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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罵人算尋釁滋事嗎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0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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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罵人算尋釁滋事嗎,在現實生活中,口頭上的威脅其實是經常發生的,很多人都不以爲意,其實這也是在一定程度上觸犯了法律的,下面爲大家分享故意罵人算尋釁滋事嗎。

故意罵人算尋釁滋事嗎1

要看具體情況。

1、一般罵人行爲,情節輕微的,不算尋釁滋事,以侮辱性的語言攻擊他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況嚴重的,即構成侮辱罪。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破壞社會秩序的,構成尋釁滋事罪。

故意罵人算尋釁滋事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故意罵人算尋釁滋事嗎2

罵人不會構成是尋釁滋事,但是可能會涉及到其他類型的犯法行爲,需要結合事件的情況進行分析。要對尋釁滋事進行認定的條件必須是要滿足以下幾點:

1、隨意毆打他人的;

2、強行拿走他人或者是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的;

3、追逐,阻攔恐嚇他人的等等。其實罵人有很多種的區分,要是對他人進行一些人格,聲譽上的一些損害或者是憑空捏造一些情況,這樣是會涉及到誹謗罪或者是侮辱罪的。

故意罵人算尋釁滋事嗎 第2張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爲,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故意罵人算尋釁滋事嗎3

一、故意罵人法律怎麼處理

故意罵人法律的處理方式需要根據事件的嚴重性以及社會危害性來分別確定,首先是在民法層面會有侵權責任的產生,即法律會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其次罵人行爲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可能被處以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最後故意罵人還可能構成誹謗罪或者侮辱罪,法律會給予罵人者以刑事處罰。法律快車提醒您,如果故意罵人構成犯罪的,屬於親告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訴權的個人的控告作爲犯罪的必要條件。

故意罵人算尋釁滋事嗎 第3張

二、故意罵人屬於尋釁滋事嗎

故意罵人屬於尋釁滋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的規定:辱罵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惡劣”,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一)多次辱罵他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二)持兇器辱罵他人的;

(三)辱罵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五)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

(六)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

三、故意罵人構成犯罪的如何處理

故意罵人構成犯罪的處理方式需要看具體構成的.罪名如何:

1、構成侮辱罪或者誹謗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故意罵人算尋釁滋事嗎4

一、惡意詆譭侮辱判刑嗎

惡意詆譭侮辱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需要判刑。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辱罵警察應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辱罵警察一般是不會構成妨害公務罪的,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明知對方是正依法執行職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大代表、紅十字會工作人員,而故意對其實施暴力或者威脅,便其不能執行職務。但是屬於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法的行爲,可以進行治安管理處罰。

故意罵人算尋釁滋事嗎 第4張

三、惡意辱罵他人是什麼罪

看具體情況定。一般辱罵行爲只是侵犯了對方的名譽權,構成民事侵權責任,不算犯罪。但如果侮辱手段惡劣、侮辱行爲造成嚴重後果(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殺的,因受侮辱導致精神失常的等)、或者多次實施侮辱行爲,就構成侮辱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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