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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法律作文彙編五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2.9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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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組成,經過人的思想考慮,通過語言組織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文體。如何寫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法律作文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必備】法律作文彙編五篇

法律作文 篇1

“厲害啊,厲害!”我攥着《水滸傳》,在房裏來回踱步,搖頭晃腦地感嘆道:“這魯智深夠狠,三拳就讓鄭屠一命嗚呼,厲害!”

這三拳吧,一拳打在鄭屠的鼻子上,一拳打在眼眶邊上,最後一拳打在太陽穴上,鄭屠便應聲倒下。魯智深也知道殺人犯法,於是回家拿了盤纏一溜煙跑了。

我想入非非,這魯智深殺人,是對呢,還是不對呢……

“來啊,傳原告上堂!”我一拍驚堂木,大喝一聲。隨即又驚訝不已,自己怎麼搖身一變,變成了縣太爺呢?

眼下,原告帶到,只見他們撲通一聲跪倒在地,號啕大哭:“大人啊,您可得爲我們作主啊!”

“肅靜!”我又一拍驚堂木:“爾等何人,要告何人?”

年老的一個邊哭邊訴:“我們乃是鄭屠家屬,要告魯智深蓄意殺人,我的兒啊,你死的好冤啊,你死的好冤啊!”

這一哭,其他人也跟着起鬨:

“大人啊,您可得爲小民們作主啊!”

“大人啊,這太沒有王法啦!”

“肅靜肅靜!”我又一拍驚堂木,“帶被告上堂!”

不一會兒,衙役們果真押着一個身形巨大的人上來。這是魯智深的廬山真面目吧,我定睛細看,花和尚魯智深,果然是名不虛傳,今日一見,更是驚歎啊。可是魯智深不是在潛逃之中嗎,怎麼被抓了呢?一連串的疑問——

“你還我兒來!”

“你還我夫來!”

鄭屠的老小一見魯智深,邊揪這他的衣領拼命吼着,沒幾兩重的拳頭胡亂想魯智深砸去。魯智深也不反抗,只是怒吼一聲:“誰叫拿鄭屠那小子作惡多端,咱們老百姓可被他害苦了,他該死!”

這一吼,一下子把鄭屠老小鎮住了,也一下子拉回了我的思緒,我一拍驚堂木:“放肆!公堂之上,豈是你們潑婦罵街之地,你們還有把我這個縣太爺放在眼裏嗎!”

我清了清嗓子:“魯智深,身爲提轄,卻濫殺無辜,該當何罪!”

魯智深站定,甩開衙役的禁錮,雙手抱拳:“大人明鑑,俺只是廝打他一頓,誰知他禁不起打,死了,這於灑家何干,何況他這種惡人,早就該死!”

“嗯,魯提轄也不無道理,鄭氏,你可有話要說?”我的目光轉向了鄭氏。其實,自己很矛盾,我的心是偏向魯智深的,鄭屠死了是大快人心,可是轉念一想,鄭屠雖惡,但終究是一條人命,這對鄭家似乎有些不公啊。

“大人啊,他可是我的兒子啊,是我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啊,怎麼能說死就死呢,於理不公啊,大人——”

“這……”我又開始同情起鄭屠的家人了。

這可怎麼辦呢,左不是,右也不是,該如何處置呢?倏的,我眼睛一亮,想到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於是,我故作生氣,大喝一聲:“魯智深,你倒是說說,誰禁得住你的三拳,人命關天,豈容你胡來!”

“這,好吧……”

“但是鄭屠他陷老百姓於水深火熱之中,所以,將魯智深重打50杖,此事便告一段落!”

“大人,這這這……”

“還有異議?退堂!”

我神氣地拂拂袖子,正準備進入內堂,心想,哈哈,這件事情我辦得還不錯,想做一個青天大老爺真是難啊——哎喲,一不留神,我撞上了柱子——“大人,大人,大人……”

“哎喲——”我一聲驚叫,睜開雙眼,就知道,這只是一場夢。

我擦了一把汗,回想剛纔那個奇異的夢,好希望魯智深能繼續爲老百姓打抱不平下去,又希望他也能意識到生命的可貴,懂得法律。

法律作文 篇2

法律對我來講,既熟悉又陌生,說熟悉,是因爲我的媽媽是一名光榮的人民警察,從小就聽媽媽給我講許多她參與並偵破的一些案件;說陌生,是因爲我一次也沒有親眼目睹過媽媽講過的事情,法律似乎離我很遠。媽媽爲了讓我明白法律就在我的身邊,法律與我們每一個人都息息相關這一道理,趁學校放寒假期間,帶我到110指揮中心體驗生活。

