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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0篇

來源:時尚冬    閱讀: 1.3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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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爲的準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0篇

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

一、住宿生常規

1、聽到起牀鈴後,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牀,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早上學生離開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掃衛生。

3、按時打飯、就餐,打飯時要排隊,嚴格按學校規定時間就餐。就餐期間出現問題及時報值班老師解決。要珍惜糧食,珍惜他人勞動,剩飯菜禁止亂灑、亂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1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宿舍舍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許的假條。

5、午間有午自習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自習,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回宿舍。

6、按時上晚自習,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晚自習時要認真學習,不準說話、打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7、下晚自習後,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牀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後舍長簽字。熄燈鈴響後不準再說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爲。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8、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髒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9、晚間遇到停電時,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火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二、住宿生規則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牀位就寢;

2、遇到突發事件或病、事假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後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牀、就寢、熄燈;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持班主任證明,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菸、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衛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准,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髒水。

14、不能把收音機、錄音機、隨身聽、CD、MP3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牀、門、門窗玻璃、牆壁等處亂貼亂畫。

16、熄燈後,不能在宿舍內說話,影響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內的衛生間只限晚間使用。

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2

一、學生按學校指定的房間入宿,不得擅自調換房間。

二、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牀和熄燈。

三、宿舍裏學校配有固定的設施,不得將學校其它地方的物品拿到宿舍使用。

四、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宿舍衛生”標準,做到“整齊清潔、團結友愛、愛護公物、確保安全”。

五、學生在宿舍內做到:

1、禁止午休和晚上熄燈後大聲喧譁、嬉鬧。

2、禁止往窗外、門外潑水、拋雜物。

3、禁止往便池、水槽倒剩飯、剩菜等雜物。

4、不隨地吐痰。

5、禁止私自拆、改供電線路及供電設備。

6、禁止使用功率較大的電熱設備。

7、不在宿舍內打球、踢球等。

8、不在宿舍牆壁上亂塗、亂畫、亂貼、亂釘、亂掛。

9、不在宿舍焚燒物品。

10、未經學校同意,不得私自在宿舍內留宿他人和在校外過夜。

六、宿舍內住宿學生每天輪流值日,積極清掃衛生。

七、節約水電,隨手關燈、關閉水龍頭,禁止從暖氣內採水。

八、室內無人時要關好門窗,以防被盜。

九、凡上述違規者,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損壞公物要賠償和罰款。

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3

1、中學生應以《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來規範自己的言行舉止。

2、服從生活老師的管理,否則將按校紀校規處理,與老師談話必須文明禮貌語言,不得大聲與老師頂撞。

3、嚴格遵守休息制度,按時起牀、出操、用餐、就寢,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回宿舍,必須有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簽名准假條,回宿舍時不能大呼小叫,更不得尖聲怪叫。

4、午休和晚上熄燈後必須上牀休息,並保持室內安靜,不講話、不串寢,不吃零食、方便麪不準帶回寢室。

5、貴重物品及手機、mp3、mp4一律不準帶到寢室。

6、搞好個人衛生,勤洗頭、洗澡,衣服和鞋襪要常換洗,衣着保持整潔,按規定着裝校服,整理好自己的內務,東西擺放有序,做到整齊一致。

7、愛護公工共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

8、宿舍每天由室長安排,全體同學輪流值日負責打掃衛生,清理垃圾,整理宿舍。

9、愛護宿舍公共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10、不得私拉亂接電線或自帶電器,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宿舍。

11、進了寢室一律不準關門,以便教師巡視。

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4

一、總則

1、爲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針: 定置管理 定期檢查 嚴格考覈 嚴格獎懲

3、管理目標:乾淨整潔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4、管理範圍: 所有住校學生

二、住宿生常規

1、聽到起牀鈴後,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牀,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出早操時要靜、快、齊,以本班爲單位,由帶隊學生整隊出操。其他學生不得以藉口不起牀、不出操。特殊情況報值班教師處理。

