動經費申請交由大學生社聯財務部後,由大學生社聯財務部向經費管理機構借支,各社團必須以月或以活動項目爲週期爲單位持現金餘額和有效發票到大學生社聯財務部衝賬,社聯再按發票到經費管理機構衝賬;
第十二條社聯財務部、各社團相關負責人均要建立獨立的賬簿,記錄社團經費收支情況。賬簿記錄格式必須規範,第一列記載本項經手的日期,精確到年月日。第二列記載發生本項收支的事由摘要,第三列爲收支金額,最後爲結餘金額;第四列爲經手人簽名,有發票的需附上發票;
第十三條實行嚴格的票據管理制度,票據原則上是發票,且應註明日期、摘要。購買物品的型號數量和金額,有審批人,經手人(至少2人以上經辦)簽名。如遇特殊情況無發票,對收據或自制憑證必須寫明情況,並由經手人,負責人和證明人簽字後方可入賬;
第十四條經費使用情況定期(一般爲每月月末)向廣大會員公佈,含收入、支出金額,支出項目和事由,原始憑證等,接受會員監督;
第十五條社團應全力配合社聯財務部和策劃部對其經費收繳、使用、管理情況的審覈(定期與不定期審計相結合),審覈完後向廣大會員公佈審計結果;
第十六條經費管理人員更換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將本所經管的工作全部交給接管人員,由負責人及部分會員代表監督交接。接管人員應繼續使用原會計賬簿,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新老負責人交替,離任負責人應接受離任審計。同時必須在大學生社聯處有交接職位的紀錄;
四、經費使用
第十七條社團經費使用的原則是必要、合理、節儉,最大可能地服務於廣大會員,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或其他非法手段使用社團經費;
第十八條經費的主要用途包括社團宣傳費、組織各項活動的費用,必要用品購置及表彰費等。不得將社團經費公款私用及用於社團成員小範圍等不必要開支;學生社團的支出主要包括:
(1)活動支出
(2)辦理會員證、會徽支出
(3)其他支出
第十九條社團經費日常零星開支(尤指日常購買相關物品、耗材等)50以下(含50元),需社團負責人審批;50元以上200以內(含200元)的,需經社聯財務部審批,並填好相關表格作好記錄。200元以上需填好相關申請表格,經由社聯財務部交予校團委審批;
第二十條經費結餘應自動轉入下一會計年度;
第二十一條各學生社團會員如對所在社團的財務有疑問,可向社聯財務部反映,由社聯財務部統一覈查給與明確答覆。大學生社聯定期對學生社團財務的核查情況給予評分,評分結果將作爲社團等級評比的重要依據;
五、附則
第二十二條社聯委託社聯策劃部和財務部對其經費取得、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進行通報。審計結果進行與該社團及主要負責人的獎懲掛鉤,作爲評選“十佳社團”、“十佳社團活動”、“優秀社團幹部”等榮譽的依據。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爲,社團部將對其進行批評並責令其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撤消相關社團幹部的職務,並通報到所在院系,並按學校相關條例給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本條例解釋權歸屬於大學生社聯;
第二十三條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社團經費管理制度範例三
第一章總則
1、爲切實加強學生社團的監督和管理,正確、合理地管理社團的各項經費,營造良好的財務環境,規範財務工作、明確財務流程,使會員的基本權利得到保障、使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活動費用和日常支出得到規範統一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針對於本校各社團,是指我校學生自願組成,爲實現成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
3、本制度所稱社團必須以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學校的有關規定爲前提。
第二章經費來源
1、會費收入:會費在會員入會時收繳我校所有社團屬於非營利性學生社團。禁止向任何社員以任何形式收取不正當費用,違反此條者,按情節嚴肅處理。
2、各社團可自行根據活動的需要,經社團聯合會批准對外拉贊助。社團獲得的贊助費應用於社團活動和社團發展,社團獲得贊助應提前向社團聯合會上交書面介紹及協議書,未經校團委批准,各社團不得爲贊助商進行宣傳或商業活動。
3、各種獎勵:學生社團獲得的各種獎勵經費不得用於任何的個人支出,需在公開公正的情況下對其進行管理使用。
4、其他經費:學校相關部門對學生社團活動支持的經費。
第三章經費的審批及報銷經費的審批原則爲:預算合理並且有益於學生社團活動的開展。
社團在進行活動需要使用經費時必須制定詳細的經費預算、活動方案和指導老師意見,交由社團聯合會審批,經批准後方能使用。活動結束後,社團必須填寫經費使用結果,包括經費流向、所剩資金、或虧空資金在社團經費支出記錄本上詳細登記。
第四章經費的使用
1、社團所有固定資產和資金均歸該社團所有。各社團擁有該社團財產的使用權。
的使用原則爲:各社團在不違反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據各社團的財務制度對經費進行使用。社團經費必須用於學生社團活動,不得用於與社團無關的活動,任何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學生社團的財產,亦不得在社團成員中分配。
3、社團經費應由社團的有關人員負責專門管理。有關費用收支應向全體社團成員公開。
4、社團經費管理應做到收支記帳,帳目清楚,並保留原始憑證或複印件、經費使用人和社團負責人的簽名,每月25至30號上交社聯進行帳目審計。
5、社團經費接受社團聯合會的監督和檢查。社團幹部換屆時,應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向本社團成員說明自己社團的經費盈餘情況,透明自己社團的財務。同時社員可以向社團負責人提出疑問,如果社團負責人不能回答清楚則可以向社團部反映情況,社團部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社團負責人相應的處罰。
第五章會員上交會費詳細處理
1、參加社團的每個會員繳納會費15元作爲社團經費,其餘額外收取的培訓費或材料費及其他費用必須提交申請上交團委批准。
2、社團經費收取過程中,應向收取了會費的成員出具相應的票據憑證必須有社團聯合會印章方有效,作爲該社員的註冊證明,沒有票據的成員社團部不予註冊。
3、納新結束後,各社團必須將所收會費如數上交於社聯,經校團委覈實後,由社聯負責按各社團上交人數及會費總額按每人次12元返還於所屬社團,其餘每人次3元作爲社團管理經費。
