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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來源:時尚冬    閱讀: 3.9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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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1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

根據施工現場情況,本着安全、有效、滿足施工生產的原則,爲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本着甲乙雙方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特簽定本協議。

一、施工升降機在進場作業前必須接受項目部安全管理規定,接受入場三級安全教育,所有參加人員簽字後形成有效記錄,未經入場教育者不準上崗作業。施工升降機在安裝、拆除前,應和乙方共同對施工升降機機組和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維修、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帶安全帽、安全帶。

二、施工升降機司機必須持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施工升降機司機進場後甲方必須檢查有效證件安排上崗。

三,乙方工人在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工地的一切管理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要服從項目部領導和安全部門的管理,不得違反勞動紀律,不得違章作業,因乙方工人不遵守規章制度,不服從項目部和安全部門的管理而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乙方承擔責任。各機組機長除負責本機組安全操作外,還必須負責各機員日常生活用火、用電的安全。

四、升降機安裝後,應經天津市特種設備檢測檢驗中心檢測合格,並出具有效檢測報告後並經過(出租單位、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監理單位)聯合驗收合格後,報天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五、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檢調整,需要拆檢調整時或每滿一年後,均應有生產廠家或指定的認可單位進行調整、檢修或鑑定。施工升降機在使用中每隔三個月應進行一次防墜落實驗。

六、施工升降機司機及安裝、頂升工人嚴禁酒後作業。

七、升降機在大雨、大霧、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及導軌架、電纜等結冰時,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南中教師宿舍因在原處新建學生餐飲樓,需要拆除,拆除工作由乙方負責,根據安全工作“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爲確保安全,明確責任,經甲乙雙方商定訂立施工安全合同如下:

第一條 工程項目、地址、範圍:

1、南中教師宿舍拆除

2、南中校園內

3、東西走向的7間全部拆除,南北走向的11間保留後牆其餘全部拆除。

第二條 結構、單價:

1、磚木結構,東西走向7間,南北走向11間,共18間,每間 元,共 元(大寫: )

2、拆除工程開始時一次性付清工程款項,並繳納5000元(伍仟元)滯納金

第三條 工程期限

自20xx年4月 日至20xx年5月 日爲止。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影響施工(下雨、水電未停)等情況,經甲方同意後,工期可相應向後順延。

第四條乙方責任與義務

1、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

2、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做好周邊防護,出示安全警示牌和劃定安全警戒線,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場地。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由於乙方責任造成自己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第三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其他事項

乙方拆除的舊材料全部歸乙方所有;垃圾外運,同時必須拆除至平地。待與甲方驗收合格後由甲方退還滯納金。

第七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自簽字之日起至本工程拆除結束之日自行終止。本協議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爲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措施,保障聯營單位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機械設備安全、臨時用電安全等工作,明確甲乙雙方在安全管理中的責任和義務,特制定此協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建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組織,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督促聯營單位人員認真學習貫徹安全技術規程、規範、標準;督促聯營單位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檢查特殊工種持證情況。

3、針對施工特點,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交底,履行雙方簽字手續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措施,監督其執行。

4、堅持定期和經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或下發限時整改通知單,並監督落實。

5、督促聯營單位電工及機械設備維修人員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作業。

6、對聯營單位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給以重視,分清責任,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上級單位,杜絕帶隱患冒險違章施工。

7、檢查監督聯營單位落實安全措施,搞好現場的各項安全防護工作。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聯營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配好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落實安全教育制度。

2、全體作業人員都應遵守《建築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等有關方面的規定,實施文明施工,杜絕野蠻施工。

3、全體作業人員應遵守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管理制度、標準,服從甲方管理;認真落實國家和政府關於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法規。

4、施工現場應重點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按規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具);

(2)機械設備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所有機械均要及時維修保養,禁止“帶病”運轉。

(3)現場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必須採用三級配電三級保護,使用標準電閘箱,固定式配電箱應設圍欄,並有防雨防砸措施。電器設備必須採用TN—S系統、設置專用的保護零線,電動機械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漏電保護裝置,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機械和電動工具的維修和檢查應由專業人員負責。

