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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

来源:时尚冬    阅读: 2.4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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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1

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一般归女方,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所以,对于刘女士的情况,如果其没有上述不宜抚养的情形,是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
  

哺乳期离婚程序是:

1、写民事诉状;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等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2

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怎么判

哺乳期离婚孩子一般判给母亲。

因为离婚后,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孩子的母亲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况的,可以判给父方抚养。

离婚后能变更抚养权吗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后能变更子女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以下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 第2张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

2.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3.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引用法条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3

怀孕离婚后生下孩子怎么上户口

1.通常,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夫妻结婚后,双方的户口是合在一起的,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抚养权变更怎么办理

1.父母双方首先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然后到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手续;

2.公证机构对抚养权变更协议办理公证后,父母双方带上相关证件材料及经过公证的抚养权变更协议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抚养权变更手续。

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 第3张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具有优先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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