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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6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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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公司車輛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

爲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內部管理,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明確司機的利益與公司的效益的密切關係,提高司機的工作責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貨運車輛與司機的管理制度和獎罰制度

(1)車輛由公司指定人員負責管理,公司根據司機全年工作表現,從司機產值、安全行車、維修費用、服務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錶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錶現差的司機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由公司指定駕駛員專用,其它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駕駛,專車司機不能將車轉借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如有違反扣罰200元,造成後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3)車輛除執行運輸任務外,未經批准不得隨便駛離指定的停車場,包括不得私自開車回家和辦私事,任務完成後應及時將車輛開回指定的停車場,不準起動發動機在車內睡覺和卸貨,以上如發現第一次扣罰一百元並追究責任,重犯要從嚴處罰。

(4)車輛進出碼頭,均要遵守碼頭有關紀律、制度,限速爲20公里/小時,若在廠裝、卸貨,均要遵守廠方的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如有違反第一次追究責任,罰款並寫檢討書,重犯者從嚴處罰。

(5)司機每天按時上班(早上8時30分),特殊情況除外(例如當天零時後收車者),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員,經批准後方可休息。否則,報公司從嚴處理。

(6)司機不得向貨主提出要小費、吃飯、住宿等,不得參與賭博、非法性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爲。否則,報公司處理和送交公安部門。

(7)司機執行運輸任務時,在外遇特殊情況或不幸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公司領導或公司管理人員。

(8)司機報銷過橋費等必須要做到如實反映,不得弄虛作假、虛開發票收據,如發現經覈實後要從嚴處理。

(9)司機對待貨主要文明有禮,努力提高服務素質。

(10)對放櫃在公司停車場而不及時卸櫃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1)對裝貨或卸貨回來而不到理貨部報到卻直接卸櫃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2)將拖架或拖板放在廠而不及時拖回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3)對發現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維修的卻故意不及時維修的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4)在規定時間內公司管理人員要求司機對調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機故意不及時對調好的,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5)在運輸途中私自攜帶他人上車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6)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7)對在工作時間內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響公司形象的司機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8)在運輸途中和碼頭裝櫃過程中有特殊情況,如車輛須維修或裝櫃時間過長等,卻不及時反映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損失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9)管理人員有急事呼叫司機,而司機故意不復機的每次罰款50元。

(20)在目的地裝卸貨時不注意觀察櫃的破損情況,不及時要求客戶簽收,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損失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21)開逢櫃在廠卸貨時不叫廠方裝卸工蓋好帆布和清潔乾淨櫃的,每次罰款50元。

(22)對公司要求過磅而不過磅的司機,每次罰款50元。

(23)對故意不及時歸還散貨工具的每次罰款50元,對遺失隨車工具的按工具購買單價賠償。

二、安全行車制度

(1)司機必須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會,進一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加強安全行車意識。

(2)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3)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超速、亂搶道等違章行車。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醉酒駕駛,開車時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車中你推我讓,搞其他小動作。

(5)由貨物或車輛造成的違章罰款(如證件不全、車輛發生故障、貨物超重、高、長寬等),公司給予全報。

(6)若司機個人造成的違章罰款,如有下列情況的公司給60%報銷,其它情況不予報銷。

1)進入導向車道後,不按規定方向行駛。

2)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的。

3)不按規定會車、倒車、掉頭。

4)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5)違反交通標誌,標線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

7)不按規定臨時停車。

(7)在運輸作業過程中,對安全行車的司機,公司根據其全年實際表現設立安全行車獎,年終時一次性獎勵給司機,以作鼓勵。

獎勵方法:

1)對全年沒有發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務態度好、能同公司節約維修等費用、工作積極的司機給予1000元的獎勵,包括對方負全責的事故和因公司辦證而證件不全、貨物超重、高、長、寬等造成的違章罰款。

2)對全年發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2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300元。

3)對全年發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5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100元。

(8)在運輸作業或在目的地裝卸貨過程中,由於司機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及貨物損失,使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根據其事故責任以及經濟損失的程度扣罰。

扣罰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以下司機負次責的按經濟損失的5%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0%罰款,主責的按經濟損失的15%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

2)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100元,同等責任罰款150元,主責罰款200元,全責罰款300元。

3)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200元,同等責任罰款300元,主責罰款400元,全責罰款500元。

4)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元,同等責任罰款1000元,主責罰款20xx元,全責罰款3000元。

5)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0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0元,同等責任的罰款10000元,主要責任的罰款15000元,全責的罰款20000元。

6)酒後駕駛出事故的,由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7)如有私開封志或有盜竊行爲的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2

爲使公司車輛管理合理化、規範化,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車輛,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1、本制度適用公司所使用的車輛。

2、公司車輛用於公司人員業務外出辦事使用。

二、用車責權

1、公司車輛由行政部調度,主管人員管理。業務用車應向領導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領取鑰匙,出差用車需報總經理批准。

2、公司業務辦公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車船稅支出等事項統一由主管人員負責管理。

三、駕駛人責權

1、駕駛人必須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做到謹慎駕駛,安全駕車。

2、公司車輛駕駛人須持有合法駕駛證件,出車時一定要檢查駕駛證、行車證等有效證件是否齊全,並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雲南省道路及市區路況,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降低車輛的費用。

3、駕駛人應愛惜公司車輛,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和車外的清潔),禁止在車內吸菸,吃零食,亂扔垃圾。平時用車要注意洗車保養,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駕駛人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報告主管負責人,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車輛去修理廠維修前,駕駛人應提前諮詢維修價格。維修時,必須要有公司人員在場,換零部件時,可自己購買,維修完畢,方可繼續用車。

6、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人離開車輛時,要仔細檢查是否鎖好門窗,防止車輛被盜。

7、晚間駕駛人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8、駕駛人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四、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1、員工外出辦事,首先應選擇公交車爲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條件的用車,一律登記、記錄、申請。

2、節假日或業餘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用車。

3、每次出車時,駕駛人必須到行政部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詳細記錄外出時間、用途、來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數、油量等內容,並簽字確認,表示鑰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後,駕駛人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行政部,並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填寫歸來時間、返回公里數,並簽字確認,表明車輛已返回。如發現未做記錄的,罰款20元/次。

