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书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受审核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认证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此前已签订了□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的认证合同,并且该合同已得到认真履行,根据甲方/乙方的要求,进行下列更改:
1.认证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认证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审定与注册费:______元。
(2)扩大审核费:______元。
(3)以上费用合计为:______元。请□单独支付,□与____________年度监督审核费一并支付。
3.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审核方(甲方):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员: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认证方(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员: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认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及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兹有施工单位 ,在我公司承接 工程,余质保金计人民币(大写) (¥ )未付(详见双方认可之财务确认书),现根据工程质量情况及双方合同约定,同意支付其保质金计人民币(大写) (¥ )。
特此申请
物业部主任: 项目工程师: 工程部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
年 月 日
质保金支付申请书
兹有施工单位 ,在我公司承接 (详见双方认可之财务确认书),现根据工程质量情况及双方合同约定,同意支付其保质金计人民币(大写) (¥ )。
特此申请
物业部主任: 项目工程师: 工程部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
年 月 日
立合约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订定本维护契约,维护条款如下:
第一条 前言
1.维护对象设备:一般个人计算机及打印机。
2.设备设置场所:甲方指定地点。
3.每月维护费为__________元整。(内含5%营业税)。
4.设备维护期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维护之委托
甲方为保持第三条所示设备能正常作业,将维护工作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
第三条 维护设备
依据第二条,乙方所维护之设备范围,为甲方__________之机器(含陆续新购部份)。 目前个人计算机数量约__________台,打印机__________台。(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底止)。
第四条 维护范围
依本契约第二条,乙方对设备之维护作业范围,内容如下:
修理维护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合约后,乙方同意于甲方上班时间内,至少派遣一名维修工程师(须经甲方认可),提供维修服务。
2.契约内所列标的物,一旦发生故障,乙方同意依据甲方通知,由派驻工程师实时至故障标的处进行维修或更换,以使标的物能尽速恢复正常运作。
第五条 维修作业时间
设备之维修时间:(以甲方上班时间为原则)
1.星期一至星期五为上午__________时至下午__________时;星期六为上午__________时至__________时;但星期日及国定例假日不实施。
第六条 维护费
1.机器的维护费用,总计__________元/月并包含营业税金(以政府决定的营业税,附加税,印花税等同额的算法)。
2.费用计价方式:如需更换零件或送修需先报价经甲方同意后始得进行后续维修动作,部份零件必要时由甲方提供。
第七条 费用之支付
乙方于每月月初,将当月份之维护费用制成统一发票送交甲方,甲方应于当月之月底以前,将统一发票之金额支付乙方。
第八条 罚则
于本契约有效期间内,乙方如有下列行为发生,甲方得由维护费用内扣除部份费用。
1.乙方派驻人员未能于甲方上班时间内提供维修服务时,每延误1小时即扣款__________元,一天则扣__________元。
2.甲方硬件故障,乙方得于一天内解决,否则每延迟一天罚__________元。
3.每月罚款若累计超过__________元,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
第九条 零件更换后所有权
维护修理时,所更换之不良零件之所有权,归属于甲方。
第十条 设备之迁移
甲方之设备欲迁移安装场所时,由乙方负责办理迁移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续约
于契约届满时,乙方得在不超过该年度维护契约价格前提下与甲方议价续约。
第十二条 解约
甲方有权于契约有效期间内,随时对设备之部份或全部解约,唯须于一个月前以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维护期间
本契约有效期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十四条 协议
本契约书如有未尽事宜者或契约内容发生疑义时,得经甲、乙双方协议后决定。
第十五条
本契约书作成正、副本各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由甲方保留。
甲 方:宁夏慈善总会
乙 方:固原市西吉县什字乡中学
经甲方推荐,捐赠方确认,中华慈善总会领导批准决定,使用“周大福慈善基金”为宁夏固原市西吉县什字乡中学捐建“周大福第232电脑教室”。为了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现,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受中华慈善总会委托,由甲方配合中华慈善总会提供质量可靠的 “惠普20xx系列”电脑44台,配置为:高性能e3300商用处理器,内存2g ddrii ,硬盘500g sata 7200转高速防保护硬盘,windows,19寸高亮液晶显示器1280*1024,集成128m高性能显示卡,dvd光驱,集成网卡,三年有限保修;并统一订制22套专为学生设计的电脑桌椅及“周大福电脑教室”铜牌1块;统一订制22套专为学生设计的电脑桌椅运抵固原市西吉县什字乡中学(1个教室22台电脑、22套电脑桌椅、1块捐赠铜牌),并协派工作人员赴现与技术人员现场安装和调试。同时,保证电脑提供商为每台电脑捐赠价值60元的耳机1付,同时还为每台电脑免费安装程序软件一套。
2、督促乙方尽快为“周大福电脑教室”安排40平米以独立的教室一间,并配合中华慈善总会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及设备的运输、保管、安装。
3、负责监督捐赠项目的落实,如发现挤占、挪用现象,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追回全部所捐物资。
4、电脑教室建成后先期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通报中华慈善总会。
5、负责监督乙方对“周大福电脑教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负责上述项目的执行。
2、电脑教室建成后,负责将“周大福电脑教室”的铜牌及捐赠方要求的相关匾牌,分别张挂在教室内外的醒目位置。
3、乙方接收电脑和桌椅后,应及时向甲方开具捐赠物资的收据。
4、负责“周大福电脑教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未尽事宜,由甲、 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六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宁夏慈善总会 乙 方:固原市西吉县什字乡中学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需微信服务达成以下共识。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甲方必须保证微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微信账号以及密码等各种必要的资料和授权。
4.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费用。如因乙方过错未能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内同,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并按未完成工作进度所占比例,要求乙方退还相应款项。
5.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将微信相关信息复制、传播 、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为甲方提供微信营销方案。
3.按合同相关约定,为甲方提供微信营销服务。
4.在合作期间,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微信企业信息。
5.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项目,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第四条:验收标准
1.乙方应以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提供运营结果。 2.运营结果到约定效果即为验收合格。 3.甲方请即时填写验收确认单。
4.甲方完成验收后以合同提供的联系方式及时联系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证实无法向甲方提供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并已付款。
