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創業房租補貼怎麼申請,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在津租賃房屋或工位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自企業註冊成立之日起1年內可申請享受創業房租補貼,天津創業房租補貼怎麼申請。
天津創業租房補貼應到區人社局申報。
流程如下:
(一)補貼申報:
取得資格確認的創業者在每季度結束後15日內向區人社局申報,並填寫《天津市創業房租補貼申請表》,提交房屋租賃費發票(註明繳費期限和房租金額)、生產經營憑證、納稅證明等材料。
(二)補貼覈定:
區人社局根據房屋租賃合同、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帶動就業人數等覈定補貼標準。
(三)資金撥付:
區人社局於申報次月將補貼資金撥付至企業銀行賬戶,並報市就業服務中心備案。
創業租房補貼資格確認流程:
創業者申請房租補貼,按以下程序向租賃房屋坐落地區人社局進行資格確認:
1.申請:
創業者填寫《天津市創業房租補貼資格登記表》,並提交相關材料:
①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身份證複印件。
②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所有權證)複印件,涉農地區可提供鄉鎮政府開具的場地證明覆印件。
③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有效期內,下同);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畢業證書複印件;“海河英才”人員提供落戶證明覆印件;留學回國人員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創業大賽獲獎人員提供獲獎證書複印件;“項目+團隊”成員提供入選證明覆印件。
2.覈查:
區人社局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材料審查、法定代表人就業登記、社保繳費情況覈對和現場覈實。
3.確認:
經覈查符合條件的,區人社局進行公示,公示期爲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出具資格確認意見並報市就業服務中心備案。
4.申領:
資格確認後,企業按季度申領房租補貼。
天津創業房租補貼:
申請條件:
法定勞動年齡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創業者,在津租賃房屋或工位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自企業註冊成立之日起1年內可申請享受創業房租補貼:
(一)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含休學);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臺)畢業後5年內的畢業生;
(三)在津落戶5年內的'“海河英才”人員;
(四)留學回國5年內人員;
(五)國家級或市級創業大賽近5年內獲獎人員;
(六)我市近5年內認定的“項目+團隊”成員。
創業者租賃的房屋或工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在本市租賃房屋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且距企業註冊成立之日起不超過2年。創業者租賃的房屋或工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簽訂租賃合同或進行備案登記,並不得分租轉租;
2.爲企業主要生產經營地,人均使用面積不低於5平方米;
3.產權清晰,且不屬於本人及其直系親屬自有房屋。
補貼申報時間:
取得資格確認的創業者在每季度結束後15日內向區人社局申報。
申報材料:
填寫《天津市創業房租補貼申請表》,提交房屋租賃費發票(註明繳費期限和房租金額)、生產經營憑證、納稅證明等材料。
注意:
創業房租補貼不能重複享受。對“一址多照”(不含租賃工位)的,同一註冊地址下,只受理一戶企業申請;“一照多址”的,同一營業執照下,只能選擇一個生產經營場所作爲主要經營地進行申請;“一人多企”或“一人多次創辦企業”的,同一法定代表人只能申請一次。
創業者租賃房屋發生變更的,應在簽訂新租房協議和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後10個工作日內向原申請房租補貼的區人社局報告,經確認後重新進行資格申請和補貼標準覈定,享受補貼期限合併計算。
暫停補貼情形:
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停發放房租補貼:
(一)主要經營地址與房屋租賃地址不符的;
(二)場地空置、閒置,無生產經營活動的;
(三)將租賃房屋專門作爲庫房、宿舍等使用的;
(四)日常檢查、抽查中發現3次以上無生產經營人員的。
對暫停發放房租補貼的,給予企業30天整改期。整改期內,企業需提供情況說明及相關憑證並進行整改。整改合格的,從次月起可恢復申報房租補貼,整改期間停發的房租補貼不再補發。
取消補貼情形:
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享受房租補貼資格:
(一)整改不合格或累計兩次出現被停發補貼情形的;
(二)企業破產、註銷、停業、歇業的;
(三)法定代表人變更或因就業、出國等原因實際發生變化的;
(四)拒不接受或不配合日常檢查抽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