3、按時打飯、就餐,打飯時要排隊,嚴格按學校規定時間就餐。值日生打回飯後,做好湯、菜、饅頭的發放,嚴禁亂搶亂奪,值日生髮放湯菜時要注意衛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間出現問題及時報值班老師解決。要珍惜糧食,珍惜他人勞動,剩飯菜禁止亂灑、亂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時,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藉口到其它宿舍與同學一起就餐。

5、早上飯後學生離開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掃衛生

6、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2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宿舍舍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許的假條。

7、午間有午睡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在宿舍內喧譁,打鬧等,不能影響他人休息,更不能亂串宿舍。

8、按時上晚自習,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晚自習時要認真學習,不準說話、打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9、下晚自習後,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牀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後舍長簽字。熄燈鈴響後不準再說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爲。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髒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11、晚間遇到停電時,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火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三)、住宿生規則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牀位就寢;

2、遇到突發事件或並事假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後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牀、就寢、熄燈;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持班主任證明,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菸、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衛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准,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髒水。

14、不能把收音機、錄音機、隨身聽、cd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牀、門、門窗玻璃、牆壁等處亂貼亂畫。

16、熄燈後,不能在宿舍內說話,影響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內的衛生間只限晚間使用。

(四)宿舍紀律

1、起牀鈴響後,無故不起牀或不參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2、跑操時,無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3、打飯不排隊、擁擠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4、打飯時因飯菜數量與伙房人員產生分歧時,找值班人員協調解決,頂撞工作人員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5值日生打回湯菜、饅頭後,要做好發放工作,不聽從舍長或值日生安排、亂搶亂奪飯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6、按規定時間離開宿舍,到教室學習,無故在宿舍內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7、剩菜剩飯沒有倒在指定位置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8、就餐時,須在本宿舍內,不在本宿舍內或到其他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9、午間休息時,不在本宿舍內,而在外亂逛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0、休息後,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說話等),,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11、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必要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12、自換牀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3、值班人員點名查人數時,無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0.5分;

14、私自移動宿舍內設施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查不到具體人,扣宿舍集體分。

15、課間無故進入宿舍樓而無班主任批條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6、帶領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並給與相應處分。

18、沒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員同意而私自回家、在親戚、同學家過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3分;並給與相應處分。

19、在宿舍內亂倒垃圾、髒水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20、向窗外、樓下亂扔雜物、亂倒髒水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21、學生上課,而沒有關閉宿舍內電器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2分。

22、在牀、門、窗戶、牆壁等處亂塗亂畫者,每處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23、私自把有關火種帶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24、自己內務整理要求及時、規範,亂擺亂放者扣班級積分1分。

三、宿舍衛生標準(設衛生積分5分)

1、地面(0.5分):乾淨,牀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0.5分):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乾淨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牀上(0.5分):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牀尾一端;牀面伸展、乾淨,無雜物;

4、鞋:(0.5分):每人的鞋必須整齊擺放在牀下;每人擺的鞋最多不超過一雙鞋;

5、物品(0.5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規定擺放位置的必須按規定擺放,不得亂放。

6、熱水器(0.5分):宿舍內熱水器每天擦試乾淨保證無塵土,不得在宿舍內亂倒熱水器內的水。

7、窗簾(0.5分):宿舍內窗簾懸掛整齊,不得亂扯、亂掛。

8、空氣新鮮(0.5):宿舍經常開窗透氣,保持空氣新鮮,不能有異味。

9、衛生區(0.5分):本班衛生區內打掃乾淨,無雜物,污水。

10、牆壁(0.5分):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粘鉤亂掛物品

四、檢查、獎懲

1、各個寢室選舉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務;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舍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紀律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值班人員檢查完成,並且納入全員管理範圍。

4、宿舍衛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衛生每週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宿舍內有違紀現象,而不能明確具體學生的扣本宿舍學生所在班級積分。

6、對於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協同管理。宿舍整體扣分、衛生得分爲各班共有。

7、住宿生自行車擺放與走讀生自行車擺放由分管主任一同抽查記分。

8、各班宿舍衛生得分爲本班學生所在宿舍得分的總平均分。

9、根據積分情況,每月評尋文明宿舍”,併發放錦旗。

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5

學生宿舍作爲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與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其安全穩定是學生實現全面發展的基礎。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爲根本、以管理爲手段、以服務爲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爲學生的成長與成才營造良好的氛圍與和諧的環境。爲了發揮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入宿