剛進110指揮大廳,我就聽到此起彼伏的報警電話聲、敲擊鍵盤聲、點擊鼠標的聲音,眼前的情景讓我深深感到指揮中心工作的緊張和忙碌。

“丁零零——丁零零——”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響起,我看見警察阿姨迅速抓起電話說:“您好,這裏是110報警服務檯,請問您有什麼需要幫助的?”一名女子帶着哭泣的聲音從電話裏傳來:“我老公打我。”我想:家裏人打架還來麻煩警察。可警察阿姨用溫和的語氣對她說:“你不要慌,你家在哪兒,我們馬上就到。”我悄悄地問媽媽爲什麼別人家裏打架你們還要出警。媽媽說:“因爲婦女兒童在遇到危險和受到人身傷害時,他們有權向國家法律部門申請保護,而且不管人民羣衆遇到什麼困難都可以報警。可是有一些小同學爲了好玩,經常無事撥打110報警電話,他們這種搗亂行爲既耽誤了真正的報警電話,又爲接警人員增加了工作負擔。他們更不知道這種行爲已經觸犯了國家法律。”聽了媽媽的話,我真替那些亂打報警電話的同學臉紅。

接着,我和媽媽又來到監控室,看到一名警察一邊目不轉睛地盯着監控屏,一邊打電話:“貿易大廈停車場發現一名可疑男子,身穿灰色上衣,請派人查看一下。”我急忙上前,只見監控屏上一名男子站在一輛電動車旁,一邊打電話一邊用腳踢車後輪。我說:“這沒有啥啊,不就是打電話嗎?”可媽媽卻笑着說:“先不要下結論,你再認真觀察一下。”這時,那名可疑男子收起電話,左右看了一下,在衣服口袋裏掏出一個小小的工具,對着電動車車鎖捅了幾下轉身離開了。“咦,他怎麼走了?”我對媽媽說。正在看監控的警察叔叔聽到我的問話,說:“這是犯罪分子慣用的手法,先撬開鎖後離開一會兒,觀察周圍有沒有人注意他。如果沒有,他馬上就會回來的。”果然十幾秒鐘後,他又回來了。就在他騎上電動車準備離開時,幾名巡警猶如神兵天降一般出現在他面前。在人贓並獲的證據面前,這名男子承認了盜竊電動車的犯罪事實。看到這裏,我由衷地說:“監控器真像孫悟空,任何犯罪分子都難逃它們的火眼金睛。

“通過一天的體驗,我瞭解到法律就是好人用來保護自己的武器、是懲罰壞人的繩索。我們生活在一個法制國家,就要做到從小學法、長大懂法,做一個守法的好公民。只有這樣,世界就會變得更美,我們的生活才能更安全、更幸福。所以,我們要時時謹記:法律就在我們身邊。

法律作文 篇3

俗話說“家有家法,國有國法”,“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由此可見,法是多麼重要。一個國家必須有自己的法律,一個學校必須有校規,一個家庭必須有家規。

法規,在生活中也無處不在:每天清晨,學生們走在上學的路上,工人叔叔阿姨騎車走在上班的路上,我們都記着交通法規:過馬路,左右看,不在路上跑和玩;靠右行走;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也有不少人無視交通規則,闖紅燈,搶車道,超車,造成一些交通事故,嚴重的甚至弄得家破人亡,這些都是無視法律的血的教訓。

每天走進美麗的校園,我們會向老師致敬,向同學們問好,愛護校園裏的一草一木,自覺維護校園的整潔,不亂扔垃圾。在課堂上,我們專業聽講,積極回答問題,認真思考,踊躍發言,按時完成課堂和家庭作業。進食堂吃飯,有秩序的走進食堂,不喧譁,不挑食,不浪費糧食;放學列隊走出學校,在路上不打鬧,嬉戲,這都是因爲我們都記着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

一個家庭中,家人間要互相愛護,尊老愛幼;我們小學生要幫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務活,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懂得勤儉節約,不攀比,不浪費,這是因爲我們記着家有家規。

在生活中,處處都離不開法律,有了法律,社會纔會平平安安,不出事端;有了交通法規,交通才能暢通無阻;有了嚴格的校規,學校纔會有良好的校風,學風;有了家規,家庭纔會和睦幸福。一句話,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纔會平靜,纔會安全。

法律作文 篇4

一個國家的發展不可能不與其他國家發生着商業往來,國家間在近代以來越發的聯繫緊密起來,缺乏與外界聯繫的國家是不可能雄踞世界國家之林的。我國改革開放的繼續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壯大發展,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接軌,客觀的促進了涉外商事現象的越發頻繁複雜。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一個尺度,是怎麼都不能使得世界健全的發展。這周,我讀了楊崢嶸先生的《涉外商事法律實務探析》,瞭解了一些關於涉外商事的實務。