4、各社團所收取會費必須公開化,要有專門的詳細開支記錄本。每月25號至30號將賬目記錄本及發票上交至社團聯合會進行覈對,1號社聯帖出專欄公佈相關經費情況。(嚴格執行無票據。且必須使用的單據必須爲專用正式發票)。
5、社團納新結束,必須將納新時所開收據副本經費及所納會員詳細資料(社團聯合會將以海報形式在全校公佈)一併上交。會員上交經費及所拉贊助經費歸該社團公共財產,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侵佔。
6、各社團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舉行相關的授課活動,授課所需經費按課時計算或按節數計算可以由社團自己商量。授課經費也可自行商定。(說明:所請授課人必須是校內或校外的老師或相關授課人員。社團內部成員之間的講學等等屬於社團內部的經驗技術交流,不應涉及授課經費的使用。對此社聯工作者會隨機的抽查各社團的授課情況,屆時將對授課費用進行相應的調整。
第六章違反規定的處理方法
1)各社團上報人數少報1至5名在社團負責人會議上通報批評。
2)社團上報人數少報6至15名在社團負責人會議上通報批評,並在學校張榜通告。
3)社團上報人數少報16至30名取消其社團各種榮譽評選資格,並公告全校。該社團負責人在全校通報批評。
4)社團上報人數少報31至50名取消其會長職務,取消該社團各種榮譽評選資格,並公告全校。
5)社團上報人數少報50以上者,停止該社團活動,進行整頓。取消該社團負責人職務,在全校通報批評。
6)各社團未按規定程序額外收取費用者,社團負責人在社團會議上做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嚴肅處理。
7)各社團未每月未時上交詳細開支賬目者,超過兩次及兩次者取消該社團各種榮譽評選資格。
8)非法侵佔社團財務者視情況嚴肅處理。
爲了保證腰鼓隊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形成和諧、有序的團隊氛圍,促使本隊不斷髮展,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適用於腰鼓隊,本隊隊員必須遵守腰鼓隊的各項規章制度。本條例具體內容如下:
總 要 求
1、所有隊員要有主人翁意識,要以腰鼓隊的發展大局爲主。
2、所有隊員要熱愛團隊,積極參加和配合隊內舉行的各項活動。
3、所有隊員需具有吃苦耐勞、堅持不懈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基本功,增強自身對腰鼓文化藝術的理解。
4、所有隊員需團結互助、真誠相待,共同營造友愛的團隊氛圍。
5、所有隊員需愛護本隊財產,自覺對本隊財產進行維修。
6、所有隊員需努力創新,要敢於提出自己的想法(如動作、場形、建隊思想、工作方式、提高團隊凝聚力的方法)。
7、各負責人要以身作則,有高度責任感,與隊員同甘共苦,沒有級別之分,熱忱關心和幫助隊員。
日常訓練、演出管理細則
(一)訓練
1、參加日常訓練的腰鼓隊隊員必須按照本隊時間安排按時進行,不得遲到、早退和曠訓(本隊訓練時間爲課餘時間)。
2、訓練過程中要服從隊長,副隊長的安排,不得拿着鼓槌互相追逐打鬧,不得做與訓練無關的事情。
3、訓練時,着裝適當,適宜訓練,態度謙和認真,維護鼓隊的形象,同時互相學習交流,勇於創新。
4、訓練時愛護訓練器材,訓練後將訓練器材歸回原處(訓練器材爲鼓槌,小鼓,鈸等)。
5、主管訓練負責人須掌握訓練進度,及時對訓練情況進行總結,對下階段訓練合理計劃,提高訓練質量。
(二)演出
1、腰鼓隊隊員都有參加演出的機會,凡要求演出的隊員不得無故不參加演出活動。
2、演出前彩排過程必須服從隊長及其他負責人的安排,集中注意力,不得做與彩排演出無關的事情,自覺維護腰鼓隊形象。
3、演出前,演員與工作人員按時到位、集合,必須服從負責人具體安排。
4、演出隊員及工作人員必須全身心對待演出,維護腰鼓隊形象。
5、演出前,必須保證服裝整潔和其它演出物品完好。演出後,演出人員須將演出服裝器材及時歸還。
6、演出後,各演出人員、工作人員及時彙報演出感受。
財產管理細則
本隊隊員有意將隊內財產損壞或丟失的,按雙倍價格進行賠償,無意或偶然損壞或丟失的視情節按原價賠償或不賠償。隊外人員將財產損壞的,按原價賠償。
考勤管理細則
考勤分爲點名,請假,遲到、早退,曠訓、曠會、曠演等四方面。
(一)點名
腰鼓隊日常訓練、演出,會議及組織生活都要進行點名,簽到留底由社團進行存檔。
(二)請假
1、如不能參加規定的日常訓練、演出,需由本人或讓人交請假條,才能視爲有效。
2、病假或急事必須向隊長或指導老師請假。
3、獎勵與處罰制度:
(1)曠訓一次由德育處扣一分。
(2)給予警告三次以上的給予留隊察看處分,留隊察看期限爲一個月,表現良好者,可申請取消留隊察看處分,表現極壞以開除隊籍處分。
(3)在日常活動中不服從管理,不遵守條例,態度不端正者,經由各負責人審議視情節依據本條例作出相應處分。
(4)經一年訓練,表現極壞者,勸其退隊。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強化管理制度,規範社團建設,使活動資料形成一定的文件,且保證文件的方便查閱、可行傳遞,保證社團人能更好的從文件中瞭解社團及其發展歷史,特建立此制度。
第二章檔案管理原則
第二條反映社團活動及發展實情。
第三條分類明確便於查閱。
第四條管理規範。
第三章存檔範圍
第五條社團重要會議資料(社長例會、社團例會、常務會議及典型發言的會議記錄、總結及照片等)。
第六條校團委及社團聯合會發來的有關的決定、決議、指示、命令、條例、規定、計劃等文件資料。
第七條反映社團活動情況的策劃書、活動總結等。
第八條各種工作計劃、統計材料及學期或學年工作展望和總結等。
第九條大學生社團聯合會任免材料以及關於社團理事和成員的獎勵、處分文件材料。
第十條關於社團成立、合併、撤銷、更改名稱等文件資料。
第十一條關於社團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應社團活動的簡報、照片。
第十二條社團的財務、物資、檔案的交接憑證等。
第十三條社團指導老師及外聘指導員的個人資料及指導意見等文件。
第十四條社團編輯的出版物。
第四章檔案管理方式
第十五條設立檔案管理部門,要求責任到人。
第十六條建立完善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制定科學的檔案分類方案。
第十八條社團重要文件要求相關部門妥善並保密管理
第五章檔案收發、查閱及更新
第十九條檔案材料要整潔、完整。
第二十條按要求和分類存檔,不能雜亂無章。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歸檔及登記制度。
第二十二條在社團換屆時完成檔案移交
第六章處罰制度
第二十三條對惡意破壞損毀檔案者,嚴格處分。
第二十四條對於檔案遺失的處理,經調查後酌情給予處罰。
一、總則