1. 學生宿舍由學校統一管理安排,學生必須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學生如需調換宿舍,須在規定時間內,經學院審覈、由學院統一至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後方可調換。各類申請表格請至xxx下載。

2. 學生臨時借用宿舍鑰匙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丟失鑰匙要及時上報宿舍管理中心,並憑本人有效證件交款後補配。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換門鎖的,須報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備案。費用學生自理。

3. 學生住宿費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住宿費每新學年初繳納一次。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學籍變動而退宿時,住宿不滿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住宿費,超過一學期不滿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住宿費。

4. 安裝空調的寢室,住宿學生應按照《空調租賃協議》相關內容執行。

二、作息制度

1. 學生宿舍的晚間熄燈時間:

週日-週四:23:00

考試期間:24:00

週五、週六、節假日:通宵供電

裝有空調的學生寢室,應按照熄燈時間自覺熄燈。

2. 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按時起牀,晚間熄燈之前必須回到宿舍。熄燈後,應保持安靜,以免影響其他同學的休息,不得無理要求延遲熄燈時間;在熄燈同時,由宿舍值班員關閉宿舍樓大門。

3. 學生熄燈後歸來的,應向宿舍值班員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說明原因並按規定登記。對於無特殊原因而經常熄燈後歸來的學生,宿舍值班員有責任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關學院反映情況。

三、宿舍安全

學生入住前,統一簽訂《住宿協議書》與《學生宿舍安全承諾書》,明確權利義務,承擔安全責任,認真履行諾言。

1. 宿舍樓內嚴禁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主要包括①電熱類電器如電熱棒、電熱毯、電熱壺、電熱杯、電爐、取暖器等;②高功率電器如電吹風、電水壺、電夾板、捲髮棒等;③烹煮類電器如電飯煲、電熱鍋、電磁爐等。

2. 嚴禁損壞學生宿舍公共財物、公共設施,嚴禁挪用、損壞消防器材和設施。

3. 嚴禁使用明火如焚燒、蠟燭、酒精爐等,嚴禁拉閘,嚴禁私自改動電錶,嚴禁私拉電線、插座,嚴禁在牀上使用交流電電器,嚴禁使用超長接線板與充電應急燈等。

4. 嚴禁使用劣質接線板、充電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三無”產品。

5. 嚴禁出租牀位、留宿非本寢室成員住宿。

6.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7. 嚴禁吸菸、酗酒、賭博、搓麻將、打架鬥毆等違紀行爲。

8. 嚴禁宿舍內停放自行車,樓內禁止飼養寵物。

9. 嚴禁宿舍內放置管制刀具。

10. 嚴禁高空拋物。

11. 提高安全意識,發現漏電和電器故障及時報修,做到人離燈滅、人走機停、人離寢室切斷電源。

12. 嚴格執行值班室會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務人員須佩帶有效證件出入宿舍,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四、行爲規範

1. 學生應妥善使用和愛護宿舍內水電設施、門窗玻璃、傢俱、燈具、電話設施等公物。

2. 提倡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宿舍時,關閉水電。

3. 自覺保持宿舍環境的清潔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在宿舍內做到垃圾袋裝化,垃圾袋帶出宿舍樓並扔到指定垃圾箱內。宿舍內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潑水,不將飯菜倒在水槽裏,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不在牆面亂塗、亂畫、亂張貼。

4. 學生應維護宿舍內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樓內打球、踢球、溜冰等。

5. 學生應積極參加宿舍樓內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動。

6.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學生在宿舍內不得有吸毒、傳播、複製、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製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爲;不得參與非法的傳銷和進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動;不得從事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7. 行爲舉止要文明禮貌,學校老師、檢修或衛生檢查人員來到宿舍時,要主動開門,禮貌回答有關問題。同學之間要互幫互助,相互關心,形成團結友愛的良好氛圍。

8. 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准,任何學生、單位及團體不得在宿舍內從事經營性活動及收費性服務活動。

