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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拖着不给处理怎么办

来源:时尚冬    阅读: 1.0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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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拖着不给处理怎么办,在如今的就业形势下,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很难,如果出现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应该立即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具体看看劳动仲裁拖着不给处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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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仲裁一直不给裁决如何处理

依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如果仲裁机构一直不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有多长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二)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四)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拖着不给处理怎么办

(五)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或者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以及其他需要中止仲裁审理的客观情形,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中止审理的客观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

三、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的对策

(一)加快劳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目前,劳动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很多,但存在相互间规定不一致的现象,规章、复函与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造成了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员之间、劳动仲裁部门与人民法院之间对规章、复函的适用和理解往往差距很大。这样即不能适应劳动关系的多样化,又给正确执法带来了很大困难。

我们司法工作人员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第一线,更能发现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处理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充分行使立法建议的权利,保证施行的法律能有效的规范劳动关系。

(二)通过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

可能引发群体的行为。对违法情况严重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罚,这是减少劳动争议纠纷特别是减少群体纠纷必不可少的外部因素,也是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有效手段。

(三)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劳动争议案件政策性强,涉及大量的劳动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劳动者甚至用人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大多法律知识欠缺,因此劳动部门、司法部门要做好普法教育,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要搞好公开审判,明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在正确理解法律涵义的基础上理性地提出自己的诉辩主张,避免因请求不当而造成矛盾激化

耐心向当事人宣讲和解释法律,为顺利解决纠纷打下了思想基础。使劳动者能清晰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依法提出合理诉求;使广大用人单位明确自身法律责任,规范自身行为;使旁听人员及全社会都能对劳动法律法规有一个比较深刻的认识。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规范的教育作用。

劳动仲裁拖着不给处理怎么办2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怎么办?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哪些?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劳动仲裁拖着不给处理怎么办 第2张

三、劳动仲裁受理的情形是什么?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λ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当事人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应该在有效期限内,如果逾期的话,仲裁委是不予受理的。除此之外,劳动争议仲裁委不予受理的情况还包括很多,如主体不合格,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等。遇到这样情况时,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法院来处理劳动争议纠纷。

劳动仲裁拖着不给处理怎么办3

劳动仲裁所需资料包括:

(1)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申请人应提交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劳动仲裁拖着不给处理怎么办 第3张

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供的资料中,有些资料需要公司的老板盖章或者出具的,老板耍无赖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不肯配合,或者故意变更公司信息妨碍你申请劳动仲裁。发生这样的情况就影响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该怎么对付老板呢?

在这个情况下,劳动者不能退缩,要正常收集资料申请劳动仲裁,老板不配合的你向仲裁委员会反映情况就可以。主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如果老板故意变更公司信息影响劳动仲裁,法律也有规定,若公司未处理与你的劳动争议纠纷,就已经办理工商变更的,新的公司必须承担责任;如果注销的,你可要求原公司的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你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你的案件后,遇到老板不提交答辩状或者不出庭仲裁的,不会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劳动仲裁委员会能以对方不出庭判定你胜诉,待仲裁裁定生效后,你就拿着仲裁书去管辖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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