4、駕駛人應相互監督,用車前後應環車一週,認真檢查車體外部是否有刮痕,凹陷,零部件損壞,車胎癟陷等問題,車輛內部是否乾淨整潔,油表、水位是否正常,所填公里數是否屬實,如發現車況異常或填寫數據不真實應及時上報,並有權拒絕接車使用,責任由前一位駕駛人承擔。

5、駕駛人在離開公車時,需確認車門窗戶全部關閉上鎖後,方可離開。如發現有未關者,罰款50元/次。

6、公司車輛需出車、送貨、接貨等需告知總經理,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車輛。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一經發現,罰款200元/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私自外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車體損壞,由外借人承擔所有責任並負責賠償。

7、車輛實行節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報主管人員並請示總經理批准。如未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一經發現,罰款50元/次。

8、公司駕駛人在駕駛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得無照駕車,酒後駕車,若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私闖紅燈、未佩戴安全帶、違規駕駛、違規停車等現象產生違章罰款時,由駕駛人自行承擔。

9、在駕駛過程中未按規範開車,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發生違章罰款,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追尾,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所有責任均由駕駛人承擔。

五、附則

1、行政部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爲了進一步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加強公司公務車管理,確保公務車輛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並節約能源,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公務車輛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行政科負責公司公務車輛的統一管理。

綜合管理部建立公務車輛檔案,包括車輛型號、來源、車輛原值、基本裝備、技術性能、逐年行駛里程、車輛調動、停駛、報廢等情況。爲加強對車況及司機的日常管理,司機每日填寫“車輛行駛、維護及事故登記表”,每月根據司機當月填寫及審覈情況確定加班、加油量、維修狀況等分析。公務車檔案必須齊全,對公務車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重大問題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記錄在案,比如公務車碰撞損壞、扣押等。

四、車輛使用

公司公務車輛使用遵循“公車公用、先批後用”的原則,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未經批准,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私自派車、用車。

1.部長級以上人員(含)參加各種大型或重要活動、出席重要會議等,可申請派車接送;部長級以下人員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車站或機場;按審批權限批准方可派車隨行。

2.部長級以上人員(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機場;部長級以下人員如無特殊情況,一般需搭乘機場巴士至機場。

3.來訪的各級重要部門領導及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門部長提出申請,由綜合管理部統一安排派車。

4.公司嚴格控制使用長途車(100公里外)。除公司副總及以上人員外,因工作需要確需出長途的,經總經理批准方可派車。

5.原則上,公務車不準借給公司以外人員使用。關聯公司有緊急事務要借用公司車輛,需經總經理批准方可派車。

五、出車流程

1.公司公務車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機出車費用報銷、考勤等依據“派車登記表”進行。

2.任何部門或個人需使用公司公務車,由需求部門或個人填寫“用車申請單”,按管理職責進行審批後方可用車。

3.申請部門將用車申請單交綜合管理部門後,由負責車輛派遣人員根據需求和車輛狀況派遣車輛及司機。寧德境外用車,申請人應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車申請單”。寧德境內用車,申請人應提前半天交《用車申請單》,以利綜合管理部門統一調度。綜合管理部門根據派車申請,將盡量安排拼車,避免一車一事。

4.完成派遣後,派車人員將派車單交給當班司機,以便做各項準備工作。

5.公務車司機必須根據行政人員簽字後的派車單出車,門衛憑派車單放行。對未按審批程序,或未經批准擅自出車的,公司將追查相關責任人責任,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責任人承擔。

6.緊急情況需要用車,如員工因重病急診、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臨時用車等,可由綜合管理部部長覈准後直接通知司機接送,派車手續由相關部門事後補辦。

六、車輛維護

原則上,司機與公司車輛爲固定搭配,司機對其所開車輛負有日常維護與保養的責任。嚴禁司機將車輛和鑰匙交給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車輛使用完畢後,公司車輛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車場。如因出車任務太晚,可在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後由司機決定停放地點,但司機必須承擔相應的保管責任。

1.日常清潔

車輛的清潔等一般性保養工作由司機完成,公司負責提供清潔工具。司機每天應利用不出車的空餘時間清潔自己所開車輛(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以保持車輛整潔。

2.功能檢修及維修

司機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及車內各配套設備,保證車輛清潔、機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如司機本人不會檢修,應立即報告行政管理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車輛需要維修時,司機需遵循公司採購制度,申請外出維修或申請購買零部件自行維修。如外出維修之申請經覈准,司機可在指定維修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未經允許在其他地點維修和保養,其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七、費用報銷

1.過路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閩通卡”,在福建境內,均不予以另行報銷。福建境外按《用車申請單》指定的出車路線實報實銷。司機負責將過路費發票根據行車路線整理,便於覈實。

2.加油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加油卡,司機駕駛車輛要注意節約用油,福建省內只能持卡加油。綜合管理部門需保證卡中金額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況加油,必須開據稅務專用發票並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情況,否則不予報銷。綜合管理部門在每月底對加油費的合理性進行審覈。

3.車輛證照費用

公司所有車輛的證照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保管,各車輛年審等費用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報銷。

4.維修費

綜合管理部負責確定定點維修廠商,車輛的維修、檢修等由車隊長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並報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後送修,費用結算依照定點維修合同相關條款。但是,由於司機使用不當或疏於保養,而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產生故障,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由綜合管理部部長對責任人進行處理,並分攤費用。

如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急需修復或更換零配件時,可視情況進行修理,但必須得到派車人員同意。

5.罰款

公務車司機有義務遵守國家交通法規和地方道路交通規定等,非司機故意違章操作的特殊情況包含下列情形:緊急工傷;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無論出於何種情形,綜合管理部門都應該將司機的罰款記錄作爲年終考覈的一個重要指標。

八、公務車駕駛員管理

1.公司公務車駕駛員由綜合管理部行政科統一管理。對公務車司機的工作進行監督與協助,執行派車任務,負責車輛及司機的調配。每月底,對當月車輛維護狀況、車輛加油狀況及司機工作狀況作總結。

2.公務車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個人身份證和駕駛執照。對駕駛不同類型的車輛,公司依據駕照等級和駕駛經驗進行考覈、確認並分配適當崗位。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必須的各種證件應經常檢查,保證出車時證照齊全、有效。