五、用電管理

1. 本、專科學生每人每月免費使用5度電(按月結算),超額部分由該宿舍住宿學生自行支付。學生可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至購電站購電,電費價格採用上海市居民用電價格。

2. 每學期開學初,各寢室可根據住宿人數至購電站一次性免費領取6個月的用電額度。

3. 電錶有購電提醒功能,當電錶剩餘電量低於20度時,電錶會自動斷電一次作爲提醒。此時,學生可憑有效證件到購電站購電,以恢復供電。

六、退宿手續

1. 畢業生按照學校規定的日期離校,離校時憑離校手續單辦理退宿手續,並交還鑰匙等有關物品。

2. 畢業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住宿的,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審覈後,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相關手續,統一安排入住。

3. 畢業生在辦理離校退宿過程中,須接受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對宿舍內的傢俱、門窗玻璃、門鎖、燈具、水電、電話等設施設備的驗收,如有丟失、損壞的,按照《住宿協議書》相關條款執行,照價賠償。

4. 提倡文明離校,畢業生在離開宿舍時,應保持宿舍內的乾淨整潔。

5. 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原因退宿時,憑學校學籍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6. 學生辦理走讀需退宿的,應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校外住宿登記表與校外住宿承諾書,經家長簽字、學院審覈後,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走讀手續。

七、三級建家

1. 學生宿舍開展“三級建家”評比活動,每學年評選出“合格之家”、“優秀之家”與“模範之家”。

2. 每學年初進行“三級建家”的申報工作,並對申報的寢室進行檢查評審,第一學期末進行初評,第二學期末進行總評。

3. 凡被評上的寢室將在網上進行公示,該寢室內學生在綜合素質測評時給予加分。

4. 校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各類獎學金獲得者所在寢室必須爲“合格之家”。

5. 學生黨員、市級各類評優所在寢室必須爲“優秀之家”。

6. 每學年衛生成績平均16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合格之家”的申報評選,17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優秀之家”的申報評選,19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模範之家”的申報評選。

7.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檢查寢室內務,對寢室每週的衛生平均成績建立數據庫管理,並在宿舍樓內公佈。

8. 寢室衛生檢查中,每學年中有兩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發黃牌警告,通報學院。第三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其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中寢室衛生項目爲零分。

9.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定期抽查申報三級建家寢室情況,並彙總反饋相應學院,學期末與學年末在網上進行公示。

10. 凡本年度被評爲“優秀之家”、“模範之家”的寢室,均可獲得年度“文明寢室”的稱號。

八、違章處理

1. 學生在宿舍樓內的違章處理實行扣分制度,處理種類包括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取消住宿資格、校級行政處分等。每位住宿學生每年起始總分爲10分,凡違反以下規定的,按相應分值扣除,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2. 內務衛生成績低於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爲的,扣除1分/次。

3. 在宿舍內出租牀位、私自調換宿舍、留宿非本寢室人員,從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動,其他破壞或阻礙學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 在宿舍內酗酒、賭博、鬥毆,破壞公物、高空拋物的,扣除3分/次。

5. 凡學生在宿舍樓內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的,一經查實予以沒收,扣除5分/次。

6. 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竊電、私自改動電錶、私拉電線插座的,扣除5分/次。

7. 因學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樓發生火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扣除10分/次。

8. 其他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爲視情節輕重給予1—5分扣分處理。

9. 凡認識態度惡劣的,視情節輕重給予1—3分追加扣分處理。

10. 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開具白色警告單。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黃色警告單,並抄送學院。

11. 凡累計扣分高於(含等於)5分的,在宿舍樓內通報批評,取消“三級建家”評選資格,並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將相應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凡累計扣分高於(含等於)10分的,取消住宿資格,在樓道內張榜公示,並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告知學生家長。扣分情況每月在宿舍樓內公佈一次,以學年爲單位累計。

12. 凡取消住宿資格的,學生必須於兩天內搬離寢室。需要申請再次住宿的,一個月後,由學生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處理。

13. 凡給予校級行政處分的,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實,經覈准後報學工部(處)。留校察看以下的違紀處分報學工部(處)部(處)務會議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處分由學工部(處)報校長辦公會議批准。各類處分結果必須由違紀學生本人簽字並向全校公佈。