爲加強我校學生社團管理,深化學生社團學習與育人功能,促進學生社團的健康發展,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共青團中央、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大學生社團工作的意見》和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相關規章制度,參照民政部《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文件規定,制定本條例。
學生社團是在共同的興趣、愛好、志向和責任感的基礎上自發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學生組織,按照其章程在學校內部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組織。學校鼓勵和支持社團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的前提下,開展健康、有益的校園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幫助廣大學生擴大知識視野,陶冶情操,培養能力。
二、社團組織
(一)各社團必須在學院黨委領導下,在團委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
(二)社團的名稱,應根據名實相符的原則,由申報者提出,由團委覈准確定。
(三)社團的基本任務是根據廣大同學的興趣愛好開展各類活動,進行全校性的相關知識的宣傳,增加學生的知識,提高自身的素質。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學習活動,爲廣大同學提供開展活動的場所、時機和各種條件,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
(四)學生社團的成立,需遵循專業性質相似或相近的原則,並有一位以上校級指導教師。指導教師對社團活動予以指導,並對重要活動予以把關。
(五)凡在校的學生,不分民族、性別、年齡和宗教信仰均可自由加入某個社團。
(六)社團成員對本社團工作有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有遵守社團章程、執行本社團決議的義務和積極參加本社團活動的義務。
(七)各社團由社團理事會負責管理,社團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理事組成。會長、副會長、理事均通過公開選拔產生,由校團委負責監督和批覆。
(八)社團理事會成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熱心社團工作並具有與社團性質相關的特長和才能;學習成績良好;班主任、家長支持其參與社團活動;在校期間無嚴重違紀行爲、末受過任何處分。
三、社團組織的管理
(一)社團的管理部門和組織建設
團委是全校所有社團的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所有社團的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學生社團的成立、註冊、更名、註銷、備案;協調、指導社團開展活動;幫助社團解決困難,提供條件並對社團考覈評比等。
2 .每個社團必須安排固定的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
(1)社團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應積極參與,切實加強對社團工作和活動的指導。
(2)指導單位應是學院各處室、教研組、年級組。指導老師熱愛學生工作、有專長和責任心強的專業教師。
(3)指導教師統一由團委和指導單位選聘校內專任教師、專業教師或其他對該社團能夠給予指導的人員擔任,採取一年一聘制度,學校對選聘的指導老師計算兼職課時量。
(4)指導老師因故無法繼續擔任,學校應聘請新的指導老師,並暫停學生社團活動,學生社團因故被註銷,其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自動解聘。
3 .學校爲學生社團活動的正常開展提供必要的場所及物資保障。
學校教職工指導學生社團活動列入教職工年度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考覈內容。
(二)社團的成立
1 .凡學校在籍、在讀學生,均可發起成立學生社團。
2 .成立社團應有10名以上學生髮起成立,其中主要發起人不少於3人。
3 .社團成立流程
(1)發起成立社團的主要負責人向學生處提交基礎材料(基礎材料包括申請報告,社團章程,社團負責人簡歷,指導老師關於推薦成立社團的報告)
(2)團委對其進行審覈考察,審批通過後,通知申請社團主要負責人領取並填寫(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登記註冊表)一式兩份,履行正式審批登記手續。
(3)申請成立的社團應在審批通過後一週內,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公開招募社團會員。
(4)申請成立的社團應在審批通過後兩週內,以公開會議形式宣佈社團成立,並在會上公開選拔產生社團理事會,由團委負責監督和批覆。
(三)社團換屆
學生社團每屆理事會原則上任期一年。
理事會任期屆滿,應在每年6月份左右進行換屆選舉,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學生社團,需經團委同意。
社團理事會換屆,社團理事會候選人公開選拔由團委負責全程監督,當選的社團理事會成員報團委審批通過後上崗。
社團理事會候選人產生程序及規定。
(1)由上一屆理事會成員集體討論,提名。
(2)由上一屆理事會領取並填寫社團幹部候選人提名登記表,填好表後交學生處。
(3)由團委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級,班級徵求意見。
(4)由團委將無異議提名候選人交與該社團上一屆理事會主要幹部共同確定正式候選人,(社團候選擇人人數應多於理事會幹部人數的20%)
(5)召開社團成員大會,實行差額選舉。
(6)在團委組織下召開新一屆理事會幹部會議。
(四)社團成員的招募、管理
各社團每學期公開招募社員一次,招募時間(原則上爲開學前三週)地點等由團委確定後通知各社團,各社團需制定詳細招募社員方案,報團委審定後實施。
各社團需在公開招募社員前一週在指定位置張貼醒目招募廣告,招募廣告需經團委審定通過後方可張貼。
各社團招募的社員需認真填寫(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社員登記註冊表)交團委註冊後,由各社團負責存檔。
社團理事會需嚴格按照社團章程對該社社員進行管理,社員在活動中出現違反校規校紀行爲,除按照該社章程進行處理外,情節嚴重者需移交團委、學生處處理。
無團委的審定批准,各社團理事會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紹、帶領社員到校外參加任何性質的活動、學習、比賽等,也不得擅自邀請校外人員到校內參與任何形式的活動,一經發現,由團委解散該社團,並通報全院。