3.公司

司機必須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4.公司司機必須嚴格遵章守紀,文明駕駛,規範作業;不帶情緒出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晚間出車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

5.公司司機在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外觀等),如發現故障或不安全隱患、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司機要對由此引發的後果負責。

6.公司司機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並及時加油,需儘量避免出車時臨時加油。

7.出車在外停放車輛,務必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須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及其他財物被盜。車輛任意放置導致違犯交規、財務損毀、失竊等,由司機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執行出車任務時,車內不準吸菸。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菸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由其婉轉勸阻。

9.司機對乘車人員要講究文明禮貌,體現公司良好的禮儀風尚。公司客人在車內交談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原則上司機不準隨便插嘴。

10.上班時間內未出車的司機,應在指定休息區內等候出車,不允許在辦公區域和其他生產區域隨便亂竄,更不允許隨意離開公司。如有要事確需離開公司時,需以請假方式告知綜合管理部門主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

11.司機對派車人員的合理安排,應採取積極合作的態度,不允許藉故拖延、帶情緒出車,甚至拒不出車。如對工作安排有意見,可於事後向當事人員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訴。

12.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無法按時返回,應及時報告派車人員,並說明原因。

13.司機必須隨身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並保持通訊暢通。如當時無法接聽或覆電,事後要及時回覆,並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原因。

14.所有出車任務必須由專職司機完成,如無司機在公司但可以由非專職司機出車時,需經綜合管理部部長批准後方可派車。

九、津貼及獎懲規定

1.公務車司機實行夜間值班制度,每日保證有一位司機當班,負責上班時間之外的派車任務。值班一個晚上以3小時加班計算薪資。

2.考慮公務車司機不定時的工作狀況,並結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費補貼等相關規定,公務車司機不另行報銷誤餐費,以每月發放100元餐費補貼作爲補償,餐費補貼在當月薪資中發放。

3.安全獎:公司設立公務車月安全獎,獎金300元。獲得獎金的條件:當月沒有任何故意違章違紀記錄、車輛使用正常、保養良好、當月無任何安全交通事故發生等。

4.有下列行爲之一者給予口頭警告,罰款50元/次:

1)有違禮貌、禮儀之行爲:對乘車人員舉止失當,或言辭過激;司機在車內抽菸;隨便搭話;野蠻開車、停車等;

2)消極怠工之行爲:故意拖延出車時間;行車途中耽誤辦事人員行程;

3)違反工作紀律之行爲:上班時間在辦公區域或生產生活區躥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爲屬於口頭警告的行爲。

5.有下列行爲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嚴重警告罰款100元/次處分:

1)擅離職守:除進行公告處分外,擅離職守以曠工計,扣發相應薪資;

2)私自用車:私自將公務車借予他人;未經批准公車私用;出車途中辦私事以致延誤公事;用公務車輛載人營利。

3)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爲屬於嚴重警告的行爲。

6.有下列行爲之一者,給予記過、罰款200~500元/次、通報批評處分:

違章、交通事故、車輛無故損壞:由於司機之失職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損失,司機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附則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4

一.總則

(一)目的

爲妥善使用車輛,確保車輛安全運行,提升公司形象,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車輛管理

1.所有車輛及材料(包括車輛鑰匙、行駛證、加油卡、保險單等)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覈准、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

2.所有公車需由公司內部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前需提前半天到行政部進行申請,由行政部進行統籌安排後,決定是否可使用。

3.員工如需用車需至行政部填寫《用車申請單》,出車前需要填寫用車人、部門、目的地、用車事由、用車時間(起始時間)、開車人、乘車人、預計里程數,方可領取車輛鑰匙及行駛證(注意:行駛證需隨身攜帶及時歸還,內含車輛油卡,謹防丟失)。需要私車公用時,需填寫《私車公用申請單》由部門領導、行政部領導及總經理簽字確認,私車公用按照每公里x元計算。公車/私車的始末行程數必須手機拍照作爲原始憑證並由行政專員簽字確認。

駕駛員在上、下車前需要對車輛的里程數進行拍照記錄,歸還車輛時駕駛員需將車鑰匙及行駛證、加油卡一併歸還至行政部(不允許將行駛證及加油卡放置在車上),同時對《用車申請單》的用車時間(歸還時間)、里程數、油表進行補充完全。(油表刻度低於x/x時,需及時加油)。行政部會每月不定期抽查《用車申請單》,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將通報車輛使用人並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年度累計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評,第三次將以不愛護公物,不遵守公司制度爲由扣罰當月績效x—x分,屢教不改者將予以經濟處罰。

4.所有人員在乘車期間務必繫好安全帶,如有乘車人員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未系安全帶,一經發現將處以公開通報批評處罰。如因未按規定繫好安全帶而產生不良後果,公司將不承擔責任。

5.車輛每日使用完畢、或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任何時候離開,車上都不得放置貴重物品!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5

1.目的

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公司所有運輸車輛和行政用車。

3.職責

3.1行政辦主任負責對維修服務提供方進行評定和選擇,對維修項目進行審覈。

3.2車隊負責人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並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3.2維修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並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3.3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並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4.工作流程

4.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4.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4.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4.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4.1.4駕駛員每週一進行檢查保養。

4.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乾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4.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4.1.7車隊負責人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4.1.8定期保養內容

行駛5000公里,檢查調整制動片間隙,更換機油濾芯、柴油濾芯、機油,緊固各部件連接螺栓,檢查、保養電路系統。

行駛20000公里,更換空氣濾芯。

4.2具體實施

4.2.1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4.2.2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覈實後,由車隊負責人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4.2.3一般情況:由駕駛員將所需修理的項目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行政辦主任檢查---審批---對審批後的項目進維修---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行政辦主任確認維修---憑審批後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支付費用----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當實際維修與申報內容存在較大差異時,必須重新填寫報批。

4.2.4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並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費用並徵得主管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如故障嚴重應及時彙報,請示處理方案;發生修理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口頭向主管進行維修申請(陳述例外性)---獲批准後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

4.2.5保養、維修後的車輛須經車車隊負責人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後方可出廠。