涉外商事指在涉外民事和經濟交往中,特別是在對外經濟貿易和海洋運輸方面......於解決國內當事人間糾紛的國內仲裁。與其它方式如協商、調解、訴訟等相比,它具有一些獨特的優點,因而成爲解決涉外民商事爭議普遍採用的、最重要的方式。事實上,無論是從法律規定的角度,還是從司法保護的角度,中國對平行進口的法律規制尚處於不成熟狀態。在國際層面上,中國是世界貿易組織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締約國,締結並參加了《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的伯爾尼公約》、《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保護工業產權的巴黎公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等一系列重要的知識產權國際保護條約。這些條約對於平行進口問題基本沒有涉及或者將這部分問題交由各締約方自行規定。這樣,中國有關平行進口的法律問題主要依據國內法解決。然而,中國的《專利法》、《著作權法》和《商標法》這三部知識產權的`基本法都沒有涉及到“平行進口”問題。同樣,中國的《反不正競爭法》、《對外貿易法》、《海關法》等本應該涉及平行進口內容的法律都沒有涉及這一領域的問題。 說到涉外商事,我們不得不說到一個問題,那就是仲裁問題,什麼機構纔有仲裁資格,國內法是否適應國際通用。在世界上,各國的法律是有一些差別的。

但是,我個人認爲,涉外商事不能單單用某一國的法律來仲裁,是應該有一個各國都參與的機構進行,這裏,肯定很多人就會說到世界貿易組織,但是這個也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世貿組織的決定是否對每個國家都有約束力,我想這肯定不對每個國家都有效,因此,涉外商事的案例中很多都得不到圓滿的解決,畢竟,世界不是統一的。

法律作文 篇5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旭風下,他會成長嗎?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就發生在我們身邊。

鬧市區有個包子鋪,商鋪裏做包子,再拿到外面蒸、賣。做包子的是一對夫妻——大約四十出頭,頭上布着白髮;蒸包子和賣包子的是一個“孩子”——大概與我年齡相當,臉上有雀斑,平頭,外地口音。個頭不高,卻顯得健壯、大方,絲毫沒有那種懶洋洋的孩子氣的感覺。媽媽要去買別的東西,我不願去,便留下和他說起話來。

“你不是本地人吧?”我問“嗯,不是。河南鄭州……”鄭州哪的,我已經記不清了,只是一聽就有一種“窮鄉僻壤”的感覺。便又問:“那,你多大了?”“十三了。”說着,有人來買包子了,要五塊錢肉的。他“抱”下正蒸着的一籠包子(籠子幾乎和他的手臂等長),動作很熟練,又用夾子把他們四個四個夾到袋子裏,收錢、找錢都很迅速。看他稍清閒了,我又說:“你不上學呀?”“不上,五年級不上的。我爸媽說我學習不好,上了也白上,還不如早點跟他們來搭把手,練練。以後好能掙錢;老師也說我在班裏影響別的同學,學習又不好,勸我別上了……。”他幾乎能道出所有的理由,不得不讓我震驚。又問:“那你怎麼覺得?”“哎,我覺得也是。上學有什麼用?書上的東西看一萬遍也不懂,老師、同學老說我。再說,我們村好幾個不上的了,都到了小店裏打工,我看也不錯,還不如……”我不知道該怎麼說,只發出“嗯”的聲音。路上不斷有行人走過,他們總會扭過頭來看一眼這個穿着圍裙的小男孩,又跟同伴議論着什麼。“法律上不是說要上完‘義務教育’這九年的嗎?你不上學也不對呀!再說,上學出來最起碼能找一個工作啊,你就這樣幹,一直幹?”我說出話來,他卻一言不發了。一會兒,他媽媽叫他,他吆喝了一聲“誒”便跑了進去,又“抱”着幾籠子剛包好的包子出來,放在了蒸屜上。幹完,他反問我:“你覺得上學有意思?”“還行吧,每天跟同學一起玩,多有意思啊!那書本上的知識也不是很難的,多看幾遍嘛。”我說,還有幾分勸他的意思。他似懂非懂的點點頭,又不做聲了。正好媽媽回來,他微笑跟我道別。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像他那樣輟學的有多少人呢?他們學校的老師怎麼會知法犯法勸他退學呢?他的父母怎會違法讓他幹活,當“童工”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章第十三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依法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不得使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第三章第十八條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受教育的權利,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開除未成年學生;第四章第三十八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再到那兒買包子,他已經不在了。不知是上學還是去別處打工去了,但我想:在法律的搖籃裏,他必將快樂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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