(五)社團活動管理
1、各社團活動必須在不影響課堂學習,不違反學校紀律的前提下進行,一般每月不少於一次。
2、各社團活動開展流程
(1)各社團在開學後兩週內將該期活動計劃(包括活動構想;活動時間、地點、內容、方式;聘任指導教師等)上報團委。
(2)團委對所有社團上報活動進行審批並報黨辦備案。
(3)根據社團活動學期計劃表安排,在活動開展前十天,該社團理事會將活動方案(包括具體計劃、指導老師安排、經費預算等)以書面及電子文檔形式上報。
(4)團委對活動方案進行審批,安排好指導教師,確定指導教師課時量,社團理事會按照批准後的方案活動,團委將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程監管。
(5)活動開展結束後,社團應將活動新聞稿、活動照片以及活動總結(包括活動成果、經費使用情況等)以電子文檔形式上報團委。
3、各社團需在每次活動前一月內推出活動宣傳畫,經團委社聯部審定後張貼在公告欄。各社團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團委審定後報黨辦批准後方可印刷。
(六)社團經費管理
1、各社團應本着勤儉、節約、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的原則開展社團活動;
2、社團經費包括會費、拔款等。
3、社團的經費一律由社團理事會安排專人負責管理。
4、社團如確定需要收取會費,必須向團委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批同意方可收取,但每學期只收取一次,會費不得超過30元/人。
5、舉行大型活動需學校拔款的社團,須提前向團委提交活動方案及經費預算申請報告。
四、學生社團的獎懲
(一)定期對全校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估,評選出校級“優秀社團”、“優秀社團活動”、“優秀社團幹部”。
(二)對違反本制度的學生社團、團委將視情節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銷等處分,對情節嚴重的將按《山東藝術設計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受勒令整改處分學生社團,經考覈合格,團委審覈通過後,方可重新開展社團活動,若經考覈仍不合格,則解散。
(四)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者,團委有權將其解散。
實際會員不足10人。
社團末按照規定進行註冊。
社團連續3個月沒有組織活動且機構癱瘓、管理混亂。
不接受指導處室、指導老師和學生處的指導、管理和監督,不及時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
受到大量的會員或其他人員投訴並查證屬實。
造成重大責任事故。
社團成員三分之二以上社員解散。
五、附則
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本章程解釋權歸團委。
一、社團組織機構管理
1、學校鼓勵和提倡學生社團開展有益的科技、文化、藝術、體育等活動。
2、在新橋中學範圍內組織社團,均應向團委申請登記,經審覈批准後,方可進行活動。
3、申請成立新社團時應提交包括社團章程、活動內容、活動形式和負責人情況、成員資料在內的書面材料,報團委批准。
4、社團成員人數限定在20至50人範圍內,低於20人的,取消組社資格;高於50人的,作適當限制。
5、社團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不得從事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集體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權利的活動。
6、社團活動要以保證完成學習任務和不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爲前提,以有益於學生健康成長和學校的各項工作爲原則。
7、每個社團需聘請至少一名校內老師做指導。
8、社團應在團委指導下,結合本社特點,擬定本學期工作計劃,本社團全體成員開會討論通過後,報團委批准後執行。
9、社團不得從事以盈利爲目的的經營性活動。
10、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要有書面的計劃、總結,並報請團委審批,不得擅自行動。
11、社團在一學期內未舉辦過兩次以上的大型活動,該社團即被取消資格,自動解散。
12、學生團體的活動均應在課外活動期間進行,不得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活動(含會議)需提前一週得到團委相關部門的批准。
13、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參加人數未達規定,累計有兩次以上,該社團即告解散。
二、社團成員管理辦法
1、學生社團是本校學生自願組織的,在團委的指導和管理下組織開展活動。取得本校學籍的在校學生均可申請加入。
2、新成員招募:
(1)招募時間統一定在新學年的第一週、第二週。
(2)社團面向新生招收成員,老生原則上不在招收範圍之內。
(3)社團負責人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上開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結束後,由社團負責人將成員的基本資料上交團委備份。
3、學生社團負責人原則上由民主選舉產生,特殊情況下由團委臨時指定。
4、社團要明確規定社員的權利和義務,明確本社團的活動特點和範圍。
5、每人只能參加一到兩個社團。如在社團中擔任幹部的,只能參加一個社團。
6、社員在參加社團活動時,應隨身攜帶社員證。團委指定人員進行不定期檢查,凡社員被查到未帶社員證參加活動的,累計2次以上,即被取消社員資格,並對社團進行扣分、批評;凡非社團成員被查到參與只能由社團成員才參加的活動的,對該社團及社團負責人進行扣分、批評。
7、社員累計有3次以上(含3次)不參加社團活動的,即被取消社員資格。
8、團委每學期結束前,對各社團進行綜合考評。凡考評不合格的社團,取消組社資格。
爲加強社團管理,防止社團活動中出現不必要的混亂的局面,進一步強化自我約束機制,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社團經費公開化
社團負責人每學期必須定期向全體社員公開帳目,不斷增加社團經費管理制度的透明度。真正做到經費“取之於社員,用之於社員。”如違反本條規定,將直接追究負責人的全部責任。經費應用於社團活動的開展,活動經費預算應在社團例會上討論通過,方可執行。
(二):帳目管理
社團必須要有本社團的正規帳本。收支情況要分項目記錄清楚。要有專人管理。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則,追究其責任。