4.2.6行駛途中發生的修理,修理工時費、材料費必須有正式發票方可報賬。

4.2.7維修費用預估超過3000元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4.3建立車輛檔案,所有車輛的事故、故障和相應的保養維修必須進行記錄並進行存檔。

4.4易損件和易耗品的採購和領用

4.4.1公司負責統一購買車輛維修的易損件。

4.4.2易損件和易耗品的領取需填寫領料單,經上級批准後方可領用。未經批准不允許在外自行補購。

4.4.3隨車工具由駕駛員領用,定期清點;如報廢必須經主管同意後,以舊換新,遺失全額賠償;

4.5 油料的補充

4.5.1 燃油的補給應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需請示行政辦主任。

4.5.2 每天行車回來後應將油箱加滿,並記錄加油量和加油時的公里數。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6

1、車輛的管理、調度

1.1公司所有車輛由總經辦負責管理。

1.2配送車輛由物流部調度,公務用車和私人借車必須是保證物流業務的基礎之上方可調度,否則不予以批准。

1.3公務車由總經辦進行調度,員工因公務出車,必須填寫出車申請單,報部門領導和總經辦負責人審批簽字後,方可出車,同時,在出車申請單上真實地填寫出車情況;

1.4員工個人不得隨意借用公司車輛,但員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車的,填寫出車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出車;所發生的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附加費用由員工自己負擔。

1.5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用公司車輛。私自開車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責任人承擔,公司有權根據情節給予扣績效分、通報批評、降級、降職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2、車輛的安全

2.1車輛需按規定進行維修和保養。

2.2駕駛員須嚴格遵守國家的道路交通法規和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因違反上述法規和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負責全責。

2.3堅持定人定車制度,駕駛員不得將車交與他人駕駛(特殊情況報總經辦批准)。

2.4應堅持“六不”開車:酒後不開車、疲勞不開車、有情緒不開車、有故障不開車、證照不齊不開車、無安排不開車。

2.5收車後,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規定地點,不得異地停放或開回家停放(特殊情況經總經辦批准)。

2.6堅持每週六安全檢查工作。

2.7爲保證車輛行駛的安全,對於連續行車及休息不足的駕駛員應安排適當的休息。

3、車輛的維護及修理

3.1駕駛員必須經常性地進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每天上班前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如油、水、胎、電等)和衛生清理。每週六對車輛內外及引擎進行全面的清潔、檢查、保養。

3.2車輛維修由配送部主管負責鑑定。對於車輛出現的問題,鑑定是小問題,由駕駛員自行維修;鑑定爲須進修理廠維修的,由配送主管填寫《車輛報修單》,經行政人事部經理簽字,每次預計超過500元的報總經理簽字。

3.3駕駛員憑批准後的報修單到公司指定修理廠修理,在修理過程中駕駛員應在場監督廠家修理,發現問題及時向配送主管彙報。

3.4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

4、駕駛員管理

4.1保持車輛衛生,愛護車輛,發現問題和故障及時處理或報告領導。

4.2認真填寫出車日誌,做好時間、里程、配送量、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記錄。

4.3違章駕駛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因駕駛員違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並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駕駛員自己負擔。

4.4配送主管負責好駕駛員管理、車輛加油、維修、保養安排,證照手續辦理及管理,費用覈算等工作。

4.5保管好隨車工具資料和物品,若需增換隨車物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違者照價賠償。

4.6每月第一個工作日,駕駛員必須將該月的行車日誌和駕駛員月報報物流部和總經辦檢查,覈實。

5、使用表格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促進企業公車公營持續、穩步發展,充分調動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駕駛員,是指在我司從事公營車輛駕駛工作的人員。其定員經公司人事部門覈准,各單位具體負責駕駛員的業務管理工作。

第二章駕駛員招聘

第三條年齡在45週歲以下,思想道德品質好,身體狀況符合就業要求。

第四條有三年以上相應工作經歷,在公司有一年以上駕駛經歷,持有相應執業證件。

第五條無重大特大責任事故記錄及信譽質量不良記錄,無拖欠公款,承包款行爲。

第六條交納信譽質量保證金3萬元。依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可扣罰違反規定者的信譽質量保證金,並應及時補足。

第七條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發放內部準駕證。

第八條聘用駕駛員實行試用期半個月,試用期滿,無不良記錄者,簽訂聘用合同。繼續工作的,一年續簽一次;續簽的不再實行試用期。

第三章行車安全管理違規處罰規定

第九條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如有違反,除自行承擔依法處罰外,公司另行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元/次:

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合法、文明駕駛。

2、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內部準駕證。不準轉借、塗改或僞造上述證件,不準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

3、嚴禁穿拖鞋、酒後駕車、吃東西、閒談,行駛中嚴禁撥打接聽移動電話和觀看電視。

4、嚴禁駕駛帶病車輛,嚴禁超載、超速行駛,嚴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嚴禁疲勞駕車。

5、車未停穩不準開車門上下旅客,門未關好不得運行。

6、駕駛車輛時必須嚴格遵章守紀,做到各行其道,禮貌行車,不得長期佔用超車道,信守職業道德。

7、車輛進庫加油時,駕駛員應向旅客宣傳不準吸菸和帶明火進庫,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8、發生行車事故時,駕駛員須立即停車,設好標誌,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及時向車隊及交警部門報告,聽候處理,不得開車逃逸或僞造現場。

9、肇事駕駛員必須認真吸取教訓,寫出深刻檢討,服從公司的安排和處理。

10、駕駛員必須參加車隊的一切安全活動,如:出車會、安全活動及會議等,不得無故缺席。

第四章駕駛員工作規範與要求

第十條駕駛員工作規範及要求:

一、車輛發車前

1、應檢查自己的儀容儀表、是否符合規範要求(着裝整潔,不留鬍鬚,佩戴證章),檢查各項運行證件。

2、檢查車輛狀況是否良好、有效,符合應班條件。

3、按規定提前30分鐘到調度室應班,聽取道路運行條件介紹。

4、按時進入發車位,上車前5分鐘開啓空調,迎候旅客上車。

二、旅客上車時

1、協助旅客、行包員裝好行包,協查“三品”。

2、協助站務員維持旅客上車秩序及驗票,扶老攜幼。

3、協助乘務員清點旅客人數,行包件數。

三、發車時

1、關好行李倉和車門,檢查車內小件行李是否放好。

2、觀察旅客是否坐好,發動車輛,觀察車輛周邊環境,聽候發車命令和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鳴號起步。