本規定適用於所有住讀學生,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6

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成長的主要場所之一,其特點是學生比較集中,集體生活時間長,搞好學生宿舍紀律與安全的管理工作,對穩定學校的學習生活秩序,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和財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根據我校學生住校的實際情況和紀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條例。

一、學生進出宿舍區門的規定

1.宿舍區開門、關門的時間

(1)週一至週四: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21:20(開門)21:35(關門)

(2)週五: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17:00(開門)17:30(關門)

(3)週日返校:請於19:20xx:30期間到宿舍,同時到住宿管理老師處進行登記。

2.學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

3.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帶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區,嚴禁非住宿人員留宿。

4.上課和晚自習期間,學生不準進入宿舍區,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的證明,並經確認登記後由宿舍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有病者在校醫室休息,病重者到醫院就診或回家休息。

二、學生宿舍熄燈時間:

週日至週四:22:00。

三、學生住宿管理規定

1、宿舍安全

(1)愛護宿舍區的設施。不得破壞門、窗、樓梯間及衛生間等的電燈開關。不得玩弄或破壞消防設施。

(2)不得將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強安全防範意識。上課、晚自習期間或離開宿舍及室內無人時,必須關燈並鎖好門窗。

(4)學生住宿只帶必備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餘物品及各種箱子、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5)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帶檯燈、手電、火柴及打火機;不動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各種電器。

(6)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7)嚴禁攜帶凶器(如鋼管、刀具等)進入宿舍區。

2、宿舍紀律

(1)學期開學時,應按管理人員安排的宿舍、牀位對號入住,不得擅自調換或佔用他人牀位或衣櫃。

(2)上課、晚自習期間未經允許一律不準在宿舍區逗留,上課期間不允許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證明,並經確認登記後由住宿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

(3)按時起牀,按時睡覺。熄燈鈴響後,不得隨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亂走亂竄;不得喧譁吵鬧;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燈看書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絕不允許夜不歸宿。

(4)在宿舍紀律檢查時,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謊報假名或他人姓名。

(5)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宿舍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住宿管理老師、班主任彙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6)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師請假並由家長到校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辦好將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方可離校;

(7)住校期間,學生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箭等處分。

3、宿舍衛生:

(1)保持宿舍區內外的清潔衛生。不得亂扔果皮、紙屑或雜物等。

(2)嚴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裝袋、衣物、牙膏殼、塑料袋、剩菜剩飯、報紙等不易溶化的`東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

(3)不準在走廊洗漱,不允許在走廊樓道潑水,不允許往窗外和樓下丟東西和潑水;

(4)禁止帶飯菜進入宿舍內就餐,因病情況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內務整潔。早晨起牀後,應立即整理各自內務。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掃宿舍衛生、門前走廊,並及時清倒垃圾。門窗每週要擦洗兩次,並保持乾淨。

4、宿舍文明:

(1)講公德、守紀律。不得有意破壞公物、污損牆壁;不得隨地小便;不得打架、鬧事、起鬨、放鞭炮、吸菸、喝酒、;不得爬牆爬窗、鑽欄杆攀爬鐵門等進出宿舍區。

(2)熄燈鈴響後,禁止打(玩)手機(包括髮短信、玩遊戲等)、開收音機(隨身聽)、下棋等,停止一切有影響於他人休息的活動。禁止在校園玩電子遊戲機、打撲克、玩麻將等帶有聚衆行爲的活動。

(3)禁止帶動物進入宿舍區。

(4)熄燈鈴響後,各宿舍長必須負責關閉該宿舍房燈、走廊燈等。

(5)嚴禁觀看黃色或書刊、信息、圖片等。

5、其它

(1)違《北京師範學朝陽附屬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學生,將視情節酌情給予紀律處分。

(2)在宿舍區內違學校其它規章制度者,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住宿生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師範學朝陽附屬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和《5個必須和10個不準》進行量化評比,每天進行一次常規檢查,檢查項目參照《北京師範學朝陽附屬中學住宿生一日常規檢查》,共10項,每項10分,滿分100分。扣分累計達20分者給予警告,並責令其走讀一週;扣分累計達30分給予箭一次,並責令走讀兩週;扣分累計達40分給予相應紀律處分,並責令走讀一個月;扣分累計達50分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並取消住宿資格。