(三):票據正規化
社團成員在活動購買用品時,必須要商家索取正規票據,或做帳時,不得虛開假的發票。虛報人民幣金額或僞造票據。如發現違規,立即撤消當事人的職務,並追究其責任。
(四):拉贊助
(五):活動結餘金額的處理
贊助經費應用於社團活動正常開展,任何社團不得以拉贊助來積累資本。社團活動結餘的經費應記入社團帳本,用於下次活動的使用。
(六):帳目的清查
校社團管理委員會對全校所有社團進行不定期的帳目清查。如有拒絕或牴觸情緒或故意尋求理由拖延檢查時間,並造成工作人員查帳困難者,管理委員會及時報告團委與掛靠單位,按照規定嚴肅處理。
(七):活動的公開化
社團活動必須公開化、正規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以社團名義招收成員或開展社會活動。參與社會活動不能單獨操作,謀取個人私利。一經發現,追究當事人責任。
一、遵守社團安排,服從領導和管理。
二、積極參加球隊社團的集體活動,按時訓練和比賽,因故不能參加者需提前請假。
三、按訓練計劃嚴格訓練,不斷提高競技水平。
四、加強團結,相互尊重,樹立強烈的集體榮譽感。
五、講文明、講禮貌,自覺維護良好的球隊精神面貌。
六、自覺抵制不良嗜好,以保障充沛的體力和精力。
第一節換屆制度
第十六條本社團理事、常委任期均爲一年,最多可連任一屆。
第十七條本社團換屆在全體大會上舉行,時間由社聯給予安排。若未給與安排,應在每年5月至6月期間舉行。
一、在舉辦時間兩週前通知全體社員參加。
二、尊重社員享有的選舉和被選舉權,保障社員權利。
三、保證到會社員必須超過社團實際社員人數三分之一,否則大會無效。
四、要求理事及常委彙報社團一年工作總結及財務報告。
五、進行新一屆常委選舉,基本採用書面投票方式進行,根據所得票數,並結合績效考覈表的情況綜合任命。
第二節會議制度
第十八條每個部門根據部門成員的課程表制定合理的會議時間(即會議時間固定),原則上二週一次,但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改變。例會每三週一次。理事常委會議每三週一次。理事會會議每週一次,可以根據實際工作情況改變。
第十九條每次會議(包括理事、理事常委會、例會)都由祕書部的人進行會議記錄,做好會議記錄並整理。會議開展兩天前,祕書部把會議流程發到羣郵,供大家參考。會議結束三天內,祕書部把會議記錄、出勤表整理成電子版發羣郵供大家查詢回顧,會議記錄要附上各部門出勤情況。會議結束三天內,宣傳部上傳會議照片。
第二十條會議要簽到考勤,簽到人員由祕書部負責,途中離開要向簽到員說明。
第二十一條每次會議開始之前由主持人帶領合唱社歌。
第三節物資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社團物資需要進行登記及公示,登記內容應包括:物品名稱,數量,保管人,聯繫方式。若有外借轉移,要做好登記並確定物資的及時歸還。若有購進物質,要上報祕書部,由祕書處及時對物資登記表進行更新。登記人員由祕書部專人負責。
第四節財務制度
第二十三條每次活動的物資購買需要索取發票或收據,作爲報銷經費的唯一有效依據。
第二十四條活動負責人在活動開展前寫好經費預算,並把預算交給祕書長審批,所有的活動經費在活動結束後統一報銷。
第二十五條社團經費出納由祕書長負責,財務記錄和發票由祕書部管理,受全體社員的監督。
第二十六條社團經費來源爲社員、會員繳納的社費、會費、學校的撥款及獎勵,以及社會活動贊助。主要用於宣傳、聯繫、活動開銷等等。
第二十七條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公款,違例者一律開除出社團,情況嚴重者上報學校。
第五節激勵及考覈制度
第二十八條對於全體社員,社團推行全年度的績效考覈制度,貫徹於社團的各項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對社團整體的活動,部門內部活動,外訪交流等各項工作活動的考勤率與參與率。
第二十九條在學年結束時進行綜合績效考覈,評選社內積極分子,並給予獎勵和相關證明。部門,小組的績效考覈最後由本部門部長,組長進行綜合考覈。部長,組長的績效考覈最後由副社長進行綜合考覈。祕書部負責登記和統計全體社員的出勤率。
第三十條活動積極、表現突出者,由社團向學校推薦爲社團活動積極分子和優秀幹部。
第六節工作制度
第三十一條各部門在學年開始前要進行學年年度計劃。換屆時,要做工作總結。
第三十二條活動負責人要在活動開展兩個星期前將活動方案交由理事會進行審批,理事會在24小時內給予答覆。
第三十三條活動負責人要在活動開展一個星期前將前期宣傳稿交由宣傳部,由宣傳部統一進行宣傳。
第三十四條活動負責人在每個項目活動結束後必須完成工作總結,提交總結資料(包括活動項目會議記錄、方案、申請表、照片、通訊稿、總結、財務報表)至祕書部存檔。
第七節請假制度
第三十五條社團例會、常委會、社團整體活動(如三下鄉報告會、週年慶等)等全體社員都必須簽到,有事請假的社員必須填寫社團的請假條並交各自部門,再由部長交至祕書部。若部長請假,需將請假條直接交至祕書處。過後補假條的必須在活動後3天內。
第三十六條全體社員每學期無故缺席上述活動並無假條的次數滿3次即視爲自動退社。
第三十七條部門內部活動有事請假的社員必須向部作口頭請假。
第三十八條全體社員每學期請假次數超過5次,社團內各種評優資格將被取消。
第三十九條社團各類活動的參與率、會議的考勤率將與評優掛鉤。
吉林華僑外國語學院
辯論協會社團章程
一、名稱和宗旨
名稱: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辯論協會
宗旨:“關注熱點,追求真理,鍛鍊口才,發展自我”
二、學生社團登記類別
興趣愛好類
三、活動範圍和活動方式
活動範圍:在本校、其他大學以及組織參加各大型辯論賽事
活動方式:
1) 在校團委指導下組織、舉辦社團內部的大學生辯論賽,促進校社團發展;
2) 完成校團委下達的各項任務;
3) 每週開展與口才相關的活動,培養會員對辯論的興趣,鍛鍊和提高會員的辯論口才。
四、組織機構及權限
本協會下設機構有:指導老師、會長、副會長、祕書處、組織部、宣傳部、財務部 各機構權限:
【指導老師】
積極指導協會具體活動;
組織相關講座;
擁有全程監督協會各項事宜的權利;
【會長】
每月末進行一次協會活動總結;
與協會輔導老師保持溝通,積極聯繫其他高校進行社團聯誼賽,關注各大相關賽事; 有要求祕書處發放協會通知的權利;
要求組織部對各大賽事宜進行組織、監督的權利;
要求宣傳部進行相關宣傳的權利;
擁有支配財務的權利;
受副會長、祕書處、組織部、宣傳部、財務部的監督。
【副會長】
擁有監督會長、祕書處、組織部、宣傳部、財務部的權利;
應及時與會長保持意見溝通。
【祕書處】
及時發佈協會通知,並轉達給會長、副會長最終結果;
擁有監督會長、副會長的權利。
【組織部】
對各賽事保持較高敏感度,組織各類賽事相關事宜;
協調會員之間的矛盾;
擁有監督會長、副會長的權利。
【宣傳部】
對協會相關活動進行積極有效的.宣傳;
擁有監督會長、副會長的權利。
【財務部】嚴格覈對協會內部支收明細,每月末向會長說明詳細情況;
擁有監督會長、副會長的權利。
五、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會員的權利:
會員對本協會有批評、建議、諮詢和監督的權利;
會員擁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會員有獲得通知,優先參加本協會各項活動的權利;
會員有自由退會的權利;
會員享有本協會其他權利。
會員的義務:
會員有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的義務;
會員有積極參加本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的義務;
會員有維護本協會利益和名譽、爲本協會服務的義務;
會員有本協會規定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負責人的職權,內部機構建設
負責人職權:詳見第四條【指導老師】【會長】【副會長】權限
內部機構建設:
1、選舉任命:選舉制(由上屆全體會員投票選出下任會長、副會長)或推薦制(由上任會長推薦新會長名單,並公示以徵求意見,並由新會長委任副會長名單,公示之);
2、選舉罷免:協會領導機構的選舉與罷免必須經過民主表決過程,以民主集中制原則爲指導,選舉實行無記名投票制度;
3、人員構成:協會將在每年面向新生,公開納新,擇優錄取。嚴格選拔表現優異的辯手爲正式隊員,並在特定時間內完成辯論協會領導機構的交接和隊員的更新,以使論協會不斷延續;
4、協會規模:協會的人數將控制在100人內,辯論協會規模擴大或有特殊需要時可適當增加隊員人數,具體增加人數由會長和提案,副會長各部門集體協商決定;
5、管理方式:協會在校團委領導、社團聯合會監督、統一管理;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由各部門機構自主管理;
6、協會紀律:
A.每名正式會員自加入本辯論協會之日起必須服從管理和各項有效決議,遵守本辯論協會的有關紀律,對於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違反紀律的相關責任人員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B.會員必須準時參加辯論協會的每次正式活動,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不能到會、延遲到會或提前離會的,應提前請假。對無故缺席、遲到及早退者將提出會內批評,三次無故缺席或多次無故遲到及早退視爲自動退出本協會;
C.會員必須服從協會的日常決議和管理。在堅決服從管理和執行決議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意見,並且可以向領導機構提出建議。但是不得以意見分歧或其他原因抵制或煽動抵制決議及管理,對違規者將提出隊內批評,對情節嚴重或屢次違規者將予以除名;
D.會員須以正當方式對協會活動提出個人要求或建議,但具體實施要服從決議和組織安排,對不經批准擅自行動者將提出會內批評,對情節嚴重或屢次違規者將予以除名;
E.會員須積極維護協會團結和利益,維護學院的整體利益,不得搞個人小團體以及任何分化協會的行爲。對破壞隊內團結,損害協會利益情節輕微者將提出會內批評,對情節嚴重或屢次違規者將予以除名。對於其他以任何行爲或方式損害學院利益者,直接除名,並上報校團委及社聯。
7、獎勵措施:
對於爲協會做出重大貢獻的、在大型活動中(如校內外大型比賽、大型學術活動)表現優異並取得較好成績的以及在辯論協會中一貫表現突出的回暖員,協會將給予一定的精神表彰或物質獎勵。
七、財務的會計制度及審覈制度
1、本協會對每屆新會員收取會費(20元/人,每人只收一次),作爲以後的活動及各項費用。經費開銷由各部門向會長提出申請,經財務部門同意。事後須提交相關票據,由財務部門覈對保管;
2、比賽獎金或商家贊助的收入應記入財務支出中,用於協會往後的活動;
3、財務部門應確保賬目準確,財務公開,並定期向校團委、校社聯審計查對。
八、會長的選舉制度及日常行政管理制度
會長的選舉制度:詳見第六條內部機構建設1(選舉任命);
日常行政管理制度:詳見第六條內部機構建設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本章程的修改程序經過會員大會三分之一以上的會員同意通過;
本章程解釋權歸屬協會負責人及祕書處。
十、章程實施的日期和其他需要註明的事項
章程實施日期:20xx年9月~20xx年9月
其他注意事項:無
十一、社團終止程序
本協會提出註銷登記申請、社團負責人簽名、經成員大會通過的註銷申請書;
由校社聯組織對協會財務進行檢查(檢查期間協會不再開展任何活動);
協會自檢查十日內向社聯辦理註銷登記;
在協會註銷後第10-15天內,社聯將予以註銷公示,至此,社團終止。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規範我校學生社團財務行爲,加強財務管理,堅持“公開、合理、經濟、有效”的原則,促進學生社團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武漢船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生社團須設財務部,做好本社團財務預算與決算,積極配合學生社團掛靠單位做好財務工作,實行民主管理並接受監督,定期向社團成員公佈財務收支情況。社聯聯合會(以下簡稱“社聯”)財務部主要負責學生社團的財務審計以及提供相關服務。
第三條 各學生社團必須根據此制度制訂本社團財務管理條例,且不得與本制度相牴觸。
第二章 經費管理
第四條 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以自籌爲主。各社團可通過收繳會費等渠道自籌經費,鼓勵非商業經營性的社會籌資。未經批准,不得接受或使用境外捐資。
第五條 學生社團接受捐贈、資助嚴格按照《武漢船院學生社團贊助管理辦法》執行,且必須向社聯登記、掛靠單位和團委報告接受及使用捐贈、資助的有關情況,並向全體社團成員公開。
第六條 社聯在每年9月統一組織各社團招新收取一次會費,最高不超過25元,確因工作需要突破的報掛靠管理單位和團委審批,老會員註冊交費後繼續保留會員資格。
第七條 社聯每年收取各學生社團會費的30%作爲管理費用,每學期學生社團預算金額原則上不超過社團年會費的35%,確因工作需要突破的報掛靠單位、團委審批。
第八條 學生社團的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並通過註冊的活動,經費開支應嚴格遵守本制度,要做到專人管理、帳目清楚,定期向會員公佈財政情況並每月接受社聯財務部審計。
第九條 學生社團換屆或更換經費管理負責人之前,社聯組織對其進行資產和財務檢查並監督做好結算交接工作,結算情況向全體會員公開。
第三章 財務審批程序
第十一條 學生社團根據學期註冊活動計劃填寫《活動預算表》,經學生社團掛靠單位審批通過後可以到社聯領取活動物品。原則上活動物品統一購買領取,若另有需求經過學生社團掛靠單位同意,可自行購買,需接受社聯財務部每月審計;若活動所需證書,需在《活動預算表》中註明,由社聯統一打印。