四、車輛運行中:

1、嚴格執行安全行車規定,按規定速度和營運路線行駛,不得超速、超載,疲勞駕車,不得酒後開車,不開鬥氣車、“英雄車。

2、不得與人閒談,不得吸菸,喝飲料、吃零食,不準與乘客爭吵。

3、嚴禁私帶旅客、貨物,嚴禁自己親屬、朋友無票乘車,違者,視同違約,按規定扣繳信譽質量保證金直至辭退。

4、如遇車輛發生故障、路阻或出險時,應協助乘務員做好耐心、細緻的解釋工作,積極組織搶險和救護傷員,並及時與車站聯繫接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調查和處理。

5、如遇旅客急病,應協助乘務員或採取急救措施送病人就近就醫。如遇犯罪分子正在或欲犯罪,應會同乘務員發動旅客,巧妙周旋,就近報警,不得莽撞蠻幹。

五、車輛到站後:

1、協助旅客領取行李並與乘務員覈對品名票號,辦好託運物品交接手續,檢查車內有無遺失物品。

2、完成行車任務後,應將車輛進行回場後的清洗例檢工作,完畢後將車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證第二天該車輛的完好運行。

3、向運調部門彙報車輛運行情況,交回路單、班線牌,做好其他交接工作,填寫班車運行日誌,參加班後會,接受次日工作任務。

4、如當天已完成行車任務,儘快對車輛各系統、部件進行檢查,如發現有影響行車安全的故障,儘快排除,儘早通知調度室另行安排車輛頂班,嚴禁病車行駛。

第五章駕駛員的`工作與紀律

第十一條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社會監督,熟悉道路客運規章制度和班線里程、車況路況,班次時序、停靠站點,以及駕駛員職業道德要求和標準。

第十二條服從車站現場調度,認真做好出車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正點安全運行,不得脫班誤點。

第十三條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私,不得敲詐勒索旅客,不得私帶旅客和貨物。

第十四條主動爲旅客排擾解難,不得講粗話、髒話和旅客爭執。

第十五條嚴格執行市公司稽查管

理若干規定,無條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第十六條注重個人儀表,愛護車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敢於與車匪路霸等不良現象作鬥爭。

第六章駕駛員考覈與獎懲

第十七條駕駛員的工資薪酬由底薪、計件工資及獎勵的工資組成。

1、底薪標準:社會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按出車班次計算,具體標準各單位制定後報公司批准執行。

3、駕駛員實行強制輪休制度。

4、工作中違反安全、運輸有關管理規定,按市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5、受到報紙、電臺、電視臺表揚的,每次獎50元。

第十八條人爲原因,造成機損事故的,扣罰信譽保證金20__元,情節嚴重的,其保證金作違約金予以全額扣繳:

第十九條發生行車事故的,除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罰外,其經濟損失在保險公司理賠後剩餘部分的50由駕駛員承擔。

第二十條月度內安全違規處罰達到3次,年度內發生同責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輕微事故兩起以上的給予解聘。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客運公營駕駛員選聘條件

一、客運公營駕駛員將面向社會公開擇優選聘。所選聘的駕駛員必須年滿25週歲以上,51週歲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營運駕駛從業資格證書,有內部準駕證,在我司從事駕駛工作三年以上,無重大責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駕駛員。

二、雙眼裸視達1.2以上,身體健康,無重大病史和傳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前科,無拖欠公款、承包款行爲,經審查合格者。

四、所聘駕駛員按組織人事部規定的人數,經安全處會同交警部門進行樁考、路車考試合格,報組織人事部門批准,簽訂聘用合同經培訓後方可上崗,所有聘用駕駛員的編仍放在原單位。

五、聘用駕駛員須交信譽質量保證金3萬元(不計息)。

六、所選聘的駕駛員必須同意並嚴格執行市公司《客運公營駕駛員管理辦法》及其有關規定。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8

第一章公司概況

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二零零陸年四月廿四日,註冊資金爲50萬元,經營範圍是塑膠五金模具的技術開發、生產加工、銷售、上門維修,化工原料、化工產品購銷,國內貿易,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譚富華,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購置1輛廂式貨車,駕駛員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係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的大事,爲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譚小軍,職務:經理主要工作職責:

1、宣傳和貫徹政府分佈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覈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並針對存在問題制度相應的防範措施。

(二)第二負責人胡佳,職務主管,主要工作職責是:

1、佈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覈、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後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髮、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並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現場能力。

(三)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爲,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爲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佈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

一、貨物裝載

(一)貨物要堆碼要整齊,捆紮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二)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三)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後,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紮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鬆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一)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二)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爲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一)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二)當車輛停穩熄火後方可卸貨。

(三)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四)與收貨人(收貨單位)覈對貨物後返回。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9

(一)車輛的管理

1、公司內交通車輛歸口管理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公司內一切機動車輛須經汽車車隊驗證、編號、登記後方可使用。

2、對公司內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檢驗,有交通管理部門發牌照的由交警部門檢驗,無牌照的由公司運輸、安全和設備部門組織檢驗,並經常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行駛。無交警部門牌照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出公司。

3、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機動車輛的操縱機構、制動機構、喇叭、燈光、雨刷和後視鏡等必須齊備、靈敏、可靠和有效。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二)車輛的行駛

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通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讓車與會車:貨車讓客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汽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載車。

3、公司區內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大小客車、大小貨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爲10km/h,各種車輛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車間內行駛速度爲3km/h,有其它規定的,按規定行駛。

4、公司內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後進行指揮。

(三)車輛的停放

1、公司生產區內一切車輛按指定位置或靠路邊右側依次停放。定點作業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情況下進行。

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不準停車,馬路的中央不準停車。

(四)機動車裝載

1、嚴禁人貨混載,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駕駛室不得超載坐人,嚴禁爬車和跳車。

2、車輛裝載重量不得超過覈定載重量。貨物長度前後不得超過車身2m,小型車不得超過1m,超出部分不能觸地。左右寬度各不得超過車廂10㎝,高度從地面算起大型車不超過4m,小型車不超過2.5米。