(4)宿舍評比成績列入所在班級量化評比成績。

(5)住宿生在住宿期間因各種違紀受到處分將取消校內各種參評資格。

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7

爲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宿舍紀律

1、嚴格遵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和寢室長的領導。

2、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定員定位居住,不準擅自調換房間和牀位。

3、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制訂的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和起牀,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宿舍每晚23:30關門,23:00熄燈,熄滅燈後不得談笑,不得照電筒,不得聽收音機mp3,mp4等,不得發出任何聲音。

4、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需持班主任證明,經管理員同意後方可進入;晚歸者須登記,方可進入宿舍;多次無故晚歸者,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5、愛護公物,寢室用的設備和門、窗、牀、門鎖不得損壞,牆壁不得粘貼。損壞者要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受處分。

6、做好安全保衛工作。貴重物品不帶到學校來,暫時不用的錢可交班主任保管。除家長外,不帶外人進入宿舍。寢室鑰匙不要交給外寢室的人;看到校外的人擅入宿舍、寢室,同學都有責任查問;離校必須關好門窗。

7、保持宿舍安靜。禁止學生在宿舍裏大聲喧譁或播放大音量的音響,午休時間與晚上熄燈後,不準開放音響與吹奏樂器。不準在宿舍樓內打籃球和踢足球.

8、未經允許不得拿走或使用別人的東西。

9、沒有生活老師或值日老師同意,男生不進入女寢室,女生不進入男寢室。

10、不準吸菸、喝酒、打牌、看小說,一經發現按學生管理制度給予處分。

二、寢室衛生

1、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打掃寢室,垃圾每次清掃必須倒,值日生要監督寢室衛生的保潔和物品的整齊擺放。

2、被子摺好後統一放在牀上靠窗的一頭,枕頭放在上面,乾淨衣服摺好放在枕下或櫃子裏,換洗衣服放人桶子裏,褥子鋪平拉直,牀上儘量少放其它東西,必須保持整潔。

3、生活用品一律統一排放整齊,詳見“物品擺放一線化要求”。

4、不準在室內、窗外、樓下和廊上亂丟廢物、廢紙,洗用水不準在走廊上亂倒。

5、使用自來水要節約用水,離開時必須關好自來水籠頭,早晨值日生必須關掉燈,搞好衛生工作。

6、不準在宿舍內用餐。

7、個人衛生應該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頭、理髮,勤洗澡及換衣,勤漱牙齒;不隨地吐痰及亂丟果殼紙屑,不留長髮,不留長指甲,不躺在牀上看書。

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8

一、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學生入校後一律按指定的房間、牀位住,不準擅自調換,寢室內應選好寢室長,要服從寢室長的安排。

2.遵守作息時間,按時歸宿;午休和晚上熄燈後應保持安靜,不做妨礙他人休息的事情。

3.未經宿管辦樓長批准不得進入異性宿舍。

4.宿舍內不準點蠟燭,生火,點蚊香及焚燒紙屑及任何物品,不準在宿舍內抽菸,喝酒,賭博,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潔,宿舍內做到方美觀,整齊規劃,按宿舍規劃化管理標準,不準隨地吐痰,亂丟,亂扔雜物,不準往走廊倒水。

5未經批准,任何人不準在宿舍內擺攤設點,叫賣或推銷物品。 6未經學院有關部門許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來人員,各寢室鑰匙,要妥善保管,不準私自轉借他人或調換,遺失鑰匙要及時報告管理員,離開宿舍休息後要及時關好門窗。

7.寒、暑假,外出實習或畢業離校,一律將寢室內衛生打掃乾淨,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關好門窗。

8.嚴禁不關水龍頭,浪費水、電資源。

9.嚴禁朝窗外亂扔垃圾,潑水。

10.嚴禁將寵物帶入宿舍。

11.牀卡必須對位粘好,寢室內同學不可隨意調動損壞或丟失必須進行補辦。

12.查房時,寢室內人員一律不允許竄房。

二、學生宿舍衛生規範化標準

1.牀鋪要求:牀上用品保持乾淨整齊;被子必須摺疊整齊,牀單無褶皺;被子擺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統一;牀上不擺放其他衣物等。