(4)電焊機應使用專用電閘箱,一次線長度應小於5米,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米。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電焊把線雙線到位。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電焊機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

(5)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規範要求及施工方案,使移動操作平臺的,操作平臺要有合格證。

(6)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不準穿硬底和易滑的鞋靴,嚴禁酒後或服藥後作業。

(7)電工、電氣焊工、架子工、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及其他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並根據崗位需要定期體檢。

(8)堅持班前講話制度、安全日檢、隨檢制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9)配合甲方各項安全檢查,並對提出的問題按要求進行整改。

三、甲乙雙方

應自覺履行上述所指定的條款,嚴格按本協議所賦予的職責監督檢查,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順利進行。凡違反上述協議規定,不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造成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責任。

四、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負責人(代表)簽字,單位蓋章。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爲落實國家有關各項安全管理規定遵照勞動部《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建設部《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關於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等文件,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就安全問題達成以下協議,並嚴格執行:

一、乙方在分包合同實施過程中,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工作方針和“誰承包,誰負責;誰檢查,誰監督;誰在崗,誰落實”的原則,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和層層安全管理的責任制度,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乙方須有一位主管領導負責安全生產工作,並設立專職安全員。

二、乙方工作應遵守工程建設及行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和安全標準的相關規定執行並組織實施,自行安排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監督與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三、工程承包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應及時上報甲方,並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事故責任。

四、乙方要制定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現場要配備消防器材和滅火器;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將防護用品佩帶齊全;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及施工用房內要符合“四防”(防觸電、防雷雨、防盜竊、防火)要求。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有權提出有關建議和整改意見,同時有義務對乙方的安全工作提出配合與協作。

六、在執行分包協議過程中, 乙方所承擔的安全事故責任包括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主要包括:

1、財產損失:由於事故造成乙方財產損毀的,其損失由乙方自行負擔;由於事故造成甲方財產損毀的,乙方應負責照價賠償。

2、人身傷亡:由於事故造成工作人員傷亡的,乙方負責一切善後處理工作,並承擔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賠償。

3、訴訟:由於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第三人之財產損失,引起爭議,產生訴訟的,除非法律有明確規定,乙方應獨立應訴,並承擔一切訴訟後果。

4、違約損失:由於安全事故造成工程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乙方仍不能免除由此造成的違約責任。

七、乙方按本協議制定安全責任書,並嚴格執行,若乙方違反本協議及安全責任書規定造成事故的發生,除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1%~5%的安全違約金,還應承擔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

八、未經甲方批准,乙方擅自將本協議內全部(或部分)工作和責任轉包給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各類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除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150%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本協議自行終止。

九、本協議履行期間,協議雙方應嚴格履行協議安全條款規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隨意廢除,本協議作爲施工合同補充協議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作爲分包合同附件,自各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5

甲方:

聯繫電話:

地址:

乙方:

聯繫電話:

地址: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_______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爲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瞭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爲,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範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爲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山東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並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並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5、乙方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爲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並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並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覈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爲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

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爲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範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並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乙方在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後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傳達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並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並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並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7、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後,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並協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後,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後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爲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瞭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施工規定的行爲,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並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5、乙方項目負責人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並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

7、乙方必須依法爲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

8、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的不同爲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範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並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

9、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並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

10、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並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1、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2、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3、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4、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7

甲方:

乙方:

1、安全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

2、安全目標:

杜絕死亡事故,杜絕塌方事故,杜絕爆炸事故,杜絕爆炸物品丟失事故和火災事故。

3、甲方責任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落實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定期不定期的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2)嚴格檢查過程控制,做到每天巡視檢查,每週一小查,月中一大查,月底綜合查。發現隱患及時糾正處理,不留後患。

(3)落實有關通知精神,複查隱患整改,技術交底的執行情況。

(4)實施獎罰處理。

4、乙方責任:

(1)貫徹“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實,責任重於泰山”的原則精神,對所轄區域,各部位,各環節實施管理,堵塞漏洞,防患於未然。

(2)認真執行上級各部門的指示、指令整改存在的問題,強化各隊各作業班的崗前教育,提高全員的自我保護和防範能力。

(3)必須指派一名專職安全員,對本單位的施工區域進行全過程的監控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證安全生產。

