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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股份協議書模板錦集7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4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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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股份協議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股份協議書模板錦集7篇

股份協議書 篇1

轉讓方 (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 股份轉讓事宜,於 年 月 日在深圳訂立,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事宜。

一、股份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股份中的百分之 的股份以 萬元( )轉讓給乙方(其中包含股份資產及房屋押金和店內存貨),乙方同意按此價格的金額購買上述股份,參與共同合作經營 。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當日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作爲所轉讓股份的費用,附:甲方付收據一份交與乙方保留。

3、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資 萬元( ),作爲 的正常流動資金(附:甲方應出資 萬元( ),乙方出資 萬元( )。

二、保證

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 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保或擔保並免遭第三人追討,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責任(合作細節)

1、甲乙雙方作爲 的員工,必須正常工作,遵守店內的一切規章制度,對違反規章制度和所有員工同等對待。

2、乙方作爲 的 (職務),享受正常 的所有待遇及福利及正常支出費用(附勞動合同書中一切條款,正常有效。)

3、盈虧分擔,甲乙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按季度分享 的利潤及分擔 的虧損。

4、合同簽訂之時,店內一切產品及設備作爲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之成本,以外成本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承擔,公司宿舍住宿,一切保持不變,房間作爲甲方福利,乙方不得有異議。

5、如公司發展擴大所需資金由甲乙雙方共同按股份合同比例出資,乙方不得有異議。

6、甲、乙雙方由於個人或態度與客人及社會人員產生矛矛盾造成店內任何損失,由本人負責全部損失。

四、時間

1、本合同有效時間爲三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

合約期滿,乙方作爲甲方合作考慮之優先對象,可以繼續續約持股。

五、帳目

1、 的所有經營及支出帳目,對 的所有股東公開,甲乙雙方可以提前預約查詢。

2、每季度分紅時間爲下季度第一個月的10號,甲乙雙方共同理帳。

六、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甲方解除合同,如果乙方單方面強行解除合同,則不享受當季度分紅,並按時間長短甲方付給乙方部分的資金(如下:在合同第一年內,如乙方退出,甲方退還乙方總投入資金的百分之二十(20%),在合同第二年如乙方退出,甲方退還乙方總投入資金百分之四十(40%),在合同第三年如乙方退出,甲方退還乙方總投入資金的百分之六十(60%)。合約期滿乙方可以選擇續簽合約或者憑收據合同拿回本金(本金爲乙方簽訂合同的實際出資 )(附:甲乙方簽訂的書面變更和解除合同書)。

2、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的股份都不得出讓,轉包給第三人。 3、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阻止的外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無相互之責任。

4、當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無相互之責任。

七、爭議解決

對於涉及到本合同以外的爭議,雙方本着互利互讓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的生效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 各股東同意,並由各方簽字之時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分別由甲、乙、及 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份協議書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住宅及車庫買賣有關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 住宅壹套及一樓車庫雜物房壹間出售(出讓)給乙方,其中: 住宅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 ,車庫雜物房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出售價(含出讓價,下同) (以下金額均爲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 付款方式:實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陸萬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萬元整。具體支付時間及方式如下:

(一) 乙方陪同甲方到銀行歸還上述住宅按揭貸款餘額取回《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以下簡稱《房產證》時支付甲方售房款陸萬元整。

(二)在甲方辦妥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 《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當天支付壹拾萬元整。

第四條 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並歸還按揭貸款餘額取回《房產證》後的十五日內,與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原入住人員或存放的物品必須在住宅所有權過戶後的十五日內搬離。

第六條 鑑於甲方原來只擁有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而無所有權,僅取得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而《使用權出讓證》又不能到發證機關辦理“使用人”變更手續的實際情況,該車庫雜物房及對應的《使用權出讓證》自乙方付清上述購房款(含車庫雜物房的出讓金)之日起至該車庫雜物房使用權終了之日止歸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七條 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交易金額(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不包括售房應繳稅費及辦理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費等各種稅費,此項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 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購買上述住宅、車庫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

