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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只能申请一次吗

来源:时尚冬    阅读: 2.2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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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只能申请一次吗,经济适用房是一种相对便宜的房屋,很多人对于这种房子的购买感受都非常关心,这样的房子是具有一定保障性的住宅,看看经济适用房只能申请一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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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一种价格优惠的房子,是由国家提供给特定人群的房子,那么如果已经申请过经济适用房的人还能再申请吗?

申请过经济适用房不能再申请,每户家庭只能申购一套经适房,同时每户家庭只有一次购买经适房的资格,如果已经申购了经适房,就不能再次购买了。哪怕你后来把房子卖了,成为无房户,也不能再次申请经适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1、借名买房:“借名买房”是即指不符合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以他人有资格的名义来购买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证上的权人为名义上的购买人,但是实际上出资的却是另外的人。一般借名买房的双方当事人在会购房前私下签订协议,对借名的行为做出约定:

双方明确地约定一方将自己拥有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房号让给他方;双方不明确约定房号,只签订协议约定,而房屋购买后房屋的权利将归属于实际出资的一方。这种情况下起纠纷通常是因为房屋的所属不明确,而法院判决倾向将是实际出资人会享有经济适用房的长期居住权。

2、黑白合同:“黑白合同”则是指在对购买时间不足五年且不满足上市交易的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易时,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将以经济适用房当时的原价进行交易。这种合同表面上是按照原价转让经济适用房,实质上是买卖双方同时约定过高的装饰设备的补偿款,保证卖方能从中赚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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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产权多少年

1、在说到产权的时候,咱们首先需要明确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房产的两个证,一个是房产证,证明房屋的产权,一个是土地使用证,限制土地的使用期限。一般来说,只有在取得了这两个证之后,才能算是真正的拥有了房屋的权利。

2、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曾经说过,房产证是没有写明期限的,也就是说,除非房屋倒塌,不然房屋都是归人的.,但是土地不一样,土地是国家咱们只有租赁使用权,没有拥有的权利。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房产其实也是有掀起的。

3、而咱们通常所指的年限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此年限以开发商取得此片土地的使用权之日算起,具体期限要看土地使作权证。土地使用期限根据土地规划的用途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如商业用地长40年,,住在用地长70年,也有50年的。

4、而针对经济适用房来讲,根据即将发布的物权法的精神,土地使用期届满前一年,使用权人可以向国家申请土地使用权续期但长不超过30年。

5、期满国家要收回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办法比照拆迁补偿办法执行。也就是说不管怎样都会有一定的物资保障,无非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对于经济适用房道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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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适房出售后可不可以二次申请

市民将购买的经适房再出售后是否能够再次购买经适房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当时是按市场价出售的,不得再次购买包括经适房在内的其他保障性住房;而如果是按原价出售的购房家庭,可以再次申购,但要按照现行的规定重新申请。

此外,申请保障性住房时,拆迁补偿款或腾退款核定为家庭资产,被拆迁房屋不再计入家庭住房面积。不过,申请家庭由于租赁市场价住房、看病等原因支出了部分拆迁补偿款,可以按减去支出后的余额计入家庭资产,但需提供有效证明。如果申请家庭成员在京外有住房的,也需要计入申请家庭成员的住房面积。

此外,如果一个单独立户的家庭一直居住在自建房内,且他处无正式住房的,家庭自行拆除自建房或承诺配租后自行拆除,可按无房户申请廉租住房。自建房不愿拆除的,且房屋无安全隐患的,申请廉租住房时核定家庭住房面积。

经济适用房只能申请一次吗 第2张

二、再次申请经适房的标准是什么

1、家庭住房是指家庭全部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申请家庭住房包括家庭全部成员承租和拥有产权的住房,如按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没有安全问题的自建住房,包括集体土地自有住房、拆迁待安置的住房,不符合规划的自建住房拆除后不计入家庭住房。

2、申请家庭成员集体土地宅基地上的自有住房,计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不符合规划要求自建房屋,拆除后不计入核定的住房面积。

3、申请保障性住房时,拆迁补偿款或腾退款核定为家庭资产,被拆迁房屋不再计入家庭住房面积。申请家庭由于租赁市场价住房、看病等原因支出部分拆迁补偿款,可以按减去支出后余额计入家庭资产,但需提供有效证明。

4、申请人户口落在非直系亲属家或朋友家,例如知青返城人员户口落在非直系亲属家或朋友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配租廉租住房时,非直系亲属家或朋友家的住房面积不计入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

5、因入学等原因,未成年人员将户口迁入亲属家,其父母在他处有住房,不作为迁入家庭共同申请成员,不分摊住房面积。

6、如果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同,如两处住房为申请家庭成员直系亲属的,以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7、申请家庭住父母房子,父母是农村户口,人均住房面积按父母现住房面积除以共同居住的全部人口计算。

8、借住单位公房,本人与单位无任何关系,且不交房租,承租关系未解除前计入家庭住房面积,若承诺腾退单位公房后,此处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面积。

9、如果房屋产权为多人共有,产权共有人应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明确各自所占份额后,按析产后产权份额计入申请人住房面积,并核定该部分住房折算的家庭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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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的定义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否需要一次性付款?

购买经济适用房是没有强行规定必须一次性付款,可以采用按揭贷款的形式来供房。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广州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指南:

一、购房资格条件

广州市中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对象的,可以到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

对象:广州市城镇户口,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18287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且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

注:居住面积指厅、房的净空面积

经济适用房只能申请一次吗 第3张

二、购房资格办理程序

1、 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三楼服务大厅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简称《审核表》)或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下载《审核表》;

2、 填写《审核表》并到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的单位证明盖章(待业、无单位、个体经营者及私企、外企人员到街道办事处证明盖章);

3、 将《审核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交回服务窗口;

4、 市房改办住建办资格审核后在国土房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5、 25个工作日后(含公示期15天)在服务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简称《购房资格证明》)

三、申请资格审核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 申请人及其配偶和购房后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现住房证明(如:产权证、租本或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 由单位或街道计生办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

6、 经法院判决所租住房屋被收回者,需复印法院判决书;

7、 有关的其它资料或证明。

注:以上送审材料复印件根据档案部门要求均需用B5纸复印(182×257mm),一版纸上只能印同一类型的证件(如全部为身份证)。

四、说明:

1、经资格审核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取得《购房资格证明》, 《购房资格证明》有效期为两年,在此期间申请购房家庭可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推出情况,自行到各经济适用房销售点选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时市房改办住建办将对购房资格进行复核,如在获得《购房资格证明》后家庭经济及住房情况发生改变而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将取消购房资格。

2、经济适用房销售点将根据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逐步推出,并在市国土房管局的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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