(4)嚴格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無證不得從事特種作業,杜絕各類爆炸事故的發生。

(5)杜絕特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爭創安全文明標準工地,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8

甲方:

乙方:長春利達清洗保潔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吉林省吉林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乙方簽訂本協議應當視爲一經充分理解並全部接受協議內容,若有疑問及不明之處,以甲方的解釋爲準。

第一條 甲方責任:

1、對施工(作業)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環境、治安、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紀和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照甲方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對拒不執行甲方意見,嚴重者終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監督乙方識別危險源(危險場所、危險作業、危險設備)、制定防範措施(包括應遵守的規範、作業人員的資質、保護用具、相關設備、周圍環境、電源開關等)、制定預案、告知施工(作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4、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出現工傷事故時,甲方在接到乙方通報後有義務積極協助乙方進行現場搶救工作。

第二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對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環境、治安、防火工作負主要責任,施工前應指派專人負責訪項目的上述工作,佩戴明顯的安全標誌,接受甲方的統一協調和監督,教育施工(作業)人員遵守安全操作堆積,根據工作特點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代工作,保證進入現場施工(作業)人員經過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件上崗。

2、開工前,將施工(作業)人員的情況如實向甲方報告。有人員調整時,要及時通報甲方,施工(作業)現場不得錄用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人員。

3、施工(作業)前,應如實將工程計劃、工程概要、緊急聯絡圖、重點危險源和防範措施向甲方申報備案。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由乙方制定危險作業一覽表。

4、下達施工(作業)任務時,應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指導,給予施工(作業)人員配置正確的安全防護用具,並安排監護人員,並將特種作業資格證書複印件交給甲方,不得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乙方自帶的設備、工具、勞防防護用品等,所有的高空設備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應取得安全使用證,並應設置安全標誌。

6、乙方人員不得動用任何規定以外的甲方的任何設備及安全防護裝置。

7、高空作業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應設立監護人員,標準施工(作業)。按規範接臨時線,並應按規定時間拆除。

8、施工(作業)產生的廢棄物特別是危險品廢棄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場所,對施工現場應隨時進行整理、整頓、清潔、清掃、不在通道、升降口、滅火設備、救急設備等處放置物品。

9、乙方在施工(作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出現工傷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及時組織搶救工作,並自行承擔一切費用和損失,同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害,其搶救及善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0、乙方由於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時,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作業)進行整頓,並向甲方通報安全隱患整改報告,在經過甲方認可後方可重新施工(作業)。

11、施工(作業)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爲,物品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

12、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甲方對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

13、平時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無條件的整改。

14、執行甲方的現場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違反現場規定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5、對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利對乙方進行處罰。

第三條 施工(作業)的安全檢查與評審

1、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過程中對協議條款進行檢查,對條款遵守情況進行確認和評審。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章: 甲方代表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聯繫人: 聯繫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9

甲方:深圳市___公司

乙方:深圳市___公司

工程名稱:

預計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協議內容

1.甲方安全職責

1.1對承包單位的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的責任,必須將承包單位的安全施工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並經常進行檢查,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1.2開工前向承包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有完整的記錄或數據。

1.3督促檢查承包方在開工前做好安全、組織、技術措施三落實,審查合格後,方可開工。

1.4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施工項目,發包單位應監督承包單位編制安全施工措施,經發包方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1.5督促承包方負責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及時向承包單位傳達本單位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規定及通報等,並督促學習與貫徹執行。

1.6加強現場施工安全監督,發現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不安全情況,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2.乙方的安全責任

2.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嚴格執行安全管理規定,遵守發包單位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

2.2開工前必須認真做好安全、組織、技術措施三落實,報發包方審查。

2.3開工前必須自上而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2.4複雜的和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制訂施工方案,經發包方審查合格後貫徹落實。

2.5開工前組織施工人員學習上述規程、規定中有關部分。

2.6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2.7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2.8承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9承包單位必須按國家規定爲施工(文章來源:範文詞典enz)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2.10必須接受發包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對發包單位安全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包單位安監部門。