2.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提出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以合同额赔偿损失。
3.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中止。
4.合同中止时,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要求,应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退款。
第六条:付款方式:
合同期限__________,合同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服务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补充条款(如本条款与本合同前述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我国国内规模大、以旅游涉外饭店为主体,依照国际标准为海内外客商提供高水准商务旅游服务的大型现代化旅游顾问公司,为了提高其在同业中的竞争力,体现乙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人性化经营理念,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客户依据其积分提供相应的交通意外保险,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合作方式
乙方作为投保人为其优质客户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准)。
优质客户是指一年之内累计积分达到_________分的客户。
第二条承保方案
1.保额:rmb_________元(综合)。(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额以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为准)
2.保费:rmb_________元/份。
3.保险期间:1年。
4.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本保险,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5.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客户增加的积分每达到_________分,乙方为其继续投保下一个年度本保险1份。
第三条承保流程
1.乙方随时整理其客户资源,收集客户资料,寄送保险确认书。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优质客户人名清单(附件1)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及保险确认书(附件2)和团体投保单,同时缴纳保费。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资料制作团体保险单及出具保险卡,交由乙方寄发被保险人。
4.每一期被保险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齐投保资料和保费的次月1日起承担保险责任。
5.被保险人出险后5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时热线电话_________),申请理赔。具体参见《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件3)。
第四条保险确认书须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在被保险人签字栏签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
第五条在本协议书签字并盖章生效后,如双方的任何一方有终止本协议书的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
第六条如乙方提供的客户投保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甲方代表(签章):_____乙方代表(签章):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责任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碳五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除外责任
第二条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报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责任期限
第三条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保险费
第五条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保险费率补收或退还保险费。
赔偿处理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发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内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保险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保险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保险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保险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第九条如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责任人有担保人,本公司只在该担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负责赔偿。
第十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从责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本公司,被保险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
第十一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有关方面追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关方面追偿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以自己的费用付诸实行。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在发现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当:
(一)尽快通知各取现点和特约单位按规定程序采取行动,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追查有关责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法律手段,冻结或封存责任人的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单方面减免责任者的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保险渔船范围
第一条本保险承保的渔船应当具有国家渔业船舶主管部门签发的适航证明和捕捞许可证明,并专门从事渔业生产或为渔业生产服务(以下简称保险渔船)。油船、渔港工程船、拖轮、驳船、不足一吨的小型渔船,不在本保险范围内。
第二条本保险承保的渔船包括
船体、轮机、仪器、设备。
渔网、子船、艇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渔船范围内。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属本保险承保范围:
保险渔船上所载货物、燃料、零星工具、用具、备用机件、渔获物、给养品、渔需物资及船上所有人员的私人财产。
保险责任范围
第四条保险渔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搁浅、倾覆、沉没、碰撞、触礁;
二、火灾、爆炸;
三、雷击、八级以上大风、龙卷风、海啸、洪水、崖崩、破坏性地震、地陷、泥石流、冰凌、滑坡;
四、航行中全船失踪六个月以上。
第五条保险渔船因发生保险事故所产生的救助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六条保险渔船上的锚、橹、螺旋桨、缆、链、绳索、消防设备、救生设备与船体遭受同一保险事故而同时受损时,本公司负责赔偿。
经特别约定承保的渔网、子船、艇只有与船体同时灭失,本公司才负责赔偿。
第七条保险渔船在航行或作业中发生碰撞,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公司按本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第八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抢救保险渔船而支出的合理施救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除外责任
第九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的损失、费用或碰撞责任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适航或不具备作业条件;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力行为或政府征用、扣押、
三、被保险人、船舶所有人、船长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条下列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正常维修、保养、油漆费用以及蚀损、自然磨损、潜在缺陷、自身故障;
二、清理航道和清理污染的费用;
三、任何人员伤亡或疾病引起的费用;