(二)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規定時間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以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將住宅《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外,必須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三) 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搬離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必須按市場房屋出租價格的.三至五倍價格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 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後,甲方違約不出售(出讓)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購房款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三萬元整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 80 %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並經 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市公證處存一份。

  甲方:xx 乙方:xxx

股份協議書 篇3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受託人(乙方):

聯繫方式:

地址:

鑑於______公司設立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人(甲方)將其所持______公司的部分股權交由受託方(乙方)代爲持有。爲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一、本次代持標的

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爲甲方在______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______%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______元。

2、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認購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爲投入___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爲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第八條第三款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爲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爲限,根據______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______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4、如______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5、甲方作爲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其爲合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備一切以______公司的公司性質進行代持股的資質,同時其法定代表人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或犯罪記錄。

2、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爲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於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費用

1、乙方爲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標的股權的轉讓

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2、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3、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當乙方喪失進行本協議項下代持股之資質時,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3、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爲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4、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爲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爲準。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協議生效及份數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簽署雙方各執______份,由___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協議書 篇4

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甲方”)與________有限公司(下稱“乙方”)就轉讓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之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標的物

甲方將其擁有的________公司____%股權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定金及付款安排

爲保證本協議的順利履行,在本協議經雙方簽定後____日內,受讓方應付給甲方________元,作爲受讓方履行協議的定金。如果因轉讓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在簽字後____日內無法得到審批機構的批准,轉讓方應雙倍返還受讓方的定金;如果受讓方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日內仍未能全部支付轉讓價款,則受讓方已付定金歸轉讓方所有。如果非因轉讓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簽字後____日內無法得到審批機構的批准,則轉讓方應在該____日期滿後____天之內將定金全部無息返還給受讓方。

在轉讓方收到受讓方定金之後,雙方應立即到審批機關辦理轉讓股權的相應手續。在生效日後____日,受讓方付給甲方____萬,餘款在一年內付清(不計利息),受讓方已支付的定金將作爲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在簽定本協議後,雙方應積極到有關的工商管理部門儘快完成股權變更的登記。自生效日起,受讓方應根據經審批機關批准的章程,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三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a、保證其轉讓之股權無法律瑕疵,可以對抗任何第三人;

b、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次股權轉讓之審批及變更登記等有關手續;

c、承擔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繳納的全部稅費。

乙方責任和義務

a、按照本協議第二條之規定向甲方足額支付價款;

b、協助甲方辦理本次股權轉讓手續。

第四條、轉讓前 公司的債權債務盡由轉讓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以後條件成熟後,在浦江的分公司的經營歸 經營,具體協議以後雙方商定並執行。

第五條違約責任

如果受讓方未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向轉讓方支付定金或轉讓價款,則每延遲一日,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爲逾期金額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雙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或保證,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損失,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所有直接損失。

第六條本協議將提交審批機關批准並自審批機關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____份,其餘交對外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和工商登記管理部門辦理審批和變更登記手續。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協議書 篇5

協議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現將車牌號爲_________的自有營運車輛與甲方合作經營,由甲方代爲經營管理。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每月需向甲方交納管理成本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每月營運總產值甲方佔_________,剩餘部分由甲方依相關協議分配給乙方及駕駛員。

2.甲方負責對運輸營運收入即營運產值進行財務覈算,在按規定扣繳各種開支之後,於第_________個月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

3.甲方爲乙方代辦車輛進行集裝箱運輸所需的各種證件及海關司機本,費用由乙方全額支付。乙方應爲該車輛及時購買公路規費及車輛保險。

4.甲方負責該車輛營運的業務承攬,並全權對該車輛進行統一管理、調度。該車輛駕駛員由甲方負責與其簽定相關協議,並負責該駕駛員的業務指導及培訓。甲方與駕駛員之間的具體權利義務依其兩方簽訂的協議確定。