2.11乙方自行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和配備安全防護措施。施工過程中因未按要求作業,發生事故或造成對甲方有損害的行爲,由乙方承擔責任。

3.安全管理要求

3.1發包單位或部門要嚴格執行每項工程開工前的安全管理工作,開工前,必須對承包單位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簽訂安全協議、向承包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承包方的安全、組織、技術措施是否落實等。上述內容不完備的,不得許可開工。對承包方進行的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有書面記錄,並留文件備查。

3.2承包單位必須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並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確認。

3.3在施工過程中,應定期(一般每週不少於一次)和不定期地對承包方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等進行現場安全稽查,並有記錄。

3.4對發現違反有關安全規定、規程制度時,應及時發出整改通知,發包單位安全組有權按本單位職工違反規程、制度的處罰規定,給予經濟處罰,並限期整改。

3.5對違章或事故按“四不放過”進行處理。對於管理混亂、事故隱患不斷的單位可給予警告或直接清退。

4.其他事項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

日期:

聯繫方式:

乙方(蓋章):

乙方負責人:

日期:

聯繫方式: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10

甲方:廣西梧州岑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山東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廣西梧貴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以下簡稱乙方)

爲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加強岑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質量管理,確保過往車輛,施工人員、設備的安全以及道路的暢通,經雙方協商,就乙方在梧州 至岑溪高速公路施工作業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除遵守《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外,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區安全防護和安全質量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與提供技術指導;爲乙方提供確保安全生產的環境條件。

第三條 對甲方等監督單位提出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問題,乙方必須積極配合,認真執行。

第四條 乙方按照甲方《涉路施工管理辦法》所規定的程序辦理《施工許可證》,按照經甲方審覈通過的《安全施工技術保障措施》落實各項安全質量管理工作。

第五條 施工作業前,乙方應嚴格按照《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5768-1999)和交通部《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 H30-20xx)和《廣西高速公路養護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規定》,設置、擺放安全標誌;經甲方路政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施工。

第六條 乙方如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一、施工期間隨意拆除、改變安全標誌位置,擴大或縮小作業安全區布控範圍的按1000元/次進行處罰。

二、施工作業區未設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及文明施工和指揮交通,或人員不在現場的的按200元/人次進行處罰。

三、施工作業期間,人員應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佩戴安全防護裝備;施工車輛、機械持有效證照,行駛、作業時應設置規範、明顯的安全標誌。如施工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防護裝備,車輛或機械未持有效證照,行駛、作業時安全標誌不符合技術規範的按200元/人次進行處罰。

四、施工作業人員、車輛、機械設備及施工材料必須控制在施工作業區域內,擅自離開作業區的,一經發現按1000元/次進行處罰。

五、乙方必須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離帶、防護欄、隔離柵的使用規定,施工期間如需開啓,必須事先報甲方審批,嚴禁未經批准擅自開啓,一經發現按10000元/次進行處罰。

六、乙方車輛不得在非安全區布控範圍隨意調頭、逆行,一經發現將移交高速交警部門進行處理並從風險抵押金中按1000元/次進行扣除。

七、未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及時清除施工灑落物的按10000元/次進行處罰;對於無法用人力搬運的墜落物,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採取應急措施,協助乙方處理。

第七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應按照《高速公路路產賠償標準》給予甲方賠償。

第八條 乙方施工完成後要及時清理現場,經甲方會同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撤除施工安全布控區域。

第九條 乙方應加強對施工便道的管理,如由於乙方疏於管理導致車輛利用施工便道逃避通行費的情況,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十條 遇有堵車、交通事故等情況應及時疏導,同時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採取措施保障車輛正常通行。

第十一條 乙方必須確保在 20xx 年12 月 15 日至 20xx 年 2 月 28 日的有效施工期間內完成在 梧州 至 岑溪 高速公路K 2791 + 630 公里至K 2793 + 670 公里處(左、右側路段)的施工作業。

第十二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交納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作爲履行本協議及施工安全質量的保證。甲方將採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對施工路段安全質量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反饋給乙方。根據需要,按照《涉路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對乙方下達《違約扣款通知書》進行處罰,罰金從乙方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中扣除。涉路施工段完工一年後,無施工安全質量責任事故,退還乙方剩餘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