3、裝卸時,車輛與堆放貨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於1m,駕駛室內不得有人,貨物不準經過駕駛室的上方。

4、多輛車同時進行裝卸時,前後車的間距應不小於2m,橫向兩車欄板的間距不小於5m,車身後欄板與建築物的間距應不小於0.5m。

5、各種拖拉機、翻斗車、平板拖車、除駕駛室內允許定員坐人外,不準乘坐其它人員。

(五)非機動車

1、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停放在車間、庫房、值班室、辦公室及有礙生產、影響交通的地方。

2、非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時,手推車從地面起高度不超過1.6m,寬度不超過左右車輪10㎝。

(六)駕駛人員管理

1、駕駛員必須持有經公安交警部門考覈合格後發給的駕駛執照。

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誌行駛,並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對持有駕駛證或操作證的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並定期進行審覈。

4、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證件不得轉借、塗改、僞造。

5、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超速行駛。

6、駕駛中嚴禁吸菸、飲食和閒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7、執行“三勤”、“三檢”制度。

8、嚴禁酒後駕駛。對迫使駕駛員違章行車者,駕駛員有權拒絕。(七)獎勵和事故處理的規定

1、對安全生產和預防交通事故發生、保養車輛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表揚和獎勵。

2、廠區內交通事故的處理,本着“四不放過”和“以責論處”的原則,發生事故後除按公司考覈辦法、考覈外,還要對責任者視事故性質、情節輕重、損失程度,給予批准教育、行政處分或處以罰款。

3、對公司內交通違章,無故造成車輛損壞者,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可根據違章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討或罰款處理。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加強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確保車輛維修保養的及時、經濟、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機關公務車輛及公司屬單位工作用車和工具車。

第三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實行統一管理,定點維修與保養。定點廠家從採購的廠家中擇優選定兩家。

第四條 後勤負責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

第二章 崗位職責

第五條 駕駛員職責

(一)日常檢查、保養、維護,確保車輛安全駕駛;

(二)定期對車輛進行清洗,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三)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

(四)車輛需要維修與保養的,提出維修與保養申請,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

(五)負責車輛年檢。 第六條 車隊長職責

(一)協助後勤對公司車輛實施統一管理;

(二)對需要維修與保養的車輛,從技術上對維修與保養項目把關,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

(三)負責與組織大修車輛的出廠驗收(大修指單次維修與保養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維修與保養)。

第七條 後勤專責職責

(一)組織監察室、車隊長每年確定兩家維修與保養廠家;

(二)負責車輛使用費用的初審與登記;

(三)會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與保養項目詢價,提出建議,按程序報公司審批。

第三章 維修與保養

第八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按照“先申請批准後維修”的原則進行。未批准同意的,駕駛員不能擅自對車輛進行維修與保養。

第九條 車輛維修保養程序

(一)駕駛員提出維修或保養報告,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

(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進行現場覈實,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並簽署意見;

(三)後勤專責會同車隊長一道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詢價,按照質優價廉的原則,提出維修保養廠家與維修保養金額的初步建議;

(四)經車輛使用領導簽字後報分管領導審批;詢價金額超過5000元的,報總經理審批。

(五)駕駛員持《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到定點廠家維修或保養;

(六)車輛維修或保養完畢,駕駛員驗收合格後,對所用材料、工時費等在維修清單上予以簽字確認,更換的零配件交車隊長查驗並登記保管。屬大修的,還需車隊長簽字。

第十條 車輛在維修或保養過程中,遇到超出《車輛維修保養申請》確定的維修範圍的,駕駛員應及時按車輛維修保養程序的規定辦理報修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 車輛在外出途中或異地發生故障等特殊情況下需維修或更換零配件的,應及時通知後勤,經分管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維修。返回單位後,駕駛員應按程序補辦手續。

第十二條 車輛原則上每5000公里保養一次,每30000公里更換輪胎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章 費用報銷

第十三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費用不予報銷:

(一)未申請或申請但未獲批准同意,對車輛維修與保養的;

(二)更換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車輛維修保養申請》確定的維修範圍的;

(四)未在定點廠家維修與保養的;

(五)其它違反規定的情形。

第十四條 在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報銷時,後勤專責要認真核對經車隊長核籤的《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與維修清單上的維修與保養項目。覈對無誤後,按照財務管理規定進行報銷。

第十五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原則上每季度報銷一次。

第十六條 駕駛員違反駕駛規定或其它有關規定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負責。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條 車輛加油卡管理實行“總卡統管、一車一卡、現場簽字”原則。非特殊情況,嚴禁未通過油卡直接爲車輛加油。

第十八條 公務用車相對固定到班子成員,科室工作用車隨對應的分管領導,特殊情況用車由後勤調配。因工作需要交換用車的,須在後勤登記備案,原則上由固定到該車輛的專職駕駛員駕駛,其費用與里程登記在用車領導名下。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爲準。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1

爲進一步規範公司車輛(含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停放管理,維護區域秩序,營造公司和諧氛圍,深入開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設,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車輛的管理

1、員工需停放車輛應報員工所在部門,各部門及時更新車主、牌照後以書面形式交物業管理部備案,獲准後方可停放車輛。

2、員工停車位僅供員工車輛免費停放使用,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不負責車輛保管。如停車區域發生被盜、車損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關損失的,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3、車輛進入公司後要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並遵照管理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誌線行進。

4、員工車輛必須按規範一車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及指定區域內。停放在車位上車輛,車頭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轉站以上路面車輛,須沿道路右側順序停放。不得影響車輛通行,阻礙交通。若有違規停放,經查獲或舉報覈實,物業管理部將對違規停車車輛進行處罰。

5、員工車輛嚴禁停放在小巴停車場,大吧停車場優先保障客用車輛停放,在客用車輛較多或公司舉辦賽事活動時禁止停放。

6、車輛停妥後,在離開前,請再檢查停放是否適當,並確認車窗已關好,以防物品失竊。車輛內請勿放置貴重物品,管理人不負保管及遺失賠償責任。

7、進入停車區域內的車輛,如對公司設施設備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請勿在停車區域內抽菸,車內垃圾應丟棄到垃圾桶內,不得隨地拋棄,以保證環境整潔。菸蒂、火柴等應確認已完全熄滅,方能丟棄在指定處,以免造成災害。

