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拘留会留案底吗,不管是违法还是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而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以下分享一般拘留会留案底吗?
一、刑事拘留会不会留案底
如果是行政拘留一定会留案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前科劣迹,因为行政拘留其实就是对某一种已经能够认定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所以肯定会留下案底,记入档案。
行政拘留是对违法嫌疑人的处罚。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天(详见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侦察如认为犯罪证据确凿应当保送检察院批捕。
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就是说释放,视情况而定也可以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被刑事拘留以后有可能会有案底(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但是还有条出路就是无罪释放,这样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
二、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4、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
一、进拘留所会有案底吗
1、进拘留所不会有案底,但如果是拘留之后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会留下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案底一旦产生,便终身保存,不得消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打架进派出所留案底吗
不一定,打架未造成轻伤及以上的.伤害是不构成犯罪的,就不会有案底,只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留下被治安处罚的记录。但是,未成年人有专门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一般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七条 治安管理处罚卷
派出所在办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案件中形成的材料,应当建立治安管理处罚卷。
卷内主要存放:
(一)治安管理处罚审批表、处理、调查报告;
(二)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和被处罚人员照片、回执;
(三)传唤证;
(四)暂扣物品清单、发还收据;
(五)违反治安管理没收财物收据、调赃单、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上交凭证;
(六)讯问、询问笔录;
(七)调查证据材料;
(八)现场勘查记录、鉴定材料;
(九)验伤单、经济赔偿协议书、担保书和医药费凭证、赔偿费收据;
(十)其他需要保存的材料。
一、被公安刑事拘留影响下一代吗?
被公安刑事拘留影响不会影响下一代,被刑事拘留不代表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被刑事拘留后提请批捕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被刑事拘留后可以委托辩护律师吗?
被刑事拘留后可以委托辩护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