第十三條 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向甲方支付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00),剩餘部分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於20xx年1月15日前付清。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11

甲方:

乙方:

爲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爲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作業環境;對乙方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負責對乙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審查,從施工安全管理上對乙方進行指導。

3、依據《外來施工隊伍安全管理規定》及其它安全規定、制度對乙方施工過程及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

4、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反安全規定、制度的行爲,並依據《外來施工隊伍安全管理規定》中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安全、施工現場安全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全部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並承擔因事故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損失。

4、乙方施工過程中要制定切實的施工方案,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員、設施及地下設備設施的安全,因違章操作而造成上述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發生事故的處理

1、在施工作業中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組織調查、處理,並將事故情況抄送甲方備案。

2、乙方在施工作業中,由於違反甲方有關安全規定、制度,而發生事故或自身傷害,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若造成甲方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要承擔責任並賠償全部損失。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甲方由辦公室負責管理

甲 方: 乙 方(章):

負責人(或代表):(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12

租賃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爲了加強施工現場建築施工機械租賃使用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使機械設備租賃使用處於安全受控狀態,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施工現場機械設備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運行。

一、 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 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及集團公司對建築施工機械租賃、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租賃使用進行全面監督、管理。有權對施工現場機械設備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

2. 按照乙方提出的機械設備進出場要求,爲乙方提供機械設備進出場的必要條件。

3. 向乙方提供地下、地上障礙物情況及相關資料,協助乙方做好安全防護。

4. 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爲。對違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求的有權進行處罰。

5. 甲方人員不得操作乙方的機械設備,不得強迫乙方違章作業,若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二、 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 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北京市及集團公司對建築施工機械租賃、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提供的機械設備負全面管理責任。

2. 遵守甲方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不得損壞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移動或拆除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工作完畢後立即恢復。

3. 向甲方提供檢驗合格(汽車起重機、履帶起重機還需提供有效期內的檢測報告)技術性能良好的機械設備,並保證在施工期間機械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4. 負責對機械設備進行日常檢查和維修保養。負責對作業人員入場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5. 負責配備齊全有效證件的機械設備操作者,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機械設備操作規程和管理規定,嚴禁酒後操作機械設備。

乙方不履行上述職責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

三、 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協議自簽字生效至施工結束終止。

租賃單位:(蓋章) 出租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13

主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方):新疆宏源盛通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根據約定,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建築和設備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施工地址:昌吉市高新區工業園

工程內容及範圍:承包方承建的安裝工程中所有勞務

開工日期:20xx 年6月28號(以批准開工報告爲準)

竣工日期:20xx 年8月 28號

第二條 安全目標:消滅重大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應對乙方承擔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進行審覈,將本單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區域設施、設備等情況對乙方進行全面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報甲方備案。對乙方在危險性的生產區域內作業所制訂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應審查並督促實施。

3、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聯繫、檢查與協調乙方執行有關安全工作規定。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施工中發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負責調查、統計上報。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承擔由於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員過失,所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和工程質量事故、工地火災以及一切人爲責任事故的全部責任,而不應爲此增加甲方費用或延遲施工進度。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勞務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臨時用電規範》、《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登高﹑動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關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具、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配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同時乙方指派_ _作爲安全工作聯繫人。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監護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件時,必須指定專門監護人,制定專項施工安全措施,經甲方審覈、許可後監督實施。

6、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7、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必須滿足施工需要,經過檢驗符合安全規定,在施工過程中應經常進行檢查維護。

8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並將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9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並反饋

12、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同時,乙方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調查處理,並由乙方歸口統計上報。

13、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及火災等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條 對由於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與本工程有關的責任事故,由所牽涉到的一方自行解決。

對於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對於乙方應預料到、或已預料到,但未採取防範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方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 8 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七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後,開工前應當交付給甲方 5000元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行爲,未發生人身傷害、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不計利息);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扣除相應比例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火災﹑倒塌﹑吊裝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輕傷事故、火災﹑倒塌﹑吊裝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發現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行爲,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的資質證明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規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 1000 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3、乙方未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或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 100 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但尚未造成後果,乙方按 100 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未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100 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倒塌﹑吊裝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爲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 50000 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登高必須系安全帶,下罐必須用36伏以下安全照明,現場有易燃物動火必須開動火票,違章每次承擔1000元違約責任。