8、嚴禁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區域,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員如發現可疑車輛時,車主應主動開啓車門及行李箱接受檢查。

9、停車場內禁止沖洗車輛,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潔車輛,以避免地面積水確保場地乾淨。

10、停車區域嚴禁喧譁、亂(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門造成噪音。

11、停車場停放的車輛若發生故障,如需檢修,車主應先將車移離車道,以免妨礙交通。檢修人員或檢修車輛進入,車主應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復,場地恢復原狀後方能離開。

二、違規處罰

1、員工車輛停放管理部門爲安保部。

2、安保部對不按規定停放在車位上或指定區域內,亂停亂放或有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行爲,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處罰。

3、安保部對處罰車輛採取貼條通知方式,並每天在公司內網上予以公佈。

4、被處罰車輛車主須在5日內到安保部辦結處罰手續。逾期未繳納罰款,安保部將通知人力資源部予以雙倍處罰。

5、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人員,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以理服人、以禮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簡單粗暴的態度。對無理取鬧不服從管理的有關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其他

1、本制度由公司辦、安保部制定和解釋,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修改或廢止亦同。以上制度望傳達到各位員工,未傳達的將追究領導責任。

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執行,其他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2

爲切實加強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綜合管理水平,盈造文明、規範、嚴謹的公司機動車輛管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機動車輛使用性質,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公司機動車輛管理辦法

(一)機動車輛證照申辦、年審的管理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證照及手續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並由專人負責編號、存檔;

2、公司機動車輛年審、證照年審、新車上戶、車輛保險等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並由專人負責辦理,各車輛駕駛員配合辦理;

(二)機動車輛調度與使用的管理

1、公司公務車由公司辦公室調度和管理;公司部門用車須報公司辦公室同意,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調度;

2、公司貨運車由公司辦公室和零售部協同調度和管理;日常調度主要由零售部負責管理;

3、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用車的使用,由該站主管部門進行調度和管理;

4、公司送氣摩托車由零售部調度,分派的駕駛員(送氣工)自行管理;

(三)機動車輛安全與維護的管理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槽車、貨運車)的日常安全與維護,由分派的專職駕駛員負責,如部分車輛無專職駕駛員,則由臨時駕駛員負責對車輛的安全與維護,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監督與管理;

2、公司送氣摩托車的安全與維護由分派的送氣員自行負責;

3、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槽車、貨運車)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或存車處;

第二條機動車輛考覈辦法

(一)公司公務車的考覈辦法

1、公司各部門公務用車須向公司辦公室申請用車,公司辦公室須登記用車部門往返地點和派員人數,審覈同意後方可派車;如違反本條例,則考覈違規人員30元;

2、公司公務車(包括儲備站公務車)嚴禁公借私用,公司員工如需私用必須向其主管部門說明,由部門主管報公司辦公室審覈,再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派車,且油耗費用自理;如違反本條例而發生公車私用行爲,則考覈違規人員100元;

3、公司公務車凡公休日時間,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地。如個人需用,須報總經理同意後方可使用,且一切費用自行承擔,違者罰款300元;

4、公司公務車(包括儲備站公務車)外借須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如違反本條件則考覈違規人員100元;

(二)公司貨運車的考覈辦法

1、公司貨運工作,駕駛員須有運輸往返地點和油耗記錄,每日的派車記錄統計須由零售部負責人審覈並簽字;如違反本條例,則考覈違規人員30元;

2、公司貨運車油耗、公里數,由零售部負責人每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統計報表;如違反本條例,則考覈違規人員30元;

3、儲備站槽車油耗的考覈辦法按公司貨運車考覈辦法執行;

(三)機動車輛相關費用考覈辦法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每月油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購買和發放,辦公室須根據月油耗統計表和油耗定額,報總經理審批方可購買;對超定額部分,報總經理批准後,進行考覈;

2、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每期的油票由部門負責人領取,油票報領表須有部門負責人覈定並簽字後發放;如違反本條例,則考覈違規人員30元;

3、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的事故考覈及處理辦法由該站自行制定,報公司備案;

第三條交通事故及理賠的管理及考覈辦法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駕駛員如因自身違章、違紀駕駛,而造成交通處罰事件,則由違章駕駛人員自行承擔交通罰款;

2、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駕駛員如因自身違章、違紀駕駛行爲,而造成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賠償或懲罰,公司則有權扣除該事故駕駛員的保證金,並根據用工雙方簽定的駕駛責任書,追究責任人相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賠償或懲罰,根據交通管理事故鑑定報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法》等相關規定執行;事故造成的機動車輛經濟賠償按保險公司有關理賠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未盡事宜

1、公司對公務車、貨運車油耗的定額,由公司測算後下達指標,進行考覈;

2、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的油耗定額,由儲備站自行制定,報公司備案;

3、本考覈辦法,未盡事宜,將在實施過程中逐步完善;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3

機動車輛(主要有剷車、農用車等)是礦山主要裝運工具,爲確保安全行駛,規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1、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並取得“廠內機動車輛操作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

3、嚴禁酒後駕車、疲勞駕車、違規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尾氣淨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安裝普通“水箱型”淨化裝置)

6、運輸礦碴時,不準超出馬槽高度的20釐米。

7、除駕駛室按規定乘座人員外,車輛的其它部位一律不準乘坐人員。

8、井下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20公里每小時,在通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應減速慢行。

9、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後行車”的原則。

10、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況和坡度大小,選擇合適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1、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保持5米的間距,以防發生碰撞。

12、在料場、溜井口、鎊房等車輛密集場所,應按秩序行駛,以防車輛擁擠發生事故。

13、車輛駕駛員要對本車進行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況良好。

14、所有車輛必須配備1個3公斤的乾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方向、剎車、燈光、輪胎、發動機、儀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證情況。

2、檢查規定:

⑴駕駛員應在每日上班開車前、班中、班後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⑵分公司車間主管車輛的隊長或硐長,對本隊的所有車輛每旬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每月應對本單位的車輛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⑷當班安全員要對本班車輛駕駛員持證情況和尾氣淨化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⑸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輸作業。