第十二條 活動預算只涉及活動開展費用,適當開支交通費,獎品最高價值50元,統一使用桶裝水或開水,其它費用不予開支。300元以上的活動,需由社聯分管人員進行監督,活動後1周內接受社聯審計。
第十三條 邀請外校參加比賽需收取或繳納參賽費的需掛靠單位和團委審覈。
第十四條 活動結束後5日內,將正規票據(手寫塗改無效)、已審批的計劃、預算交社聯財務部(掛靠單位的社團上交實際發生明細或賬目,以備審計),所有票據需經稅務局查證有效後方可使用。
第十五條 活動實際產生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預算金額的5%,報賬完後的相關票據由學生社團掛靠單位保存。
第十六條 交通費可使用武漢通充值發票和公交車票,需註明人數及往返地點,其他費用原則上不予開支。
第十七條 下次申請活動經費應在上次活動經費報銷完之後,否則不予審批。
第四章 財務監管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團委給予社團警告、責令改正、限期整改的處分,並可以責令撤銷社團相關負責人的職務;情節嚴重的,對社團予以撤銷登記:
1、不編制財務預算和決算的;
2、不配合社聯財務部審計的;
3、隱匿會員數量,私自截留會費收入的;
4、隱匿其他各項收入的;
5、對各項收入不出具統一收據的;
6、虛列支出,冒領、多領社團活動經費的;
7、決算超支嚴重的;
8、不按規定配備專門財務負責人的;
9、侵吞、私自處理社團集體資產的;
10、由於保管不善,導致社團資產嚴重損失的;
11、其他違反社團財務紀律的行爲。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共青團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和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共同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行,原《學生社團活動註冊管理辦法》自行廢止。
學生社團建設是創新和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載體。學生社團開展的融思想性、知識性、趣味性於一體的集體活動,能凝聚學生高雅的志趣,培養學生正視自我、提升自我、關心團隊、關愛他人等良好品格,達到寓教於樂、揚長避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教育效果,從而大大增強學校素質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實效性。促進每個學生主動地、生動活潑地發展,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1、每位教師每學年從績效工資中拿出100元作爲社團考覈的績效工資,
2、社團活動安排:初中社團逢單週三下午第二三兩節課開展,小學社團逢雙週三下午第二三兩節課開展。每位教師每學年必須參加一個社團。
3、每次開展社團活動,學校對社團教師在崗情況進行考勤,缺一次扣5元。
4、社團教師要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一節課一點名,填寫好學生出勤統計表,如有無故缺勤者,及時和班級、年級取得聯繫。
5、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關心學生的健康和安全,特別是室外活動社團更要加強安全教育。
6、每次活動做好記錄,建立本社團的檔案資料,整理並保留好活動相關過程的資料。及時處理社團內一般學生的違紀事件,發現嚴重傾向性問題立即向學校彙報,因不負責任而發生重大事故,學校將追求其責任。
7、每次社團活動後,主持老師必須按《上饒縣社團評價細則》收集好相關材料:包括教師的教案、學生出勤統計表、活動記錄和相關資料圖片等,每學期檢查一次,進行量化評分。
8、每年每個社團必須申請驗收,驗收時必須按《考覈細則》上交相關材料,申請驗收不合格,該社團教師扣50元/人,不申請驗收不上交相關材料的社團教師扣100元/人。
9、本管理辦法從20xx年9月1日起實施。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社團名稱爲:進才中學北校愛"乒"纔會贏社團
第二條:進才中學北校乒乓球協會是在學校學生處直接領導下的依據校規、校紀及本協會章程開展活動,以獨立自主的發展乒乓球運動爲宗旨的學生羣衆組織。
第三條:乒乓球協會的宗旨在於普及乒乓球運動,發展更多的乒乓球愛好者發揚國粹,團結校內所有喜歡乒乓球運動的朋友,相互切磋交流共同提高水平,互相瞭解溝通增進友誼,推動學校乒乓球運動的廣泛開展,增進和其他學校,社團之間的友誼,並用以宣傳學校整體優勢,爲學校和社團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第四條:社團口號是“愛我國球,愛我中華!”
第二章活動範圍
第五條:乒乓球協會根據學校學生處相關方針和有關規定不定期組織校內業餘乒乓球活動和比賽,促進學校乒乓球活動的開展。
第六條:根據乒乓球活動的開展,活躍校園內體育氣氛。團結在校學生。
第七條:乒乓球社的具體工作是:
1.組織校內的業餘乒乓球娛樂活動以及非專業比賽;
2.組織校內乒乓球相關知識講座和技能培訓活動;
3.負責協調和組織和其他學校乒乓球社團的交流和溝通,組織一定的協作活動項目增進了解,互相幫助。
4.擬訂有關校內活動比賽的細則,規章制度和獎懲辦法。
5.聯合校內各個社團,增進社團協會相互之間的交流合作,爲本校學生提供身心全面發展的文體展示與娛樂平臺。
第三章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乒乓球協會的會員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進才北校學籍,除非特別申明,不吸收外來人員成爲會員;
2.完全承認並保證遵守本協會章程和所有規章制度;
3.願意參加本社團組織的所有乒乓球活動和比賽;
4.發自內心本着對乒乓球運動的愛好參加本協會而並非其他無關或是有害本社團的目的;
第九條:申請成爲進才北校乒乓球協會會員的所有手續:
1.提出入會申請;
2.填寫個人入會登記表;
3.考覈入取
第十條:會員享有的權利:
1.會員具有協會內部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協會所有活動;
3.優先獲得本協會提供的各種服務;
4.對協會的管理運做具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的義務:
1.無條件執行本協會的所有決議,承擔協會委派的任務,認真負責;
2.維護協會合法權益和保護協會財產利益;
3.遵守協會章程和規定;
4.熱情積極參與協會組織的各類活動比賽;
5.積極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意見建議以及能夠幫助協會更好發展的資料;第十二條:協會會員退會自由,但應書面通知協會,一旦退會失去所有會員權利.