2、同一人二次違章,逐次加倍處罰。

3、實行定置化管理,保證消防通道,文明施工。

第十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雙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xx年5月28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安全責任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滿之日止)。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各執 二 份。

第十一條 以下 1-7 項爲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施工技術人員、工作負責人相關證明材料

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甲 方(蓋章):新疆宏源盛通

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地點:新疆宏源盛通電力工程公司會議室

簽訂時間:20xx年5月28日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14

甲方:太原市虎林石牆材有限公司

乙方

爲了保證安全生產,安全施工,本着“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乙方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服從公司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乙方對施工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安全裝備,制訂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

三、乙方進入工作場地後要落實好安全措施,確保不發生各類傷亡事故。

四、乙方人員進入生產區施工作業,只能去規定的作業區域進行施工活動,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危險區域和場所,若發生事故,後果自負。

五、高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用電設備要採用安全電壓,要有漏電保護設置,要有防雨防潮設施,嚴禁亂接亂設電源,進入受限空間必須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必須有安全監護人,方可進入作業。

六、生產中的車輛要做到安全駕駛,進入工作現場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在指定的區域內進行作業,司機要隨時注意周圍的地質環境,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作業,由於違章作業造成的損失及事故由乙方承擔。

七、由於乙方違章作業,造成公司財產和人員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調查處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事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調查處理。

甲方責任人簽字:

乙方責任人簽字:

太原市虎林石牆材有限公司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15

甲方工程主管部門: 負責人: 公章

甲方工程項目區域: 負責人: 簽字

甲方安全部門: 負責人: 公章

甲方防火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工程主管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安全、防火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工程施工區域: 負責人: 公章

爲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精神,確保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項目施工(以下簡稱甲方)、相關單位(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施工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衛管理責任,規範作業行爲,使工程安全優質地按期完成,特制定本協議。

本協議從簽訂之日雙方簽字加蓋公章起生效,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條款:

1、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安全、防火、環保管理的法律法規及鞍鋼集團公司、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制定的有關施工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衛等各項管理規定。

2、從事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無職業禁忌,特種作業必須符合國家特種作業的有關要求。

3、有權拒絕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制止威脅安全的違章行爲;對安全、火災隱患有權責令限期整改。

4、嚴格執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負責施工作業區域內安全、環保、廠容管理的檢查與考覈。

5、所有施工設備(工用具)禁止超負荷運行(使用)。

6、施工作業人員禁止在非作業區域逗留,禁止隨意動用非作業區域設備(設施)。

7、需要配合作業時,要嚴格遵守各自工作範圍內的要求及相關規定。

8、工程結算時,必須通過甲方安全、防火、環保管理部門審覈驗證,需乙方承擔的事故損失費及各項罰款,甲方可由施工工程款中扣除,並保留追償權利。

9、開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工程安全交底,交底內容要與並由施工方負責人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10、此協議由甲、乙雙方施工主管部門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簽字後交安全部門簽字蓋章。

二、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施工單位要認真遵守鞍鋼集團公司、鞍鋼股份有限公司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工程開工前要認真審查有關圖紙和資料,並熟悉施工現場,依據施工作業內容進行危險辨識,制定一圖三表,制定出切實可行的作業活動內容所要求的安全措施,辦理好一切開工手續。

2、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條件,提前到集團公司環保處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辦理施工佔地(綠地)、佔道、伐樹等相關手續。

3、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要按照甲方相關要求內容,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培訓教育。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電焊工、氣焊工、指吊工、起重工、危化品等)必須持有效操作證上崗,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同時施工單位要組織施工人員建立互保對子。施工區域要設有明顯的安全標誌及安全護欄、安全網、夜間安全警示燈等防護設施,否則不予開工。