5.必要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因營運需要的各種事務,不得推諉。

6.在出現交通事故需承擔賠償責任時,在保險公司予以理賠後,駕駛員所無法承擔的那部分賠償責任應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未能及時購買車輛保險,而不能得以保險賠償時,乙方還應承擔此部分的賠償責任。

7.協議期內,爲保證甲方的利益,乙方將該車輛出售、轉讓時,應擔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轉讓、出售車輛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8.協議期內,乙方不得將該車輛予以抵押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均等效力。因履行本協議的有關爭議由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10.除因有協議終止的事由出現外,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長期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份協議書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規範公司的行爲,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資組建。

第四條 公司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取得企業法人資格。公司經營期限爲___年。(以登記機關覈定爲準)。

第五條 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 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監督。

第七條 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經營範圍

第八條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登記機關覈定爲準)。

第三章 註冊資本及出資方式

第九條 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萬元。

第十條 公司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爲:

(一)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爲人民幣________元,佔________%。

(二)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爲人民幣________元,佔________%。

(三)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爲人民幣________元,佔________%。

(四)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爲人民幣________元,佔________%。

(五)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爲人民幣________元,佔________%。

第十一條 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股東全部繳納出資後,必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應由法定的評估機構對其進行評估,並由股東會確認其出資額價值,並依據《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暫行規定》在公司註冊後_______個月內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同時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四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二條 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有選舉和被選舉董事、監事權;

(三)有查閱股東會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四)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五)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七)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第十三條 股東負有下列義務:

(一)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二)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三)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四)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一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監事,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般決議必須經代表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九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章 董事會

第二十條 本公司設董事會,是公司經營機構。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其成員爲 人(三至十三人,單數)。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 人、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全體董事選舉產生。董事長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董事任期________年(每屆最長不超過3年)。董事任期屆滿, 連選可以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全體董事參加。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參加,可由董事或股東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蔘加。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主待。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議定事項須經過半數董事同意方可作出,但對本章程第二十二條第(三)、

(八)、(九)項作出決定,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或代理人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八條 公司設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六章 監事會

第二十九條 公司設監事會,是公司內部監督機構,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

第三十條 監事會由監事3名組成(不得少於3人,單數),其中職工代表_______名。監事任期爲三年。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 監事會設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監事三分之二以上選舉和罷免。

第三十二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爲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爲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監事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三條 監事會所作出的議定事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同意。

第七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三十四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不需要股東會表決同意,但應告知。

第三十五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條件:

①必須要有半數以上(出資額)的股東同意;

②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爲同意轉讓; ③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六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七條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依法經審查驗證、並在製成後十五日內,報送公司全體股東。

第三十八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並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當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爲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積金轉爲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條 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條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四十條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後所餘利潤,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辦法

第四十一條 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解散:

(一)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五)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四十二條 公司依照前條第(一)、(二)項規定解散的,應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選由股東確定;依照前條第(四)、(五)項規定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三條 清算組應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清算,對公司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算,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四十四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並造具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經註冊會計師或執業審計師驗證,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後,向原工商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經覈准後,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股東簽名、蓋章,在公司註冊後生效。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修改時,應提交章程修正案或章程修訂本,經股東簽名,在公司註冊後生效。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由全體股東於____________市簽訂。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協議書 篇7

合夥人(甲方):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方):身份證號:

合夥人(丙方):身份證號:

鑑於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經營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

第一條 組織形式、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相關規定組建合夥。

2、經營名稱:全體合夥人以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4、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等項經營活動。

第二條 出資

1、甲、乙、丙三方各出資人民幣元,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 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爲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爲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爲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 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3、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覈,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 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

2、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3、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5、合夥人有權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覈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 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協議第一條

第三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夥人可以聲明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 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情況。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償合夥債務;

(2)結清未付工資;

(3)返還出資;

(4)分配盈餘。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

2、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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