第十三條:協會會員如果出現嚴重違反章程的行爲,由協會管理會協商,通過表決決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主要負責
第十四條:爲了讓協會工作順利開展,體現分工協作的優越性,提高工作效率,特進行機構設置和實行分工管理。
第十五條:協會管理層設社長一名,其他管理人員視協會規模再定.
第十六條:本協會會長,以及管理層人員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熱心協會各項工作,認真負責;
3.學習成績中等以上;
4.學習期間未受過學校處分;
第十七條:會長行使主要權利:
1.召集和主持協會活動;
2.檢查覈實協會決議落實情況;
3.組織和協調各部門開展各自工作。
1、社團組建方式。
學校依據師資情況和學生需求組建學生社團並安排輔導老師。支持學生自發組織社團並聘請輔導老師,經學校批准後可以開展活動。社團名稱由學生和輔導老師共同討論確定。
2、社團招募方式。
一般每學期初進行社團招新和人員調整,控制人數避免增加管理難度。堅持“自願參加”和“雙向選擇”的原則,學生報名社團要先經家長同意。社團老師和成員一經確定,無特殊情況一學期內不再變更。
3、活動時間地點。
學校統一規定社團活動的時間。社團按計劃堅持開展活動,並做好記錄。活動時間爲每週五下午後兩節,地點要相對固定。學校努力爲社團活動的開展創造條件。各班主任要熟知本班參加各社團的學生名單,並通過微信、短信、家長會等途徑將學生參加的社團名稱、輔導老師和活動時間告知家長。
4、社團考勤管理。
各社團成員和輔導老師按時到指定地點集合,不遲到不早退。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參加活動的要提前請假。輔導老師活動前先點名,如人數不全務必覈查原因。活動中加強學生管理,避免學生中途無故離開。班主任要做好配合工作,組織好放學,合理安排課外輔導和衛生值日,督促學生按時參加社團。因班級事務、課業輔導、病假事假等有學生不能參加社團活動的,班主任要主動和社團老師溝通。社團活動結束後,輔導老師再次清點人數,無誤後統一回教室。社團老師因病因事請假或因工作原因不能開展社團活動的,要於當天中午前通知相關班主任和社團管理人員,由社團管理人員協調安排,並由班主任傳達給學生。因學校統一安排活動需取消社團活動的,先由學校通知社團老師,然後由社團老師通知班主任,再由班主任通知學生(同樣要在當天中午前傳達到)。
5、活動過程要求。
每次活動時要認真組織,注意文明禮儀、紀律衛生,加強安全教育,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6、社團收費管理。
各社團不得收取學費。需要購買學習用品的,堅持自願原則,提倡家長自行購買,家長支持統一代購的要提前簽訂同意書。
7、社團績效管理。
各社團要積極參加各級比賽,爲學校爭得榮譽。學校每學期末舉行社團成果展演,定期進行優秀社團、優秀成員的評選表彰。社團輔導工作量計入評優評先和績效考覈量化範圍。
爲了加強對社團檔案資料的管理,規範社團的建設,提高工作水平,根據檔案管理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校社團聯合會檔案的管理工作由祕書處具體負責、專人管理,保證檔案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各社團應根據本制度制訂相應的檔案管理條例。
第二條檔案的分類管理:對校社團聯合會所有資料包括各社團上交的資料,進行統一整理和分類,校社團聯合會自身的各種資料按類別、性質分檔,各社團上交的資料按社團類別分檔。
第三條資料的存檔:按資料的性質、類別存檔、編號,統一入檔,每週對新資料進行一些清點,由專人負責分類存檔在年底統一上交校團委:
(1)每學期開學初:各社團負責人存以下資料:社團註冊表、社團成員登記表、社團負責人登記表、社團學期工作計劃、社團會費收費情況及使用範圍。(合指導老師和掛靠單位意見)
(2)學期末存如下材料:社團工作總結、社團材料彙編、社團成員、個人小結、社團負責人總結及建議;社團活動申請登記表、社團的活動圖片及社團其他主要成果、財務帳目報表;
(3)以上材料應以打印稿留存,所有材料應客觀、公正、真實。
第四條檔案的查閱。需要查閱相關資料的按以下要求進行:
(1)校社團聯合會所有成員都有權查看資料,辦公室成員可自由查閱,其它成員需查閱的,要經辦公室副主任或檔案管理負責人的許可。
(2)各級社團成員,如需查閱相關資料的,應說明理由報請校社團聯合會組委會批准。
(3)任何查閱人員,必須保證檔案的完整性,查閱後要恢復原狀,不得亂扔亂放,同時未經特別許可不得在其上塗改,或帶出,或複印,或其它非法形式使用,若有任何失誤,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五條檔案的更新:每學期期未對全部檔案清點整理一次,根據實際情況或需要作以調查、更新,使之日趨合理化、科學化
附: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解釋權東華理工南昌校區社團聯合會。
東華理工大學南昌校區社團聯合會
XX年7月23日
爲了更好的促進湖村中學學生的社團活動,增進同學之間的協作能力,社團本着以娛樂休閒爲主,和諧交流技術爲宗旨;社團通過平常訓練和定期的比賽來加深社員之間的溝通和友誼,培養社員的團隊意識,提高大家的乒乓球技術水平;社團是學生交流的平臺,希望乒乓球社團能爲同學之間帶來歡樂,同時提升我們自身的技術水平。
1.本社團活動由主持教師郭修福、指導教師彭軍兩位組成。
2.職責:負責社團整體工作,整體規劃建設社團;其中:主持教師負責社團日常工作,組織協調集體活動;指導教師:管理球隊的訓練和比賽,制定球隊活動方案,安排組織比賽;負責指導隊員日常訓練,提高隊員技術水平;組織協調各項活動。
3.制度要求:所有社員參加活動時秉承以“安全爲最高標準,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社員參加活動時,請自備球拍;社員參加活動時,要保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
4.大家要積極參加社團活動,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參加活動,請與主持教師或指導教師聯繫;會員需服從社團安排,如有異議,共同協商解決;
5.活動:每週儘可能安排進行適當訓練,然後進行比賽;活動中隊員以安全快樂爲主,技術較量爲並存;活動中主持教師和指導教師積極配合隊員完成活動;
本規定未涉及事項,可由社員提出議案,報指導教師和主持教師同意後執行。本規定解釋權爲乒乓球社團。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