4、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設施及管道部位動火時,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天辦理動火申請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執行動火票制度)。切斷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來源,並處理乾淨殘餘氣體(包括長期閒置的易燃易爆氣體設施)經取樣分析含氧量≥20.5%,必須可靠方可動火。對動火周圍的建築物和設備必須採取切實可行的防護措施,並且要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和防火工具。必要時,可請消防車到現場監護。動火時必須按動火票簽發的時間、地點進行。

5、乙方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區域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防爆、防中毒方面知識的教育(必要時可請建設單位專業人員進行教育)。施工人員必須做到不亂竄,不動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設施及各種閥門,不準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區域逗留、睡覺、更不準吸菸和點火燒廢物,以免發生天燃氣中毒和火災事故。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施工作業的現場監護,確保作業安全。

6、在天燃氣(氮氣)區域檢修、搶修、施工作業必須攜帶煤氣檢測警儀(氧氣檢測儀)和防毒面具,特別是在天燃氣設施或管道、容器內施工作業必須進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確認合格後方可作業。如確因生產或施工需要,必須佩戴防毒面具,並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按有毒有害氣體含量所規定的時間進行作業,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作業監護。

7、在拆除設備、設施時,特別是拆除天燃氣設施,對於天燃氣設施的動火,應採取封閉式,並備有足量的蒸汽或消防車現場配合。拆除下來的物體要進行餘火處理,確認無危險時,方可施工。

8、在安裝和拆卸構件(設備)時,施工單位要擬定好可行的方案,經甲、乙雙方有關部門充分討論後,制定出相應的防護措施,確認具備條件時,方可進行施工。施工單位要設專人指揮、專人監護,不得硬拉,硬搬其它構件和設備,不準在可燃氣體管道,不牢固的管道支架、設備和其它構築物上捆綁和設吊具,以免發生碰撞損壞其設施、設備。

9、在高處(基準面2米以上)作業時,施工人員要配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高處作業搭設的跳板必須相互綁紮牢固,一處作業鋪設不能少於三塊跳板,同一區域多人作業時要設置圍欄,不許搭設探頭跳;高處平臺邊沿及孔洞處要設圍欄和明顯標誌。上層施工要做好保護下層的措施,下層人員(包括地面)受落物傷害,追究上層作業人員的責任,防止高處墜落和落物傷人及砸壞公共設施、設備,施工單位要指派專人檢查和監護。如在鐵路、公路段施工時,要提前與鐵路、公路部門取得聯繫,辦理好一切必要手續。並按上述部門要求去執行,否則不予施工。

10、施工單位在施工時,如遇到各處障礙或問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和各有關部門進行會籤,待障礙或問題處理後,方可施工。

11、施工單位或人員進入要害部位施工時,必須辦理要害證,要與所屬單位簽訂要害部位補充規定,並按協議的要求落實,否則不準施工。

12、施工單位要嚴格遵守集團公司有關環境保護規定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廢水、廢氣、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固體廢棄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施工過程採取措施防止對周圍環境產生污染。嚴禁向排水系統、土壤中傾倒油類、酸類、鹼類、化學品類及其它污染物,嚴禁火燒各種廢物。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清運、處置施工中產生的廢物,廢物收集、運輸要防丟散、防泄漏、防飛揚,保持周圍環境的清潔,做到文明施工。

13、施工單位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不準放在室內使用,嚴禁放在易燃氣體管道正下方及有明火區域使用。氣瓶施工使用停止後,不許在作業現場放置應及時收集存放到專用庫房,氣瓶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靜態狀態下(未使用)氣瓶間隔爲5米,動態狀態下(正在使用)氣瓶間隔爲7米,氣瓶使用時必須單獨從庫房中分離開使用,不準在庫房集中存放時開啓使用。

14、施工單位要保證施工所在區域的安全通道暢通,方便生產操作和正常巡檢,維護工作。正常放置的備品備件等,在生產出現問題時,施工單位應將物件及時撤離爲生產創造條件。

15、在地下挖掘施工時,要與有關單位和部門進行會籤,作業時,要注意地下可能存在的電纜、管道等原有設施,一經發現,要與有關單位和部門協商處理後再繼續施工。

16、需要停電的施工作業,必須嚴格執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停電相關要求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安全標誌、操作牌管理辦法》和停送電制度,停電的線路及設備要進行雙方驗電,待雙方確認無電後,方可施工作業。