四、因遭受保险事故导致停航、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五、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保险金额和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保险渔船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保险渔船的保险价值。
第十二条保险渔船在保险期间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本公司均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险渔船完全灭失或严重损毁不能恢复原有效用,为实际全损,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保险渔船在航行中失踪超过六个月,视为实际全损,按保险金额赔偿;
三、保险渔船实际全损已不能避免,或恢复、修理、救助的费用总和达到保险价值时,在被保险人向本公司发出委付通知后,为推定全损,本公司不论是否接受委付,按保险金额赔偿;
四、保险渔船发生部分损失,本公司赔付恢复、修理费用;
五、对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本公司根据获救船舶价值与获救船、货总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第十三条保险渔船发生碰撞责任事故,致使被碰撞船舶及其所载货物,或者被碰撞船坞、码头、港口设备及其他固定建筑物遭受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本公司依照本条款以及出险当地渔港水域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赔偿。
第十四条保险金额低于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价值时,本公司对保险渔船损失、碰撞责任以及救助费用、施救费用均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第十五条本公司对保险渔船损失(含恢复、修理、救助费用)、碰撞责任以及施救费用的赔款分别计算,每次赔款各以不超过保险渔船的保险金额为限。当渔船损失的一次赔款达到保险渔船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六条保险渔船遭受损失以后的残余部分,应当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必要时也可由本公司处理。
第十七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后,本公司有权放弃对保险渔船残余部分的权利和向第三者追偿损失的权利,而按保险金额赔偿,同时解除保险合同中的一切责任。但本公司行使上述权利,必须从收到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内通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收到本公司通知前所支付的施救费用,本公司仍负责赔偿。
第十八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需要修理时,被保险人必须征得本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
第十九条本公司对每次赔款均按保险单中的规定扣除免赔额。
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渔船的情况必须如实申报,并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应严格依照主管部门关于航行、作业、停泊的规定或惯例,按期对保险渔船进行维修、保养和检验,确保保险渔船的适航性。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一经获悉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应尽力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救护,并须在到达第一港口四十八小时内通知本公司或本公司在出险当地的代理人。
第二十三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渔船如果发生转借、出租、变更航行区域等情况,被保险人应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索赔事项
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向本公司提供出险通知书、保险单(证)、海损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裁定书、损失清单、船舶主管部门签发的有关证书及各种涉及索赔的原始单证。本公司应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在十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六条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时,被保险人应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索赔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从获悉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起,一年内未向本公司提出索赔,或不提供本条款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各种单证,或从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保险渔船在保险期间内安全作业无赔款,被保险人在续保时可按照保险单中的规定享受无赔款安全优待,不续保者不给。
第二十九条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保险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 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分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工 程 地 址:
为共同地更好地完成 楼外墙粘贴:经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 承包范围:
1. 外墙砖粘贴及勾缝项目;
二、 工程质量等级:项目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三、 工期要求:外墙面砖在年 月 日之前全部完成。
四、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提供施工材料及井架、斗车、水管、瓷洁精、工人住宿用电)其他相关工具等乙方负责。
五、 工程计算方式:按实际完成面积计算。
六、 承包价格
1. 外墙面砖粘贴每平方米为 元,规格为砖,包括粘贴、勾缝、外墙清洗等镶贴完整工序。
附注:乙方应严格对工人进行交底,在施工前自检已搭设好的脚手架是否达到安全施工条件,若没所造成的事故的乙方自负。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1、进度款:按每月月底完成的项目预付85%工资款。由乙方报送完成的工程清单需经过现场施工员审核过。
2、项目完工款:乙方在其承包项目完工10天内,经甲方自检通过,甲方按乙方所完成工程量全部结清。
争议与纠纷处理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收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友好协商解决,或向当地相关部门提起诉讼。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本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 方:乙 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公司为长期发展,与甲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达到共赢与双赢的目的,对于销售甲方品牌的相关产品的专业客户,达到甲方年销售回款额的返点标准,年终给予现金返点鼓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返点协议:
一、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返点标准
1.在甲乙双方的协议有效期内,在每一利润返点结算周期前,乙方在收到甲方交付的商品后,能够及时支付商品对价的货款,且满足甲方的商品款项回收制度的基本准则。
2.乙方已支付的货款额应当达到甲方规定的利润返点标准额。
3.甲方于每季度利润返点结算期,根据甲乙双方方的财务制度与该协议,办理关于乙方的利润返点业务。
4.利润返点具体标准:
(1)乙方年销售回款额达到人民币 万元至万元,甲方利润返点率为%,(该标准的最高回款数额不包括本数);
(2)乙方年销售回款额达到人民币 万元至 万元,甲方利润返点率为 %,(该标准的最高回款数额不包括本数);
(3)乙方年销售回款额达到人民币 万元至 万元,甲方利润返点率为 %,(该标准的最高回款数额不包括本数);
(4)甲方为推广新产品,特针对以下产品系列额外给予返点:a.针对系列,达到年销售回款额 %以上的,给予 %的额外返现;
三、争议处理
1.所有与协议及协议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3.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协议,但仲裁部分除外。
四、其他
1.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列出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形成书面文件,成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该协议的内容,除非事先征得协议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另行通过协商解决。
代表(签字):_____ ____ 代表(签字):___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