⑹對違反運輸規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4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爲加強對公司車輛維修的管理,減少車輛的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 本規定適用於對公司車流量維修管理的相關事宜。

第3條 公司車輛的維修分爲日常維修與送修理廠維修兩種。

第2章 車輛維修規定

第4條 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即每輛車的司機必須固定,車輛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修理。

第5條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收車後需要填寫車輛的使用說明,發現問題後應立即上報車輛主管,並進行自修。

第6條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及時填寫《車輛維修說明單》,詳細說明請修的項目和損壞原因及費用預算,經車輛主管簽字後報人事行政部進行審批。

第7條 司機將公司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第8條 公司的高級車輛及特種車輛進行維修時可送到非公司指定修理廠,但司機所洽談的修理廠必須正規且收費適中,並必須得到人事行政部經理及行政總監的審批同意,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9條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需要加強監督,發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同時,應及時上報人事行政部並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第10條 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輛主管統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司機必須填寫《車輛維修說明單》報審,經審批同意後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第11條 車輛維修完成後,司機或車輛主管需要對車輛的維修結果進行驗收。

第12條 司機與車輛主管應向修理廠索要車輛修理的詳細項目及費用明細,車輛主管應將其與維修說明表、車輛管理表等相關內容存在一起,以備不時之需。

第13條 司機必須將車輛維修中替換下的車輛零配件帶回公司,由車輛主管負責清點,並簽字驗收,交人事行政部進行統一處理,所得收入需及時交至公司財務部。

第14條 車輛主管應建立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並妥善保管。

第3章 車輛修理費用及報銷

第15條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否則,多餘部分不予報銷。

第16條 車輛送修理廠修理及車輛的大修、中修費用由車輛主管會同財務人員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結算,其中指定修理廠的選擇、修理費的商談由車輛主管、人事行政部經理及財務部經理共同確定。

第17條 車輛修理的費用不得超過審批的金額,修車完畢後司機應將《修理費用明細表》、審批報告及廢舊零部件的收據交車輛主管審覈。

第18條 車輛在中途發生故障急需維修時,經用車人簽字證明後司機方可安排維修。而維修費用超過200元以上時,司機應通過電話向車輛主管請示,經車輛主主管同意後方可進行維修。

第19條 車輛在路途中進行維修時,司機也必須帶回替換下的廢舊零部件,並經車輛主管進行審覈。

第20條 修車時司機所提交的修車申請應詳細說明修車類別、項目、部位及費用預算,在覈定的修車費用額度以下時,由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批;在覈定的修車費用額度以上時,經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批後報行政總監審批。車輛的大修、中修必須經過總經理的審批。

第21條 車輛的電瓶、輪胎短於正常的核定壽命時,其修理或更換費用由司機按比例承擔;超出使用壽命者,按比例獎勵所節餘費用的50%給該車輛的司機。

第22條 因工作需要變更駕駛車輛的,經車輛主管確認後,在一個月內,車輛變更前的司機應承擔車輛變更後的司機超出覈定修車費用30%的修理費,因交通事故造成變更或因車輛變更後的司機操作原因造成的更大損失除外。

第23條 各車輛洗車費實行成本制,每輛車的月洗車費用不得超過30元,洗車費用經用車人簽字證明後,司機持消費憑證到財務部進行報銷。

第4章 附則

第24條 本規定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5條 本規定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26條 公司原有制度與本規定衝突者,自本規定頒佈實施之日起,自動廢止。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所屬公用車輛。

二、使用管理

1、管理部門: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所屬公用車輛的日常管理。

2、管理職責:負責日常公用車輛的使用審批、安排調配、油卡管理、保養維修等。

3、申請用車須知:員工因公外出,可申請用車,各部門負責人須嚴格審批。

4、用車審批:

(1)使用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辦事人員→界首範圍內辦公室調配派車→用車完畢後確保車輛完好並歸還給辦公室。

(2)使用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辦事人員填報《用車申請單》→離開界首地區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實施用車→用車完畢後確保車輛完好並歸還給辦公室→辦公室覈實公差公里數和用油情況,並登記備案。

5、司機職責:原則上司機由辦公室統一協調管理,公司無司機時,由用車部門自行協調解決駕車司機,嚴格按照用車管理程序使用車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違章罰款自行承擔40%,發生事故按扣除保險後公司損失金額和駕駛員所負責任比例進行處罰:①負全責罰60%,②負主責罰40%,③負同等責任罰30%,④負次責10%。⑤無責免於處罰,不得擅自外借和私自使用車輛,保證車輛性能良好,整潔衛生,按照公司規定的地點停放。

三、保險保養維修

1、由辦公室確定公用車輛的保險和定點維修保養單位,按照擇優、可靠、經濟的要求選擇保險單位,定點維修保養原則上在規定的4S店進行。

2、按照以下程序進行車輛保養維修:

車輛保養維修填寫《車輛保養維修申請單》→總經理查驗審批→憑審批後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借款→進行定點保養維修→根據財務審批程序進行財務審覈結算。四、油料管理

1、公用車輛的用油由辦公室按照每月實際行駛公里數做好車輛用油的摸底調研工作,實行一車一卡的形式進行車輛用油管理。

2、由財務部根據辦公室提供的基數負責油卡充值,由辦公室負責油卡使用管理,詳細統計每車每卡每月用油情況,分別登記造冊,每月與財務部門進行油量和油費覈對工作。

3、油卡由指定的駕駛人員隨身保管,防止丟失和損壞,原則上不得使用現金加油,確實需要現金加油的,需報辦公室審批,按照財務審批程序進行覈報。

4、油卡充值按以下程序進行:

由駕駛人員提出充值申請→辦公室查驗覈實並登記提報總經理審批→交財務部門執行充值→財務部每月彙總與辦公室覈對→按財務審批程序申請覈報。

五、用油補貼

1、補貼對象:經公司辦公室確認總經理同意,自帶車輛辦理公事的相關員。

2、補貼發放:由個人每月25號-30號用加油發票報辦公室備案總經理審批後,按財務覈報程序領取當月用油補貼(未經辦公室備案的,不予報銷)。

3、享受補貼的自帶車輛人員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保證行駛安全,公司只發放用油補助,其他一切與車輛有關的責任和產生的費用由本人自行負責。

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正式實施,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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