2.書桌要求:桌面乾淨無污漬;書籍擺放整齊劃一;其他用品佈局合理;不擺放其他雜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潔,無果皮紙屑等垃圾;地面乾淨明亮;無水跡痰跡等。

4.鞋物要求:擺放位置恰當;擺放統一、整潔。

5.空氣要求: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異味的產生;杜絕蠅、蚊等蟲子;注意個人衛生。

6.牆壁要求:牆壁無亂貼亂畫;保持牆壁潔白;牆壁裝飾物要有整體美感;提倡個人或宿舍特色。

7.玻璃要求:玻璃潔淨明亮;粘貼的裝飾物具有美感且不影響室內光線;窗弦上無灰塵;窗簾整潔。

8.窗臺要求:不擺放鞋類、飲料瓶等雜物;保持窗臺清潔無泥土;花草、花盆擺放位置合適,具有美感;無水跡、痰跡等。

9.內務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合理。

10.整體效果要求:不使用蠟燭等明火,保證宿舍安全;垃圾箱擺放位置恰當,保持垃圾箱的清潔;愛護同學個人財物和公共財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佈置,美觀方。

11.宿舍氛圍要求:宿舍成員團結友好;宿舍間和睦相處;宿舍成員共同營造出一個溫馨、和諧的休息學習環境;有本宿舍特的宿舍文化;對待來客禮貌方,熱情接待。

三、學生宿舍學生違章處理細則

(一)內務

內務檢查等級分爲“最佳”、 “較好”、“一般”、“較差”、“最差”五個等級;一個月內評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學院最佳宿舍的寢室給予全院表揚並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個月內評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學院最差宿舍的寢室給予全院通報批評並每人扣操行分2分。

(二)紀律

1.私拉電線,使用違章電器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電器扣操行分3分並對違章宿舍或個人進行教育;對屢教不改者,給予院通報批評並沒收違章電器具扣操行分5分。

2.對夜不歸宿者一經發現給予警告處分並扣操行分3分。

3.在宿舍內喝酒、打架、鬥毆、起鬨者,視其情節扣操行分1至5分,情節惡劣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私調寢室牀位或佔用其他房間者,責令搬回原處。

5.凡在宿舍樓內聲喧譁、打球、跳舞等妨礙他人正常學習和休息者,給予口頭警告,對聚衆鬨鬧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1分。

6.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潑水、亂倒垃圾等破壞公共衛生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0.5分。

7.在公共場所塗寫、刻劃、亂貼字畫、標語,污損牆壁者,除責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

8.在宿舍樓內焚燒物品,使用明火者,給予口頭警告;若導致火警、火災,根據後果給予相應違紀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9.將寵物帶入宿舍者,學生會有權將其寵物沒收並上報學生處。

10.生活部查房時,一經發現有請僞假、代房等一切違規行爲者扣操行分2分。

11.對不配合管理人員工作,無故拒不開門接受各項檢查;或刁難、謾罵、無理取鬧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1分,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並扣操行分2-5分。

附:內務檢查時間每週一至週五8:00至10:00;如有特殊情況則週六和週日檢查

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9

一、總則

爲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住宿生常規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牀位就寢,起牀後迅速整理內務工作,由值日生打掃衛生,離開前關好門窗。下晚自習後,立即回宿舍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準備就寢,舍長查清人數後報宿管人員,值班人員查牀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髒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2、熄燈後,不能在宿舍內說話、吵鬧,影響其他人休息;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後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牀、熄燈就寢;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及時關燈,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況,經允許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菸、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安全保衛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能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准,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門前或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髒水;

14、不能把手機、隨身聽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牀、門、牆壁等處亂貼亂畫;

16、遇到突發事件或病、事假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三、檢查、評比標準:

(一)宿舍紀律:

1、晚寢熄燈鈴響後不就寢,說話、打鬧等每人次扣2分;玩手機、遊戲機等每人次扣5分;外出玩耍(上網等)夜不歸宿者或留宿他人者,每人次扣10分;打架者扣10分。

2、私自更換牀位房間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3、值班人員點名查人數時,無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4、私自移動宿舍內設施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查不到具體人,扣宿舍集體分。

5、課間無故進入宿舍而無批條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6、宿舍紀律較差,扣5分,若是混合宿舍,不明確責任人則分別扣宿舍內班級5分。

7、沒有班主任批准而私自回家、在親戚、同學家過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並給與相應處分。

8、吸菸、私自把有關火種帶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0分;

9、破壞室內外設施,除索賠外,每人次扣5分。

(二)、宿舍衛生、內務整理:

1、衛生(5分):要求打掃乾淨,垃圾清除,無污水,牀底等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乾淨無塵土;宿舍經常開窗透氣,保持空氣新鮮,不能有異味;暖壺、洗刷用具等相關物品擺放整齊、有序,不得亂放。值日生未打掃者扣班級5分,垃圾未清除、打掃不徹底、垃圾傾倒於門口處、物品擺放雜亂等酌情扣1——3分。

2、牀上:要求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一端;牀面伸展、乾淨,無飯渣、雜物等;.不疊被每人扣2分,卷苫、席者每人次扣2分。

3、鞋、盆:每人的鞋、臉盆必須整齊擺放在牀下;否則每次扣所在班級1分/每人次。

4、牆壁: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粘鉤亂掛物品,否則每次扣1分/每人次。

5、門前大小便者每人次扣10分。

(三)、獎懲

1、各個寢室選舉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紀律、衛生、內務等管理事務;

2、值日生負責好本寢室本天的衛生、物品排放等情況;舍長要做好督促、指導;

3、宿舍紀律、衛生、內務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值班教幹、班主任、學生會檢查,成績記入班級量化管理積分。

4、宿舍內有違紀現象,而不能明確具體學生的扣本宿舍學生所在班級積分;

5、對於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協同管理。宿舍整體扣分、衛生得分爲各班共有;

6、住宿生自行車擺放與走讀生自行車擺放一同抽查記分;

7、根據檢查積分等情況,每月評選“文明宿舍”,學期末根據宿舍紀律、衛生、內務整理等情況評選優秀舍長,並給所在班級加5分。

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0

1、爲維護學校的治安秩序,保護廣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學生宿舍必須以校爲單位組織好學生安全值班、負責管理好各系各門棟的宿舍安全。學生宿舍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等電熱器具;嚴禁私接電線、改裝電路、安裝插座;禁止在蚊帳內點蠟燭。爲維護學校的治安秩序,保護廣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2、學生宿舍必須以校爲單位組織好學生安全值班、負責管理好各系各門棟的宿舍安全。

3、學生宿舍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等電熱器具;嚴禁私接電線、改裝電路、安裝插座;禁止在蚊帳內點蠟燭或點燈;禁止在宿舍內生火做飯;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等危險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4、凡本校人員出入學生宿舍一律憑校徽、有效證件出入,非本校人員必須驗證登記,經同意後方可入內,不得在樓內留宿,有特殊情況確需留宿的,須經所在院系和保衛處同意後方可留宿。

5、宿舍按時開關大門,宿舍關門後因特殊情況要進出的,應向門衛出示證件或證明,經門衛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進出。

6、學生各種情況離校期間,其宿舍由各院系安排學生看守;學生不得擅自跨院系、跨宿舍居住;任何人不準侵佔和借居畢業生離校後閒置宿舍,各院系在管理上應相互配合。

7、不準在宿舍牆上張貼各類海報、廣告、啓事和其它未經學校允許的張貼物;學生不得在宿舍區內搞任何經商活動;門衛應禁止小商販進入宿舍區。

8、學生應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現金及時存入銀行並設置密碼;房內無人時必須關窗鎖門;攜帶貴重物品出門自覺接受門衛的檢查和登記。

9、提高警惕,嚴防各類案件發生,發現案情或險情,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現象,要及時報告並主動配合,提供線索,見義勇爲,消除隱患。

10、門衛應嚴格按照工作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值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1、本規定由校保衛處負責解釋和執行。

12、本規定公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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