17、乙方在吊運設備或構件時捆紮必須牢固,所用吊具要合乎標準,棱角部位必須加墊,嚴防抽籤或吊具斷落物傷人。施工單位的工具、器具、吊具、繩索、材料、設備等均由施工單位自行保管,並確保其安全性能,做到安全可靠好用。如有損壞、丟失等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

18、施工期間,乙方施工安全員,必須在每天施工作業前,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現場施工作業安全交底。

19、施工動火作業前必需開具動火票,施工單位動火要自備足量,有效的消防器材,否則不準施工動火。施工單位在當日施工完畢後,要徹底檢查動火源是否熄滅,施工用電是否切斷,以免發生起火,引起火災。

20、在電氣、計量等要害設施上施工時,遵守上述協議內容的基礎上,還必須遵守電氣、計量施工、動火的有關規定,以保證安全施工。

21、對檢修、搶修工程施工的立體交叉、多層作業必須做到聯繫確認到位,上層保護好下層,特別是在在線生產運行的設備上方進行拆除、安裝、切割、焊補等作業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方可作業。

22、在施工區域內,嚴禁非施工人員逗留,否則造成事故,後果責任由事故單位或個人負責。

23、乙方施工用電焊機二次線接頭要包紮,露天設置的臨時用電設備應有防雨設施,臨時用電設備要有接地保護,手持行燈、金屬容器內部、地下室、潮溼地區等臨時照明採用安全電壓,電氣開關處應設明顯標誌,

24、乙方施工作業中對環境污染因素要加以控制,作業中應優先採用無污染或低污染作業方式(方法),作業中禁止產生新的二次環境污染。要搞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和定置管理,各種工程物資和設備,要按甲方工程部門指定地點堆放整齊,不準隨意亂堆亂放,不能混放。施工物品擺放不準佔用安全通道,施工中產生的固體(液體)廢料、廢棄設備要隨時清理乾淨,做到施工結束廢料清理結束,場地平整。

25、施工過程中不準向廠區道路及硬鋪蓋地面區域、草坪裏隨意排放生活垃圾、工業廢棄物,污水、化學原料等廢棄物。

26、在現場油漆地面上不準拖拉任何對地面產生磨傷的硬件物品,在作業、搬運、吊運物品時將地面損傷,將按照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廠容、環境管理辦法》相關要求考覈。

27、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有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安全隱患時,有權制止或終止施工,並按照相關管理規定給予考覈。

28、凡在取向硅鋼建設項目施工區域內作業的單位,均遵守執行本協議,因違反本協議規定內容而發生安全、防火、環保人身傷害事故,由違規方負全責。

29、乙方在工作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防火、治安保衛法律、法規,遵守鞍鋼股份公司和甲方有關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安全防火管理、現場管理、治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火環保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並在工作中嚴格貫徹執行。

30、其它條款,按照具體施工內容填寫 (補充內容) :

三、乙方對甲方的要求(乙方填寫)。

1.開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工程安全交底。

2.甲方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如需要時必須同乙方取得聯繫,經同意後方可進入。

3.乙方施工中使用的吊車、電動葫蘆吊等起重設備,甲方應在施工前確保完好交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甲方人員嚴禁動用乙方的設備、動力線路及工具、用具。如需要時必須同乙方取得聯繫,經同意後方可使用。

5.乙方施工前甲方必須將施工區域內的水、電、風、等介質處在符合施工作業條件狀態。

6.甲方必須嚴格遵守電氣工作票制,停送電甲乙雙方要確認。

7.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沒有檢修作業票及安全交底的作業項目;搶修作業甲方必須開具臨時作業票並進行安全交底。

8. 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關於安全、防火隱患及整改意見,甲方應給予重視,確定責任人和整改時間。由於不能及時整改,要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並向乙方說明原因,確保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

9. 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施工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排放區域及存放地點。

10.甲方制度與國家、集團公司相關規定不符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1.甲方必須執行設備操作牌制度,乙方有權拒絕無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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